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QDII制度的簡介
近一段時間以來,有種種跡象顯示,QDII政策出台已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中。5月中,中國保監會副主席李克穆就表示,未來的政策設想是,「保險公司可投資境內的A股市場,也可用自由的外匯資金投資境外資本市場。」對於保險資金投資境外市場還需要QDII政策的支持,「希望政策會在年內出台。」6月初,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明確說,中國即將出台合格境內投資者管理辦法。這個辦法出台後,需要有經驗的銀行做代理,這為銀行業務的發展提供了更大的平台。
QDII的出台,可能會在深滬股市和香港股市的資金方面,造成一定的影響。一個最形象的比喻是,如果深滬市場是一座沙堆,香港市場就是沙堆旁的漏斗,如果開啟漏斗的蓋子,沙子將會不斷地流出。還原到現實中來,沙子就是深滬市場的資金,漏斗的蓋子可能就是QDII。
許多證券分析師都認為,要分析QDII出台後深滬港市場的投資價值,不應簡單地從市盈率角度看問題,而應探尋香港市場與深滬市場的未來發展方向及其真正的內在價值,這才能決定未來資本的流動方向和股票的真正價值。 對我國資本市場來說,QDII制度有利於降低我國過高的外匯儲備, 減緩人民幣升值壓力。QDII的實施從宏觀上來說有利於我國外匯儲備的減少,從而降低市場對人民幣進一步升值的預期,減少游資的進入,最終緩解我國證券市場的壓力,一定程度上緩解目前的流動性過剩問題。同時,QDII制度不僅有助於使香港和內地經濟得到進一步融合,也為人民幣的國際化作了進一步鋪墊, 同時, 也會使中國資本市場逐步與國際接軌, 長期參與國際金融市場的競爭, 有助於提升中國資本市場的國際地位。
對我國金融機構來說,QDII制度有利於推動內地券商和金融中介機構走向國際市場增強它們在投資策略、風險管理、公司治理、資料披露和上市公司持續遵守有關法規等方面的專業知識,使有實力的中介機構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和累積國際業務經驗的機會。
對我國股票市場發展來說,QDII制度會對A股市場形成良性的、溫和的和漸進的價格調整。QDII是在資本實行管制的情況下,允許有限度的對外投資,資本並不是完全的自由出入,不會影響到投資A 股的人民幣資金。同時,有利於國內證券市場與海外證券市場的聯動性和一致性增強,加快國內股票價格的結構性調整,使國內證券市場股價和市盈率水平向國際成熟市場看齊。
對我國金融監管體系及金融安全來說,QDII制度本質上是一種資本跨國流動安排機制,因此對於目前仍實行嚴格的資本項目管制的中國政府監管部門而言,這將意味著必須對現行的監管體系進行調整,以適應新的經濟發展形勢。
對我國國內投資者來說,QDII制度的建立不僅能增加國內投資者的投資渠道,降低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收益,還能使國內居民投資國際股市的需求合法化,引導需要投資境外股市的國內資本走正常渠道出去,減輕資本非法外逃的壓力,將資本流出置於可監控的狀態,有利於控制金融風險。
對我國人民幣匯率改革來說,QDII制度將加快人民幣自由兌換的進程,促進資本市場制度創新,為今後開放資本項目和人民幣自由兌換奠定基礎。 當前的國際經濟,特別是國際的資本市場變化多端,跌宕起伏,會給QDII基金進入國際資本市場投資帶來各種各樣的困難和問題,更需要認真對待、認真研究、不斷探索、不斷摸索,走出一條能夠發展壯大提高競爭力的道路。不僅要學會在經濟穩定高速增長的世界良好的經濟環境下投資運作,而且要學會國際經濟運行當中出現問題時,在市場價格下跌的形勢下如何運作投資的經驗教訓,完善QDII基金未來的治理措施。
一是要嚴格篩選符合資格的機構投資者,加強QDII人才的培養,本著穩妥漸進、寧缺勿濫的原則,對基金公司的資產規模、業務范圍、經營業績、公司治理、風險控制、產品設計、人才資源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嚴把市場准入關。加強對基金公司綜合實力和投研能力的嚴格考察,從事QDII投資的基金公司需大力培養專業人才,更好地設計、管理和運作QDII基金產品。
