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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主體監管

發布時間:2022-05-28 20:37:08

1. 外匯監管機構有哪些

主要外匯監管機構有以下幾個:

一、FSA:英國金融服務監管局(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 ,簡稱FSA)

1、概況 金融服務監管局於1997年10月由證券投資委員會(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Board,SIB,該組織1985年成立)改制而成,為獨立的非政府組織,擬成為英國金融市場統一的監管機構,行使法定職責,直接向財政部負責。

●1998年6月完成第一階段改革,銀行監管職能由英格蘭銀行轉向FSA。
●2000年6月,皇室批准《2000年金融服務和市場法》,擬於2001年執行,屆時證券和期貨局(Securities and Futures Authority)、投資管理監管組織(Investment Management Regulatory Organisation)、個人投資局(Personal Investment Authority)以及Building Societies Commission、Friendly Societies Commission、Register of Friendly Societies等機構職責,將並入FSA。

2、宗旨 對金融服務行業進行監管。保持高效、有序、廉潔的金融市場。幫助中小消費者取得公平交易機會。

3、目標 依據《2000年金融和市場服務法》,有四方面:
(一)維護英國金融市場及業界信心。
(二)促進公眾對金融制度的理解,了解不同類型投資和金融交易的利益和風險。
(三)確保業者有適當經營能力及財務結構健全,以保護投資者。同時,教育投資者正確認識投資風險。
(四)監督、防範和打擊金融犯罪。

●實現目標的基本原則
(一)重視成本與效益的經營觀念。
(二)加速金融服務業的改革。
(三)重視金融管理及金融服務業國際化的本質,維護英國的競爭地位。
(四)在加之於公司的負擔和限制,以及對消費者和行業監管利益之間取得平衡;維持公司合理競爭的價值。

4、職責范圍 負責監管銀行、保險以及投資事業,包括證券和期貨。與英格蘭銀行(BOE)同隸屬財政部,FSA負責金融事業管理,而BOE主要任務維持金融穩定。

英國是目前世界上金融服務最完善、最健全的國家,並且通過金融服務監管局(FSA)對所有在其境內注冊的金融服務機構進行嚴格的監管。

二、CFTC: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簡稱CFTC)

1974年,美國國會組建了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作為一個獨立的機構,CFTC擁有監管美國商品期貨和期權的使命。隨著時間的推移,該機構的使命被不斷的更新和擴大,最近一次對CFTC使命的擴大是在2000年「商品期貨現代法案」中體現的。

1974年期貨交易主要發生在農產品部門,CFTC的歷史說明了在其他部門中,隨著時間的推移,期貨產業變得越來越豐富多彩的,今天,期貨行業包括了大量的高度復雜的金融期貨合約;今天,CFTC確保期貨市場的經濟有效性,它所採取的手段包括鼓勵市場競爭,保護市場參與者免受欺詐、市場操縱和濫用交易行為的侵害,保證清算過程的中的財務真實性。通過有效的監管,CFTC能夠使得期貨市場發揮價格發現和風險轉移的功能。

CFTC的任務是保護市場使用者免受欺詐、操縱和與商品、金融期權期貨相關銷售相關的濫用交易行為的侵害;培育開放、競爭和財務健康的期貨和期權市場。

CFTC組織結構包括委員會委員、主席辦公室和機構的運作部門。
委員會有5位委員組成,這5位委員由總統提名,參議院批准,相互交叉服務五年,總統任命其中一人擔任主席。來自同一政黨的委員不得超過三人。

三、NFA:美國全國期貨協會(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簡稱NFA)

美國全國期貨協會(NFA)是根據美國《商品交易法》第17節的規定,於1976年組建的期貨行業自律組織,屬非盈利性會員制組織。《商品交易法》第17節源自1974年的《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法》第三章,該部分規定了期貨協會的登記注冊和CFTC對期貨專業人員自律管理協會的監管。1981年9月22日,CFTC接受NFA正式成為「注冊期貨協會」,1982年10月1日,NFA正式開始運作。

