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最多攜帶多少外幣出境 中國出境現金限額是多少
個人最多攜帶摺合兩萬人民幣的外幣出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出境攜帶人民幣實行限額管理制度,具體限額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攜帶人民幣實行限額管理制度,其限額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當前個人每次攜帶人民幣出入境的限額為2萬元。
禁止偽造、變造人民幣。禁止出售、購買偽造、變造貨幣,禁止走私、運輸、持有、使用偽造、變造的貨幣。
(1)個人外匯入境限制擴展閱讀:
我國對貨幣出入境的規章制度:
一、國家對貨幣出入境實行限額管理制度。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不得超出限額。具體限額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二、攜帶國家貨幣出入境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海關如實申報。不得在郵件中夾帶國家貨幣出入境。不得擅自運輸國家貨幣出入境。
三、違反國家規定運輸、攜帶、在郵件中夾帶國家貨幣出入境的,由國家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B. 個人外匯政策2021年新規
個人外匯政策2021年新規新增銀行應按規定填寫個人結售匯系統銀行網點信息登記表,向外匯局提出系統接入申請。
外匯局在對銀行申請驗收合格後,予以准入。
境內居民個人系指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人、定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以及在中國境內居留滿一年(按申請人護照上登記的本次入境日期計算)以上的外國人及港澳台同胞。
非居民個人系指外國自然人(包括無國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權的中國自然人。
現匯帳戶境內居民個人收到的港、澳、台地區或者境外(以下簡稱「境外」) 匯入的外匯或攜入的外匯票據轉存款帳戶。
現鈔帳戶境內居民個人持有的外幣現鈔存款帳戶。
居民個人不得以自身名義為機構辦理外匯收付。
禁止境內居民個人將其外幣現鈔存儲變為現匯存儲。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一條 為規范和便利銀行及個人的外匯業務操作,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年度總額進行調整。
個人年度總額內的結匯和購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按本細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本細則「資本項目個人外匯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 個人所購外匯,可以匯出境外、存入本人外匯儲蓄賬戶,或按照有關規定攜帶出境。
第四條 個人年度總額內購匯、結匯,可以委託其直系親屬代為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購匯、結匯以及境外個人購匯,可以按本細則規定,憑相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辦理。
第五條 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管理規定。
第六條 各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應按照本細則規定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真實性審核,不得偽造、變造交易。
銀行應通過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個人結售匯系統)辦理個人購匯和結匯業務,真實、准確、完整錄入相關信息。
第七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外匯局)負責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統計、監測、管理和檢查。
C. 外匯管制下,個人最多可攜帶多少現鈔出入境
進出境可以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20000元。如政策調整,具體以主管海關實際辦理結果為准。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1、攜帶外幣現鈔入境時,超過等值5000美元,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
2、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時,等值5000美元(含),可直接攜帶出境;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並向海關書面申報,但《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累計總額不得超過等值10000美元。
(3)個人外匯入境限制擴展閱讀: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按國家金融管理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將外幣攜出境外。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對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
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
3、政府領導人出訪。
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
5、其他特殊情況。
D. 中國海關出入境規定一個人能帶多少美金
中國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可攜帶5000美金。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按以下規定驗放
1、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內(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2、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當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出境時,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10000美元,海關不予放行。
3、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4)個人外匯入境限制擴展閱讀
下列進境旅客應向海關申報,並將申報單證交由海關辦理物品進境手續
1、攜帶需經海關征稅或限量免稅的《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分類表》第二、三、四類物品(不含免稅限量內的煙酒)者;
2、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國家(地區)再入境簽證的居民旅客攜帶途中必需的旅行自用物品超出照相機、攜帶型收錄音機、小型攝影機、手提式攝錄機、手提式文字處理機每種一件范圍者;
3、攜帶人民幣現鈔6000元以上,或金銀及其製品50克以上者;
4、非居民旅客攜帶外幣現鈔摺合5000美元以上者;
5、居民旅客攜帶外幣現鈔摺合1000美元以上者;
6、攜帶貨物、貨樣以及攜帶物品超出旅客個人自用行李物品范圍者;
7、攜帶中國檢疫法規規定管制的動、植物及其產品以及其它須辦理驗放手續的物品者。
第九條 下列出境旅客應向海關申報,並將申報單證交由海關辦理物品出境手續:
1、攜帶需復帶進境的照相機、攜帶型收錄音機、小型攝影機、手提式攝錄機、手提式文字處理機等旅行自用物品者;
2、未將應復帶出境物品原物帶出或攜帶進境的暫時免稅物品未辦結海關手續者;
3、攜帶外幣、金銀及其製品未取得有關出境許可證是或超出本次進境申報數額者;
4、攜帶人民幣現鈔6000元以上者;
5、攜帶文物者;
6、攜帶貨物、貨樣者;
7、攜帶出境物品超出海關規定的限值、限量或其它限制規定范圍的;
8、攜帶中國檢疫法規規定管制的動、植物及其產品以及其它須辦理驗放手續的物品者。
E. 每次入境中國可帶多少美元現金
想到在國外玩了很多項目,吃了美食,游覽那邊的大好風景,過得簡直非常愜意,都有點想在那邊住一陣子,但國內還有事要做,不能逗留太久,就是身上還有4000多美元現金還沒花完。
現在要入境中國海關那邊,查得非常嚴,不是什麼東西都可以攜帶,違禁品這些就更不能帶,會給自己帶來麻煩,還是小心為妙。
去國外還是能夠豐富自己的知識,感受當地的人土風情,認識到了他們那邊的文化非常的棒,吃了好多的美食,那邊也有非常多可以玩的地方,給自己帶來了全新的體會。
在國外玩得非常開心,那麼回國了就應該好好的踏實工作,好好的賺錢,這樣自己手裡有錢,才能去自己想去的地方玩自己想玩的項目,那麼內心會感到非常的滿足,也不會產生太多的煩惱讓自己不開心。還可以跟自己的朋友說好以後去哪裡旅遊,這樣路上有個伴,會覺得非常有安全感,還有可以討論去哪個地方更好。
F. 出國能帶多少美金
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沒有或超過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按以下規定驗放:
第一款: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
第二款: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當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出境時,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第三款: 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G. 人民幣出入境限額是多少