二是要分散投資,降低風險,注重新興市場的潛力。QDII基金在選擇市場時,既要強調成熟市場,也要注重新興市場。在配置資產時,應密切關注各主要經濟體的變化,積極尋找強勢市場進行配置,爭取在弱勢市場中也獲取較好的投資收益。在配置股票時,更不能只盯住中國概念股,應進行多方面的篩選,進行合理的組合,有效的降低投資風險。
三是要加強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堅持長期穩健的戰略投資方式。對於優秀的上市公司股票,QDII基金要有堅定的勇氣,不要在恐慌中賤價拋出。在配置股票時,需進行充分的研究,選擇合適的資產。
四是加大新產品的開發和調研。2010年,國內首隻指數型QDII——國泰納斯達克100指數基金的發行,標志著QDII基金產品設計另闢蹊徑,將逐漸朝著多樣化格局發展,未來QDII市場可能形成主動投資型產品和被動投資型產品共存的局面。 籌劃階段。經過多年的研究和論證,我國政府逐步認識到了實施QDII的必要性,開始對投資主體的選擇和資格認定、投資市場選擇、進出資金監控和投資品種投資比例限制等實施QDII的問題制定了若干規則。2003年6月,保監會公布了《關於保險外匯資金投資境外股票有關問題的通知》,保險外匯資金可投資境外成熟資本市場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投資品種僅限於中國企業在境外發行的股票。8月7日,保監會、人民銀行頒布了《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管理暫行辦法》,首次允許保險公司在核准制下在境外運用外匯資金對銀行存款、債券、票據等金融工具進行投資。2005年1月,第一筆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額度17.5億美元批給了中國平安。2006年5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規定》正式開始實施,擁有2000多億元人民幣資產的中國社會保障基金正式啟動海外投資。
試點擴大階段。2006年一季度後,QDII進程明顯加快,針對銀行、券商、基金開辦QDII業務的暫行管理條例紛紛出台。2006年4月,《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發布,QDII完成了從試點到制度的轉變。9月,國內首隻基金QDII產品——華安國際配置基金向中國內地投資者公開發行。同年,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匯豐銀行、東亞銀行獲得了首批QDII牌照,並相繼推出了代客境外理財產品。
規范和加速發展。2007年5月,中國銀監會頒布了《關於調整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境外投資范圍的通知》;2007年6月,中國保監會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的《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2007年7月,中國證監會頒布的《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試行辦法》以及《關於實施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實施。至此,我國QDII進入了規范和加速發展階段。積極推進QDII在我國的發展,在全球范圍內國際金融市場尋求更大的投資空間、更多的投資機會、更大程度地分散風險,可以充分分享全球化帶來不同地區不同國家的經濟成長,與國際資本共享全球化收益。
B. 請問:QDII是什麼啊
QDII(國內機構投資者赴海外投資資格認定製度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QDII)制度由香港政府部門最早提出,是在外匯管制下內地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權宜之計,以容許在資本賬項目未完全開放的情況下,國內投資者往海外資本市場進行投資。
2006年4月27日下午,在北京西三環路航天橋側華融大廈9層的辦公室里,胡曉煉接受了《財經》雜志的專訪,談此番資本項目開放新政策出台的決策思路與來龍去脈。她的回答精準,且坦率。
「資本項目的開放應該是雙向的,有流入就有流出
《財經》:此次資本項目開放的重大舉措,是在什麼樣的背景下進行的?在時機的選擇上,有沒有特定的考慮?
