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還有效嗎
任何非法的投資活動都會受到嚴格監管與限制。而這個監管期限是無期限的。一直有效。
而非法的投資活動也會大大增加投資者的資金安全和投資風險。
強烈建議到合法經營機構進行投資活動,只要自己有本事,在哪裡投資都一樣的收益率。
有多大的收益就代表多大的風險,非法投資活動用高收益的旗幟來掩蓋高風險的實質來欺騙投資者,一定要警惕。
2. 央行:取消境外機構投資者額度限制 推動金融市場進一步開放
5月7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0〕第2號,以下簡稱《規定》),明確並簡化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要求,進一步便利境外投資者參與我國金融市場。
《規定》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落實取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合格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額度管理要求,對合格投資者跨境資金匯出入和兌換實行登記管理。二是實施本外幣一體化管理,允許合格投資者自主選擇匯入資金幣種和時機。三是大幅簡化合格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收益匯出手續,取消中國注冊會計師出具的投資收益專項審計報告和稅務備案表等材料要求,改以完稅承諾函替代。四是取消託管人數量限制,允許單家合格投資者委託多家境內託管人,並實施主報告人制度。五是完善合格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風險及投資風險管理要求。六是人民銀行、外匯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同時,央行與外匯管理局公布了政策問答。
1.新規實施後,境外機構投資者如何實施主報告人制度?
答:對於原僅擁有QFII或RQFII資格的合格投資者,默認原QFII託管人或原RQFII主報告人為主報告人,無需重新辦理登記。如有調整的,應在調整後10個工作日內委託新的主報告人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對於已經同時擁有QFII和RQFII資格的合格投資者,應在新規實施後30個工作日內指定一家託管人為主報告人,並在指定後10個工作日內委託該主報告人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合格投資者應協助新的主報告人做好與其他託管人之間的信息報送等銜接工作。相關登記無需到現場辦理,主報告人可選擇將登記所需材料郵寄至國家外匯管理局。
2.新規實施後,原QFII投資者匯入人民幣,或原RQFII投資者匯入外幣開展境內證券期貨投資,在新開立資金賬戶前,是否需要重新申請新的產品或業務編碼?
答:新規實施後,對於僅擁有QFII資格的合格投資者匯入人民幣開展境內證券期貨投資,或僅擁有RQFII資格的合格投資者匯入外幣開展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的,無需重復申請新的產品或業務編碼,託管人可沿用該合格投資者原有的產品或業務編碼,按新規要求為其開立相應的賬戶、辦理資金匯兌並進行國際收支申報。對於已同時擁有QFII和RQFII資格的合格投資者,其產品或業務編碼的使用沿用原來方式。
3.合格投資者應如何調整其外匯衍生品頭寸以確保操作中滿足實需交易原則?
答:合格投資者應在每個自然月初5個工作日內,根據其上月末境內證券投資對應的人民幣資產的最新規模,調整其外匯衍生品頭寸。合格投資者有義務告知主報告人其在不同交易對手方的外匯衍生品頭寸或總頭寸,主報告人應監督該合格投資者在境內的整體衍生品頭寸滿足實需交易原則。
4.合格投資者出具完稅承諾函匯出累計收益時,應包含哪些要素?託管人在收到完稅承諾函為其辦理收益匯出時具體如何操作?
答:合格投資者使用完稅承諾函匯出的收益,須是已抵補以前年度虧損的累計盈利。合格投資者可選擇在每次匯出收益前,向為其辦理匯出業務的一家託管人提供當次擬匯出部分的完稅承諾函;亦可選擇就一段時期內(以下簡稱「有效期」)尚可匯出的累計盈利,向該託管人提供一次性的完稅承諾函。不論選擇哪種承諾方式匯出收益,每份完稅承諾函僅可對應一家託管人。
若合格投資者提供一次性完稅承諾函,需明確在有效期內擬通過該託管人匯出的累計盈利金額。該託管人在為合格投資者辦理後續盈利資金匯出時,需對每筆匯出金額與承諾函中有效期內對應的累計盈利金額進行比對,保證其所匯出資金不超過完稅承諾函所列明的金額。
需明確的是,簡化合格投資者已實現的累計收益匯出手續不影響其依法依規納稅的義務。
5.合格投資者與外匯衍生品業務經辦機構開展外匯衍生品交易時,外匯衍生品業務經辦機構需履行哪些義務?
