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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肖鋼

發布時間:2022-05-16 11:25:47

❶ 今日下午,職業股民徐財源一紙訴狀將證監會及主席肖鋼告上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是真的假的

一篇起訴證監會及主席肖鋼瀆職和不作為的行政訴狀在網上引起熱議。具狀人徐財源在接受本報專訪時告訴記者,這紙訴狀已在前日由EMS從上海寄出, 1月16日 送達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我已經做好了會困難的准備,但只有合法合理的維權,才能主張股民的權利。」徐財源1978年出生於樂清柳市,盡管這是他第一次起訴證監會,但此前他成功組織過對攀鋼鋼釩、ST南方、海南航空、中元華電等上市公司的維權行動,甚至起訴過上海證券交易所
在起訴書中,徐財源認為,證監會作為證券期貨市場監管部門,其職能是「致力於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維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然而,由於被告的瀆職和不作為,甚至是亂作為,多項措施沒有全面考慮,部分領導和工作人員涉嫌犯罪,造成中國股市暴跌,讓包括原告在內的中小股民遭受重大損失,構成了行政違法」。
徐財源的這一訴狀在網上引起了巨大關注。截至發稿前,他發在微博和博客上的訴狀原文,一天內點擊量總計已經超過20萬,評論超過2000條,網友紛紛表示點贊與支持。而在徐財源昨日下午組建的一個名為「訴證監會維權」的QQ群中,截至發稿時加入維權隊伍的網友已經超過150人,且人數在不斷增加。而記者昨日致電證監會時,其電話一直處於忙音,始終無人接聽。

❷ IPO新規改變對股市影響多大

今年1月1日起施行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新規。證監會稱,取消新股申購預繳款後,新股申購不再凍結資金,巨額資金打新現象將不復存在,新股發行不會對市場資金面產生影響。證監會統計發現,2015年6月初25家公司集中發行時,凍結資金峰值最高為5.69萬億元,如取消預繳款,投資者僅需繳納申購資金414億元。換言之,以往IPO扎堆申購導致二級市場被「抽血」現象將消失,投資者可能不必再擔心「打新魔咒」。
再次,與前兩年多隻新股在同一個交易日發行不同的是,這批新股發行將不再出現扎堆申購。證監會稱,考慮到新股申購系統剛上線,為保證新規實施初期交易系統的安全運行,上述7家公司將在春節前陸續安排發行,發行日同一天全市場只安排1家新股進行申購。而在1月8日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曾表態,為緩解新規下新股發行對交易系統的壓力,保證交易系統安全運行,初期新股發行將按各交易日均衡申購的原則安排,後期逐步進行調整。有市場分析認為,按各交易日均衡申購,有助於緩解市場對IPO沖擊的擔憂情緒。
盡管春節前的IPO發行家數不多,擬上市企業多數是小盤股,且實施申購新規則,但仍有市場人士認為,在目前市場尚不穩定的情況下放行IPO並非沒有風險,可能給投資者帶來一定心理影響。1月20日,上證指數沒能延續之前一天大幅反彈之勢,再度失守3000點大關,反映出市場對IPO仍較為敏感。
另有觀點認為,監管層態度較去年7月略有變化。當時面對持續暴跌,監管層宣布IPO暫停,重在穩定市場與穩定人心。而此次大跌並一度擊穿2850點,仍核准數量不多的IPO,顯示監管層注重把穩定市場、修復市場和建設市場有機結合起來。
當然,投資者不必擔心IPO擴容過度。證監會新聞發言人1月8日曾表示,將根據市場和交易系統初期運行情況,按照有利於增強市場活力、維護市場穩定的原則,合理安排新股發行。另外,證監會主席肖鋼1月16日在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再次強調,「注冊制改革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對新股發行節奏和價格不會一下子放開,不會造成新股大規模擴容。」這意味著監管部門會把市場承受力放在重要位置加以考慮。