胡曉煉:中國外匯體制改革的兩個重要目標,早在1993年《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就確定了。此後,黨中央、國務院又多次作出了闡述:其一,是人民幣匯率的形成機制要更反映市場供求關系;其二,是人民幣逐步實現可兌換。
人民銀行和外匯局這么多年來一直在朝這個方向走,只不過一次比一次更向前推進。很多人認為,此次政策的出台完全是因為當前巨額貿易順差、外匯儲備以及國際壓力,但我覺得應該從根本上來看。這是外匯體制改革的整個鏈條中的一環,目標早就定了。
在比較好的宏觀形勢下推出這些力度較大的政策,較為穩妥,風險較小。一般所謂的國際收支風險,是指形勢突發逆轉,外部資金大量流出,導致國際收支危機、金融危機,甚至經濟危機。這種情形一般都發生在外匯流出和外匯儲備不足的情況下。當前我國經濟持續較快增長,外匯儲備比較充裕,金融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尤其是各方普遍關注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和進展,為這次改革提供了有利時機,我們推出改革更有把握。
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是既定目標,但實現這一目標的節奏與速度,在哪些方面、在哪個階段實現可兌換,需要根據經濟整體環境的情況相機選擇。在目前的大環境下,我們的步子可以走得更快一些。
《財經》:放行QDII,距離資本項目開放的上一個重大舉措即放行QFII,過去了已經超過三年時間。如此審慎的原因是什麼?
胡曉煉:我們對資本項目的開放一直堅持穩妥可控的原則,遵循一定的順序去推進。比如,先長期資本後短期資本,先直接投資後間接投資,先資本流入後資本流出,等等。資本項目的開放應該是雙向的,有流入就有流出。中國曾經長期外匯短缺,所以向來是先鼓勵流入,然後才是有序流出。先放開QFII有其必然性。現在中國已經告別了外匯短缺的時代,所以我們根據形勢發展變化,對資本的流入和流出實行均衡管理。這次在有序引導流出方面的政策調整力度比較大,但不能說是一個根本性的轉折,這仍然是一個有序的、漸進的過程。
我們也注意到,很多媒體稱此次是「QDII開閘」,但央行「五號公告」里並沒有用「QDII」這個詞。其實叫什麼名稱並不重要,關鍵是看內容。「五號公告」涉及促進資本有序流出的部分是第四、第五和第六這三條。第四和第六條分別涉及銀行與保險公司,僅從投資方式上講,並不是全新的。
比如,銀行外匯理財產品早就有了,有資格開辦外匯理財業務的銀行可以集合外匯資金投資境外市場的固定收益產品。至於保險公司,中國保監會於2004年就出台政策,允許其在境外運用外匯資金投資於一定范圍內的金融工具。
《財經》:此次匯改,是不是「藏匯於民」政策導向的直接體現?對於緩解人民幣升值壓力可以起什麼作用?
胡曉煉:其實,如果把剛出台的政策與緩解人民幣升值壓力直接掛鉤的話,我覺得有一點短視。這次政策調整,並不是在某種壓力之下作出的權宜之計,而是基於有序推進外匯體制改革、逐步實現人民幣可兌換的長遠考慮;它符合市場化改革方向,也是建立、健全調節國際收支的市場機制和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單純理解為為了減少外匯流入的壓力而分散外匯,「藏匯於民」,還不夠全面。當然,我們也希望鼓勵資金多渠道地投資,分散投資風險。如果能起到這個效果和作用,自然是很好的。
「我們考慮整體的額度掌握,是從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這個大概念出發的,不是單純與QFII一對一的對應和平衡」
《財經》:「五號公告」對商業銀行、證券機構和保險公司可用於投資的幣種,以及允許投資的品種規定各有不同。其中第四條,允許符合條件的銀行集合境內機構和個人的人民幣資金,在一定額度內購匯投資於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第五條允許符合條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證券經營機構,在一定額度內集合境內機構和個人自有外匯,用於在境外進行的包含股票在內的組合證券投資;第六條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購匯投資於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及貨幣市場工具。這樣安排有什麼苦心在裡面?
