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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銀行間市場貨幣經濟公司

發布時間:2022-05-16 03:20:36

『壹』 貨幣經紀公司是干什麼的

貨幣經紀公司最早起源於英國外匯市場,是金融市場的交易中介。 貨幣經紀公司的服務對象僅限於境內外金融機構。它可以從事的業務包括:境內外的外匯市場交易、境內外貨幣市場交易、境內外債券市場交易、境內外衍生產品交易。
根據銀監會的規定,貨幣經紀公司可以從事以下部分或全部的業務:(1)境內外外匯市場交易;(2)境內外貨幣市場交易;(3)境內外債券市場交易;(4)境內外衍生產品交易;(5)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貨幣經紀公司從事證券交易所相關業務的經紀服務,需報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

需要指出的是,基於我國金融市場目前的發展狀況和我國外匯管理的規定,《貨幣經紀公司試點辦法》對貨幣經紀公司的業務范圍做出了相應的規定,現階段允許開辦的業務只包括貨幣經紀公司的部分基本業務。根據國際經驗,對貨幣經紀公司明確了不做自營的中立性原則,嚴格規定不得開展自營業務。同時規定,貨幣經紀公司只能向金融機構提供有關外匯、貨幣市場產品、衍生產品等交易的經紀服務,不允許從事自營交易,不允許向自然人提供經紀服務,也不允許商業銀行向貨幣經紀公司投資。

『貳』 什麼是銀行間貨幣市場

貨幣市場是進行短期資金融通的市場,具有風險性低和流動性高的特徵。貨幣市場包括:同業拆借市場,商業票據市場,國庫券市場,大額克轉讓定期存單市場,回購協議市場。其主要功能:保持金融資產的流動性,以隨時轉任為現實的貨幣。一方面可以滿足借款者的短期資金需要,另一方面也為暫時閑置的資金找到了出路。貨幣信用工具有很強變現性和流動性。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是指依託於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簡稱同業中心)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簡稱中央登記公司)的,包括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債券買賣和回購的市場,成立於1997年6月6日。經過近幾年的迅速發展,銀行間債券市場目前已成為我國債券市場的主體部分。記賬式國債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債券都在該市場發行並上市交易。
銀行間債券市場基本常識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是指依託於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簡稱同業中心)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簡稱中央登記公司)的,包括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債券買賣和回購的市場,其主要職能是: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同業拆借、債券交易系統並組織市場交易;辦理外匯交易的資金清算、交割,負責人民幣同業拆借及債券交易的清算監督;提供網上票據報價系統;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的信息服務等;成立於1997年6月6日。經過近幾年的迅速發展,銀行間債券市場目前已成為我國債券市場的主體部分。記賬式國債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債券都在該市場發行並上市交易。1.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品種(1)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品種有不同的劃分方式,按發行主體分為:國債——是指由國家發行的債券。與其它類型債券相比較,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具有極高的信用度,被譽為「金邊債券」。政策性金融債——是指我國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為籌集信貸資金,經國務院、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採用市場化發行方式,向中資商業銀行、商業保險公司、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聯社以及郵政儲匯局等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債券。中信債——是指由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發行的債券。目前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中信債共有2期。(2)按付息方式劃分為:貼現債券----是指低於面值(一般為百元面值)發行的,期限為一年期以內,到期時按面值償還的債券。零息票債券(也稱利隨本清債券)-----是指在發行時明確債券的票面利率和期限等要素,到期時一次償還全部本金和利息的債券。 附息票債券----是指在發行時明確債券的票面利率和付息頻率(如按年付息)及付息日,到期時支付最後一次利息並償付全部本金的債券。(3)按利率是否固定分為:固定利率債券----固定利率債券具有固定利息率和固定的償還期,是一種比較傳統的債券。這種債券在市場利率相對穩定的情況下比較流行,但在利率急劇變化時風險較大。浮動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是根據市場利率定期調整的中、長期債券。利率按標准利率(同業拆放利率或銀行優惠利率)加減一定利率基點確定。浮動利率債券有利於投資人防範利率風險。2.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交易類型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交易包括債券回購和現券買賣兩種。債券回購是交易雙方進行的以債券為權利質押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是指資金融入方(正回購方)在將債券出質給資金融出方(逆回購方)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由正回購方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資金額向逆回購方返還資金,逆回購方向正回購方返還原出質債券的融資行為。現券買賣是指交易雙方以約定的價格轉讓債券所有權的交易行為。3.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交易方式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以詢價方式與自己選定的交易對手逐筆達成交易,這與我國滬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進行的債券交易與股票交易一樣,是由眾多投資者共同競價並經計算機撮合成交的。4.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中介機構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債券託管、結算和信息服務;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為市場參與者的報價、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務。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同業中心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可披露市場有關信息。

