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外匯經常項目
經常項目是國際收平衡表中的項目,外匯經常項目是指經常項目收付的外匯.
經常項目是經常發生的國際經濟交易,也是一國國際收支平衡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賬戶。經常賬戶包括貨物和服務、收入以及經常轉移三個子項目。
1.貨物和服務:在「貨物」項下,主要記錄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服務的輸出輸入,即服務貿易,亦稱無形貿易。
2.收入:收入(或 「收益」)是指生產要素在國家之間的流動所引起的報酬的收支,包括:1)職工報酬。2)投資收入。
3.經常轉移:經常轉移是指商品、勞務或金融資產在居民與非居民之間轉移後,並未得到補償與回報,因而也被稱為無償轉移單方面轉移:(1)各級政府的無償轉移,如戰爭賠款,政府間的無償經濟援助、軍事援助和救災捐贈、政府與國際組織間定期繳納的費用,以及國際組織作為一項政策向各國政府定期提供的轉移等。(2)私人的無償轉移,如:僑匯、捐贈、繼承、贍養費、資助性匯款、退休金等。
2. 什麼是外匯拆倉潮
機構喜歡在很高的位置掛空單或者很低的位置掛多單,撤銷掛單就叫拆倉
3. 外匯同業拆借的介紹
所謂「外匯同業拆借」,是指金融機構之間相互調劑外匯頭寸餘缺的一種借貸行為,屬於短期外匯資金融通市場。中國金融機構境內外匯拆借業務通常由各金融機構私下進行。
4. 對外費拆分行為怎麼罰款的
摘要 處罰的是拆分的行為,不是看您這個錢是什麼錢,拆分外匯是破壞金融秩序的。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個人結售匯業務管理的通知》下發通知,規定個人客戶不得以「分拆交易」等方式規避個人結匯(將外幣換為人民幣)和境內個人購匯(將人民幣換為外幣)的年度總額管理
5. 港股直通車怎麼回事
道富投資為你解析港股直通車。
2007年初,香港建議中央政府,請求允許中國內地投資者投資一系列范圍廣泛的海外資產,從而使香港既成為一個投資流出渠道,也成為投資目的地。這一政策最初的設想來源於天津濱海新區與中銀國際的業務交流,雙方提出由中國銀行開辦這一業務。作為國家對濱海新區諸項優惠政策中在資本項目下的特殊政策,這一方案上報國務院後獲得了批復。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開展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市場試點方案》後,中國銀行天津分行擬推出的個人投資港股業務。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SAFE)宣布了「港股直通車」計劃立刻引發香港股市大漲。
2007年9月初: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呼籲「資本項目放開應當緩行」,因為「港股直通車」開放後可能對國家產生的危害。
2007年10月16:中國人民銀行表示,「港股直通車」本質是放寬境內個人對外投資的限制,政策的影響層面廣,所以需要時間進行測試,在技術上作出准備工作。中國銀行對於「港股直通車」的准備已經相當充分,只要方案一獲得批准就可以推出。
2007年11月:國務院暗示港股直通車還需時間落實,政府無限期推遲「港股直通車。
港股直通車的弊端。
1.「港股直通車」的重要特點是個人投資境外證券投資項下購匯不受年度總額限制,這意味著中國將在資本管制的堤壩上開一個大洞。
2.「港股直通車」的開啟反映的是以擴大資本項目流動加大匯率改革的思路,其危險在於如果匯率被人為固定在吸引熱錢的高原地帶,同時放開資本項目,相當於拆除中國金融與資本市場的防洪堤壩。到那時,國際資金洪水狂奔而來又席捲而去,將成為常態。
3.中國如果輕易放棄資本管制,未來就難免成為人家的俎上肉與「自動提款機」。只要資本管制的長城還在,不管中國經濟發生什麼問題,一切就將還在控制之下,就依然可以重整旗鼓。
港股直通車的含義。
中國外匯管理局及中國證監會宣布允許境內投資者通過在中國銀行等試點商業銀行開立境外證券投資外匯賬戶,並委託這些商業銀行在香港的證券公司開立代理證券帳戶。境內投資者可以用自有外匯或者用人民幣購買外匯,將外匯存入證券投資外匯帳戶,並通過商業銀行的代理證券帳戶投資在香港證券市場交易的證券。這項業務被稱為「港股直通車」。
港股直通車的現狀。
中央政府無限期推遲「港股直通車」,央行:港股ETF和RQFII試點有望近期推出,目前推出港股組合ETF的實施方案已經完成,各項技術准備工作進展順利,此項工作試點有望近期推出。內地上市港股組合ETF產品有助於豐富內地居民的投資品種,進一步增強兩地證券市場的關聯性,不斷深化兩地交易所業務合作,促進兩地資本市場互利雙贏和共同發展。
進入2013年,擱置已久的「港股直通車」再次進入投資者的視線。在1月10日到11日召開的2013年中國央行工作會議上,央行首次明確提出要積極做好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試點相關准備工作。而隨後於1月14日、15日在香港舉行的亞洲金融論壇上,中國證監會也表示,將在適合時間推廣QDII2。由於香港市場是國內投資者進行境外投資的最前沿,因此,推廣QDII2也即意味著「港股直通車」的開通。
