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個人外匯賬戶按賬戶性質區分為
按外匯賬戶的性質或外匯資金來源劃分,可分為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和資本項目外匯賬戶。
1、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收入來源於貿易、服務等經常項目外匯,如外匯結算賬戶、暫收待付賬戶、境外捐助賬戶等;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又分為單位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與個人外匯結算賬戶
2、資本項目外匯賬戶的收入來源於資本項目外匯,如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外債專戶、外幣股票專戶等。資本項目外匯賬戶又分為資本金外匯賬戶、外債賬戶等。
拓展資料:
個人外匯結算賬戶是指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個體工商戶按照規定開立的用以辦理經常項目項下經營性外匯收支的賬戶。
個人外匯結算賬戶相關概念
1.個人外匯結算賬戶購匯和結匯
個人外匯結算賬戶購匯和結匯均不受年度總額限制,無論金額大小都可憑真實貿易單據辦理。
2.個人外匯結算賬戶的提現
個人外匯結算賬戶為外匯現匯賬戶,不允許提取現鈔,計息方式將按照活期存款計息方式計息。
3.結算賬戶與儲蓄賬戶間的資金劃轉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規定,您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與外匯儲蓄賬戶間的資金可以劃轉,但外匯儲蓄賬戶向外匯結算賬戶的劃款,只限於劃款當日的對外支付,不可以劃轉後結匯。
適用對象
個人外匯結算賬戶適用於: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個體工商戶
提交證件
1.申請人填寫的個人外匯結算賬戶開戶申請書;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正本及復印件;
3.依法取得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執業證明正本及復印件;
4.委託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代理進、出口的個體工商戶需提供其與該企業簽定的進、出口代理合同或協議;
5.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6.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還需提供對外貿易經營備案表的原件及復印件;
7.印鑒卡;
8.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我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外匯賬戶分類劃分如下:
1:按外匯賬戶的性質或外匯資金來源劃分,可分為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和資本項目外匯賬戶。
2:按賬戶的功能劃分,可分為兩類,即外匯結算賬戶和專項賬戶。
3:按賬戶的資金形式劃分,可分為現鈔賬戶和現匯賬戶。
4:按開戶期限劃分為臨時賬戶和長期賬戶。
5:按開戶區域劃分為異地賬戶和本地賬戶。
6:按賬戶的幣別劃分為美元賬戶、港幣賬戶、日元賬戶等各種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幣種賬戶。
❷ 個人賬戶接收美金有什麼限制規定嗎
外匯局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便利化額度管理,年度便利化額度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境外個人購匯無年度便利化額度,需逐筆審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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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個人境內銀行外匯賬戶內的資金可以境內劃轉給哪些人
個人外匯賬戶內資金境內劃轉,僅限於本人賬戶之間、個人與近親屬賬戶之間。劃轉賬戶分別屬於境內個人、境外個人的,按跨境交易進行管理,且應符合經常項目外匯匯出境外的規定。
拓展資料:
一、外匯含義:
1.一國擁有的一切以外幣表示的資產。是指貨幣在各國間的流動以及把一個國家的貨幣兌換成另一個國家的貨幣,藉以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種專門性的經營活動。實際上就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債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2.以外國貨幣表示的,為各國普遍接受的,可用於國際間債權債務結算的各種支付手段。必須具備三個特點:可支付性(必須以外國貨幣表示的資產)、可獲得性(必須是在國外能夠得到補償的債權)和可換性(必須是可以自由兌換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幣資產)。
二、分類
1.自由兌換外匯,就是在國際結算中用得最多、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可以自由買賣、在國際金融中可以用於償清債權債務、並可以自由兌換其他國家貨幣的外匯。例如美元、港幣、加拿大元等。
2.有限自由兌換外匯,則是指未經貨幣發行國批准,不能自由兌換成其他貨幣或對第三國進行支付的外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凡對國際性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有一定限制的貨幣均屬於有限自由兌換貨幣。世界上有一大半的國家貨幣屬於有限自由兌換貨幣,包括人民幣。
3.金融外匯與貿易外匯、非貿易外匯不同,是屬於一種金融資產外匯,例如銀行同業間買賣的外匯,既非來源於有形貿易或無形貿易,也非用於有形貿易,而是為了各種貨幣頭寸的管理和擺布。
❹ 外匯匯入個人賬戶有什麼限制
根據實施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局)規定,“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50,000美元”。這意味著,即使你的個人賬戶中有無限的金額,你每年只能將5萬美元(約合33.4萬人民幣)轉換成人民幣,無論你的賬戶中是否存在100萬美元或更多。無論一張身份證在不同的銀行開立多少個賬戶,都是5萬的分成,剩下的外匯只能放在賬戶上,等待明年辦理結匯。
綜上所述,中國實行嚴格的外匯管制,一方面是為了避免大規模的資本外流,保持“財富”在國內。另一方面,為避免外資熱錢對我國經濟的沖擊,股市造成了更大的沖擊和收獲。對我們大部分人來說,外匯管制一般不會影響我們的正常生活,匯出的美元只應該是你的合法收入或合法繼承,大部分銀行需要你提供額外資料才能在5萬美元的額度內結匯。
❺ 個人外匯政策2021年新規
個人外匯政策2021年新規新增銀行應按規定填寫個人結售匯系統銀行網點信息登記表,向外匯局提出系統接入申請。