『叄』 什麼是貨幣經紀公司

貨幣經紀公司最早起源於英國外匯市場,是金融市場的交易中介。

根據銀監會8月11日公布的《貨幣經紀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在我國進行試點的貨幣經紀公司是指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的,通過電子技術或其他手段,專門從事促進金融機構間資金融通和外匯交易等經紀服務,並從中收取傭金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貨幣經紀公司的服務對象僅限於境內外金融機構。它可以從事的業務包括:境內外的外匯市場交易、境內外貨幣市場交易、境內外債券市場交易、境內外衍生產品交易。

全球四大貨幣經紀公司

目前,全球最大的四家貨幣經紀公司提供了幾乎所有金融產品的經紀服務,另有為數眾多的規模較小的經紀公司則提供個別產品的專項經紀服務。國際貨幣經紀巨頭們通過全球龐大的交易網路全天24小時提供貨幣經紀服務,並滲透債券、信貸和外匯期權等金融產品市場。英國毅聯匯業(ICAPpl c ):總部設在倫敦,2000多名經紀人分布在世界各主要金融中心。在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是金融時報250種股票指數的成分股,日經紀交易額超過3000億美元。毅聯匯業與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各主要商業銀行有長期的業務聯系,目前在北京和上海都有代表處。

英國德利集團公司(Tullet t p l c ):成立於1971年,注冊地點在倫敦。德利集團在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向中國的金融機構提供貨幣經紀業務,與國家外匯管理局儲備司、中國主要商業銀行建立長期的業務關系。1994年它在上海設立代表處。

傳統集團(Tradit i o n G r o u p ):總部設在瑞士洛桑。1973年在瑞士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是世界前三位和歐洲大陸第一位的批發市場經紀商,也是櫃台交易市場上最大的三家經紀商之一。其經濟產品包括利率衍生品、貨幣市場工具、外匯產品、股權及其衍生品、債務工具、能源產品和排放產品。

中央短資有限公司:總部設在東京,2004年由日本三家短資公司合並而成。經營范圍不僅包括傳統的銀行間市場和短期公開貨幣市場,還逐漸擴展到證券相關產品和資本產品。

德利、毅聯匯業等外資貨幣經紀公司在上海、北京設立了自己的辦事處。一方面,這些機構向國內金融機構大力推銷自己,為大規模進入國內市場做准備;另一方面,也為境內金融機構在境外的拆借資金提供服務。

『肆』 我們國家的銀行間外匯市場上的做市商有哪些

有二十多家好像,中資的十多家,外資的有七八家吧。中行、工行、建行、農行、招行、興業、中信、交行、華夏、光大、民生、國開行等等都是。外資嘛,大點的幾乎都進入了,像花旗、匯豐、渣打、荷銀、三井住友、德意志銀行等等在國內的分行。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制度實施以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市場成交活躍,流動性顯著提高,市場主體參與交易的自主性增強,對匯率行情的反映更加敏感和快捷,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靈活性得到進一步改善。

『伍』 銀行間債券市場與銀行間貨幣市場的區別

1、作用不同

銀行間債券市場:

它具有調節貨幣流通與貨幣供給、調節銀行間貨幣過剩與短缺、調節金融機構間貨幣保值與增值的功能。

銀行間貨幣市場:

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同業拆借和債券交易系統,組織市場交易;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貨幣市場信息服務。

2.不同的交易方法

銀行間債券市場:

以詢價的形式,與自己選定的交易對手一一進行交易;

銀行間貨幣市場:

流通交易通過存單、商業票據、銀行承兌匯票等方式進行。

(5)外匯銀行間市場貨幣經濟公司擴展閱讀:

銀行間債券市場已成為我國債券市場的主體。大多數記賬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都是在這個市場發行和交易的。

完善代理制度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和結算,並積極促進中小代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尚未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以擴大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覆蓋率。

票據市場作為貨幣市場的一個次級市場,是整個貨幣體系中交易主體最基本、最廣泛的組成部分。票據市場可以將「無形」信用變為「有形」信用,將流動性差的信用變為流動性高的票據信用。

參考來源:網路-銀行間債券市場

參考來源:網路-銀行間市場

『陸』 談談外匯交易所,外匯經紀公司與銀行三者之間的關系

外匯經紀公司與銀行都屬於外匯交易所中外匯市場的參與者。


  1. 外匯市場的參與者主要包括各國的中央銀行、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紀人公司、自營商及大型跨國企業等。它們交易頻繁,交易金額巨大,每筆交易均在幾百萬美元,甚至千萬美元以上。外匯交易的參與者,按其交易的目的,可以劃分為投資者和投機者兩類。