NFA履行的幾項監管職責為:
●審核和監督會員必須符合NFA的財務要求;
●制訂並強制執行保護客戶利益的規則和標准;
●對與期貨相關的糾紛進行仲裁;
●審批NFA會員資格,期貨代理商(FCMs)、介紹經紀人(IBs)、商品交易顧問(CTAs)和商品合資基金經理(CPOs)都可以成為NFA的會員。

此外,按照第17節授權,NFA履行《商品交易法》中先前由CFTC履行的一些登記注冊職能。任何在CFTC登記注冊的機構或個人都可以成為NFA的會員,包括所有的期貨交易所和任何其他從事期貨業務的,只要申請人符合NFA的會員資格條件。此外,自1985年8月31日起,按照《商品交易法》,NFA會員的員工作為「相關聯的人」被要求注冊為NFA的「聯合會員」。CFTC還授權NFA處理場內經紀人和場內交易商的申請注冊。按照NFA的規則,所有的FCM、IB、CTA和CPO都必須取得NFA的會員資格。

四、ASIC: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簡稱:ASIC)

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於2001年根據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法》成立。該機構依法獨立對公司、投資行為、金融產品和服務行使監管職能。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是澳大利亞外匯零售行業的監管者。

以上為外匯交易商主要聚集地的金融監管機構,除此之外還有日本金融廳、香港證監會、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等,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歡迎進一步交流。

2. 我國現行的外匯管理體制有何特點

一、從層級上看,外匯管理法規「位卑權重」。二、從方式上看,外匯管理法規「寬嚴相濟」。三、從內容上看,外匯管理法規「對事不對人」。從1980年《外匯管理暫行條例》與1996年《外匯管理條例》相比較可以看出這一特點。四、從執行上看,外匯管理法規可操作性日益加強。首先,我國外匯管理體制協調,管理權力集中有效。五、從體繫上看,主體性外匯管理法規「獨善其身」。六、從立法與實踐的關繫上看,外匯管理法規未能與時俱進。七、從世界范圍上看,外匯管理法規與國際慣例「若即若離」。

3. 怎麼查看外匯平台是否是正規受監管的

1、目前做外匯一般都找美國或者是英國的公司,受美國NFA,英國FSA監管的,查到的監管必須有能接收客戶資金的顯示才可以。

2、直接匯款給交易商所在的託管銀行,而不是匯款到國內或者 是香港的銀行。

3、正規的商只接收美元而不接收人民幣。

(3)外匯主體監管擴展閱讀

國際各主要外匯市場開盤收盤時間(北京時間):

紐西蘭惠靈頓外匯市場:04:00-12:00

澳大利亞外匯市場:6:00-14:00

日本東京外匯市場:08:00-14:30

新加坡外匯市場:09:00-16:00

英國倫敦外匯市場:15:30-00:30

德國法蘭克福外匯市場:15:30-00:30

線外匯交易平台分主要分為兩種:

有處理平台模式(Dealing Desk,簡稱DD)和無處理平台模式(No Dealing Desk,簡稱NDD)。

有處理平台模式(DD)的外匯交易平台又叫做市商(Market Maker,簡稱MM)。

無處理平台模式(NDD)的外匯交易平台可細分為STP、DMA/STP和ECN+STP。

DD類的外匯交易平台,又稱MM,即做市商,通常有一個有交易員平台或處理平台(Dealing Desk)用來處理訂單,並把點差類型設為固定。

4. 外管局怎麼監管外匯

外管局對於外匯抄監管有襲好多方法,我這里就簡單挑幾個針對個人的措施,給你做個參考。
1,每人每年結購匯額度為5萬美元等額外幣;
2,每年的統計結購匯額度從1月1日開始;
3,銀行每2個月審核一次分拆內容,對前90個交易日,5個以上不同個人同日、隔日或連續多日分別購匯,購匯總金額超過等值20萬美元,並將外匯匯給境外同一個人或機構,將納入關注名單。
4,5個以上不同個人,同日、隔日或連續多日分別購匯後,將外匯匯給境外同一個人或機構;個人在7日內從同一外匯儲蓄賬戶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萬美元外幣現鈔;同一個人將其外匯儲蓄賬戶內存款劃轉至5個以上直系親屬等情況界定為個人分拆結售匯.。
以上為與個人相關的一些內容,基本夠你在日常使用中參考了。