外匯局在對銀行申請驗收合格後,予以准入。
境內居民個人系指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人、定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以及在中國境內居留滿一年(按申請人護照上登記的本次入境日期計算)以上的外國人及港澳台同胞。
非居民個人系指外國自然人(包括無國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權的中國自然人。
現匯帳戶境內居民個人收到的港、澳、台地區或者境外(以下簡稱「境外」) 匯入的外匯或攜入的外匯票據轉存款帳戶。
現鈔帳戶境內居民個人持有的外幣現鈔存款帳戶。
居民個人不得以自身名義為機構辦理外匯收付。
禁止境內居民個人將其外幣現鈔存儲變為現匯存儲。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一條 為規范和便利銀行及個人的外匯業務操作,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年度總額進行調整。
個人年度總額內的結匯和購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按本細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本細則「資本項目個人外匯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 個人所購外匯,可以匯出境外、存入本人外匯儲蓄賬戶,或按照有關規定攜帶出境。
第四條 個人年度總額內購匯、結匯,可以委託其直系親屬代為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購匯、結匯以及境外個人購匯,可以按本細則規定,憑相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辦理。
第五條 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管理規定。
第六條 各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應按照本細則規定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真實性審核,不得偽造、變造交易。
銀行應通過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個人結售匯系統)辦理個人購匯和結匯業務,真實、准確、完整錄入相關信息。
第七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外匯局)負責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統計、監測、管理和檢查。
❻ 大量外匯入個人賬戶會帶來怎樣的問題怎麼操作才比較安全
隨著時代的發展,手機,銀行卡已經成為了人們必不可少的東西。他們也為人們帶來了很多方便。像之前沒有手機的日子,就是聯系不到對方。是靠寫信。現在想見對方了,一個電話,一個視頻打過去就能知道對方在干什麼。之前沒有銀行卡也是大家都是有存摺或者都是現金放在家裡,那樣避免遭備了不少小偷。現在銀行卡的發展,大家手裡每個人幾乎都有一張銀行卡,每個銀行卡都是屬於自己的,有一個自己的獨立密碼。就有人會說,大量外匯入個人賬戶,會帶來什麼樣的困難?在小編看來,大量的外匯入個人賬戶,會存在洗錢風險。如果想匯款的話,需要在個人外匯現金的提取當日累計金額不能超過等值1萬美元外匯金額的存在上限為5萬美元。
對於每個人的個人客戶的年齡,職業,支付金額等一些信息,需要確認進入個人賬戶,外圍資金來源無風險的合理性。在銀行中會檢查你的匯金客戶外援資金是否是從其他銀行的同學海外賬戶匯入。從而銀行必須特別的注意。因為會有些人利用國內民戶賬戶,接受一些外國同一人的繪畫。進行拆分和逃避到國外享受這一筆錢。個人外匯管理方法制定,在每個人外匯現金提取方面,當即不可超過1萬美元外匯現金存款每日上限為5000美元。
在國內個人賬戶從收到境外匯款後,可在正常項目下收取非營法外匯。電話會根據個人賬戶在國際收支中的資金來源進行申報。對於金額過大的匯款人,需要說明原因。也需要提供書面資料。如果是投資性資金,監管程度是比較嚴格的。在你的賬戶中記錄書面資料。有法外人員向國內個人匯款法外,必須嚴格審查。提供書面資料才能匯出。需要國內銀行要求收款人提供必須書面資料並說明原因,審核後可以入賬你的銀行卡。如果大量的一次性匯入,會導致你的銀行卡凍結。對於多次的匯入,希望是分批的比較好。
就是說如果沒有相關的報告和批判,那些在國內個人賬戶就不能投資國外的股票,基金或者其他金融及其生活,即使你賺了錢,這些公司賬戶也無法進入你的個人銀行卡。中國實行研製性的外匯管理,一方面是為了避免大規模的資金往外流出,保證財富在國內,另一方面為了避免外面對於我國的資金沖突。市場導致了更加大的沖擊和收獲。對於中國大部分人來說,外匯管理一般不會影響我們的正常生活。畢竟你會出的美元只能是應該是你的合法收入和合法繼承,大部分的銀行呢是需要你提供額外資料,才能在5萬美元的額度上內會結賬。
❼ 個人賬戶可以收外匯嗎
招商銀行個人儲蓄卡可以接收境外匯款,根據外管局規定,境內居民外匯儲專蓄賬戶原則上不得用於對屬公結算。境外公司給境內個人匯款,下列情況原則上不能入賬:
1.對方是證券公司,投資公司;
2.匯款附言可以看出是貿易貨款;
3.收款人申報該款項是資本項下或者是貿易貨款;
4.其它當地外管認為不能入賬的款項。
若您這筆款項不屬於貿易及經營投資性外匯,一般可以入賬,但銀行同時會對這筆款項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核。
❽ 個人境外匯款新規
法律分析:銀行應通過外匯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統辦理個人購匯和結匯業務,真實、准確錄入相關信息,並將辦理個人業務的相關材料至少保存5年備查等等。
法律依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
第五條 個人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有關外匯業務。銀行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為個人辦理外匯收付、結售匯及開立外匯賬戶等業務,對個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匯款機構及外幣兌換機構(含代兌點)按照本辦法規定為個人辦理個人外匯業務。
第六條 銀行應通過外匯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統辦理個人購匯和結匯業務,真實、准確錄入相關信息,並將辦理個人業務的相關材料至少保存5年備查。
第七條 銀行和個人在辦理個人外匯業務時,應當遵守本辦法的相關規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額監管,也不得使用虛假商業單據或者憑證逃避真實性管理。
❾ 國家對個人持有外匯的限制規定是什麼
個人換匯每年限額5萬美元或等值外幣。
境內居民個人因私兌換外匯業務指定由中國銀行統一辦理。居民在以下情況,可到中行各地分支機構購匯:出境旅遊、探親、會親兌換外匯,去香港、澳門地區可兌換1000美元,或1000美元的等值外匯,去香港、澳門地區以外的國家和地區(含台灣)可兌換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匯;
自費留學以及自費出國就醫人員出境時可一次性兌換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匯;居民個人自費出境參加國際學術活動,被聘任教等,如邀請方不負擔旅途零用費,則按照出境探親標准兌換外匯。