5000美元到10000美元之間。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
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
(7)個人外匯入境限制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六條「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按以下規定驗放:
一、當天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
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當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
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5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二、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
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15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
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10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第七條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按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將外幣攜出境外,但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外幣現鈔出境。
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外幣現鈔出境,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
H. 外匯匯入個人賬戶有什麼限制
根據實施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局)規定,“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50,000美元”。這意味著,即使你的個人賬戶中有無限的金額,你每年只能將5萬美元(約合33.4萬人民幣)轉換成人民幣,無論你的賬戶中是否存在100萬美元或更多。無論一張身份證在不同的銀行開立多少個賬戶,都是5萬的分成,剩下的外匯只能放在賬戶上,等待明年辦理結匯。
綜上所述,中國實行嚴格的外匯管制,一方面是為了避免大規模的資本外流,保持“財富”在國內。另一方面,為避免外資熱錢對我國經濟的沖擊,股市造成了更大的沖擊和收獲。對我們大部分人來說,外匯管制一般不會影響我們的正常生活,匯出的美元只應該是你的合法收入或合法繼承,大部分銀行需要你提供額外資料才能在5萬美元的額度內結匯。
I. 一人可以帶多少美元入境
一人最多可以帶10000美元入境。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
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按以下規定驗放:
1、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內(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2、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當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出境時,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10000美元,海關不予放行。
3、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9)個人外匯入境限制擴展閱讀: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
「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按以下規定驗放:
1、當天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
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當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
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5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2、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
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15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
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10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J. 國家對個人持有外匯的限制規定是什麼
個人換匯每年限額5萬美元或等值外幣。
境內居民個人因私兌換外匯業務指定由中國銀行統一辦理。居民在以下情況,可到中行各地分支機構購匯:出境旅遊、探親、會親兌換外匯,去香港、澳門地區可兌換1000美元,或1000美元的等值外匯,去香港、澳門地區以外的國家和地區(含台灣)可兌換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匯;
自費留學以及自費出國就醫人員出境時可一次性兌換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匯;居民個人自費出境參加國際學術活動,被聘任教等,如邀請方不負擔旅途零用費,則按照出境探親標准兌換外匯。
(10)個人外匯入境限制擴展閱讀: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
第四章個人外匯賬戶及外幣現鈔管理
第二十七條個人外匯賬戶按主體類別區分為境內個人外匯賬戶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按賬戶性質區分為外匯結算賬戶、資本項目賬戶及外匯儲蓄賬戶。
第二十八條銀行按照個人開戶時提供的身份證件等證明材料確定賬戶主體類別,所開立的外匯賬戶應使用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記載一致的姓名。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境內劃轉按跨境交易進行管理。
第二十九條個人進行工商登記或者辦理其他執業手續後可以開立外匯結算賬戶。
第三十條境內個人從事外匯買賣等交易,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相應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辦理。
第三十一條境外個人在境內直接投資,經外匯局核准,可以開立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賬戶內資金經外匯局核准可以結匯。直接投資項目獲得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境外個人可以將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內的外匯資金劃入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
第三十二條個人可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開立外匯儲蓄賬戶。外匯儲蓄賬戶的收支范圍為非經營性外匯收付、本人或與其直系親屬之間同一主體類別的外匯儲蓄賬戶間的資金劃轉。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開立的外匯儲蓄聯名賬戶按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進行管理。
第三十三條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管理規定。
第三十四條個人購匯提鈔或從外匯儲蓄賬戶中提鈔,單筆或當日累計在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外幣現鈔出境金額之下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提鈔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當地外匯局事前報備。
第三十五條個人外幣現鈔存入外匯儲蓄賬戶,單筆或當日累計在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外幣現鈔入境免申報金額之下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存鈔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攜帶外幣現鈔入境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機構外幣現鈔提取單據在銀行辦理。
第三十六條銀行應根據有關反洗錢規定對大額、可疑外匯交易進行記錄、分析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