『壹』 期貨合約的產生背景及其發展
1、商品期貨的產生
一般認為,期貨交易最早產生於美國,1848年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的成立,標志著期貨交易的開始。期貨交易的產生,不是偶然的,而是在現貨及遠期合約交易發展的基礎上,基於廣大商品生產者、貿易商和加工商的廣泛商業實踐而產生的。1833年,芝加哥已成為美國國內外貿易的一個中心,南北戰爭之後,芝加哥由於其優越的地理位置而發展成為一個交通樞紐。到了19世紀中葉,芝加哥發展成為重要的農產品集散地和加工中心,大量的農產品在芝加哥進行買賣,人們沿襲古老的交易方式在大街上面對面、討價還價進行交易。這樣,價格波動異常劇烈,在收獲季節農場主都運糧到芝加哥,市場供過於求導致價格暴跌,使農場主常常連運費都收不回來,而到了第二年春天穀物匱乏,加工商和消費者難以買到穀物,價格飛漲。實踐提出:需要建立一種有效的市場機制以防止價格的暴漲暴跌,並需要建立更多的儲運設施。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穀物生產地的經銷商應運而生。當地經銷商設立了商行,修建起倉庫,收購農場主的穀物,等到穀物濕度達到規定標准後再出售運出。當地經銷商通過現貨及遠期合約交易的方式收購農場主的穀物,先儲存起來,然後分批上市。當地經銷商在貿易實踐中存在著兩個問題:第一,他們需要向銀行貸款以便從農場主手中購買穀物儲存,在儲存過程中要承擔著巨大的穀物過冬的價格風險;第二,價格波動有可能使當地經銷商無利可圖甚至連成本都收不回來。解決這兩個問題的最好的辦法是「未買先賣」,以遠期合約的方式與芝加哥的貿易商和加工商聯系,以轉移價格風險和獲得貸款。這樣,遠期合約交易便成為一種普遍的交易方式。
然而,芝加哥的貿易商和加工商同樣也面臨著當地經銷商所面臨的問題,所以,他們只願意按比他們估計的交割時的遠期價格還要低的價格支付給當地經銷商,以避免交割期價格下跌的風險。由於芝加哥貿易商和加工商的買價太低,到芝加哥去商談遠期合約的當地經銷商為了自身利益不得不去尋找更廣泛的買家,為他們的穀物討個好價。另外,一些非穀物商認為其有利可圖,就先買進遠期合約,到交割期臨近再賣出,從中贏利。這樣,購買遠期合約的貿易商漸漸增加,改善了當地經銷商的收入,當地經銷商支付給農場主的收入也有所增加。
1848年3月13日,第一個近代期貨交易所——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成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成立之初,還不是一個真正現代意義上的期貨交易所,不過是一個集中進行現貨交易和遠期合約轉讓的場所。
在期貨交易發展過程中,出現了兩次堪稱革命的變革:一是合約的標准化;二是結算制度的建立。1865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實現了合約標准化,推出了第一批標准期貨合約。合約標准化包括合約中品質、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以及付款條件等的標准化。標准化的期貨合約反映了最普遍的商業慣例,使得市場參與者能夠非常方便地轉讓期貨合約。同時,使生產經營者能夠通過對沖平倉來解除自己的履約責任,也使市場製造者能夠方便地參與交易,大大提高了期貨交易的市場流動性。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在合約標准化的同時,還規定了須按合約總價值的10%繳納交易保證金。
隨著期貨交易的發展,結算出現了較大的困難。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起初採用的結算方法是環形結演算法,但這種結算方法既繁瑣又困難。1891年,明尼亞波里穀物交易所第一個成立了結算所,隨後,芝加哥交易所也成立了結算所。直到現代結算所的成立,真正意義上的期貨交易才算產生,期貨市場才算完整地建立起來。因此,現代期貨交易的產生和現代期貨幣場的誕生,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是社會生產力發展和生產社會化的內在要求。
『貳』 期貨的原理是什麼,請說的明白通俗一點,
期貨,通常指的是期貨合約,是一份合約。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叄』 期貨是指什麼 期貨是什麼意思
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回以是某種商答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期貨市場最早萌芽於歐洲。