答:合格投資者與外匯衍生品業務經辦機構開展外匯衍生品交易的,在外匯衍生品合約到期時,託管人應根據合格投資者指令劃轉外幣或人民幣至外匯衍生品業務經辦機構,並從外匯衍生品業務經辦機構接收結轉的人民幣或外幣。外匯衍生品業務經辦機構需向外匯局進行「外匯賬戶內結售匯」的信息報送,相關託管人應協助提供外幣賬號等信息,合格投資者有義務在選擇外匯衍生品業務經辦機構開展外匯衍生品交易後,協調相關機構與託管人共享所需信息以滿足監管要求及數據報送需要。
3. 外匯衍生品的交易機制
外匯衍生產品最基本的四種類型一、外匯調換交易:簽訂調換合同的雙方同意在一定時期內定期交換資產。
二、外匯期權交易:期權合同可以允許合同持有人在未來以今天確定的價格買入/賣出,而且還是一種權力,而非義務。
三、外匯期貨交易:期貨合同的買方或賣方在開始交易時提交保證金,作為價格變化後的一種緩沖機制。保證金依據合同價格的變化,定時調整。
四、外匯遠期交易:與期貨類似,但無保證金制度,是非標准化遠期協議。
4. 中國將支持個人開展人民幣外匯衍生品交易 是什麼意思
就是指以前個人炒外匯是不合法的,一旦支持之後,炒外匯就是合法交易了,受國家保護
5. 2021年的外匯衍生品什麼時候開放到底有沒有準信
2021年的外匯衍生品開放時間在年底。
外匯衍生產品交易的基本特徵有: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以進行全額交易,不需要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終結一般也採用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到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貨款。因此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具有杠桿效應。保證金越低,杠桿效應越大,風險也就越大。
拓展資料:
1、外匯遠期合約
外匯遠期合約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日或某日前以確定價格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額金融產品。外匯遠期合約是金融衍生產品中歷史最長、交易方式最簡單的一種,也是其他幾種基本衍生產品的基礎。近年發展較快的一個新產品是遠期利率協議。
2、外匯期貨
外匯期貨是在商品期貨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金融期貨的一種形式。外匯期貨是承諾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購買或出售某一金融資產的標准化契約。其數量、質量、交割時間都是已定的,唯一變動的是價格。外匯期貨的合約交易對象為各種貨幣。外匯期貨交易原理和商品期貨交易原理一樣,都是利用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波動的趨合性,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時,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將趨向一致的特點。在現貨和期貨兩個市場上品種、數量、交割期一致而方向相反的交易,以在一個市場上的盈利彌補另一個市場上的損失,從而達到規避價格波動的風險的目的外匯期貨交易主要的特點:交易是一種標准化約交易;交易是保證金交易;外匯期貨市場是一個有形的市場;交易實行會員制和每日結制度;參與者為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外匯期貨交易中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法與一般商品期是套期保值方法基本一致,基本的方法可以採用多頭套期保值和空頭套期保值兩種方法。
3、貨幣期權
貨幣期權是一權利合約,指買方在支付一定費用(稱為期權費)後,享有在約定的日期或約定的期限內,按約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某種金融資產的權利。按買方的權利劃分,期權可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前者指買方有權以約定價格購買一定金融資產,後者指賣有權以約定價格出售一定金融資產。期權的買方享有購買或出售的權利,卻沒有必須購買或出售的義務。
6. 開展外匯衍生品交易對股票的影響
一般來說一個國家的貨幣是實行升值的基本方針,股價就會上漲;一旦其貨幣貶值,股價隨之下跌,所以外匯的行情會帶給股市很大影響。
在當代國際貿易迅速發展的潮流中,匯率對一個國家的經濟的影響越來越大, 任何一國的經濟在不同程度上都受到匯率變動的影響。隨著我國的對外開放不斷深人,以及世界貿易的開放程度的不斷提高,我國股市受匯率的影響也會越來越顯著。
而從我國目前現狀來看,無論從品種結構上、市場規模上,還是從定價機制上、運行效率上,都遠遠不能滿足新環境的需求。 由於我國資本市場還沒有完全放開,存在一定程度的外匯管制,因而人民幣與外匯間的外匯交易及市場還受到相當多的制約,與外匯/外匯間市場有著不同的運行方式和特點,兩個市場基本上是相互隔離的。
7. 機構:央行釋放重磅利好,樓市因城施策降首付、降利率都在路上!
