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期貨到期一定能拿到實物嗎
不一定。
只有具備交割資質的投資者才可以拿到實物,而大多數期貨品種不允許個人投資者進入交割日。期貨的較高方式分為現金交割和實物交割兩種,其中股指期貨採用的是現金交割的方式,個人投資者可以參與交割,其餘期貨則採取的是實物交割的方式,個人投資者不能參與交割。
【拓展資料】
期貨市場最早萌芽於歐洲。早在古希臘和古羅馬時期,就出現過中央交易場所、大宗易貨交易,以及帶有期貨貿易性質的交易活動。最初的期貨交易是從現貨遠期交易發展而來。第一家現代意義的期貨交易所1848年成立於美國芝加哥,該所在1865年確立了標准合約的模式。20世紀90年代,我國的現代期貨交易所應運而生。我國有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四家期貨交易所,其上市期貨品種的價格變化對國內外相關行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最初的現貨遠期交易是雙方口頭承諾在某一時間交收一定數量的商品,後來隨著交易范圍的擴大,口頭承諾逐漸被買賣契約代替。這種契約行為日益復雜化,需要有中間人擔保,以便監督買賣雙方按期交貨和付款,於是便出現了1571年倫敦開設的世界第一家商品遠期合同交易所——皇家交易所。為了適應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改進運輸與儲存條件,為會員提供信息,1848年,82位商人發起組織了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1851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引進遠期合同;1865年芝加哥穀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種被稱為「期貨合約」的標准化協議,取代原先沿用的遠期合同。這種標准化合約,允許合約轉手買賣,並逐步完善了保證金制度,於是一種專門買賣標准化合約的期貨市場形成了,期貨成為投資者的一種投資理財工具。1882年交易所允許以對沖方式免除履約責任,增加了期貨交易的流動性。
Ⅱ 期貨是未來交易的東西,如果未來沒有實物怎麼辦
首先你要明白,期貨交易是發生在期貨交易所的,並且AB兩方都要付出相應的履約保證金,否則不能交易。
比如,玉米價格是2000每噸,保證金5%
就是說每噸100元保證金,那麼AB兩方都要付出10萬元的保證金。
因為,A也有可能萬一B有玉米,但是A沒有錢買的情況。
你還要了解的是,對沖,什麼叫對沖,就是說,交易場所裡面有很多買家和賣家。
如果B沒有實物交割的資格和能力,那麼他可以在合約到期以前對沖手裡的合約。
比如B是賣出1000噸3個月後的玉米,在2個月後,B買入100噸1個月後的玉米,那麼,B的義務就對沖了,沒有了。
A也可以這樣平倉。
另外,你還有必要了解的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有資格實物交割。
首先你要有席位,會員席位,你必須是交易所的會員,就是是會員也不一定有實物交割的資格,還有注冊倉單什麼的。
第四:前面大概說了3條了,現在是第四條,所有合約在交割以前會提高保證金,逐步提高,比如最早是5%,後來10%再臨近一些就是20%,以防那些不交割的卻持倉到最後,會產生麻煩與風險,期貨公司的風控人員也會提醒你平倉。
第五 就是交易所本身也有一定的風控機制,會讓你平倉。
講個編外話題:
我以前書上看到,說是玉米拉出10多個跌停的事情。說是當時有個大老闆,做期貨,用了2億資金,多年前的事情,當時2億資金在期貨市場上非常強大,非常主力了,完全可以控盤了,當時這傢伙持有多頭頭寸,賭玉米漲,結果快要到期了才發現,他沒有那麼多錢可以交割,接受實物玉米,於是就拚命的平倉,因為要交割了,所以拉出很多個跌停。
額,我懷疑這個故事是假的,有點矛盾。
Ⅲ 請問期貨到期不平倉,更沒實物會怎麼樣
期貨交易的全過程可以概括為建倉、持倉、平倉或實物交割。建倉也叫開倉,是指交易者新買入或新賣出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在期貨市場上、買入或賣出一份期貨合約相當於簽署了一份遠期交割合同。如果交易者將這份期貨合約保留到最後交易日結束他就必須通過實物交割或現金清算來了結這筆期貨交易。然而,進行實物交割的是少數,大部分投機者和套期保值者一般都在最後交易日結束之前擇機將買入的期貨合約賣出,或將賣出的期貨合約買回。即通過一筆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交易來沖銷原有的期貨合約,以此廠結期貨交易,解除到期進行實物交割的義務。這種買回已賣出合約,或賣出己買入合約的行為就叫平倉。建倉之後尚沒有平倉的合約,叫未平倉合約或者未平倉頭寸,也叫持倉。交易者建倉之後可以選擇兩種方式了結期貨合約:要麼擇機平倉,要麼保留至最後交易日並進行實物交割。
Ⅳ 期貨到期不平倉,更沒實物會怎麼樣我是在貴陽申萬開的戶
個人戶是不會實物交割,只有機構法人的戶才會有到期交割。在進入交割月前是要平倉的,不平會被強平
Ⅳ 期貨真的能實物交割嗎
可以啊。交割方式有現金交割、實物交割兩類:實物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賣方將相應貨物按質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買方向交易所交付相應貨款,履行期貨合約。現金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日,核算交易雙方買賣價格與到期日結算價格相比的差價盈虧,期間不涉及標的實物交割;。
(5)期貨到期沒有實物擴展閱讀:
期貨,英文名是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
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期貨市場及行業的金融創新和改革已在監管制度改革、產品擴容和業務創新等多個方面齊頭並進:在監管制度改革方面,主要為推進期貨市場手續費、套保、套利、保證金及限倉等改革,提升市場效率。
在產品創新方面,貼近「三農」需求,開發更多面向農業和農民的證券期貨產品,開發國債期貨、股票期權等金融產品;在業務創新方面,證監會支持期貨公司業務創新,推動開展境外經紀業務試點和客戶資產管理試點,推動專業化的期貨投資基金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期貨公司發行上市。
隨著期貨市場和期貨行業改革的深入推進,期貨行業將進入歷史上最好的發展機遇期。短期內,隨著市場擴容和市場效率提升,期貨行業將有望迎來業績拐點;從長期來看,隨著業務創新的全面鋪開,期貨行業將打開持續。
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與此同時,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Ⅵ 期貨買的是實物嗎