❸ 大盤寬幅震盪,市場風格局部轉換再平衡,不盲目追漲殺跌

一、財經新聞精選

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在開放中提高我國大宗商品的定價影響力。

9月1日,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在「中國(鄭州)國際期貨論壇」上致辭時表示,開放是期貨市場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我國期貨市場30年來發展成就總結的一條成功經驗。我們要繼續擴大特定品種開放范圍,拓展開放模式,更多採用保稅交割和現金交割模式,便利國際投資者參與,更加註重製度規則與國際市場的深層次對接,深入推進期貨市場制度性開放。同時,要強化境外監管機構的跨境監管與執法合作,開放中提高我國大宗商品的定價影響力,著力在大豆、棕櫚油、PTA、原油等品種上,在亞洲時區率先形成突破。

 

肖鋼:金融科技平台要承擔「看門人」責任 不許大數據殺熟。

9月1日,在《CF40中國智能金融發展報告2020》發布會上,提到大型金融科技平台的監管,肖鋼表示,大型金融科技平台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同時,也需要承擔「看門人」的責任。金融科技平台連接著生產者和消費者,所以平台很重要的責任是保護消費者投資者的權益,不許利用大數據「殺熟」;平台在數據治理、數據隱私保護、數據安全方面也負有重要的責任,數據收集使用、權屬確定、數據加工交易等,都要符合法律規定和監管規則。

 

海南:推動設立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場所,連接全國碳交易市場與國際市場。

海南發布《關於貫徹落實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意見的實施方案》。其中提到,推動設立海南國際碳排放權交易場所,突出差異化發展定位,連接全國碳交易市場與國際市場。加大對綠色產業的融資支持力度。積極培育綠色環保產業,充實省級擬上市掛牌企業後備資源庫。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再融資、發行綠色債券等。

 

深圳證監局和公安機關成功查辦一起「牛散」聯合黑嘴操縱股票案。

近日,深圳證監局與公安機關開展聯合行動,成功查辦一起搶帽子操縱證券市場大案,一舉將位於廣東、湖北、河南等地的14名主要涉嫌犯罪人員抓獲歸案,其中7人已被批准逮捕、4人取保候審。該案主犯「牛散」系慣犯,2019年11月至2021年6月,通過幾名中介與多個黑嘴團伙勾結,利用直播間、微信群誘騙投資者高價買入70餘只股票,其反向賣出金額多達20餘億元、非法獲利超2億元,涉嫌構成搶帽子操縱證券市場犯罪。

 

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來了!涉及每年數萬億利益規模。

以帶量采購等政策為核心的一系列醫葯控費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萬眾期待已久的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終於來了。8月31日,國家醫保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醫療服務價格是重要的民生價格,涉及14億人民群眾、787萬醫務人員、5萬多醫療機構的龐大主體,涉及每年數萬億的利益規模。涉及多方面利益的深刻調整,不能不動,也不能亂動。此次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義,首先是要適應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其次是要積極應對醫療保障水平可持續性面臨的新挑戰,再次是要堅持問題導向、補齊制度短板。                               

(投資顧問:林旭銳,執業證書號S0260615100004)

 

二、市場熱點聚焦

市場點評: 大盤寬幅震盪,市場風格局部轉換再平衡,不盲目追漲殺跌

周三市場呈現寬幅震盪分化的行情,收盤各大指數漲跌不一,截止收盤,上證指數報收3567.10點,上漲23.16點,漲幅0.65%。成交額8425億。深證成指報收14314.09點,下跌14.29點,跌幅0.1%,成交額8686億。創業板指報收3186.85點,下跌27.27點,跌幅0.85%,成交額2944億。盤面觀察,券商、白酒、跨境電商、鐵路基建等板塊漲幅靠前;有色、航空、稀缺資源、鋰電池等前期強勢股跌幅靠前。板塊個股炒作分化明顯,目前階段看國內貨幣政策保持相對穩定,經濟維持弱復甦,市場整體維持震盪格局。短期市場風格並未明顯大切換,只是階段性的風格局部轉換再平衡。推行全面注冊制,優質股永遠是稀缺的,抱團不會消失只會轉移;專注政策鼓勵扶持的產業、高景氣度行業、具備產品議價權的細分領域龍頭。建議重點關註:券商、通訊、電氣設備、國企混改等。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投資顧問 古志雄 注冊投資顧問證書編號:S02606611020066)

 