中華網財經4月19日訊:央行官網4月18日消息,人民銀行、外匯局出台23條舉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金融服務(下稱通知)。
《通知》指出,從支持受困主體紓困、暢通國民經濟循環、促進外貿出口發展三個方面,提出加強金融服務、加大支持實體經濟力度的23條政策舉措。
其中,《通知》強調,要抓好抓實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政策落地。支持地方政府適度超前開展基礎設施投資,依法合規保障融資平台公司合理融資需求。因城施策,合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要求,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築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引導平台企業依法合規開展普惠金融業務,最大化惠企利民。要求金融機構落實「兩個毫不動搖」,提高新發放企業貸款中民營企業貸款佔比。
對此,中指研究院陳文靜表示,首先,因城施策是當前政策主線,多地有望繼續下調首付比例和房貸利率。
從2022年以來,房地產市場延續低溫態勢,供求兩端均弱,購房者置業信心尚未實質修復,市場成交規模降幅明顯,房企投資意願不足。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今年以來,中央多次強調「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各地積極落實「因城施策」穩市場、穩預期。
據中指監測,截至目前,今年全國已有超70城出台房地產政策百餘條,主要涉及放鬆限購政策、降低首付比例、發放購房補貼、取消限售、為房企提供資金支持等方面。其中鄭州、蘭州、重慶、溫州、南寧、菏澤、佛山、贛州等城市優化調整限貸政策,部分城市下調個人商業貸款首套或二套首付比例;另有多個城市下調房貸利率,4月14日,央行鄒瀾司長回答記者提問時曾指出,「3月份以來,由於市場需求減弱,全國已經有一百多個城市的銀行根據市場變化和自身經營情況,自主下調了房貸利率,平均幅度在20個到60個基點不等。」
此次《通知》明確提出「因城施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轄區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要求,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預計接下來將有更多城市下調商貸首付比例和房貸利率,優化「認房認貸」標准,多數城市的首套房貸利率有望降至基準線4.6%,二套降至5.2%,通過降利率實現降低購房者置業成本,釋放購房需求,對房地產行業產生實質性利好。
另外,近期多地疫情反復,部分居民收入受到短期影響,《通知》提出「靈活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遲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予以支持」,該措施是對居民的實質性紓困,有利於穩定當前市場預期。
其次,金融機構區分項目風險與企業集團風險,不搞「一刀切」,有利於優質項目得到合理資金支持。
根據中指監測,截至2022年3月31日,房企待償債券余額共計26452.2億元;一年內到期的債券合計6888.7億元,其中信用債余額3305.7億元,海外債余額3583.0億元,房企仍處償債高峰期。根據最新數據,2022年1-3月,房地產開發企業到位資金3.8萬億元,同比下降19.6%,為歷史最大降幅,其中國內貸款降幅超20%,企業資金壓力不減。
《通知》明確提出「金融機構要區分項目風險與企業集團風險,加大對優質項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平穩有序投放」。去年以來,在部分房企風險顯性化後,金融機構出現了應激反應,「避險」情緒上升,企業主體一旦出現違約情況,所有項目融資都會受到影響,誤傷了房企部分優質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進一步加劇了企業的流動性風險。此次特別提出「金融機構要區分項目風險與企業集團風險」,有利於部分出險企業的優質項目得到合理資金支持。
一般而言,優質的地產項目多分布在一二線和強三線等熱點城市,債務結構清晰合理且具有良好的回款能力,此類項目未來資金支持力度或將加大,從而帶動企業資金面得到改善。
再是、並購債融資加快推進,加速出險企業出清。
根據中指監測,今年以來,已有多家房企發行並購債,直接融資超100億元,發行主體以國央企為主。同時,多家房企與銀行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或備忘錄,獲得並購融資貸款額度。此外,多家銀行及資管公司以發行並購債的方式募集資金。
本次《通知》明確提出「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要做好重點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項目並購金融服務,穩妥有序開展並購貸款業務,加大並購債券融資支持力度,積極提供兼並收購財務顧問服務。」未來加大並購債融資支持力度,有利於加快債務違約的房企風險出清。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行業調整階段,房企對收並購整體持審慎態度,目前房企並購債資金也多用於合作項目。當下,房企對「自身安全」要求較高,對於標的物選擇及出手時機更加謹慎。
近期利好政策頻出,從15日全面「降准」到18日央行強調「因城施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樓市信貸環境和調控政策有望加快改善,尤其是降首付、降利率、優化二套房認定標准等將有效激發住房需求釋放。從行業發展來看,購房需求並未消失,但短期需求端觀望情緒較重,預計隨著政策逐漸落地,購房者預期和置業信心有望逐漸企穩,而市場恢復節奏仍有賴於疫情的有效防控和各地政策的執行力度。
下為《通知》原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決策部署及全國保障物流暢通和促進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會議要求,4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印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金融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支持受困主體紓困、暢通國民經濟循環、促進外貿出口發展三個方面,提出加強金融服務、加大支持實體經濟力度的23條政策舉措。
