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誰能給我解釋一下 期權 期貨 遠期 互換的區別啊!
1、交易對象不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遠期交易的對象是交易雙方私下協商達成的非標准化合同,所涉及的商品沒有任何限制。
2、功能作用不同:期貨交易的主要功能是規避風險和發現價格。遠期交易盡管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調節供求關系、減少價格波動的作用,但由於遠期合同的流動性不足,所以限制了其價格的權威性和分散風險的作用。
3、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期貨合約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獲得了選擇權,可以選擇執行期權,也可以放棄執行,而不必承擔義務。而期權的賣方則有義務在買方行使權利時按約定向買方買人或賣出標的資產。
4、標准化程度不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准化期貨合約,而互換交易的對象則是交易雙方私下協商達成的非標准化合同
5、合約雙方關系不同:互換協議是交易雙方直接簽訂,是一對一的,互換的違約風險主要取決於對手的信用,而期貨交易則不同,合約的履行不取決於交易對手,而取決於期貨結算機構在期貨交易中充當中央對手的角色。
(1)遠期期貨期權的不同擴展閱讀:
期權賣方注意事項:
1、及時止損:不對稱的杠桿特徵是期權的一個重要特點,這也導致期權賣方收益有限卻風險巨大,因此及時止損是期權賣方必須時刻謹記並嚴格執行的投資紀律。
2、當行情發生不利變化時,賣方可以通過固定價位止損、技術指標止損、心理價位止損等各種方式及時止損,以保證長存於市場。止損線或止損指標的設置應當綜合考慮市場情況、投資預期、風險承受能力來確定。
3、倉位控制是期權賣方必須嚴格遵循的鐵律。賣出開倉需要繳納一定的保證金,行情變動後保證金數量會相應調整。投資者賣出期權時,要嚴格遵守限倉限購制度,且留足資金應對短期行情波動時追加保證金的可能,防止因保證金不足被強行平倉出局,喪失後期潛在的盈利機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期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遠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互換
㈡ 簡述金融遠期,金融期貨和金融期權的區別
1、標的物不同:金融期貨的標的物都可以拿來當作金融期權的標的物,反之則不行。也就是說金融期貨的標的物不可以是期權,而金融期權的標的物可以是期貨。
2、投資者權利和義務不同:金融期貨的買賣雙方都要按照合約行使權利和義務。而期權的買方只有權力沒有義務,賣方只有義務沒有權利。金融遠期是交易雙方在場外市場上通過協商,按約定價格在約定的未來日期(交割日)買賣某種標的金融資產。
3、履約保證不同,金融期貨的買賣雙方都要開立保證金賬戶並交納保證金。而金融期貨只有賣方才需要按照規定交納保證金,以確保其能夠按照約定履約。金融遠期合約是股權類資產的遠期合約。
4、現金流轉不同:金融期貨的買賣雙方在交易發生時並不發生現金交付關系,而是在之後的每天逐日結算,盈利的一方賬戶余額將增加,虧損的一方余額減少。期權合約在成交時,買方必須向賣方支付期權費,而此後在履約期前不會發生任何現金費用。
(2)遠期期貨期權的不同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由於看漲期權賦予的是買入標的資產的權利,因此其價值不會超過標的資產自身的價值,同時由於其時間價值是非負的,因此其價值也不會低於內在價值。
2、由於看跌期權賦予的是以固定價格X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X是執行看跌期權帶來的最高收益,故看跌期權的價值應低於執行價格,而歐式看跌期權無法提前執行,因此其價值要低於最高收益的折現值,同時看跌期權的時間價值也是非負的,故其期權費也不會低於其內在價值。
3、在標的資產沒有紅利支付時,美式看漲期權雖然可以提前執行,但提前執行獲得的資產不產生紅利,而貨幣可以產生時間價值,岡此提前執行美式看漲期權是不合理的,因此其價值的合理范圍與歐式看漲期權相同。不過當標的資產有紅利或者利息支付時,美式看漲期權是可能提前執行的。
㈢ 遠期、期貨、期權的區別與聯系~~一定要講出他們的區別還有聯系。。缺一不可
聯系:1.他們都是對未來交易的一種工具。2.他們都是對未來的一種預期。3.遠期是基礎,期貨是在遠期上建立起來的,期權是在期貨上發展起來的。期貨,期權反過來促進了遠期的發展。
區別:遠期不是標准化的合約,其特點合約特點比較靈活,可以依據交易雙方而簽訂,靈活性受到了限制。期貨是一種高度標准化的合約,其每份合約的內容的都一樣,流動性強,合約內容的靈活性差,可以雙向交易,交易方法靈活,採用保證金交易,其結算是當日無負債結算,即每天結算一次。期權,也是高度標準的合約,但這個在國際上也有了靈活性。其期權交易的是種買賣的權利,有買入看漲期權和賣出看漲期權,買入看跌期權和賣出看跌期權。安全性比期貨高,其買入期權的特點是損失有限,盈利無限。另外,期貨和期權可以各自有套利,他們也可以衍生成新的金融工具。
㈣ 期權和遠期的區別是什麼,期貨和期權的區別又是什麼呢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期貨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源於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
遠期——合約雙方承諾在將來某一天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標的物(標的物可以是大豆、銅等實物商品,也可以是股票指數、債券指數、外匯等金融產品)。
2、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貨合同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
3、現金流轉不同
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
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期權與遠期的區別如下:
1、交易對象不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標准化合約,遠期交易的對象主要是實物商品。
2、功能作用不同。期貨交易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發現價格,遠期交易中的合同缺乏流動性,所以不具備發現價格的功能。
3、履約方式不同。期貨交易有實物交割和對沖平倉兩種履約方式,遠期交易最終的履約方式是實物交收。
4、信用風險不同。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信用風險很小,遠期交易從交易達成到最終實物交割有很長一段時間,此間市場會發生各種變化,任何不利於履約的行為都能出現,信用風險很大。
㈤ 遠期、期貨和期權的聯系和區別是什麼
期貨指的是在將來某一天買進並且收到或者賣出並且交付某種標的物的合約。
期權 , 又稱選擇權 , 是指其持有人有權利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 , 以一定價格向對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 , 但沒有義務。
㈥ 遠期期貨和期權合約的異同
期貨與期權的區別
(一)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二)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三)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四)現金流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五)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於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六)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操作上國內沒有期貨期權,可以參照一下權證,他是一種簡單的股票期權。期貨的操作就像目前國內3個交易多是品種一樣,世界上各個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沒有完全相同,但原理是一樣的,你要看你做什麼品種,然後具體學習這個交易的所的規則。
㈦ 期權和期貨有什麼區別
你好,期貨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在交易所進行交收標的物的合約。期權是一種可交易的合約,它給予合約的買方在雙方約定期限以約定價格購買或者出售約定數量合約指定資產的權利。
期貨和期權有什麼區別:
1、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賣方則被動履行義務。期貨合約是雙向的,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
2、履約保證金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大的虧損為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可能虧損無限,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擔保履行義務。而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3、保證金的計算方式不同。由於期權是非線性產品,因而保證金非比例調整。對於期貨合約,由於是線性的,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4、清算交割方式不同。當期權合約被持有至行權日,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權利,期權的賣方則只能被行權。而在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標的物自動交割。
5、合約價值不同。期權合約本身有價值,即權利金。而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
6、盈虧特點不同。期權合約的買方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大虧損只為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虧損則是不固定的。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以上為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