是。期貨交易一般是以現貨交易為基礎,期貨交易的時候是需要實物交割的,所以說期貨交易是實物,但很多買方並沒有為了得到實物,最後選擇平倉。
(6)期貨到期沒有實物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是以現貨交易為基礎,以遠期合同交易為雛形而發展起來的一種高級的交易方式。它是指為轉移市場價格波動風險,而對那些大批量均質商品所採取的,通過經紀人在商品交易所內,以公開競爭的形式進行期貨合約的買賣形式。
期貨交易,是期貨合約買賣交換的活動或行為。注意區分,期貨交割是另外一個概念,期貨交割,是期貨合約內容里規定的標的物(基礎資產)在到期日的交換活動或行為。
買進一定敲定價格的看漲期權,在支付一筆很少權利金後,便可享有買入相關期貨的權利。一旦價格果真上漲,便履行看漲期權,以低價獲得期貨多頭,然後按上漲的價格水平高價賣出相關期貨合約,獲得差價利潤,在彌補支付的權利金後還有盈利。如果價格不但沒有上漲,反而下跌,則可放棄或低價讓看漲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權利金。
看漲期權的買方之所以買入看漲期權,是因為通過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分析,認定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買入看漲期權,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一旦市場價格果真大幅度上漲,那麼,他將會因低價買進期貨而獲取較大的利潤,大於他買入期權所付的權利金數額,最終獲利,他也可以在市場以更高的權利金價格賣出該期權合約,從而對沖獲利。
如果看漲期權買方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判斷不準確,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只有小幅度上漲,買方可履約或對沖,獲取一點利潤,彌補權利金支出的損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下跌,買方則不履約,其最大損失是支付的權利金數額。
Ⅶ 期貨合約到期一定要實物交割嗎
期貨最後可以交割實物,也可以不交割實物,取決於投資者自己。一般普通投資者都是不會交割實物,因為普通投資者沒有實物的需求。
期貨實物交割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商品期貨交易一般採用實物交割制度。雖然最終進行實物交割的期貨合約的比例非常小,但正是這極少量的實物交割將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聯系起來,為期貨市場功能的發揮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條件。 在期貨市場上,實物交割是促使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趨向一致的制度保證。
(7)期貨到期沒有實物擴展閱讀:
期貨合約都有到期日,而投資者了結手中期貨頭寸的方式,只能是平倉或者進入期貨交割。
通常只有有現貨背景的投資者才能參與商品期貨交割,而個人投資者是不能參與的,因此臨近到期日,如果不想了結期貨頭寸,就可以進行移倉操作。
所謂「移倉換月」,就是把手中臨近交割月的原有期貨合約平倉,同時再買賣成交最活躍的月份(交割月後的月份),建立新的期貨合約頭寸。
一般情況下,移倉換月都是保持同樣數量合約,保持同樣買賣方向。
通常,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期時,就會出現這樣的一個短暫的階段:持倉量較小的遠期合約的成交量大於主力合約成交量,並且呈現遠期合約增倉,主力合約減倉現象。這種現象便是移倉時所出現的。
移倉出於以下幾種考慮:
① 期貨合約存在最後交易日
根據交易所規定,投資者在最後交易日收盤前,必須將所有不參與交割的持倉平掉。詳細規定請參見:總結:個人期貨持倉需謹慎!臨近交割月及交割月持倉有限制!
② 交易所的保證金是隨著交割期的臨近而逐漸提高的
為了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投資者都不希望交易的保證金過高,從而在交易過程中更願意將資金逐漸調整到保證金較低的遠期合約。
③ 交易所不僅在臨近交割月開始向上調整保證金,而且規定持倉量向下調整
除了上述原因之外,對於不同的客戶群體,其移倉目的有所差異。
對於投機客戶來說:隨著最後交易日的臨近,主力合約會切換,舊主力合約(近期合約)的流動性會不如新主力合約(遠月合約),投機客戶為保證流動性而選擇移倉。
對於套利客戶來說:新舊主力合約的交替存在一定價差,可以進行套利。
移倉的交易成本
移倉換月的一個弊端就是存在交易成本——期貨手續費。
投資者需要先平掉近期合約,收取一次手續費,再開立新的遠期合約,再收取一次手續費。
Ⅷ 如果我看空銅期貨,買了一份空頭期貨合約,到期需要有一定的實物交割嗎
是的,但是多數人是不會交割的,實物交割不但成本高,需要自己運輸,還要有交割資格的限制
如果到期不交割,會有處罰的
空單需要你去提貨,多單需要你有現貨,運到指定倉庫
期貨交易多數都是在交割期前,平倉
Ⅸ 期貨交割怎麼拿到實物
期貨實物交割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商品期貨交易一般採用實物交割制度。
雖然最終進行實物交割的期貨合約的比例非常小,但正是這極少量的實物交割將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聯系起來,為期貨市場功能的發揮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條件。
在期貨市場上,實物交割是促使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趨向一致的制度保證。
期貨的實物交割過程:
(一) 第一交割日
1. 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 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二)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三) 第三交割日
1. 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 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四)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Ⅹ 期貨合約到期交割時必須要進行實物交割嗎
必須交割。期貨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