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會計確認外幣收入時匯率以哪個匯率為准最准確
法律規定以業務發生當日(外匯入賬日)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中間價為准。
❷ 會計外幣記賬匯率怎樣確定
會計制度規定,外幣業務的記賬匯率可以選用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市場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也可以選取外幣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市場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一般是當月1日的市場匯率。
另外,公司財務制度實際上應當規定採取哪一種匯率,業務發生日或者當期期初匯率二選一。企業一旦確定記賬匯率就不得隨意更改,如果有需要更改的特殊情況,企業需要在財務報表的補充資料中做說明。
記賬匯率的種類及記賬匯率所屬時間的不同。都會對匯兌損益產生影響。財政部94財會字第05號文件《關於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後企業外幣業務會計處理的規定》中認定記賬匯率是市場匯價。
(2)外匯入賬匯率規定擴展閱讀:
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匯率可以是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匯率,也可以是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匯率一經選用,在登記入賬時不得隨意變更。具體應用時,對於取得以外幣結算的資產、負債及相關的收入和費用,可以採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當日的匯率或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對於以外幣投入的資本:
1、合同或章程有約定匯率的,就按約定的匯率入賬。
2、合同或章程未約定匯率的,如果注冊貨幣與記賬本幣一致的,可採用當日匯率記賬;如果注冊
貨幣與記賬本幣不一致,應當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資額時的匯率記賬。對於投入的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按投入當日或當月1日的匯率入賬。
實際工作中,企業會計人員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習慣,往往各行其是,並沒有完全按照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內部如果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在購貨或銷貨的情況下,就會出現不同的購貨成本、不同的銷售收入等。
造成會計處理的不一致,會使會計信息不可比。在不同企業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時,企業之間會計信息也缺乏可比性。
❸ 記賬匯率按中間價還是(買入價+賣出價)
為了防止因為匯率波動給記賬匯率帶來的計算不便,記賬匯率價格統一按照中間價進行計算。
1、記賬匯率:對非記賬本位幣的現金、銀行存款、銀行借款和各種應收應付款項的增加金額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入賬時所採用的匯率,即記賬時採用的匯率。在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的外商投資企業中,收進外幣現金和外幣存款、借入外幣借款和發生外幣結算的各種應收應付款項時,應將外幣增加金額按記賬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記賬。
2、財務制度規定,外幣業務的記賬匯率可以選用業務發生時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匯率折算記賬,也可以選用業務發生當期期初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匯率折算做賬。實踐中,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出國人員帶回大量的不同日期的形式發票,會計人員在報銷時就會碰到這樣的選擇:是用業務發生日的基準匯率,還是用當期期初的基準匯率。首先,公司財務制度應當規定下採用那種匯率,當期期初或者是業務發生日的匯率,二選一,且定下來之後就不能隨意變動,選用期初的匯率,操作簡便,非常方便,但是這樣以來,匯兌差異就可能較大,時間間隔越長匯兌差異就大,會計信息就得不到及時准確的反映;因此,我認為盡量的選用業務發生當時的匯率,選用業務發生時的匯率可以有不同的幾種理解:第一,發票日期當天的匯率,第二,報銷當天的匯率,那麼,到底用哪天的匯率呢?對此,我認為應當在影響重大的業務上採用發票日期當天的匯率,對於金額較小或非重大的業務,為了處理的簡便,特別是那些日期不同的大量小額的發票,完全可以採用報銷當天的基準匯率折算。
❹ 出口銷售收入入賬的規定匯率是多少
出口企業出口貨物不論以何種外幣結算,均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匯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幣金額登記有關賬簿,出口企業可以採用當月1日或當日的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一般為中間價),確定後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在一個年度內不得調整。