5. 外匯監管是監管些什麼

外匯管制是指一國政府為了達到維持本國貨幣匯價和平衡國際收支的目的,以法令形式對國際結算和外匯交易實行限制的一種制度。
在外匯行業,要想了解一家交易商是否正規,是否擁有真正的行業實力和能力,不僅僅要看他是否接受正規的監管,還要從實力、地區、市場深度、成交環境等方面來綜合評估。
查詢監管問題,首先要搞清楚目前主流有效力的監管機構有哪些,主要有以下的監管機構:英國FCA、美國NFA、日本FSA、香港SFC、澳大利亞ASIC、新加坡MAS、紐西蘭FMA、塞普勒斯CySEC、紐西蘭FSP等,這些是比較主流的監管機構。
拿到平台的監管號之後,看他宣傳的是拿的哪家機構的監管,然後登錄相應機構的官網,輸入他提供的監管號,來查詢相關信息。要仔細核對監管機構查詢而來的名稱、網址、聯系地址、聯系電話、注冊時間、業務類型等,是否與這個平台宣傳的是一致,如果一致,那麼他是一家正規的監管經紀商,如果不一致,很有可能是套牌平台,要立即遠離。

6. 外匯局對B類企業的監管措施有哪些

B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的貿易和外匯收支業務,按照以下規定辦理:(一)以匯款方式結算的(預付款和預付款除外),金融機構審查相應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和進出口合同;以信用證或托收方式結算,除按照國際結算慣例審核相關商業單據外,還應審核相應的進出口合同;以預付或者預付款方式結算的,應當審核進出口合同和發票;(二)金融機構對其貿易和外匯收支進行電子數據核查;金融機構憑登記表辦理超出應收、應付外匯金額的外匯收支;(三)轉口貿易外匯收支,金融機構應當審核銷售合同、支出申報憑證和相關貨權憑證;金融機構憑登記表辦理同一合同項下轉口貿易收入超過相應支出金額20%(不含)的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四)企業應按照本規則規定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川田(不含)以上的預付款、預付款和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信息;(五)企業辦理延期支付業務不得超過90日(不含),不得簽訂含有收匯條款的出口合同,不得超過90日(不含);(六)企業不得辦理間隔期超過90天(不含)的轉口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七)其他貿易外匯收支按照本規則第二章的有關規定辦理;(八)外匯局規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拓展資料
外匯局的主要職能
(1)研究提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防範國際收支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貫徹逐步推進人民幣的原則
資本項目可兌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的政策措施,為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人民幣匯率政策提供建議和依據
(2)參與起草與外匯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規范性文件。
(3)負責國際收支和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相關工作。
(4)負責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的監督管理職責;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
(5)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按照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流程不斷完善管理
製作;規范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6)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懲處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
(7)負責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等外匯資產的經營管理。

7. 我國外匯監管局監管的重點有哪些

我國外匯監管局是國家外匯管理局,是指一國政府授權國家貨幣金融管理當局或其他國家機關,對外匯收支、買賣、借貸、轉移以及國際間的結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等實行的管制措施。

外匯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防範國際收支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逐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的政策措施,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人民幣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二)、參與起草外匯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規范性文件。

(三)、負責國際收支、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和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有關工作。

(四)、負責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

(五)、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並根據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不斷完善管理工作;規范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六)、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七)、承擔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和其他外匯資產經營管理的責任。