宏觀視點:國家能源鐵路裝備公司擬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事件:【國家能源鐵路裝備公司擬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日前,國能鐵路裝備有限責任公司發布「國能鐵路裝備混合所有制改革實施方案項目競爭性談判」的公告。主要要求包括:《鐵路裝備公司成立混合所有制企業可行性報告》、《鐵路裝備公司混合所有制企業組建方案》、《鐵路裝備公司合資企業引進投資者指南》、《鐵路裝備公司新設混合所有制企業總體方案》、《鐵路裝備公司新設混合所有制企業實施方案》等等。

來源:證券時報網

點評:鐵路裝備公司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實現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為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提供公平競爭的環境,在政治、經濟、社會等層面形成合力,有利於推動經濟整體發展,從消息面看整體對混改企業是正面積極影響,可適度積極關注。

(投資顧問 古志雄 注冊投資顧問證書編號:S02606611020066)

 

電氣設備行業:風光景氣度走高,新型電力系統長期可期

事件:電氣設備:國網已公布下半年工作計劃,新型電力系統漸加速,配套政策望逐步落地。據北極星電力網報道,在7月14日國家電網召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加快推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研討會,會議上安排國網下半年工作任務,要求積極推動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加快建設具有中國特色國際領先的能源互聯網企業。

來源:中信證券

點評:下半年,國網共涉及八個重點方面工作,並進一步強化要求服務「雙碳」建設,電網發揮居中協調疏導作用,明確建設新型電力系統與電網向能源互聯網升級是「一個問題,兩個視角」。全年來看,國網相關建設計劃預計將如期落地,同時「十四五「期間對用電側帶動作用將進一步加強;「十四五「相關能源規劃預計將逐漸出台,相關電力設備龍頭有望不斷受益,建議積極關注配置。

(投資顧問 古志雄 注冊投資顧問證書編號:S02606611020066)

 

三、新股申購提示

蘭衛醫學申購代碼301060,申購價格4.17元

本立科技申購代碼301065,申購價格42.50元

維遠股份申購代碼730955,申購價格29.56元

美邦股份申購代碼707033,申購價格12.69元

振華新材申購代碼787707,申購價格11.75元

 

四、重點個股推薦

參見《早盤視點》完整版(按月定製路徑:發現-資訊-資訊產品-資訊-早盤視點;單篇定製路徑:發現-金牌鑒股-早盤視點)

❹ 立法後還取消注冊制嗎

2014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傳出的消息稱,最快今年6月出台注冊制辦法草案,2015年實施;現存的發審委也可能在今年內取消。

與往年監管工作會議「總結過去、展望未來」有所不同,昨日的工作會議只聚焦一個內容,那就是「監管轉型」。而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確立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等是主要任務。

推進注冊制

1月21日上午9點至11點,證監會主席肖鋼就大力推進「監管轉型」發表講話。

「內容非常多,每一條下面都有非常多的內容,到11點主席都沒有講完。」上述知情人士稱,1月21日和22日證監會系統還要就肖鋼講話內容進行分組討論並向上反饋。

「今天(21日)會議內容提到注冊制時說,最快2014年6月出台注冊制辦法草案,2015年實施。」知情人士對本報表示,具體要以《證券法》的修改為基礎。「《證券法》的修改現在已被列入立法機關第一批修法名單之中,順利的話,2014年能修改完畢,發審委到時候可能就取消了。」

繼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之後,2013年11月30日,證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下稱《意見》),開始落實逐步推進股票發行從核准制向注冊制過渡。

「我們現在面臨一個非常艱巨的任務,就是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的任務。」證監會發行部人士此前曾表示,肖鋼多次強調監管要轉型,就是要適應注冊制的需要,在放鬆前端行政管制的同時,必須要把事中的過程監管以及事後的監管加強起來。

「可以想像,如果沒有嚴格的過程監管,沒有事後違規行為的嚴厲處罰,以及整個司法制度、社會各方面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管理,甚至以司法制度予以民事、刑事的處罰,注冊制改革註定不會成功的。」前述證監會人士稱。

在昨日的會議上,肖鋼提出的監管轉型主要任務中除了推進注冊制改革、確立以信披為中心的監管理念之外,還提出理順監管與執法的關系、提高稽查執法效能、建設法律實施規范體系等任務。

「監管轉型是一項長期任務和系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肖鋼在會上如是強調。與此相照應的是,當日會議上還出現了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有關部門、最高人民法院的代表。