『肆』 期貨是怎麼產生的
在傳統的交易中,我們會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叫做現貨交易。期貨則是現在簽訂交易合約,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易。
舉個例子,三郎是個在江戶時代賣飯團的店家,但是近來戰爭的氣氛越來越濃,三郎擔心戰爭發生時會造成米價飆漲,最後會導致他不夠錢買米來做飯團。所以三郎決定在下一季的白米收成前,先用現在價格,和米商把未來的這批米買下來!因此三郎付了訂金給米商,並簽訂了一張『買下未來白米』的契約,而這就是期貨的前身。
期貨和現貨最大的區別在於
•保證金
•保證金即日結算
•到期後通常不用實物交割
只要記住這三點就可以很好地理解期貨了。
保證金:三郎想預定三個月後的米,於是他和米商商定,將三個月後用1000/噸的價格買下一噸米,並且簽訂了一張合約,三郎和米商都沒有交訂金(保證金)。
三個月過去了,米價跌到了950/噸。三郎一想,自己要是不履行合約,而在別人那裡買米,可以便宜個50,於是,他決定違約,在別人那裡買米。結果是三郎賺了50,而米商虧了50。因為三郎在簽訂合約的時候沒有交保證金,所以米商只能自己承擔損失。
為了確保違約的事情不發生,三郎和米商決定在簽訂合約的時候各拿出總金額一定比例的金錢作為保證金,交給村長大人作公證,無論哪一方違約,保證金都歸另一方所有。
於是,三郎和米商愉快地簽了合約,並各拿出了總金額10%也就是100的保證金,這下總該沒有問題了吧?
三個月過去了,米價跌到了500/噸。三郎琢磨著,自己違約的話,會損失100保證金,但是可以便宜500買到米,總的來說還是賺了400,於是三郎又選擇了違約。因為三郎在簽訂合約時所交的保證金(100)不足以彌補米商的虧損(500),所以米商得自己承擔損失。
也就是說,單單靠保證金制度不能杜絕違約的現象出現。
為了更好的讓雙方履行合約,村長想出了第二個辦法,也就是保證金即日結算制度。
現在從頭來過,三郎和米商簽了合約,三郎和米商各交了100的保證金。
誰想到第一天一過去,米價就跌到了900/噸。村長一想,現在三郎的損失已經和保證金一樣了,要是明天米價再跌,三郎肯定要違約。於是村長從三郎的保證金那扣了100,把這100交給了米商,並且,將合約的內容更新為,三個月之後三郎付給米商900購買1噸的米。
三郎算了算,發現村長的做法並沒有影響到他的利益:
米商也算了一下,發現村長的做法也沒有影響到自己的利益:
但是,三郎卻發現,自己的保證金已經為0,為了繼續履行合約,就得在明天之前補上合約金額10%的保證金,也就是900 x 10%=90。
當三郎交了保證金之後,如果明天米價繼續跌,村長又會重復上面的做法,確保雙方無法通過違約來規避損失。
在兩個月之後,三郎的飯團店由於經營不善而倒閉了,這個時候一噸米的價格仍為1050/噸。三郎心想:自己已經不再需要這一噸米了,沒有履行合約的理由,但是如果選擇違約,則會損失保證金100,這可如何是好?
正好,三郎的鄰居吉永開了一家飯店。吉永想預定一個月後的米,村長便撮合吉永和三郎簽訂了一份合約,規定一個月後吉永向三郎支付1050買下1噸米。
三郎通過簽訂一張賣出米的期貨合約,抵消了買入米的期貨合約,不用進行實物交割,還凈賺了50。
三郎發現自己只需要用10%的金額,就可以做上一筆買賣,這種杠桿操作令收益波動變得很大。三郎開始學著在低價買入米的期貨,在高價賣出米的期貨,變成了一個投機者,從此走上了人生巔峰。
總結:
三郎買了米的期貨→建倉
三郎持有米的期貨直到合約到期→持倉
合約到期的時候,三郎交錢換米→交割
在合約到期前,三郎把這張合約(米)賣給其他人→平倉
『伍』 期貨合約標准由誰制定期貨合約怎麼產生的保證金怎麼確定為了避免到期,做對沖處理,保證金如何處理
標准由交易所指定;期貨交易所制訂了標准化合約;保證金交易所制訂,期貨公司往往在其標准上加了幾個點;你的資金分為交易保證金和風險准備金,當你對沖了單子以後,就沒有佔用保證金了。
『陸』 期貨合約怎麼產生的,持倉量怎麼會有變化呢,請解釋一下
其實很多東西抄,,只要舉例就明白了襲,偏要說的讓人摸 不著頭腦,,或者答非所問,我給你說下你就全明白了:
假設一張新的合約,交易所給出的參考價是1000元一手,那麼大家申報的時候就參照這個價,這時第一個人以1005的價格賣出一手,又第二人以998元的價格買入一手,但由於雙方價錢沒有達成一致,所以不能成交.然後又第三人出價以1005的價格買入一手,則成交了一手,持倉量為1,而998元的價位由於沒有人肯賣出,所以就暫時掛在那裡,直到有人肯出低於或等於998元的價格,第二個人的單子才能成交,所以每一張買單都對應著每一張賣單.