(八)、擬訂外匯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標准、規范並組織實施,依法與相關管理部門實施監管信息共享。

(九)、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承辦國務院及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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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外匯市場監管的外匯市場監管的必要性

政府幹預和金融監管理論是外匯市場監管的重要理論淵源,外匯市場監管是金融監管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總體而言,外匯市場監管的直接目標應是彌補市場機制的失靈,保護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公平、效率、透明和穩定,促進外匯市場各項功能的發揮;最終目標則是維護金融穩定,促進經濟增長。外匯市場監管手段可包括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經濟手段,以及這些手段的搭配組合等。主要監管內容是,對外匯市場的交易主體、交易客體、交易價格、交易模式、交易結算、交易行為等進行規范。
外匯市場監管具有金融監管的一般特徵,但更強烈地顯示出獨特個性,表現在:
(1)外匯市場是一個所謂的OTC市場,活動邊界的國際性意味著缺乏任何集中、統一的監管機構。
(2)盡管直接施加於外匯市場的自身管制較少,但外匯市場上的所有銀行及大多數其他金融機構皆受相應主管機構的監管,包括對外匯交易業務的監管。
(3)外匯市場監管以行業自律管理為核心,監管當局通過各種方式參與自律管理的過程。
(4)一國只能對貨幣對中的本國貨幣進行監管,確立業務標准和市場規則,而對貨幣對中的外國貨幣沒有監管權。
理論上講,在一個市場機制完善的外匯市場上,不論大銀行,還是小公司或個人皆可自由地參與外匯交易。但在外匯市場的實際運行中,市場自身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政府幹預的配合。關於為什麼要對外匯市場進行監管,至少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來考察。
第一,通過外匯市場監管來彌補市場失靈,這可以被看作金融監管的公共利益淪在外匯市場監管中的具體運用。展開來說:
一是外匯市場並非一個完全自由競爭的市場,而是存在一定的壟斷性,特別在現代電子信息的推動下,外匯交易集中度趨強,全球大銀行一定程度上左右著國際外匯交易。
二是外匯市場是一個信息不對稱的市場,盡管在公共信息方面差異不大,但不同的市場主體擁有不同的私人信息,直接影響到市場的透明度和運行效率。
三是市場參與者的權利需要得到保護。自由競爭的市場假定市場參與者權責明確;而實際上,如果沒有相關的監管措施,市場參與者則可能難以合法享有一定的民間通貨兌換權,無法正常地從事外匯交易。四是存在內部的不穩定。外匯市場是國內和國際金融市場的聯系紐帶,具有高度的開放性和全球性;外匯交易可以脫離於國際貿易和實際投資背景,涉及到大量的金融杠桿工具,具有高度的復雜性和虛擬性;資金流動具有高度的易變性和脆弱性。所以,一旦有風吹草動,外匯市場就有可能孕育、傳遞和擴散風險。五是外匯市場是全球交易量最大的金融市場,一旦失敗,損失將十分巨大。正是由於上述市場缺陷的存在,所以外匯市場需要謹慎監管。