《通知》指出,要發揮貨幣政策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行業、企業、人群等金融支持。中國人民銀行將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引導金融機構擴大貸款投放、向實體經濟合理讓利。適時增加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用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將原用於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貸款的4000億元再貸款額度繼續滾動使用,促進金融資源向受疫情影響企業、行業、地區傾斜。保障留抵退稅資金及時准確直達,促進市場主體盡早享受到政策紅利。對於受困人群,金融機構要靈活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遲還本等方式予以支持,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
《通知》強調,要抓好抓實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政策落地。用好用足支農再貸款再貼現、碳減排支持工具,優化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全力保障糧食、能源穩定供應。設立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支持普惠養老機構融資。用好創業擔保貸款政策,豐富新市民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地方政府適度超前開展基礎設施投資,依法合規保障融資平台公司合理融資需求。因城施策,合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要求,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築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引導平台企業依法合規開展普惠金融業務,最大化惠企利民。要求金融機構落實「兩個毫不動搖」,提高新發放企業貸款中民營企業貸款佔比。
為落實好全國保障物流暢通和促進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會議精神,《通知》要求,發揮好民航應急貸款作用,加快科技創新再貸款落地,建立信貸、債券融資對接機制,支持貨運物流暢通和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循環。金融機構要主動跟進和有效滿足運輸物流企業、貨車司機的融資需求,對暫時償還貸款困難的,合理給予貸款展期和續貸安排。對貨車司機、計程車司機、網店店主等靈活就業主體,比照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加大經營性貸款支持。
《通知》明確,將優質企業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廣至全國,開展更高水平人民幣結算便利化和企業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允許具有貿易出口背景的國內外匯貸款結匯使用。提高企業跨境人民幣使用效率,完善企業匯率避險管理服務。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免收中小微企業外匯衍生品交易相關的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手續費。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
今年以來,人民銀行加大流動性投放力度,為支持小微企業留抵退稅加速落地,人民銀行靠前發力加快向中央財政上繳結存利潤,截至4月中旬已上繳6000億元,主要用於留抵退稅和向地方政府轉移支付,相當於投放基礎貨幣6000億元,和全面降准0.25個百分點基本相當。4月15日,人民銀行宣布全面降准0.25個百分點,將再投放長期資金約5300億元。從全年看,人民銀行將總計上繳11000多億元結存利潤,繳款進度靠前發力,視退稅需要及時撥付,與其他貨幣政策操作相互配合,有力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今年以來人民銀行引導市場利率下行0.1-0.15個百分點,帶動一季度企業貸款利率同比下降0.21個百分點至4.4%,為有統計以來的記錄低點。加大再貸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用好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兩項減碳工具,加快1000億再貸款投放交通物流領域,創設2000億元科技創新再貸款和400億元普惠養老再貸款,預計帶動金融機構貸款投放多增1萬億元。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與相關部門、地方黨政和金融機構並肩奮進,扎實推動各項政策精準落地,及早釋放政策紅利,全力以赴支持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大局。(完)
附件
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金融服務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之初,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及時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銀發〔2020〕29號文),提出貨幣信貸、金融服務等30項措施,為疫情防控和實體經濟恢復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當前,受疫情和國內外因素疊加影響,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加大。為進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揮貨幣政策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行業、企業、人群等金融支持