胡曉煉:中國銀監會對銀行外匯理財投資產品有專門管理規定。符合條件的銀行,早已經能夠推出代客境外理財投資於固定收益產品。「五號公告」的第四條,對商業銀行境外代客理財在投資品種范圍上與這一規定是對接的,只是在匯兌環節放開,允許人民幣購匯。
對保險公司來說,國內市場的投資選擇有限,收益率也不能滿足需要。他們希望資產投資多樣化,一方面可以防範風險,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整體收益率。2004年以後,保監會已經允許保險公司運用外匯(主要是境外上市融資部分)投資於一定范圍內的境外金融產品。這次新出台的政策,主要是在匯兌方面進一步地放開,使其可按資產規模的一定比例購匯在境外投資,規模比原來僅限於外匯資產的投資規模要大。
我們的想法是,第一步,先允許保險公司投資於風險比較小的固定收益產品和貨幣市場工具。保險公司有進一步擴大投資范圍的要求,但這得一步一步走;如果這第一步走得好,那麼擴大投資產品和領域並不很遙遠。保監會對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比較關注,我們會與保監會密切配合與合作。畢竟,固定收益類和貨幣市場類產品可以保本,利息收入目前也不低;境外股市行情雖然近來比較好,但如果風險管理不善的話,投資風險可能會大。所以,要一步一步來。
《財經》:「五號公告」以及隨後在4月18日公布的《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都沒有對購匯額度作出規范性的表述。這正是當前金融市場最為關注的問題。
胡曉煉:允許購匯的規模到底有多大,這取決於多個因素。比如說,銀行代客外匯理財的專業能力、機構及個人對銀行理財產品感興趣的程度,等等。如果產品設計得當,客戶認可度較高,可能產品規模就會大一些。另外,銀行自身境外投資的水平和經驗也很關鍵。如果某些銀行缺少相應人才和經驗的話,可能自己也不會要求發行規模過大的產品。
《財經》:我們在采訪中發現,市場對購匯額度規模的猜測,基本上都以已經批準的QFII額度為依據,認為那應該就是上限。這種思路對不對?
胡曉煉:在額度規定上,外匯局會有一個年度總量。根據銀行的申請,同時考慮到各自的經營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各個機構的額度會有所不同。QFII僅僅是考慮的因素之一,但並不是絕對性的因素。我們考慮整體的額度掌握,是從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這個大概念出發的,不是單純與QFII一對一的對應和平衡。國際收支平衡不可能是每個項目一一對應的平衡。
「證券機構則與銀行和保險都不太一樣,五號公告第五條的相關規定首先是定向募集,然後還要求用於投資的資金來源是自有外匯。推出可能採取試點方式」
《財經》:這次「五號公告」出台的同時,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於調整經常項目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允許境內居民每年兌換2萬美元。這些資金可不可以通過「五號公告」第五條的途徑,也就是說,通過證券經營機構外匯集合理財,做境外的組合證券投資?
胡曉煉:境內居民想做境外投資,可以購買銀行的代客境外理財產品。「五號公告」第五條所指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證券機構在一定額度內集合境內機構和個人自有外匯」作境外組合證券投資,在起步階段不是公募,而是定向募集。我們希望,通過一定時間的試點,可以從現在的定向募集轉為公募,盡快擴展證券機構和基金集合理財,給更多的機構和個人境外投資的機會。這需要各部門共同協調和努力。
《財經》:「五號公告」出台後,僅僅幾天就公布了《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市場現在很關心,規范保險公司和證券機構境外投資的相關規定,會不會以比較快的速度相繼公布?