第二,通過規則的建立和維護,滿足外匯市場的制度需求。外匯市場監管與經濟自由度有很大關聯,不同的外匯市場所實行的監管存在一定差異。地方性外匯市場往往有比較嚴格的監管措施;而國際性市場由於市場機制比較完善,多年的交易習慣具有較強的約束力,因此,政府一般不對市場交易主體、交易模式等加以限制或管理。但這並不意味在國際性外匯市場上就沒有任何監管,實際上在這種市場上存在許多大家共同默認的交易規則,如:參與外匯市場的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都要接受相應宅管機構的監管;交易雙方都是在接受對方風險的前提下進行交易;某些交易需要繳納保證金;金融機構必須遵守一些禁止銀行承擔過度風險以致影響整個金融體系穩定的規定,這些規定通常包括對銀行承擔的外匯風險的限制,即確定了外匯敞口頭寸限額,以約束銀行承擔過多的風險,防止銀行囤積外匯。如倫敦外匯市場是最專業化或批發性的市場,其所有交易是在熟知市場規則,尤其是熟知交易風險的機構之間進行的。可見,為維護外匯市場的正常運行,規則十分必要。而規則作為一種制度供給,是一個外部效應明顯的特殊產品,不可能由單個的市場參與者來制定和實施,由政府部門牽頭或參與規則的提供,則比較合適。
第三,通過外匯市場監管,可以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外匯市場的風險類型大致包括:一是匯率風險,由匯率的波動引起;二是利率風險,源於外匯頭寸的期限錯配,兩種相關貨幣的利率差異或與之相隨的遠期外匯溢價/折價可能造成損失;三是信用風險,由外匯交易合約或外匯貸款合約的對手方引起;四是時區風險,全球外匯市場24小時運行,貨幣清算經常出現的時滯會引起該風險;五是主權或國家風險,如:在外匯交易過程中,另一國不允許貨幣兌換匯出。
在上述各類風險中,最為突出的是結算風險。如果外匯交易者進行交易,支付了應該支付的貨幣而沒有同時獲得應該獲得的貨幣,那麼外匯交易者就會面臨匯率變動或失去應得貨幣的損失,這就是外匯交易的結算風險。結算風險來自於雙方付款的非同步性。根據產生的原因,可分為信用性結算風險和流動性結算風險。信用性風險指外匯交易的一方完全不能按照外匯交易協議支付相應的貨幣,使事先已經支付貨幣的外匯交易者面臨損失。它包括兩種情況廠—是道德性的,外匯交易的一方惡意隱瞞真實情況騙取外匯交易,在獲取對方支付的貨幣後,拒不支付相應的貨幣;或外匯交易的一方為某種利益,在有能力支付貨幣的情況下拒不支付相應的貨幣。另一種是非道德性的,外匯交易的一方因為破產或倒閉而沒有能力按期支付部分或全部應付貨幣。流動性結算風險是指外匯交易的一方不能通過外匯交易的資金清算系統在指定日及時收到全額貨幣,但外匯交易的對手方可以在隨後的時間里獲得他所購買的貨幣。其原因是外匯交易的資金清算系統自身造成已經支付貨幣的外匯交易者不能同時獲得相應貨幣。由於時差存在,世界各地外匯交易中心的交易結算工作時間不同,大部分銀行間支付結算系統在拆借大額資金時不能同時進行即時的貨幣結算,這些外匯支付的時滯導致結算風險的產生。外匯結算風險會因兩個因素而擴大:——是交易量越大,清算敞口越大,風險越大;二是時間因素,外匯清算敞口始於自己售出貨幣的付款指令不可撤銷之時,直到購人貨幣最終收妥時止,這段時間越長,風險敞口越大。
外匯結算風險會產生連鎖反應,如果外匯交易的一方出現支付問題,會直接影響到對手方;對手方接下來可能會影響其他交易者,進而使波及范圍越來越大。特別是現代外匯交易經常集中於全球最大的一些銀行,一旦失敗,會帶來很大的系統性風險。而且,外匯結算失敗常常被市場參與者視作金融體系存在更嚴重信用問題的先兆,引起市場的警覺和恐慌,沖擊外匯交易支付體系,嚴重時引發金融危機。盡管這種系統性紊亂比較少見,但其潛在損失十分巨大。1974年6月,德國赫斯塔特(Herstatt)銀行關閉幾乎導致美國外匯市場崩潰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鑒於此,必須對外匯市場的各種風險特別是外匯結算風險採取必要的監管措施。盡管交易者自身會採取一些風險控制措施,但他們往往從自身利益出發。由監管部門出面,可以較好地防止風險擴散,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而這恰恰是單個交易者所缺乏或無能為力的。

9. 世界外匯交易平台有哪些主要監管機構

1.美國(NFA)