(一)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通過公開市場操作、常備借貸便利、再貸款、再貼現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動性,引導金融機構擴大貸款投放,增強信貸總量增長的穩定性。充分發揮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改革效能,促進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推動金融機構向實體經濟合理讓利。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對受到疫情實質影響的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存款准備金考核的容忍度。
(二)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提供差異化的金融服務。用好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政策,適時增加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餐飲、批發零售、文化旅遊等接觸型服務業及其他有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行業的支持力度。
加強與商務、文化旅遊、交通運輸等行業主管部門的信息共享,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政銀企對接活動,幫助銀行提升客戶獲取、風險評價和管控能力,針對企業特點開發動產抵質押和信用貸款產品。
(三)加大對小微企業等受困市場主體的金融支持力度。發揮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作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末,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鼓勵金融機構穩定普惠小微貸款存量,擴大增量。將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並入支農支小再貸款管理,自2022年起,原用於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貸款的4000億元再貸款額度繼續滾動使用,必要時可再進一步增加,引導金融機構提升信用貸款和首貸戶比重。
金融機構要推廣主動授信、隨借隨還貸款模式,更好滿足小微企業用款需求。要細化實化內部資金轉移定價、不良容忍度、盡職免責、績效考核等要求,優化信貸資源配置,強化金融科技賦能,加快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要按市場化原則,通過提供中長期貸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續貸支持等方式,積極支持受困企業抵禦疫情影響,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要積極主動對接徵信平台有關的金融、政務、公用事業、商務等不同領域的涉企信用信息,緩解銀企信息不對稱,提高融資效率。
(四)提高對重點地區和受困人群的金融服務質效。金融機構要通過調整區域融資政策、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實施差異化的績效考核辦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金融供給水平。
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及時優化信貸政策,區分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區分受疫情影響的短期還款能力和中長期還款能力,對其存續個人住房等貸款,靈活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遲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予以支持。對計程車司機、網店店主、貨車司機等靈活就業主體,金融機構可比照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加大對其經營性貸款支持力度。
(五)提供便捷金融市場服務。金融市場基礎設施要進一步優化發行、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提供多種服務渠道,調整部分業務開展方式,強化服務保障。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要利用前期已建立的「綠色通道」,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發債企業,簡化業務流程,適度放寬信息披露制式要求,加大支持力度。
(六)保障基礎金融服務暢通。加強現金管理,確保現金供應和現金安全衛生。確保支付清算通暢運行,按需放開小額支付系統業務限額,延長大額支付系統、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數據集中系統運行時間,加大電子支付服務保障力度。
金融機構在必要時要採取就近網點辦公、召開視頻會議等方式,為企業辦理審批放款等業務。要切實保障公眾徵信相關權益,繼續落實好受疫情影響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的有關規定。暢通金融消費者線上咨詢、投訴處理通道。
要建立財政-稅務-國庫-銀行協同工作機制,確保資金匯劃渠道暢通,保障疫情防控資金及時撥付到位。各級國庫要落實好助企紓困的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暢通退稅資金撥付、退付通道,有效保障退稅資金及時、准確、安全直達市場主體,促進市場主體盡早享受到政策紅利。
二、發揮金融暢通國民經濟循環作用,抓好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政策落地
(七)全力做好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產銷的金融保障。用好支農再貸款、再貼現工具,適時增加再貸款額度,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大對涉農主體的支持力度。圍繞春耕備耕、糧食流通收儲加工等全產業鏈,制定差異化信貸支持措施。發揮政策性銀行作用,及時保障中央儲備糧信貸資金供給。鼓勵金融機構參與糧食市場化收購,主動對接收購加工金融需求。金融機構要加大對大豆、油料等重要農產品生產、購銷、加工等環節信貸投放力度,加強對種源等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金融保障。