胡曉煉:這個必然是成熟一項推出一項。目前,保險機構購匯進行境外證券投資已開始啟動,人民銀行、保監會和外匯管理局將對2004年出台的《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訂和完善,預計不會用很長的時間就能出台。
證券機構則與銀行和保險都不太一樣。「五號公告」第五條的相關規定首先是定向募集,然後還要求用於投資的資金來源是自有外匯。這項業務的推出可能採取試點方式,不同於銀行和保險機構,只要符合第四條和第六條規定的機構都可做。目前,我國資本市場改革正在深入進行之中,我們也給予了積極支持。我想,隨著資本市場改革的推進和發展,這方面的步子也會邁得更大一些。
「防範風險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怕感冒,天天捂著,一種是加強鍛煉。我傾向於後者,要主動地去應對和管理風險」
《財經》:從4月13日新政策公布到現在,已經有兩個星期。你覺得各方面的反應如何?很長時間以來對於QDII有擔心,認為對國內市場是一個很大的「利空」因素,所以很難推進。
胡曉煉:任何一項政策都不是孤立的。對於資本市場的可能影響,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我們對此做了充分的評估。這次政策公布後效果很好,與預計基本一致。市場能夠在中國外匯體制改革兩大目標的有序推進方面,正確地解讀新政策的含義。我覺得,市場的反應還是很理性的,認為這是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政策,長遠看有利於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並沒有當做所謂的「利空」消息。
同時,這項政策出台以後,一直受到關注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問題,也獲得了進一步的解析。匯率不是單純的水平問題,而是機制問題,要更多地反映市場,也就是由供求關系來決定。剛剛出台的這些政策,對於理順外匯的基本供求關系非常重要。我們過去過分強調了引入資金,現在需要建立與經濟發展相稱的平衡觀念,滿足合理的多方面的外匯需求。此輪改革立足於調整外匯供求關系,是一個比較大的舉措,也是健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重要一步。
此次改革,也為國內金融機構推出更多金融產品提供更好服務創造了機會。中國的商業銀行長期以來過度依賴利差收益,在金融服務上相當薄弱。如果不給予他們更多創新的激勵,將來會難以面對來自國際的競爭。
另外,來自資本市場上的反應也是非常正面的。我們覺得,只有資金有進有出,有序合理流動,中國資本市場的開放才能夠更加主動。資本市場比較希望有更多的QFII進入中國,從而帶來更多的資金供給。但是,如果缺失有序的流出,從而變成單方面引入的話,則將對國際收支的平衡造成比較負面的影響。我覺得,資本市場也看到了這種有進有出的益處。
好多人都說,會不會有什麼風險?其實只有更多地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使金融機構積累更多管理風險的能力,才能夠有效地防範風險。防範風險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怕感冒,天天捂著,一種是加強鍛煉。我傾向於後者,要主動地去應對和管理風險,而不是被動地防禦。如果市場機制能夠更多地發揮作用,將來政府宏觀調控就可能採用更完善的市場化手段,行政性的調控手段在當前的形勢下作用已經變得較為有限。而且,此次開放是穩健有序的,一步一步往前走的節奏並沒有改變。從投資的額度,機構投資的方式,到投資的范圍,都在可調控之中。
《財經》:資本項目的開放邁開這一步後,外匯風險會有所加大。央行和外匯局在幫助國內金融機構與企業適應新的風險環境上,會有什麼舉措?
胡曉煉:自去年7月匯改後,央行和外匯局在這方面下了很大工夫,推出了遠期、掉期業務,希望銀行和企業更多利用金融工具來防範外匯風險。但我們也發現,企業在匯率風險方面的意識並不很強。迄今為止,企業還是比較適應於通過資金管理的方式,就是資產負債這種方式來管理匯率風險,而不是用金融產品交易的方式。
中國企業和銀行長期以來匯率風險的意識都不是很強,還認為為防範匯率風險所付出的成本是一種額外的負擔。現在隨著人民幣匯率靈活性的逐漸增大,必須要意識到這種風險,而且必須要意識到防範風險需付出一定的成本,從而增加未來收益的可預見性和可掌控性。
《財經》:進一步放開資本流出,會否使得境外風險傳導到境內的可能性加大?