市場的壓力

證監會給予監管轉型高度重視,也有來自市場的壓力。在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推進的同時,是IPO沉寂一年多之後的重啟。

事實上,證監會監管轉型部分內容實質上已經開始啟動。前述發行部人士表示,包括《關於加強新股發行監管的措施》的發布、發行過程抽查的啟動,都是監管轉型的內容,是為注冊制改革奠定基礎的工作當中做出的比較小的動作,後續的過程監管和事後監管還會源源不斷地推出。

根據證監會的要求,《意見》發布後,首批IPO企業就要落實新的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加強信息披露、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引入老股轉讓制度、調整配售機制等內容,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約束發行人定高價,抑制投資者報高價,遏制股票上市後「炒新」行為。然而,在過去的十多天當中,奧賽康等公司因「三高」問題暫緩發行、證監會啟動大范圍的新股發行過程檢查、我武生物被上海師范大學副教授實名舉報等事件的出現,讓不少市場人士又開始對新股發行產生「一地雞毛」的悲觀態度。

1月12日,證監會緊急發布《措施》,針對「三高」問題進一步加強監管,「三高」現象暫時有所緩解。但是「炒新」的難題又迎面而來。昨日有8隻新股登陸深交所,其中7隻股票首日漲幅都超過了45%。

肖鋼指出,推進監管轉型是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的內在要求,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現代證券期貨監管規律的新探索。肖鋼表示,推進監管轉型要實現「六個轉變」,包括監管取向從注重融資,向注重投融資和風險管理功能均衡、更好保護中小投資者轉變;監管重心從偏重市場規模發展,向強化監管執法,規模、結構和質量並重轉變;監管方法從過多的事前審批,向加強事中事後、實施全程監管轉變;監管模式從碎片化、分割式監管,向共享式、功能型監管轉變;監管手段從單一性、強制性、封閉性,向多樣性、協商性、開放性轉變;監管運行從透明度不夠、穩定性不強,向公正、透明、嚴謹、高效轉變。

❺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2013年10月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1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根據2014年3月2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已經2006年9月1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89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9月19日起施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 尚福林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七日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辦法》內容詳見參考資料頁面) 《關於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0年6月2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73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尚福林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關於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決定
一、第五條第二款修改為:「詢價對象是指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主承銷商自主推薦的具有較高定價能力和長期投資取向的機構投資者,以及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二、第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主承銷商自主推薦機構投資者的,應當制訂明確的推薦標准,建立透明的推薦決策機制,並報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三、第九條修改為:「主承銷商應當在詢價時向詢價對象提供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發行人、主承銷商和詢價對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披露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內容,但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四、第十四條修改為:「首次發行的股票在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可以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五、刪除第十六條。六、第二十六條增加一項,作為第十一項:「主承銷商自主推薦機構投資者管理的證券投資賬戶。」七、刪除第二十九條第二款。八、第三十二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網上申購不足時,可以向網下回撥由參與網下的機構投資者申購,仍然申購不足的,可以由承銷團推薦其他投資者參與網下申購。」九、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二條:「初步詢價結束後,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下,提供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足20家的,或者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提供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足50家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不得確定發行價格,並應當中止發行。網下機構投資者在既定的網下發售比例內有效申購不足,不得向網上回撥,可以中止發行。網下報價情況未及發行人和主承銷商預期、網上申購不足、網上申購不足向網下回撥後仍然申購不足的,可以中止發行。中止發行的具體情形可以由發行人和承銷商約定,並予以披露。中止發行後,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內,經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可重新啟動發行。」十、第五十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發行價格確定後,披露網下申購情況、網下具體報價情況。」本決定自2010年11月1日施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2006年9月1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89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根據2010年10月1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
(《辦法》內容詳見參考資料頁面) 《關於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2年5月1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7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5月18日起施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郭樹清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關於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決定
(內容詳見參考資料頁面附件)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辦法》內容詳見參考資料頁面附件)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已經2013年10月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1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12月13日起施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肖鋼2013年12月13日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辦法》內容詳見參考資料頁面) 《關於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4年3月1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30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肖鋼
2014年3月21日