(八)做好煤炭等能源供應的金融服務。優化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合理滿足煤炭安全生產建設、發電企業購買煤炭、煤炭儲備等領域需求,保障電力煤炭等能源穩定供應。抓實碳減排支持工具落地,加大對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及周邊煤電改造升級的支持力度,在確保能源供應安全的同時,支持經濟向綠色低碳轉型。
(九)加大對物流航運循環暢通的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機構要主動跟進和有效滿足運輸企業融資需求。對承擔疫情防控和應急運輸任務較重的運輸物流企業開辟「綠色通道」,優化信貸審批流程,提供靈活便捷金融服務。對於因疫情影響償還貸款暫時困難的運輸物流企業和貨車司機,支持金融機構科學合理給予貸款展期和續貸安排。要用好用足民航應急貸款等工具,多措並舉加大對航空公司和機場的信貸支持力度。
(十)強化產業鏈供應鏈核心企業金融支持。設立科技創新再貸款,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新貸款提供再貸款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企業科技開發和技術改造的支持力度。建立信貸、債券融資對接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快速響應產業鏈核心及配套企業融資需求。規范發展供應鏈金融業務,發揮供應鏈票據等金融工具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作用,支持供應鏈企業融資。
(十一)加大對有效投資等金融支持力度。開發性、政策性銀行要結合自身業務范圍,加大對重點投資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金融機構要主動對接重大項目,加大對水利、交通、管網、市政基礎設施等領域惠民生、補短板項目和第五代移動通信(5G)、工業互聯網、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推動新開工項目盡快開工,實現實物工作量。要合理購買地方政府債券,支持地方政府適度超前開展基礎設施投資。要在風險可控、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按市場化原則保障融資平台公司合理融資需求,不得盲目抽貸、壓貸或停貸,保障在建項目順利實施。做好民間投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金融支持工作。金融機構對信貸增長緩慢的省(區)新增貸款佔比要穩中有升。
(十二)積極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對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在貸款、債券融資政策等金融政策上一視同仁。鼓勵金融機構與民營企業構建中長期合作關系,制定民營企業年度服務目標,充分滿足民營經濟合理金融需求,進一步提高新發放企業貸款中民營企業貸款佔比。
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引領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民營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或信用保證基金,重點為首貸、轉貸、續貸等提供增信服務。完善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民營企業債券投資力度。
(十三)完善住房領域金融服務。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因城施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轄區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要求,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進當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金融機構要區分項目風險與企業集團風險,加大對優質項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平穩有序投放。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要做好重點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項目並購金融服務,穩妥有序開展並購貸款業務,加大並購債券融資支持力度,積極提供兼並收購財務顧問服務。
金融機構要在風險可控基礎上,適度加大流動性貸款等支持力度,滿足建築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保持建築企業融資連續穩定。
(十四)引導平台企業依法合規開展普惠金融業務。在推動平台企業網路金融業務規范健康發展的基礎上,發揮平台企業金融服務的積極作用。支持平台企業運用互聯網技術,優化場景化線上融資產品,向平台商戶和消費者提供非接觸式金融服務。鼓勵平台企業充分發揮獲客、數據、風控和技術優勢,加大對「三農」、小微領域的首貸、信用貸支持力度。引導平台企業穩步降低利息和收費水平,為受疫情影響的貸款客戶提供延期還本付息服務,最大化惠企利民。督促平台企業規范開展與金融機構業務合作,賦能金融機構加快數字化轉型,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和覆蓋面。
(十五)加強對重點消費領域和新市民群體的金融服務。設立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對符合條件的普惠養老貸款提供再貸款支持,加大對普惠養老機構等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規范發展消費信貸產品和服務,加大對醫療健康、養老托育、文化旅遊、新型消費、綠色消費、縣域農村消費等領域的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豐富汽車等大宗消費金融產品,滿足合理消費資金需求。
金融機構要用好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圍繞新市民創業形態、收入特點、資金需求,豐富信貸產品供給,降低新市民融資成本,激發新市民創業就業活力。積極創新針對新市民消費、職業技能培訓、子女教育、健康保險、養老保障、住房等領域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提升基礎金融服務的均等性和便利性。