胡曉煉:我覺得,有序開放的簡單含義,就是在風險可察覺、可衡量、可控制情況下的開放。從中國對外開放的進程看,人們最初會爭論很多風險問題,但是後來會發現,在改革進程中,隨著機制的完善,風險從總體上來說是減少而不是擴大。更何況,不開放並不是沒有風險,甚至可能風險會越積越大,越來越難處理。
國家外匯管理局一方面要繼續堅定不移地深化外匯體制改革,逐步實現人民幣可兌換;同時還必須加強對資金流出入的監測和管理,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目前,外匯局已在進一步完善外債管理,並且初步建立了高頻債務監測系統,通過現代化科技手段改進對跨境資金流動的監測、分析和預警,研究制定預防性的危機應對和調整措施。當然,風險的防範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外匯局是其中的一環,宏觀經濟的穩定、市場調控手段的健全、金融體系的健康等,更為重要。
QDII是由中國銀行率先推行的境外代客理財業務,據我所知目前工商銀行、招商銀行也已經推行此項業務。獲准QDII資格的銀行可以收集境內投資者資金,即與客戶簽訂「代客理財業務合同」,由銀行代替客戶從事境外資金運作,並約定給客戶一定收益。 對於我國投資者的益處由此可見:
本身我國的境內投資者沒有QDII資格,同時因為資本金相對微弱,無法從事境外投資,從而失去了這一部分獲利空間,QDII銀行政策的推行,彌補了這一缺陷,客戶可由此從境外資本市場賺取利潤,銀行也可以由此增強國際市場的市場競爭力,正所謂「眾人拾柴火焰高」,此項舉措將中國境內資本進一步推向海外,可以說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又一飛躍。
C. 長安信託獲批QDII投資額度多少美元
4月2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發《關於增加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額度的批復》,批准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投資額度1.8億美元。
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該局主動作為,積極推動開展QDII業務,幫助企業紓解困局。在長安信託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交QDII額度申請後,該局積極與國家外匯管理局市場處進行溝通,了解審批進度,爭取總局支持。下一步,該局將繼續本著服務企業 「走出去、引進來」的實際需要,鼓勵和支持省內金融機構創新跨境投融資業務,提升國際業務能力,推動陝西涉外金融業跨越式發展。
D. QDII制度將會進行改革嗎
據報道,日前外匯局負責人表示,我國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將迎來改革,以更好地推動金融市場開放和資本項目可兌換。
希望QDII制度的改革可以有助於經濟的發展!
E. 外匯局已開啟QDII額度審批了嗎
據報道,外匯局4月11日發布消息稱,將穩步推進QDII各項工作,更好滿足境內市場主體跨境資產配置需求。
QDII的意義可以從兩方面來看,一方面滿足了境內的投資主體全球資產配置的需求;另一方面對於資產管理機構的發展壯大,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從最開始QDII業務是跟境外機構合作,到自己獨立去完成,規模也從小到大,從最開始的幾個億,增加到100多億,整體規模增長顯著。
外匯局有關負責人稱,QDII制度實施十多年來,樹立了我國金融對外開放的良好形象,推進了資本項目可兌換,受到國際社會好評。同時,為境內金融機構「走出去」開展國際化經營作了有益探索,為投資者全球配置資產作了有益嘗試。
F. QDII是什麼意思
QDII()QDII是在資本賬項未完全開放的國家(地區),讓當地投資者投資海外的機制,投資者必須通過該機制,才可進行買賣,以便國家監管資金流向及規模。QDII可以通過成立閉端式基金(即基金到期後,方可一次性取回本金及回報,期間不可買賣),設定年期及投資金額上限,讓投資者認購,並由基金經理負責投資。以上形式容許外匯管理局監管資金流向,保證資金重返國家。
QFII是(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
者)的簡稱,QFII機制是指外國專業投資機構到境內投資的資格認定製度。作
為一種過渡性制度安排,QFII制度是在資本項目尚未完全開放的國家和地區,
實現有序、穩妥開放證券市場的特殊通道。包括韓國、台灣、印度和巴西等市
場的經驗表明,在貨幣未自由兌換時,QFII不失為一種通過資本市場穩健引進