關於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決定
一、增加一條,作為第五條:「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須具備豐富的投資經驗和良好的定價能力,應當接受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自律規則。
「網下投資者參與報價時,應當持有一定金額的非限售股份。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根據自律規則,設置網下投資者的具體條件,並在發行公告中預先披露。主承銷商應當對網下投資者是否符合預先披露的條件進行核查,對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應當拒絕或剔除其報價。」
二、第五條改為第六條,第二款修改為:「網下投資者報價應當包含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且只能有一個報價。非個人投資者應當以機構為單位進行報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價格(或發行價格區間)確定後,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方可參與申購。
三、第六條改為第七條,第二款和第三款合並,修改為:「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含)以下的,有效報價投資者的數量不少於10家;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有效報價投資者的數量不少於20家。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有效報價投資者數量不足的,應當中止發行。」
四、刪除第八條。
五、第九條第一款改為第一款、第二款,修改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後總股本4億股(含)以下的,網下初始發行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60%;發行後總股本超過4億股的,網下初始發行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70%。其中,應安排不低於本次網下發行股票數量的40%向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配售,安排一定比例的股票向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設立的企業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配售。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企業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有效申購不足安排數量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向其他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配售剩餘部分。
「對網下投資者進行分類配售的,同類投資者獲得配售的比例應當相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企業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的配售比例應當不低於其他投資者。」
六、第十條第二款修改為:「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超過50倍、低於100倍(含)的,應當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20%;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超過100倍的,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40%;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超過150倍的,回撥後網下發行比例不超過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0%。本款所指公開發行股票數量應按照扣除設定12個月及以上限售期的股票數量計算。」
七、第十五條增加一項作為第五項:「(五)過去6個月內與主承銷商存在保薦、承銷業務關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已與主承銷商簽署保薦、承銷業務合同或達成相關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第五項改為第六項。
八、第十六條修改為:「發行人和承銷商及相關人員不得泄露詢價和定價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操縱發行定價;不得勸誘網下投資者抬高報價,不得干擾網下投資者正常報價和申購;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不正當手段誘使他人申購股票;不得以代持、信託持股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向其他相關利益主體輸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過其利益相關方向參與認購的投資者提供財務資助或者補償;不得以自有資金或者變相通過自有資金參與網下配售;不得與網下投資者互相串通,協商報價和配售;不得收取網下投資者回扣或其他相關利益。
九、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五條:「中國證監會對證券發行承銷過程實施事中事後監管,發現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異常情形的,可責令發行人和承銷商暫停或中止發行,對相關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十、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六條:「中國證券業協會應當建立對承銷商詢價、定價、配售行為和網下投資者報價行為的日常監管制度,加強相關行為的監督檢查,發現違規情形的,應當及時採取自律監管措施。中國證券業協會還應當建立對網下投資者和承銷商的跟蹤分析和評價體系,並根據評價結果採取獎懲措施。」
十一、第三十五條改為第三十七條,修改為:「發行人、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投資者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失誠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辦法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可以視情節輕重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公開說明、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等監管措施,或者採取市場禁入措施,並記入誠信檔案;依法應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並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重新公布。

❻ 保監會 銀監會 證監會的主席分別是

保監會主席是項俊波,銀監會主席是尚福林,證監會主席是肖鋼。


肖鋼,1958年8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出生於湖南長沙,法學碩士。現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1981年開始在中國人民銀行工作。1989年5月至1996年10月,歷任中國人民銀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總經理、中國人民銀行計劃資金司司長等職務。1996年10月至2003年3月曾擔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及副行長,並於此期間先後兼任中國人民銀行計劃資金司司長、貨幣政策司司長、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行長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局長。自2003年3月至2004年8月任中國銀行董事長、行長、黨委書記。2004年8月至2013年3月任中國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2003年5月至2013年3月兼任中銀香港(控股)董事長。2013年3月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是第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八屆中央委員。

證監會的全稱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包括: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八)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發行可轉換債券;監管境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期貨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期貨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業務。

(九)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律師事務所、律師及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活動。

(十一)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十二)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❼ 證券監管轉型對證券經營機構創新發展會產生哪些影響

日,證監會主席肖鋼以「大力推進監管轉型」為題,在2014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發表講話,這是中國資本市場自2013年3月17日進入「肖鋼時間」以來,為數不多的關於監管轉型的系統闡述,是肖鋼就任證監會主席十多個月來繪就的改革路線圖。