美國的監管機構簡稱NFA,美國全國期貨協會(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NFA),美國全國期貨協會(NFA)是根據美國《商品交易法》第17節的規定,於1976年組建的期貨行業自律組織,屬非盈利性會員制組織,是美國期貨及外匯交易非商業獨立監管機構。《商品交易法》第17節源自1974年的《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法》第三章,該部分規定了期貨協會的登記注冊和CFTC對期貨專業人員自律管理協會的監管。1981年9月22日,CFTC接受NFA正式成為"注冊期貨協會",1982年10月1日,NFA正式開始運作。
美國全國期貨協會,是一個期貨行業的自律組織。總體上看,美國並不鼓勵發展零售外匯行業,反而一直以嚴厲的監管在打壓零售匯商。
2.英國(FCA)

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2013年起被兩個新的監管機構所替代,他們分別是金融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ct Authority, FCA)和審慎監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PRA)。其中對經紀商的監管權將全部由FSA移交至FCA。

FCA是英國金融投資服務行業的中央監管機構,負責監管銀行、保險以及投資業務。FCA目前是全世界監管最完善、法律執行力最強的金融監管機構,成為各國金融監管機構學習的典範,其權威性得到投資者高度認同。
FCA是一個不屬於英格蘭銀行的獨立機構。從2013年4月1日起,FCA的職責是促進有效競爭,確保相關市場正常運作,監管所有金融服務公司的行為。其中包括防止市場濫用行為,幫助消費者得到公平的交易機會。與此同時,FCA還負責不受PRA監管的金融服務公司的審慎監管,例如,資產管理公司和獨立的財務顧問。
當某FCA成員公司被認定無力償付其債務時,可以啟動補償程序,以賠償投資者的交易資金。因此選擇正規受監管的投資平台,將會極大的保護投資者的資金免受不必要的損失。
FCA初期就不要想了。英國的,太折騰,而且新的交易商都沒什麼優勢,比較困難。加上100萬英鎊的保證金plus一個辦公室加上招聘,周期也很長,整個團隊不死也脫層皮了。
3.澳大利亞(ASIC)

澳大利亞金融領域監管機構為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主要牌照是金融服務提供商牌照。持牌人可以開展經紀業務,以及通過自有賬戶交易。資本要求為110萬澳元,年費在3500澳元至5萬澳元,取決於交易量。
辦公地點要求:必須有實體辦公地點。至少有一名澳大利亞人作為公司管理人。只能在澳大利亞范圍內向澳大利亞人提供投資服務。
一些主要監管要求:在申請的最後階段,資本要求資金必須凍結。公司取得牌照後,所要求資本將必須為已發行實收資本,而且50%的資本要求資金必須為流動資產。客戶資金必須隔離存放。投資公司必須履行資本充足率以及大額風險方面的定期報告義務,另外還必須履行內部審計報告、合規報告、風險管理報告、反洗錢報告、經審計財報和審計報告、合規計劃、培訓登記以及產品審查政策的報告義務。牌照持有人必須成為投資者賠償基金成員。持牌人還必須參加職業責任保險以及董事和高管責任險。
所有公司都必須按照國際認可的會計標准合理保留會計記錄,履行審計義務。
除了保留會計記錄,還有月度稅務報告、月度對賬單、季度稅務報告也需保留,如果有聘用了員工,還要保留月工資單。所有公司都必須披露聲明、條款和條件以及金融服務指引。
4.加拿大(IIROC)

加拿大投資行業監管組織(IIROC)對外匯和所有證券實施同樣的交易法律規定。對外匯交易商和 相關經紀商,IIROC提出了最低資本金要求(前者是250,000加元,後者是75,000加元)。同時,IIROC頒布了其他一些法令,控制客戶的交易風險。通過限制交易杠桿(基於對某一幣種波動性和流動性要求,對即期風險保證金做出評估,以確定是否採用限制政策),保護客戶利益,防止賭場風格的過度投機。並且,為了防止交易者受到經紀商破產的傷害,它還為每個交易者提供了第三方承保的100萬加元數額的金融保險。
5.香港(FSC)