出口企業出口銷售收入實現時應將出口銷售收入時的匯率與實際收匯時的匯率加以區別,出銷售收入入帳時以記帳規定的匯率計算,同時記應收外匯帳款,收匯結算時按當日銀行現匯買入價摺合人民幣,與對應的應收外匯帳款人民幣差額部分記入匯兌損益,結匯時銀行扣除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企業應做財務費用處理。
出口貨物銷售收入記帳時間是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確定的,記帳匯率以中國人民銀行第一個工作日外匯中間價為准,也可採用變動匯率記帳,但匯率一經確定,需報主管退稅機關備案,在一個出口年度內不得任意改變。
(4)外匯入賬匯率規定擴展閱讀:
出口銷售收入注意事項:
1、入帳時間原則:在貨物報關出口後,財務部根據國際部交來的報關發票和裝箱單開具出口商品統一發票,以此為依據確認出口業務銷售收入。
2、當期支付的國外段運費、保險費及傭金,應沖減當期的出口銷售收入。
3、出口貨物作銷售處理後,因故發生退貨時,用紅字沖減退運當期的出口銷售收入,已沖減的國外段運費、保險費及傭金等調增當期出口銷售收入。
4、口業務貨款到帳時,根據銀行出具的收帳通知及外匯買賣水單。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出口銷售收入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匯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入賬價格
❺ 外幣的投資收到的時候是用什麼匯率計算的
如果是收到外幣作為投資款,應當按照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進行折算,不能採用合同約定的匯率和相似的匯率,這樣核算出來不會出現外幣的折算差額。
❻ 進口貨物入賬匯率按什麼確定
進口貨物入賬匯率按即期匯率或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確定:
依據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外幣折算》第三章第十一條規定,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外幣貨幣性項目和外幣非貨幣性項目進行處理:外幣貨幣性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
因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與初始確認時或者前一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對於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已在交易發生日按當日即期匯率折算,資產負債日不應改變其原記賬本位幣金額,不產生匯兌差額。
(6)外匯入賬匯率規定擴展閱讀:
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匯率可以是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匯率,也可以是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匯率一經選用,在登記入賬時不得隨意變更。具體應用時,對於取得以外幣結算的資產、負債及相關的收入和費用,可以採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當日的匯率或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
對於以外幣投入的資本:
1、合同或章程有約定匯率的,就按約定的匯率入賬。
2、合同或章程未約定匯率的,如果注冊貨幣與記賬本幣一致的,可採用當日匯率記賬;如果注冊
貨幣與記賬本幣不一致,應當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資額時的匯率記賬。對於投入的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按投入當日或當月1日的匯率入賬。
實際工作中,企業會計人員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習慣,往往各行其是,並沒有完全按照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內部如果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在購貨或銷貨的情況下,就會出現不同的購貨成本、不同的銷售收入等。
❼ 外幣業務會計什麼時候要在會計科目後面寫匯率
依據《關於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後企業外幣業務會計處理的規定》企業應按下列原則處理外幣業務:
1.企業的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幣折算的債權(如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貨款等)和債務(如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付工資、應付股利、預收貨款等)。不允許開立現匯賬戶的企業,應設置除外幣現金和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其他外幣賬戶,用以核算企業發生的外幣業務。
2.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將有關外幣金額摺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
3.除另有規定者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均採用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匯率作為摺合匯率,也可以採用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市場匯率作為摺合匯,由企業自行選定。