投資者對「港股直通車」並不陌生。在2007年8月20日,就選定天津濱海新區作試點,允許我國境內個人以自有外匯或人民幣購匯直接投資香港股市。這也就是最早意義上的「港股直通車」。雖然由於多方面的原因導致「港股直通車」最終沒有成行,但投資者因此了解了「港股直通車」,這幾年來要求早日開通「港股直通車」的呼聲也一直在持續。如果今年在推廣QDII2的大背景下,能夠讓「港股直通車」的開通成為現實,這無疑順應了投資者的呼聲。
6. 外匯儲備來源中的資本項目和經常項目分別包括哪些
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是指國際間經常性交易發生的、不以資本轉移為目的的外匯收支,包括:1、貿易收支即進出口商品引起的外匯收支。2、勞務收支,即對外提供或接受勞務引起的外匯收支。3、單方面轉移,即一國對外單方面的無償支出。
資本項目外匯收支是指因國際資本輸入或者輸出所產生的外匯收支,主要包括直接投資、各類貸款和證券投資等。
……《金融法學》教科書
7. 1994年國家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實行外匯收入結匯制,取消外匯分成。
二、實行銀行售匯制,允許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可兌換在實行售匯制後,取消經常項目正常對外支付用匯的計劃審批。
境內企事業單位 、機關和社會團體在此項下的對外支付用匯,持如下有效憑證,用人民幣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兌付。
三、建立銀行間外匯市場,改進匯率形成機制,保持合理及相對穩定的人民幣匯率。
四、強化外匯指定銀行的依法經營和服務職能。
五、嚴格外債管理,建立償債基金,確保國家對外信譽對境外資金的借用和償還,國家繼續實行計劃管理、金融條件審批和外債登記制度。
為境外法人(含中資控股的機構和企業)借款出具擔保,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境內機構對外提供外匯擔保管理辦法》辦理。
六、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管理體制仍維持現行辦法。
七、取消境內外幣計價結算,禁止外幣在境內流通。
八、加強國際收支的宏觀管理
1994年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實行單一匯率制。
(7)外匯拆除項目擴展閱讀:
建國以後,中國的外匯管理體制發生過多次調整,不同時期各有其鮮明特色。
1993年11月,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決定》明確要求:「改革外匯管理體制,建立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和統一規范的外匯市場,逐步使人民幣成為可兌換貨幣。」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東南亞各國遭遇重創,而中國安然無恙,94年的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功不可沒。
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日益市場化。改革開放之前,人民幣匯率水平由官方確定,實行固定匯率。改革開放之初,形成官定匯率和調劑市場匯率並存的雙重匯率制度。1
994年初,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軌,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匯率轉向由市場決定。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公告
8. 外匯交易中的「拆分訂單」 是什麼意思
市場一下吃不下你的單子時,把你的單子拆分開,一個一個去成交。這回多收傭金。
9. 外匯投資都有哪些項目有沒有高手介紹一下呢
外匯投資大體有兩種,一種是國內銀行的實盤外匯,資金佔用比較大。另一種就是國外比較流行的外匯保證金,因為有杠桿的作用,可以起到以小博大的效果,佔用資金比較少。
選擇外匯平台一般需要考慮的幾個方面:一、資金的安全性、平台的穩定性;二、出入金是否正規;三、交易商是否受監管機構嚴格監管(知名監管機構英國FSA、美國NFA),查到的監管信息和匯款時的收款人是否一致,交易商是否有外匯牌照。
炒匯的優勢T+0、24小時雙向交易,即可買漲也可買跌,只要方向判斷對了就能賺錢。外匯是一個高風險高回報的投資行業,開始的時候可以拿出一小部分資金來進行嘗試,如果覺得適合在加大投入,進入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在操作。