『柒』 期貨合約是如何制訂的
期貨合約的標准化條款一般包括:
(1)交易數量和單位條款。每種商品的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數量和數量單位,統稱「交易單位」。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規定大豆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為10噸。也就是說,你在大連商品交易所買賣大豆期貨合約,起步就得10噸,用期貨市場的術語表達就是1手,這是最小的交易單位。在期貨市場,你不可以買5噸或賣出8噸大豆。
(2)質量和等級條款。商品期貨合約規定了統一的、標准化的質量等級,一般採用國家制定的商品質量等級標准。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貨的交割標准採用國標。
(3)交割地點條款。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指定了標准化的、統一的實物商品的交割倉庫,以保證實物交割的正常進行。大連是我國重要的糧食集散地之一,倉儲業非常發達,目前,大連商品交易所的指定交割倉庫都設在大連。
(4)交割期條款。商品期貨合約對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作了規定。剛開始商品期貨交易時,你最先注意到的是:每種商品有幾個不同的合約,每個合約標示著一定的月份,如2008年11月大豆合約與2008年5月大豆合約。
(5)最小變動價位條款。指期貨交易時買賣雙方報價所允許的最小變動幅度,每次報價時價格的變動必須是這個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大連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為1元/噸。也就是說,當你買賣大豆期貨時,不可能出現2188.5元/噸這樣的價格。
(6)漲跌停板幅度條款。指交易日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不能高於或低於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幅度。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規定,大豆期貨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3%。
(7)最後交易日條款。指期貨合約停止買賣的最後截止日期。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例如,大連商品交易所規定,大豆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合約月份的第十個交易日。
期貨合約中,合約標的物的數量、質量、交貨時間和地點等都是既定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價格是在一個有組織的期貨交易所的交易大廳內通過電腦撮合、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的。由於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這就使得買賣雙方得以用對沖的方式,以了結合約規定的實物交割的責任。
『捌』 期貨合約從哪裡來
大家都說了很多了,
補充問題的答案是,
你一定要清楚,期貨做的是合約(購銷合同)買賣,而不是真正的貨物買賣,
保證金就相當於定金、違約金之類的,
合同可以隨便簽訂,前提是要有對手存在(就是說,你想買必須有人想賣,想賣必須有人想買)。
這樣雙方都能在期貨上建倉了,這個倉量就是合約數(合同數量),
到交割期,沒有平倉的交易者必須履行合約內容,買家必須去交易所倉庫拉貨,賣價必須向倉庫送貨。不這樣做的話,一是沒收保證金,二是交易所告你。
而且臨近交割期,保證金比例會提得很高,違約已經不值得了。
『玖』 請哪位大俠用實際操作的流程,跟我解釋下期貨合約是怎麼產生的後如何交易,最後如沒交易,如何實物交割
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都規定好了。
客戶買入期貨合約,表示客戶到期可以拿錢從期交所拿貨。
客戶賣出期貨合約,表示客戶到期可以拿貨從期交所拿錢。
對沖平倉的就按差價計算盈虧。
怕今後價格上漲,就先買入期貨,相當於現在在低價的時候就買進貨物。
怕今後價格下跌,就先賣出期貨,相當於現在在高價的時候就賣出貨物。
在到期前,期交所會提高保證金,不是為了交割實物的人自然就會對沖離場。企業也能在到期前對沖,拿著差價,就近買賣實物。
『拾』 期貨合約是怎麼產生的
期貨合約引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訂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准化合約。通常所說的期貨就是指期貨合約。
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