(9)人外匯賬戶規定擴展閱讀: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
第四章個人外匯賬戶及外幣現鈔管理
第二十七條個人外匯賬戶按主體類別區分為境內個人外匯賬戶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按賬戶性質區分為外匯結算賬戶、資本項目賬戶及外匯儲蓄賬戶。
第二十八條銀行按照個人開戶時提供的身份證件等證明材料確定賬戶主體類別,所開立的外匯賬戶應使用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記載一致的姓名。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境內劃轉按跨境交易進行管理。
第二十九條個人進行工商登記或者辦理其他執業手續後可以開立外匯結算賬戶。
第三十條境內個人從事外匯買賣等交易,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相應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辦理。
第三十一條境外個人在境內直接投資,經外匯局核准,可以開立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賬戶內資金經外匯局核准可以結匯。直接投資項目獲得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境外個人可以將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內的外匯資金劃入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
第三十二條個人可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開立外匯儲蓄賬戶。外匯儲蓄賬戶的收支范圍為非經營性外匯收付、本人或與其直系親屬之間同一主體類別的外匯儲蓄賬戶間的資金劃轉。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開立的外匯儲蓄聯名賬戶按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進行管理。
第三十三條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管理規定。
第三十四條個人購匯提鈔或從外匯儲蓄賬戶中提鈔,單筆或當日累計在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外幣現鈔出境金額之下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提鈔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當地外匯局事前報備。
第三十五條個人外幣現鈔存入外匯儲蓄賬戶,單筆或當日累計在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外幣現鈔入境免申報金額之下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存鈔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攜帶外幣現鈔入境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機構外幣現鈔提取單據在銀行辦理。
第三十六條銀行應根據有關反洗錢規定對大額、可疑外匯交易進行記錄、分析和報告。
❿ 個人向境外匯款有什麼規定
法律分析:銀行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為個人辦理外匯收付、結售匯及開立外匯賬戶等業務,對個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匯款機構及外幣兌換機構(含代兌點)按照本辦法規定為個人辦理個人外匯業務。銀行和個人在辦理個人外匯業務時,應當遵守本辦法的相關規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額監管,也不得使用虛假商業單據或者憑證逃避真實性管理。個人跨境收支,應當按照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有關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手續。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內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銀行辦理。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單筆或當日累計匯出在規定金額以下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匯出在規定金額以上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銀行辦理。
法律依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
第五條 個人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有關外匯業務。銀行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為個人辦理外匯收付、結售匯及開立外匯賬戶等業務,對個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匯款機構及外幣兌換機構(含代兌點)按照本辦法規定為個人辦理個人外匯業務。
第七條 銀行和個人在辦理個人外匯業務時,應當遵守本辦法的相關規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額監管,也不得使用虛假商業單據或者憑證逃避真實性管理。
第八條 個人跨境收支,應當按照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有關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手續。
第九條 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內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銀行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照第三章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單筆或當日累計匯出在規定金額以下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匯出在規定金額以上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銀行辦理。
第二十條 境內個人對外捐贈和財產轉移需購付匯的,應當符合有關規定並經外匯局核准。
第二十一條 境內個人向境外提供貸款、借用外債、提供對外擔保和直接參與境外商品期貨和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應當符合有關規定並到外匯局辦理相應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