在中國的外匯交易者擁有別的時區不能比擬的時間優勢,就是能夠抓住15點到24點的這個波動最大的時間段,其對於一般的投資者而言都是從事非外匯專業的工作,下午5點下班到24點這段時間是自由時間,正好可以用來做外匯投資,不必為工作的事情分心。
平台建議選擇有良好口碑、無不良記錄並且受FSA或者NFA監管的平台,這兩個監管機構的監管力度在行業內是最有權威性的,資金安全能得到有效保障。如何驗證平台呢?可通過交易商給出的監管號查詢正規與否,監管機構列出的信息都很詳細,要仔細閱讀,要注意查看是否有零售外匯的資質。如果覺得麻煩,而你的英語口語又很好,可以直接打FSA、NFA監管機構網站上的電話進行驗證,不要心疼這點小錢,如果遇到黑平台,你損失的不僅僅是電話費了。當這些都沒有問題後,就可以匯款了,存入資金前要親自查詢給出的收款人賬戶是否和監管機構一致,如不一致,那就要注意了。
10. 經常項目外匯管理的經常項目外匯管理規則
所謂經常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經常發生的交易項目,包括貿易收支、服務收支、單方面轉移等。《外匯管理條例》對經常項目的外匯管理作出了三方面的規定:
1. 對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外匯的管理 境內機構是指我國境內的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等,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機構的外匯收支或者經營活動,必須適用《外匯管理條例》的規定:
(1)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必須調回境內,並應當按照國務院關於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的規定賣給指定銀行,或者經批准在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帳戶,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外匯擅自存放在境外。
(2)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用匯,應當按照國務院關於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的規定,持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向外匯指定銀行購匯支付。
(3)境內機構的出口收匯和進口付匯,應當按照國務院關於出口外匯核銷管理和進口付匯核銷管理的規定辦理核銷手續。
這些規定從立法上保證了經常項目外匯的可兌換,國家對經常性國際支付和轉移不予限制,但必須實行銀行結匯制和進出口收匯付匯核銷制度。
2.對個人外匯的管理 個人是指中國公民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滿1年的外國人。屬於個人所有的外匯,可以自行持有,也可以存入銀行或者賣給外匯指定銀行。個人的外匯儲蓄存款,實行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個人因私出境用匯,在規定限額內購匯;超過規定限額的,可以向外匯管理機關申請。個人攜帶外匯進出境,應當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攜帶外匯出境,超出規定限額的,還應當向海關出具有效憑證。居住在境內的中國公民持有的外幣支付憑證、外匯有價證券等形式的外匯資產,未經外匯管理機關批准,不得攜帶或者郵寄出境。
3.對駐華機構和來華人員外匯的管理 駐華機構是指外國駐華外交機構、領事機構、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外國駐華商務機構和國外民間組織駐華業務機構等。《外匯管理條例》規定,外國駐華外交機構、領事機構收取的以人民幣支付的簽證費、認證費等,需要匯出境外的,可以持有關證明材料向外匯指定銀行兌付。其他駐華機構的合法人民幣收入,需要匯出境外的,應當持有關證明材料向外匯管理機關申請,憑外匯管理機關的售匯通知單到外匯指定銀行兌付。
來華人員是指駐華機構的常駐人員、短期入境的外國人、應居境內機構工作的外國人以及外國留學生等。《外匯管理條例》規定,應聘在外商投資企業工作的外籍人員的工資以及其他合法收入,是外匯的,依法納稅後,可以持外匯管理機關規定的有效憑證向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匯出或者攜帶出境。應聘在境內機構工作的外籍專家的人民幣工資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依法納稅後,可以向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匯出或者攜帶出境。
駐華機構和來華人員由境外匯入或者攜帶入境的外匯,可以自行保存,可以存入銀行或者賣給外匯指定銀行,也可以持有效憑證匯出或者攜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