2013年以來,資本市場突破良多,如十八屆三中全會為發行注冊制定調、行政審批進一步下放、優先股破題等,資本市場制度建設明顯提速。展望2014年,開展現代證券期貨監管規律的新探索,推動注冊制,提高證監會稽查執法效能,無疑都將成為今年證監會的工作重點。

注冊制改革總體思路初定

在監管會議上,肖鋼表示將推進監管轉型,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

肖鋼表示,我國已具備了向注冊制過渡的基本條件,但實施還需要一個過程,並且要以《證券法》修改為前提。要抓緊制定過渡期安排,做好今年的新股發行審核工作。

他給出了注冊制改革思路的初步設想:證監會依法設定和核准股票發行及上市條件,統一注冊審核規則。發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其言行必須與信息披露的內容相一致。發行人、中介機構對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及時性承擔法律責任。投資者自行判斷發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自擔投資風險。證券監管部門依法對發行和上市全程進行監管,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財苑)表示,注冊制改革需要一定的過渡期,而注冊制改革過渡期多長需要看融資者利益跟投資者利益是否平衡,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關系是否平衡,上市與退市的節奏是否平衡,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是否具備,引入資金速度跟融資速度是否平衡。

著名經濟學家華生認為,證監會的重大政策制定要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使注冊制改革符合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透明證監會建設逐
肖鋼就任中國證監會主席後,市場從證監會窗口直接了解的信息逐漸多了起來。從證監會自身來講,其監管運行正在從透明度不夠、穩定性不強,向公正、透明、嚴謹、高效轉變。

肖鋼指出,在加強市場主體信息披露監管的同時,要加快建設透明證監會。證監會要維護「三公」,必須增強透明度。要加大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力度,強化溝通交流互動,及時解疑釋惑,讓市場各方充分理解和支持監管工作。

其中,在核准制向注冊制過渡期間,肖鋼提出要增強發行審核透明度,梳理現有的信息披露要求和審核標准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公開審核流程及審核意見,發審會過程向公眾公開。

天風證券投行部負責人認為,監管權力越重,越難做到透明公開。以新股發行改革為例,新股發審嚮往注冊制方向發展,證監會要提高審核效率,優化發行審核流程,清理發行審核中的備案、登記、驗收等不必要的環節或前置程序不需要那麼多流程,相對來說需要公開的內容就簡化了,從而也促進了證監會的公開透明。

確立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

肖鋼從強化市場主體信息披露的法律責任、堅持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和加快建設透明證監會三個方面,談到要確立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

「強化市場主體信息披露的法律責任。信息披露是向社會公眾作出的承諾,信息披露義務人必須嚴格履行法律義務,其言行必須與所披露信息一致。」肖鋼說。

對於信息披露為誰服務的問題,肖鋼指出,要堅持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使信息披露更好地為投資者服務,而不是以監管自身需求為中心。
步推進