4.企業因向銀行結售或購入外匯而產生的買入、賣出價與市場匯價之間的差額,記入「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5.月份(或季度、年度)終了,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期末余額,應當按照期末市場匯價摺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此記賬本位幣金額與原賬面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記入「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6.經營多種貨幣信貸或者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採用分幣記賬制。
7.投入的資本如需摺合為記賬本位幣的,對有關資產賬戶,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市場匯價摺合。對「實收資本」賬戶,合同約定匯率的,按合同約定匯率摺合;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應分別不同情況按下列方法處理:①登記注冊的貨幣與記賬本位幣一致時,按收到出資時的市場匯價摺合。②登記注冊的貨幣與記賬本位幣不一致時,按企業第一次收到出資時的市場匯價摺合;如果投資人分期出資的,則各期出資均應按第一次收到出資時的市場匯價摺合。③由於有關資產賬戶與實收資本賬戶所採用的摺合匯率不同而產生的記賬本位幣差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8.需要建立償債基金的企業,在「銀行存款」科目下增設「××外幣償債基金戶」明細科目單獨核算。
相關擴展:
一、日常企業經營中,都會有哪些外幣業務
外幣業務核算包括哪些內容外幣業務是指公司以外國的各種貨幣進行款項收付、往來結算和計價等業務。在會計上,外幣業務是指不以記賬本位幣作為計量單位的會計業務。涉及外幣的經濟業務主要有五種類型:
1.外幣借款業務。即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取得外幣借款以及歸還借款的業務。
2.外幣兌換業務。即一種貨幣兌換為另一種貨幣的業務。
3.投入外幣資本業務。即投資人以外幣作為資本投入企業的業務。
4.外幣交易業務。即以外幣進行款項收付、往來結算的會計業務。
5.外幣折算業務。即把外幣的金額重新表述為另一種貨幣的會計業務。進行外幣折算,並不是實際發生了兌換或交易等外幣經濟業務,而僅僅是改變了原有的計量單位。
二、外匯的具體內容
通常是指以外國貨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根據我國的外匯管理條例規定,外匯的具體內容包括:1.外國貨幣;2.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公債、公司債券、股票、息票等;3.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支票、期票、匯票等)、銀行存款憑證等;4.其他外匯資金。黃金可以用作國際支付和結算手段,執行世界貨幣的職能,所以,在許多國家也將黃金列入外匯。
三、外匯匯率
匯率是指兩種貨幣之間的比率,即用一種貨幣單位表示另一種貨幣單位的價格,故又稱匯價。匯率根據不同的要求和不同的作用,可以有多種,如買入匯率、賣出匯率與中間匯率,可以分為現行匯率與歷史匯率,記賬匯率與賬面匯率,等等。
1.買入匯率,又稱外匯買入價,是指銀行以人民幣買入外幣的匯率。
2.賣出匯率,又稱外匯賣出價,是指銀行賣出外幣收入人民幣的匯率。
3.中間匯率,又稱外匯中間價,是以人民幣計算的外匯買入價和外匯賣出價的平均價。
4.市場匯率,是指由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市場匯價的中間價。
5.合同匯率,是指交易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進行不同貨幣摺合使用的匯率。
6.記賬匯率,是指企業發生外幣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賬務處理所採用的匯率。
7.賬面匯率,是指企業已經登記入賬的匯率,它可能是當時的市場匯率,也可能是合同匯率,亦稱歷史匯率。
8.現行匯率,是指某一具體時點現在的匯率,即折算外幣時的市場匯率。
9.歷史匯率,是指過去某一時點的匯率。歷史匯率是與現在匯率相對的,前一交易日的市場匯率相對於當日來說是歷史匯率,當日的現行匯率相對於次日來說也是歷史匯率。
四、匯率標價
一個國家的外匯匯率,是以外國貨幣來表示本國貨幣的價格還是以本國貨幣來表示外國貨幣的價格,稱為匯率標價。標價方法有兩選擇,一種稱為直接標價法,另一種稱為間接標價法。
1.直接標價法。是用一定單位的外國貨幣為標准來計算摺合若干單位的本國貨幣。如1美元=6.03元人民幣。目前我國即採用此種標價方法。
2.間接標價法。是用一定單位的本國貨幣為標准來計算摺合若干單位的外國貨幣。如倫敦外匯市場:1英磅=4.1514德國馬克。美國、英國、紐西蘭等國家採用此法。
五、什麼是記賬本位幣與編報貨幣
記賬本位幣,是指一個會計主體在會計核算時統一使用的記賬貨幣。
編報貨幣,是指編制會計報表時使用的貨幣。記賬本位幣與編報貨幣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我國《企業會計准則》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也可以選定某種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制的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這就是說,我國企業的正式編報貨幣只能是人民幣,而記賬貨幣是可以選擇的。在會計實務中,依據記賬本位幣的選用不同,分為統賬制與分賬制。
1.統賬制,又稱統一貨幣記賬制,是以某一種貨幣為記賬本位幣,記錄全部經濟業務。