香港金融監管機構是香港證監會。牌照類型有三:一類(證券交易)、二類(期貨合約交易)、三類(外匯杠桿交易)。第三類牌照針對外匯提供商,最受歡迎。申請審批時間為4-6個月。各種牌照資本要求不同,從70萬港元至130萬港元不等。年費依據牌照類型不同從6000港元至1.9萬港元。【註:據ADS達匯李紀綱指正,香港的三號牌照資本要求最低為三千萬港幣】
辦公地點方面:必須設立實體辦公地點,員工必須為香港居民。
牌照申請必須由香港公司或已注冊的香港公司提交。
牌照申請公司至少要有兩名高管負責公司管理,並在其中任命一名為執行董事。申請公司及其高管、員工和股東都必須符合香港證監會規定的適當人選原則。香港證監會將對申請人的償債能力及財務狀況、教育及其他方面資質、擬開展業務方面的相關經驗、正直公平地開展受監管業務活動的能力、公司聲譽以及財務穩健性進行評估。
監管要求:持牌公司必須一直保持實繳股本和流動性資本不少於最低資本要求。持有客戶資金的持牌人必須在香港的銀行開立賬戶。客戶資金必須隔離存放。所有持牌人必須保留財務清償能力和財務狀況、財務教育概述、內部合規和內控制度的相關記錄。
所有持牌人必須按照國際認可的會計標准合理保留財務記錄,提交月報、季報和年報。所有公司都必須向公眾披露財報。
6.新加坡(MAS)