外資的方式。
在該制度下,QFII將被允許把一定額度的外匯資金匯入並兌換為當地貨幣,
通過嚴格監督管理的專門賬戶投資當地證券市場,包括股息及買賣價差等在內
各種資本所得經審核後可轉換為外匯匯出,實際上就是對外資有限度地開放本
國證券市場。
發達國家由於貨幣可以自由兌換,不需引進QFII。所以,這項制度只是少
數發展中國家的成功經驗。而QFII能否成功推行的關鍵在於整體經濟是否有吸
引力,有無合適的投資工具和證券市場。
什麼樣的境外機構投資者才是合格的?在這當中需要很多條件,核心是不
能短期炒作,應具有中長期投資的性質。台灣、韓國等地的經驗表明,引入QF
II機制後,熱衷投資績優股、重視上市公司分紅、關注企業的長遠發展的理性
投資理念開始盛行,投機行為有所減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場的巨幅波動。
因此,通過引進QFII機制,吸引境外合格的機構投資者參與進來,將有利於進
一步壯大機構投資者隊伍;還可以借鑒國外成熟的投資理念,促進資源的有效
配置;同時促進上市公司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速向現代企業制度靠攏。
G. 外匯局將如何推進QDII制度的實施
據報道,4月1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表示,將穩步推進QDII制度實施。
下一步,外匯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推進QDII改革,根據國際收支狀況、行業發展動態以及對外投資情況,進一步完善QDII宏觀審慎管理,服務國家全面開放新格局,助推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
H. 外匯局給資管qdii產品批外匯額度嗎
國家現在的制度現在已經放寬了一些,在之前每個人5萬美金的額度提高了一些的。
I. 人民幣合格投資者不得匯錢出境購匯嗎
北京5月7日,繼2015年12月央行暫停辦理RQDII(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業務後,RQDII再次迎來「重啟鍵」。3日,央行印發《關於進一步明確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主要包括七項新規定。其中,「人民幣合格投資者開展境外投資的,不得將人民幣資金匯出境外購匯」的新規受到市場廣泛關注。
RQDII業務曾被叫停
RQDII業務於2014年推出,成為了我國金融改革資本項下開放邁出的一大步。當年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發[2014]331號),RQDII正式面世。
RQDII是指取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許可的境內金融機構,以自有人民幣資金或募集境內機構和個人人民幣資金,投資於境外金融市場的人民幣計價產品(銀行自有資金境外運用除外)。
在它之前,央行已於2006年啟動QDII(合格的境內機構投資者)業務。此舉被稱作是我國金融對外開放、中國資本市場走向全球的一個顯著標志。
與QDII最明顯的不同點在於,RQDII是在境外金融市場以人民幣投資於人民幣計價產品(銀行自有資金境外運用除外)。QDII的投資范圍則是境外證券市場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QDII業務有額度限制,RQDII可以根據實際募集情況上調產品的最大發行規模。
然而,業內人士指出,在實際情況中,RQDII可投資的境外人民幣計價的產品種類並不豐富,收益率也不高,並不受投資者青睞。境外的美元產品反而深受境內投資者關注。
因此,RQDII業務一經推出,便受到市場的火熱追捧。中國境內投資者的出海熱情很高,但QDII額度緊張,有公司一邊通過布局滬港通將一部分QDII額度騰出來,同時發行RQDII相關產品。通過RQDII出去的人民幣,很多是投資了票據、債券之類的資產。
「目前市場的RQDII產品比較少,這是一個變通的辦法,能節省不少額度。」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表示,RQDII產品能為國內投資者在境外投資提供了很大的便利,還可以降低匯兌風險。
「金融開放年」成為了今年金融工作的焦點。近日,央行行長易綱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上表示,我國金融業的對外開放和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和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改革進程要相互配合,共同推進。