❽ 為什麼等國內原油上市,都要去做國內原油

2016年,亞太地區在原油消費中佔有34.8%的份額,但在全球原油價格體系中的影響力較弱,與消費的比例不相匹配。
中國是全球第八大原油生產國、第二大消費國、第二大進口國,但原油進口價卻不得不單向、被動地參照國際價格。
從2014年得到上市批復,到今天籌備接近完成,原油期貨經歷了復雜的過程。
具體到籌備方面,上海國際能源中心(INE)從今年5月即開始對原油期貨上市做籌備工作。
5月11日,原油期貨合約規則及11個業務細則正式頒布;
6月9日,《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期貨交易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南(暫行)》發布,開始受理客戶申請交易編碼。
本月初,交易中心已經完成4次全市場生產系統演練。
上述業內人士表示,在模擬交易完成後,原油期貨即會擇機上市。
加入全球定價體系
上海原油期貨的推出,將使中國聲音傳遞到國際市場,增加定價話語權,而原油市場與全球宏觀經濟聯系緊密,也決定了中國原油市場將受到全球宏觀經濟的影響。
石油期貨或最早於7月准備就緒
據彭博援引知情人士透露,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INE)在會上對交易員和經紀機構表示,中國石油期貨合約最早或在7月份准備就緒。知情人士表示,INE說交易規定預計很快會獲得中央政府批准。因消息沒有公開,知情人士要求匿名。
「2017年有信心推出石油期貨,我們目前已在努力准備石油期貨的上市工作。」4月19日,證監會分管期貨的副主席方星海在白糖期權上市儀式的間隙表示。
石油期貨上市已籌備五年之久
2012年4月,原證監會主席郭樹清(現任銀監會主席)在出席2012年湖北省資本市場建設工作會議上表示,將在年內推出繼美國、英國後的第三個全球性石油期貨市場,以爭奪石油定價權。
2013年11月22日,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標志著原油期貨的上市邁出了關鍵一步。
2014年12月12日,中國證監會正式批准上海期貨交易所在其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開展原油期貨交易,這標志著國內首個國際化的期貨品種原油期貨上市進入了實質性推進階段。
2015年3月、6月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發布兩次了徵求意見稿,就業務規則和原油期貨標准合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6月26日,證監會在例行發布會上明確表示,原油期貨進入上市前最後3個月的准備期。
在2015年8月,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發布了第三次徵求意見稿。由此,一套國際化、市場化、專業化的期貨市場業務規則體系漸趨成形,原油期貨上市的籌備工作更進一步。
2015年11月16日,上海自貿區管委會副主任朱民在上海市政府新聞通氣會上透露,原油期貨的交易品種已初步確定,交易的政策環境也已都基本確定,最終上市時間還需金融監管部門定。
2016年1月,證監會主席肖鋼在2016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提出,在充分評估、嚴防風險的基礎上,做好原油等戰略性期貨品種的上市工作。

❾ 如何促進股票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資本市場的穩定運行和健康發展面臨不少新情況、新挑戰,主要是: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增多,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仍然突出;產能過剩、地方債務、影子銀行、房地產等領域風險逐步顯性化,對資本市場的影響不容忽視;融資融券規模快速增長,截至2014年底,融資余額已超過1萬億元,交易杠桿率顯著提高,少數證券公司短借長貸問題突出,面臨較大的流動性風險隱患,個別信用交易客戶高比例持有單一擔保證券,信用風險凸顯;股價結構分化嚴重,有些股票估值過高,2014年末,市盈率超過100倍的達500餘家;部分上市公司虧損加大,存在退市隱患等。
要著力抓好以下八項工作。一是促進股票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繼續引導長期資金入市,在穩定市場預期的基礎上,適時適度增加新股供給,促進資本形成。二是加強多層次股權市場體系建設,壯大主板市場,改革創業板市場,完善「新三板」市場,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繼續優化並購重組市場環境,為深化國企改革、促進產業整合、推動結構調整和促進創業創新提供有力支持。三是發展證券交易所機構間債券市場,建立覆蓋所有公司製法人的公司債券發行制度,緩解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四是平穩推出原油期貨、上證50ETF期權和10年期國債期貨等新產品、新工具,推動場外衍生品市場發展,健全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支持實體經濟風險管理需求。五是積極發展私募市場,健全私募發行制度,推動私募基金規范發展,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促進資本與創業創新對接。六是適時放寬證券期貨服務業准入限制,探索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交叉持牌,支持業務產品創新。七是充分認識經濟發展新常態對我國資本市場雙向開放的新要求,以開放促改革,優化滬港通機制,便利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完善QFII和RQFII制度,運用好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促進「引進來」與「走出去」,更好地服務我國經濟參與全球競爭。八是加強風險防範,督促市場參與主體依法合規經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健全風險預警機制,妥善處置違約事件。
在股票發行注冊制初步方案方面, 改革總的目標是建立市場主導、責任到位、披露為本、預期明確、監管有力的股票發行上市制度。要堅持市場導向,放管結合。尊重市場規律,最大限度減少和簡化行政審批,明確和穩定市場預期,強化市場內在約束,建立以市場機制為主導的新股發行制度安排。同時,加快監管轉型,強化事中事後監管。要堅持法治導向,依法治市。健全資本市場法律體系,完善股票發行上市監管制度和投資者保護制度。要堅持披露為本,歸位盡責。

