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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外匯

發布時間:2022-05-03 22:21:03

① 非法經營外匯罪是否有刑事責任

非法經營外匯罪的罪名大。非法經營外匯罪實際上就是非法經營罪,構成非法經營罪,一般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② 外匯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5-15

③ 外匯非法經營罪認定

法律分析:認定:非法買賣外匯二十萬美元以上的或者非法所得五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有關外貿代理業務的規定,採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憑證,為他人向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數額在五百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以及居間介紹騙購外匯一百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時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都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④ 非法經營外匯罪量刑標准

法律分析: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非法買賣外匯,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單位犯前款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第二百三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⑤ 商業銀行在經營外匯業務中,如果賣出多於買進,則稱為升水

應該是空頭吧。
西方國家的商業銀行在經營外匯業務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現買進與賣出外匯之間的不平衡情況。如果賣出多於買進,則為「空頭」(Short Position);如果買進多於賣出,則為「多頭」(Long Position)。
而升貼水:在外匯市場中,匯率按照外匯買賣交割時間分為即期匯率和遠期匯率。在確定遠期匯率時,是通過對匯率走勢的分析確定其上升還是下跌。如果遠期匯率比即期匯率貴則為升水,反之,便宜的話則為貼水,相應的漲跌的價格就是升水金額和貼水金額。

⑥ 炒外匯是否合法

炒外匯屬於違法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拓展資料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國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包括外國貨幣、外幣存款、外幣有價證券(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支付憑證(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擅自從事外匯交易的,交易雙方權益不受法律保護,組織和參與這種交易,屬於非法經營外匯業務和私自買賣外匯行為。 按照《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 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⑦ 非法經營外匯罪的關系

非法經營外匯罪的罪名不大。非法經營外匯涉嫌的刑事犯罪是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罪不屬於特別嚴重的罪名,但在判決時情節特別嚴重的一般要求沒收非法經營期間取得的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⑧ 非法經營外匯罪的量刑

法律分析:非法經營外匯的,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此罪的量刑為:非法經營,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⑨ 炒外匯是合法嗎

炒外匯,就是指投資者通過國內的券商,進行外匯保證金交易。目前,我國並未正式開放外匯保證金業務,但是炒外匯並不違法,國內的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都有開展直接參與到國外交易的外匯業務。投資者只要選擇正規的平台進行合作,就不需擔心炒外匯的合法性。另外,根據外匯管理的相關規定,國家並沒有明文禁止個人或者組織進行外匯保證金交易,法無禁止即可為,投資者可以安心進行外匯保證金交易。只要投資者在進行交易時,選擇正規的平台,比如已經拿到監管執照的商業銀行和經紀商進行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因此,在我國炒外匯並不違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
(一)外幣現鈔,包括紙幣、鑄幣;
(二)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銀行卡等;
(三)外幣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
(四)特別提款權;
(五)其他外匯資產。
第七條經 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為客戶開立外匯賬戶,並通過外匯賬戶辦理外匯業務。
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依法向外匯管理機關報送客戶的外匯收支及賬戶變動情況。
第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外幣流通,並不得以外幣計價結算,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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