業內人士表示,央行重啟RQDII是為了鼓勵人民幣的跨境使用,增加居民資產配置渠道,更深入參與國際金融市場。「有條件」則是體現了央行意在防止機構通過投資海外金融產品變相投資美元資產,押注美元升值,迫使人民幣面臨貶值壓力的用意。
事實上,通過控制資金的用途和流向,避免了人民幣資金流出對境外離岸市場匯率的影響。
中銀國際研究公司董事長曹遠征認為,在離岸市場漸成規模之際,仍應堅持審慎的監管手段:一是嚴控資本閘門,防範流動性沖擊。二是堅持審慎監管的原則。三是消除市場單邊預期的消極影響。
以上內容來自:人民網
J. 什麼是QDII
QFII(國外機構投資者到內地投資資格認定製度,即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這是一種有限度地引進外資、開放資本市場的過渡性的制度。
在一些國家和地區,特別是新興市場經濟的國家和地區,由於貨幣沒有完全可自由兌
換、資本項目尚未開放,外資介入有可能對其證券市場帶來較大的負面沖擊,QFII制度應運而生。其主要是管理層為了對外資的進入進行必要的限制和引導,使之與本國的經濟發展和證券市場發展相適應,控制外來資本對本國經濟獨立性的影響、抑制境外投機性游資對本國經濟的沖擊、推動資本市場國際化、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這種制度要求外國投資者要進入一國證券市場時,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得到該國有關部門的審批通過,對外資進入進行一定的限制。
它限制的內容主要有:資格條件、投資登記、投資額度、投資方向、投資范圍、資金的匯入和匯出限制等等。中國台灣、韓國、印度、巴西等國家和地區在20世紀90年代初就設立和實施QFII制度。
QDII(國內機構投資者赴海外投資資格認定製度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QDII)制度由香港政府部門最早提出,與CDR(預托證券)、QFII(國外機構投資者到內地投資資格認定製度,即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一樣,將是在外匯管制下內地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權宜之計,以容許在資本賬項目未完全開放的情況下,國內投資者往海外資本市場進行投資。
QDII意味著將允許內地居民外匯投資境外資本市場,就目前而言,即指投資於香港資本市場。QDII可以為我國有序開放資本市場積累經驗,將為培育內地機構投資者起到積極作用。特別是對香港資本市場,雖然從資金狀況看,對市值已近34000億港元的香港市場而言,可能只是杯水車薪,據有關專家預測如果允許施行QDII,先期進入香港市場的資金不會超過五十億美元。
但一方面由於QDII是香港政府對中央政府提出的建議,中央政府給予認真考慮並著手實施,而且允許境內投資者投資境外市場從來沒有過先例,足見香港在中央政府心中的地位;另一方面,QDII將意味著中國資本市場終於開始穩妥地對外開放。這種利好給市場帶來的影響是極其深遠的。
同時我們也應看到,由於QDII對香港和內地而言,是一個互利互補的計劃,還需要兩地政府共同構想。
目前,中國證監會正在深入研究有關技術問題,因此這兩項制度的推出還有待時日。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史美倫女士日前也明確指出,QDII(國內機構投資者赴海外投資資格認定製度)和QFII(國外機構投資者到內地投資資格認定製度)出台目前還沒有時間表。
QDII背景簡介
出處: 日期2004-03-11 10:58
· QDII(即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認可本地機構投資者機制),是允許在資本帳項未完全開放的情況下,內地投資者往海外資本市場進行投資。
· QDII意味著將允許內地居民外匯投資境外資本市場,QDII將通過中國政府認可的機構來實施。有關專家認為,最有可能的情況是,內地居民將所持外幣通過基金管理公司投資港股。
·QDII由香港特區政府部門最早提出,與CDR(預托證券)、QFII(外國機構投資者機制)一樣,將是在外匯管制下內地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權宜之計。而且由於人民幣不可自由兌換,CDR、FDII在技術上有著相當難度,相比而言,QDII的制度障礙則要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