要探索建立事中事後監管新機制。肖鋼表示,與以事前審批為主的機制相比,事中事後監管新機制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活力激發型監管。要大幅精簡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市場准入放寬,對市場主體微觀活動的干預大幅減少,讓更多市場主體有機會參與公平競爭,自主創新活力可以充分發揮。二是信息驅動型監管。監管工作將依託大數據、雲計算等信息技術,建立健全中央監管信息平台,實現信息共享。三是智力密集型監管。監管執法人員必須不斷改進知識結構,持續提高專業化水平和溝通協調能力。四是成本節約型監管。需要更有效地配置監管資源,提高監管效率,爭取以較低的成本實現最佳的效果。

❿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大事記

2005年4月 中國共產黨總書記胡錦濤與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在歷史性的會談後共同發布的《海峽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中,明確提出:「促進海峽兩岸經濟全面交流,建立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機制」。
2008年 海峽兩岸關系實現歷史轉折後,台灣方面提出希望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2008年底 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明確提出:「海峽兩岸可以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2009年12月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領導人在台灣省台中市舉行第四次會談,同意將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納入第五次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協商重點推動的議題。
2010年1月 關於《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第一次專家工作協商在北京舉行。海峽兩岸就《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名稱、基本結構、建立協商工作機制等問題交換了意見,並取得多項共識。
2010年2月~6月 隨後5個月里,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又分別在台灣省桃園縣和北京舉行了兩次專家工作協商,逐漸敲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文本構成、早期收獲計劃等重要內容。
2010年6月29日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在重慶舉行;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陳雲林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在會談中就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及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後續商談議題等交換意見。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陳雲林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分別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和《海峽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上簽字,然後互換文本。熱烈的掌聲、炫目的閃光燈,又一次見證了海峽兩岸歷史性的時刻——海峽兩岸經濟合作從此開啟新篇章。
2010年8月17日晚間台灣立法機構二讀表決通過《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2010年9月11日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完成換文程序,同意《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和《海峽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於2010年9月12日實施。
兩岸舉行首次證券及期貨監管合作會議
2013年1月29日兩岸證券期貨監理合作平台首次會議在台北舉行。兩岸證券期貨監理合作平台首次會議由中國內地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和台灣金融監管機構負責人陳裕璋共同主持。 雙方在會上就建立定期會晤機制、市場進入政策協調等議題進行了交流,並共同推出了一系列相互開放或放寬限制的新措施。
本次會談就大陸在ECFA框架下進一步擴大對台灣資本市場開放的具體內容達成了多項共識,包括對台開展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試點,修改相關QFII管理辦法,為台灣金融機構在申請QFII資格時提供便利等。
在ECFA框架下,大陸允許符合條件的台資金融機構在大陸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台資的持股比例將由現在的最高不超過49%,提高到可持股50%以上。在對台灣證券公司的開放方面,大陸將允許符合條件的台資公司在上海、深圳和福建各設立1家兩岸合資的全牌照證券公司,其中台資持股比例最高可達51%,大陸股東可不限於證券公司。另外,大陸還將允許台資股東在大陸若干改革試驗區內,各設立1家兩岸合資的全牌照證券公司,其中大陸股東不限於證券公司,台資持股比例不超過49%,且取消陸方單一股東持股49%的限制。
兩岸舉行第二次證券及期貨監管合作會議
2014年12月25日,中國內地證監會主席肖鋼與台灣方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曾銘宗先生在北京共同主持了兩岸第二次證券及期貨監管合作會議 ,探討和研究了兩岸資本市場合作中的有關問題。
大陸、台灣兩岸舉行第二次證券期貨監管合作會議。主要情況有,交流兩岸資本市場的主要情況,肖鋼介紹了大陸方面推動雙向開放的重要舉措,大陸資本市場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未來經濟質量提升將極大改善資本市場的基礎和環境。
同時,探討和研究兩岸資本市場合作中的有關問題。台灣方面關注的有,盡快將台灣證券期貨交易所納入QDII的名單等,此外兩岸還就股價指數,商品期貨上市交換意見。大陸方面關注的有,對台灣提出的相關問題大陸方面已經做好相關准備,包括大陸證券機構在大陸設置代表處的門檻,放寬QDII的限制,放寬大陸證券期貨機構參股台灣證券期貨的機構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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