  2. 外匯交易主要可分為現鈔、現貨、合約現貨、期貨、期權、遠期交易等。具體來說,現鈔交易是旅遊者以及由於其他各種目的需要外匯現鈔者之間進行的買賣,包括現金、外匯旅行支票等;現貨交易是大銀行之間,以及大銀行代理大客戶的交易,買賣約定成交後,最遲在兩個營業日之內完成資金收付交割;合約現貨交易是投資人與金融公司簽定合同來買賣外匯的方式,適合於大眾的投資;期貨交易是按約定的時間,並按已確定匯率進行交易,每個合同的金額是固定的;期權交易是將來是否購買或者出售某種貨幣的選擇權而預先進行的交易;遠期交易是根據合同規定在約定日期辦理交割,合同可大可小,交割期也較靈活。

『柒』 什麼是貨幣經紀公司貨幣經紀公司可以炒外匯么

不懂的就靠邊站,別誤導別人,貨幣經紀公司根本不是什麼開戶、入金的炒外匯公司,該公司尚屬於試點階段《貨幣經紀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定義貨幣經紀公司,是指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的,通過電子技術或其他手段,專門從事促進金融機構間資金融通和外匯交易等經紀服務,並從中收取傭金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根據銀監會的規定,貨幣經紀公司可以從事以下部分或全部的業務:(1)境內外外匯市場交易;(2)境內外貨幣市場交易;(3)境內外債券市場交易;(4)境內外衍生產品交易;(4)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貨幣經紀公司從事證券交易所相關業務的經紀服務,需報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
需要指出的是,基於我國金融市場目前的發展狀況和我國外匯管理的規定,《貨幣經紀公司試點辦法》對貨幣經紀公司的業務范圍做出了相應的規定,現階段允許開辦的業務只包括貨幣經紀公司的部分基本業務。根據國際經驗,對貨幣經紀公司明確了不做自營的中立性原則,嚴格規定不得開展自營業務。同時規定,貨幣經紀公司只能向金融機構提供有關外匯、貨幣市場產品、衍生產品等交易的經紀服務,不允許從事自營交易,不允許向自然人提供經紀服務,也不允許商業銀行向貨幣經紀公司投資。這不僅能夠保證貨幣經紀以完全的中立性確保交易的公正,不會採取有意抬高或壓低價格的方式侵害客戶利益,也不會在行情變化時為了滿足自營要求而壓後客戶的交易委託。同時,將保證貨幣經紀業在活躍交易、提高流動性時,不會為金融市場增加系統性的風險。
最根本、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貨幣經紀公司根本不服務個人,它只服務於金融機構之間,由於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執行監管和交易的職能,貨幣經紀公司的出現可以使其交易和監管分開。詳細內容你可以查詢貨幣經紀公司、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等。

『捌』 貨幣經紀公司的服務對象是誰

《貨幣經紀公司試點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貨幣經紀公司的業務范圍僅限於向境內外金融機構提供經紀服務。

貨幣經紀公司最早起源於英國外匯市場,是金融市場的交易中介。 它可以從事的業務包括:境內外的外匯市場交易、境內外貨幣市場交易、境內外債券市場交易、境內外衍生產品交易。

根據銀監會 2005 年 8 月 8 日公布的《貨幣經紀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在我國進行試點的貨幣經紀公司是指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的,通過電子技術或其他手段,專門從事促進金融機構間資金融通和外匯交易等經紀服務,並從中收取傭金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8)外匯銀行間市場貨幣經濟公司擴展閱讀:

根據銀監會的規定,貨幣經紀公司可以從事以下部分或全部的業務:

(1)境內外外匯市場交易;

(2)境內外貨幣市場交易;

(3)境內外債券市場交易;

(4)境內外衍生產品交易;

(5)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貨幣經紀公司從事證券交易所相關業務的經紀服務,需報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

『玖』 > 上海國際貨幣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國際貨幣經紀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合資貨幣經紀公司。合資公司由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與全球最大的貨幣經紀公司之一毅聯匯業(ICAP)集團共同發起設立。合資公司將為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金融機構提供境內外外匯市場、貨幣市場、衍生產品及債券市場等市場的金融產品的經紀服務。 公司經營范圍:(一)境內外外匯市場交易;(二)境內外貨幣市場交易;(三)境內外債券市場交易;(四)境內外衍生產品交易;(五)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業務范圍:(一)外幣拆借;(二)人民幣信用拆借;(三)債券的質押式回購和買斷式回購;(四)現券買賣;(五)利率互換和遠期利率合約; 本公司注重人才的吸收與培養,盡力創造激發員工熱忱與潛能的環境,並提供良好的發展空間與上升通道,是您展現才華的舞台。期待您的加盟,共創輝煌。

『拾』 貨幣經濟公司經營范圍

根據銀監會的規定,貨幣經紀公司可以從事以下部分或全部的業務:(1)境內外外匯市場交易;(2)境內外貨幣市場交易;(3)境內外債券市場交易;(4)境內外衍生產品交易;(4)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貨幣經紀公司從事證券交易所相關業務的經紀服務,需報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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