2.分賬制,又稱分幣記賬制,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直接按原幣種記賬,在期末時再將各種外幣賬戶的余額和發生額摺合成人民幣,然後編報會計報表。
❽ 記賬時的匯率怎麼算
如果你們企業執行新會計准則,按出口當日匯率來算,如果你們不執行新會計准則,按當月1日的匯率來算。
其實用哪個匯率都可以,不過一旦確定了採用匯率的規則,就不能再變更了。
❾ 記帳匯率是怎樣定的
財政部94財會字第05號文件《關於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後企業外幣業務會計處理的規定》中認定記賬匯率是市場匯價。關於市場匯價這一提法,可以將其理解為任何一家金融機構外幣買賣的價格,且金融機構買入或賣出的現匯和現鈔也存在差價。
因此應將外幣金額摺合人民幣的匯率確定為現匯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平均數,即中間價。為此,國家外匯管理局94匯資函字第144號文件《關於對匯率並軌後合資雙方匯率折算問題的意見》中明確規定中國銀行公布的現匯買入賣出中間價作為外匯唯一的摺合和記賬標准。
資本
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匯率可以是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匯率,也可以是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匯率一經選用,在登記入賬時不得隨意變更。具體應用時,對於取得以外幣結算的資產、負債及相關的收入和費用,可以採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當日的匯率或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對於以外幣投入的資本:
1、合同或章程有約定匯率的,就按約定的匯率入賬。
2、合同或章程未約定匯率的,如果注冊貨幣與記賬本幣一致的,可採用當日匯率記賬;如果注冊
貨幣與記賬本幣不一致,應當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資額時的匯率記賬。對於投入的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按投入當日或當月1日的匯率入賬。
實際工作中,企業會計人員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習慣,往往各行其是,並沒有完全按照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內部如果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在購貨或銷貨的情況下,就會出現不同的購貨成本、不同的銷售收入等。
造成會計處理的不一致,會使會計信息不可比。在不同企業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時,企業之間會計信息也缺乏可比性。
(9)外匯入賬匯率規定擴展閱讀
標價方法
確定兩種不同貨幣之間的比價,先要確定用哪個國家的貨幣作為標准。由於確定的標准不同,於是便產生了幾種不同的外匯匯率標價方法。
直接標價法
直接標價法,又叫應付標價法,是以一定單位(1、100、1000、10000)的外國貨幣為標准來計算應付付出多少單位本國貨幣。就相當於計算購買一定單位外幣所應付多少本幣,所以就叫應付標價法。在國際外匯市場上,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目前都採用直接標價法。如日元兌美元匯率為119.05即1美元兌119.05日元。
在直接標價法下,若一定單位的外幣摺合的本幣數額多於前期,則說明外幣幣值上升或本幣幣值下跌,叫做外匯匯率上升;反之,如果要用比原來較少的本幣即能兌換到同一數額的外幣,這說明外幣幣值下跌或本幣幣值上升,叫做外匯匯率下跌,即外幣的價值與匯率的漲跌成正比。
直接標價法與商品的買賣常識相似,例如美元的直接標價法就是把美元外匯作為買賣的商品,以美元為1單位,且單位是不變的,而作為貨幣一方的人民幣,是變化的。一般商品的買賣也是這樣,500元買進一件衣服,550元把它賣出去,賺了50元,商品沒變,而貨幣卻增加了。
間接標價法
間接標價法又稱應收標價法。它是以一定單位(如1個單位)的本國貨幣為標准,來計算應收若干單位的外匯貨幣。在國際外匯市場上,歐元、英鎊、澳元等均為間接標價法。如歐元兌美元匯率為0.9705即1歐元兌0.9705美元。
在間接標價法中,本國貨幣的數額保持不變,外國貨幣的數額隨著本國貨幣幣值的變化而變化。如果一定數額的本幣能兌換的外幣數額比前期少,這表明外幣幣值上升,本幣幣值下降,即外匯匯率上升;
反之,如果一定數額的本幣能兌換的外幣數額比前期多,則說明外幣幣值下降、本幣幣值上升,即外匯匯率下跌,即外匯的價值和匯率的升跌成反比。因此,間接標價法與直接標價法相反。
直接標價法和間接標價法所表示的匯率漲跌的含義相同,即外幣貶值,本幣升值,匯率下降,外幣升值,本幣貶值,匯率上升,不同之處在於標價方法不同,所以在引用某種貨幣的匯率和說明其匯率高低漲跌時,必須明確採用哪種標價方法,以免混淆。
美元標價法
美元標價法又稱紐約標價法,是指在紐約國際金融市場上,除對英鎊用直接標價法外,對其他外國貨幣用間接標價法的標價方法。美元標價法由美國在1978年9月1日制定並執行,(在2013年)國際金融市場上通行的標價法.
在金本位制下,匯率決定的基礎是鑄幣平價(Mint Par).在紙幣流通條件下,其決定基礎是紙幣所代表的實際價值
確定方法
匯率的確定方法隨國際貨幣制度的變化而不斷變化。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記賬匯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匯率
❿ 外匯入賬時用什麼時間的匯率
這應該取決於你們公司的要求,可以統一按月末的中國人民銀行的匯率,或按月初的中國人民銀行的匯率,也可以用當日的外匯牌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