新加坡金融監管局,英文全稱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簡稱「MAS」。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是新加坡的中央銀行。
1970年以前,新加坡的中央銀行的各種貨幣職能由多個政府部門和機構執行。隨著新加坡的快速發展,銀行變得日益復雜和發展所需的貨幣環境要求政府不得不精簡政府機構的各項貨幣職能,從而保證貨幣政策更具活力和連貫性。因此,1970年新加坡議會通過了新加坡金融監管局法案。1971年1月,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成立。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法案賦予了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監管貨幣各方面的權力,比如銀行以及新加坡金融領域的各方面。
一般說來,目前的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掌管著貨幣、銀行、保險、證券和金融部門的這項法規。繼2002年10月1日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合並貨幣機構董事會後,他也具備了發行貨幣的職能。
7.模里西斯(FSC)
模里西斯金融服務管理局(簡稱FSC)成立於2001年,為模里西斯非銀行金融服務行業的監管機構。FSC的職權范圍包括對證券、保險等金融服務公司進行監督和審查,促進發展公平、效率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資本市場的透明度,從而進一步為投資者提供保障。
8.歐盟(MIFID)
現在,在對外匯和二元期權公司監管方面,最受關注的監管地區是歐盟。在受監管市場、其他交易系統和投資公司有組織的執行投資者交易方面,歐盟創建了全面的監管制度。規定之一就是,投資公司只要從歐盟的一個成員國監管機構獲取牌照,就有按照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法規(MIFID )指令在整個歐盟提供投資服務和活動的自由(通常稱之為牌照權利),可以在歐盟的任何地區開展業務。目前,指令2004/39/EC (MIFID 1) 仍然有效,但將被指令2014/65/EU (MIFID 2)所取代,2016年7月3日,歐盟將發布相關公告。該MIFID指令規定,為了使投資公司行使牌照權利,歐盟成員國不得針對適應該指令的投資公司發布任何額外要求。 除了上述牌照權利,歐盟成為二元期權公司最歡迎的監管地區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是,2010年末,歐盟承認二元期權是屬於MIFID指令監管的金融工具地位。做出這個決定後,歐盟成員國的監管機構開始批准僅提供二元期權業務的投資公司的牌照申請。塞普勒斯證監會在這方面是先行者,馬爾他的金融服務局緊隨其後。據最新報道,英國也正在將對二元期權的監管從博彩委員會轉移到金融行為監管局。另外,上述監管地區也成為外匯服務提供商的目的地。 歐盟地區的資本要求分為8萬歐元(針對不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12.5萬歐元(針對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73萬歐元(針對做市商)。牌照年費各成員國有所不同。例如,塞普勒斯從3500歐元至7.5萬歐元。馬爾他為1300歐元至1萬歐元。
9.塞普勒斯(CYSEC)
塞普勒斯的外匯和二元期權提供商均受塞普勒斯證監會的監管。
塞普勒斯有三種類型的牌照:不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做市商。最受歡迎的牌照是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特別是對於二元期權提供商。一些外匯服務提供商需要考慮做市商牌照,因為做市商牌照是唯一允許持牌人通過自有賬戶交易的牌照。
申請牌照的時間平均為5-6個月,最近,塞普勒斯證監會宣布加快審批進程,審批將在2個月之內完成。各種牌照的資本要求不同,不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為8萬歐元,持有客戶資金的經紀商為20萬歐元,做市商為100萬歐元。年費在3500歐元至7.5萬歐元之間。
辦公地點方面,公司必須在塞普勒斯有實體辦公地點。至少要有兩面高管人員管理公司,另外至少要有兩名非執行董事。大多數董事必須為塞普勒斯居民,另外,投資服務必須在塞普勒斯提供。
一些主要監管要求:在申請的最後階段,資本要求資金必須凍結。公司取得牌照後,所要求資本將必須為已發行實收資本。原始股權、董事會和管理層的變更必須經塞普勒斯證監會批准。客戶資金必須隔離存放。投資公司必須履行資本充足率以及公司頭寸大額風險方面的定期報告職責。其他報告義務還包括內部審計報告、合規報告、風險管理報告、反洗錢報告、經審計財報和審計報告。牌照持有人必須成為投資者賠償基金成員。
財務和審計方面要求:所有投資公司都必須按照國際認可的會計標準保留適當的會計記錄,還要履行審計義務。
10.紐西蘭(FSP)
FSP,全稱為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金融服務企業),符合該類型的監管則稱為FSPR,即Registrar of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注冊金融服務企業)。紐西蘭在2008年9月29日通過了《2008金融服務企業注冊與爭端解決法案》(The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 (Registration and Dispute Resolution) Act 2008 )。

自2010年8月16日開始,金融服務企業監管機構FSPR開始接受金融企業的申請,而自2010年12月1日開始幾乎所有的紐西蘭金融服務企業均需在FSPR注冊才能提供相應的金融服務。

10. 什麼是外匯監管

外匯管制是指一國政府為了達到維持本國貨幣匯價和平衡國際收支的目的,以法令專形式對國際結算和屬外匯交易實行限制的一種制度。
在外匯行業,要想了解一家交易商是否正規,是否擁有真正的行業實力和能力,不僅僅要看他是否接受正規的監管,還要從實力、地區、市場深度、成交環境等方面來綜合評估。
查詢監管問題,首先要搞清楚目前主流有效力的監管機構有哪些,主要有以下的監管機構:英國FCA、美國NFA、日本FSA、香港SFC、澳大利亞ASIC、新加坡MAS、紐西蘭FMA、塞普勒斯CySEC、紐西蘭FSP等,這些是比較主流的監管機構。
拿到平台的監管號之後,看他宣傳的是拿的哪家機構的監管,然後登錄相應機構的官網,輸入他提供的監管號,來查詢相關信息。要仔細核對監管機構查詢而來的名稱、網址、聯系地址、聯系電話、注冊時間、業務類型等,是否與這個平台宣傳的是一致,如果一致,那麼他是一家正規的監管經紀商,如果不一致,很有可能是套牌平台,要立即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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