三、優化外匯和跨境人民幣業務辦理,促進外貿出口平穩發展
(十六)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將優質企業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廣至全國,穩步開展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便利化試點,鼓勵銀行將更多優質中小企業納入便利化政策范疇。進一步拓寬結算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和銀行憑交易電子信息,為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等貿易新業態相關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資金結算服務。
(十七)便利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進一步便利企業借用外債,支持非金融企業的多筆外債共用一個外債賬戶。支持企業以線上方式申請外債登記。試點地區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可按規定直接到銀行辦理外債等資本項目外匯登記業務。
允許具有貿易出口背景的國內外匯貸款結匯使用,企業原則上應以貿易出口收匯資金償還。企業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期收匯且無外匯資金用於償還具有貿易出口背景的國內外匯貸款的,貸款銀行可按規定為企業辦理購匯償還手續。金融機構要積極創新貿易金融產品,提升貿易融資的服務水平,為企業進出口貿易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
(十八)完善企業匯率風險管理服務。金融機構要及時響應外貿企業等市場主體的匯率避險需求,支持企業擴大人民幣跨境結算,優化外匯衍生品業務管理和服務,降低企業避險保值成本。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強化政銀企合作,探索完善匯率避險成本分攤機制,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為企業提供貿易融資、匯率避險業務的擔保,提升企業應對匯率波動能力。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免收中小微企業外匯衍生品交易相關的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手續費。
(十九)優化跨境業務辦理流程和服務。進一步提升跨境業務數字化水平,銀行可通過審核電子單證等在線化、無紙化方式,提供跨境結算服務。銀行應提高企業經常項下跨境收付款效率。鼓勵銀行豐富人民幣投融資產品,便利企業在對外經貿活動和國際合作領域中使用人民幣。
(二十)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發揮出口信用保險增信保障作用,引導保險機構做好對中小微外貿企業的金融服務,進一步提高保險理賠效率。深化政保銀企四方合作,通過跨境金融服務平台「出口信保保單融資」應用場景,提供更豐富的跨境貿易背景信息和更便捷的核驗服務,精準服務外貿企業,擴大保單融資規模。
(二十一)提升投資者跨境投融資便利度。推動銀行間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統一準入標准,簡化入市流程,完善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債券市場資金管理。優化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熊貓債)資金管理,熊貓債發行主體境內關聯企業可按實需原則借用相關熊貓債資金。進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辦理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登記業務。
四、加強黨的領導,提升政策長期可持續性和政策宣傳落地效果
(二十二)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人民銀行、外匯局系統各單位和各金融機構,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將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好相關政策,全力以赴做好金融服務。
(二十三)強化金融支持的可持續性。金融機構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通盤考慮利潤、撥備和核銷等因素,獨立審貸、自主決策、自擔風險,持續做好金融支持工作。要防範道德風險,加強對資金流向、風險情況監測,確保企業合規合理使用資金。人民銀行、外匯局系統各單位要解決政策落地的痛點難點,主動呼應金融機構和市場主體合理訴求,完善政策落地長效機制。要通過媒體、網路等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確保政策及時惠及市場主體。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8. 工行出手暫停個人外匯買賣新戶簽約,此舉釋放了什麼信號
工行出手暫停個人外匯買賣新戶簽約,此舉釋放了什麼信號?下面就我們來針對這個問題進行一番探討,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到有需要的朋友們。
招聯金融總裁研究者董希淼剖析稱,外匯交易商品、期貨交易、金融衍生品等商品,是風險較高的項目投資種類。過去一部分金融機構在投資人適度性管理工作存有一定缺少,營銷推廣宣傳策劃中並沒有充足揭開項目投資風險。中國金融機構「石油寶」事情,充足顯現出有關問題。銀行業調節外匯交易、貴重金屬等業務有關現行政策,提升交易門坎,是加強投資人適度性管理方法的主要措施,是十分有必要的。
董希淼強調,外匯交易商品、期貨交易、金融衍生品等高線風險項目投資,對投資工作經驗和風險承受力規定較高,不適宜普通投資者。針對普通投資者,要是沒有充足的投資工作經驗和極強的風險承受力,不建議參加外匯交易交易等高線風險項目投資主題活動。商務管理單位創建合格投資者規章制度,催促金融企業搞好投資人適度性管理方法,能夠更好地維護股民合法權利。金融企業應不斷搞好風險評定、檢驗和增強等工作中,創建並貫徹落實好投資人適度性管理方法,保證有關業務乘勢而上。
9. 上市公司經營外匯衍生品是利好嗎
上市公司通過外匯衍生產品進行套期保值操作,規避外匯波動的匯率風險,保證穩健的財務運作,是好事。但如果通過外匯衍生產品過度投機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