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外匯延期付款超90天的問題。
已經超過了90天的時間了,你們要寫延期申請報告,說明延期付匯的原因,帶上報告去外管局請求人工審核的,系統上不能直接申請了。
② 外匯管理局服務平台怎樣填寫延期付款提款書面申請書
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做預收貨款登記時,上面要填寫的地區代碼 金融機構代碼 金融機構順序碼 國際收支申報序號具體會在銀行出具的 《涉外收入申報單》申報號碼里的前六位數字就是地區代碼。具體事項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外債,包括企業出口預收貨款和進口延期付款。預收貨款指出口貨物合同約定收匯日期早於合同約定出口日期或實際收匯日期早於實際出口報關日期的收匯;延期付款指進口貨物貨到付款項下合同約定付匯日期晚於合同約定進口日期或實際付匯日期晚於實際進口報關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付匯。
二、企業預收貨款和延期付款實行登記管理。企業應通過互聯網或前往所在地外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登陸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上的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辦理預收貨款和延期付款的逐筆登記和注銷手續。
三、自2008年7月14日起,企業新簽約出口合同中含預收貨款條款和合同中未約定而實際發生預收貨款的,應在合同簽約之日起或實際收到預收貨款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預收貨款合同登記手續,企業合同中未約定而實際收到預收貨款的同時辦理預收貨款提款登記手續。企業按合同約定收到預收貨款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預收貨款提款登記手續。已登記預收貨款項下貨物報關出口和貨物未出口退匯的,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或退匯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預收貨款注銷手續。超過登記預收貨款項下貨物出口時間30天(含)的,應書面說明預收貨款未注銷原因,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外匯局存檔備查。退匯手續按照出口收匯核銷管理有關退賠外匯的規定辦理。企業出口買方信貸的提前收匯,應辦理預收貨款登記手續。企業出口押匯、福費廷、保理等貿易融資項下的收匯,不需辦理預收貨款登記手續。
四、預收貨款可收匯額由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依據企業預收貨款登記和出口收匯情況及其所屬行業特點生成。銀行應按照貨物貿易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等相關外匯管理規定,在相應可收匯額內為企業辦理預收貨款的收結匯手續。
五、自2008年10月1日起,企業新簽約進口合同中含延期付款條款和實際發生延期付款的,應在合同簽約之日起或在海關簽發進口貨物報關單後90天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延期付款登記手續。已登記延期付款項下貨款對外支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企業應辦理延期付款注銷手續。
六、企業登記的延期付款的年度累計發生額,不得超過該企業上年度進口付匯總額的10%。大型成套設備進口、簽訂長期進口供貨合同等超過前述比例的延期付款需求,以及新設企業的延期付款需求,由外匯局根據企業所屬行業特點及實際情況徵求商務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的意見核定。銀行應根據貨物貿易進口售付匯等相關外匯管理規定,在額度內為企業辦理延期付款的購付匯手續。
七、外匯局對企業預收貨款和延期付款的登記和注銷登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企業預收貨款和延期付款項下涉及外匯核銷管理和超過90天(不含)的信用證等非貨到付款項下延期付款的管理,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九、本通知適用於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和保稅監管區域內具有外貿經營資格從事非保稅貨物貿易的企業。
十、本通知自2008年7月14日起開始施行。自2008年10月1日起,以往法規與本通知有關內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規定為准。
③ 關於外匯延期付款的問題。
首先額度,在你們公司的企業信息裡面有標明。
第二做延期付款,合同登記和提款登記,都是必須辦理的,只是先後順序問題。先辦理的是合同登記,就是你新簽約進口合同,約定對外付匯日期晚於進口如期超過90天以上的,應在合同簽約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記手續。然後是報關單著名的海關簽發日期後超過90天未對外付匯的,企業須登陸系統辦理提款登記手續,提款登記時間自海關簽發之日起至海關簽發日期後90天起15個工作日內。
最後要提醒的是無進口合同或進口合同約定對外付匯日期晚於進口日期不超過90天,但在報關單註明的海關簽發日期超過90天以上仍未對外付匯的,企業須同時辦理合同登記和提款登記。
最後一個問題,繼續延期。
④ 緊急詢問 我們有幾筆款子交給進出口公司,但是進出口公司遲遲沒有給我們安排付匯,他們說理由是外匯管理局
盯進出口公司到外管局申請核准,即可完成付匯。
外管局 貨物貿易進口付匯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四條 付匯單位與合同約定進口單位、進口貨物報關單經營單位應當一致。代理進口業務,應當由代理方負責進口、購付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加強進口延期付匯、遠期付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5-02-05 文號:匯發[2005]8號
三、對於貨到匯款項下憑進口日期為2005年3月 1日以後的進口貨物報關單付匯的,進口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辦理購付匯手續。但對單筆報關單未付匯金額在等值50萬美元以上(含50萬)且預計付匯日期超過報關單進口日期90天(含90天)的進口貨物報關單,進口單位應當在報關後60天內,持延期付匯說明函和進口貨物報關單、合同等有效商業單證,到外匯局辦理延期付匯登記手續。
⑤ 急~外匯局延期付款情況說明具體格式怎麼寫
那你就跟外管要一個範文,或者讓對方指出還需要補充什麼內容。這又不是考試,你詢問工作人員,會給你解答的。一般來說,情況說明,把來龍去脈寫清楚,有時間、金額、報關單號等等詳細信息,最後收尾為「現申請延期付款,請批示。」就可以了。
⑥ 延期付匯什麼意思會計新手 很多不懂,望大家說的詳細些,謝謝!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加強進口延期付匯、遠期付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5年2月5日匯發[2005]8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進一步完善貿易收付匯管理,規范進口延期付匯和遠期付匯等貿易融資行為,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外匯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外匯局」)、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和其他相關外匯管理規定,在收付匯和核銷環節加強對進口延期付匯、遠期付匯等貿易融資行為的真實性審核。
二、對於貨到匯款項下憑進口日期為2005年3月1日以前、單筆報關單未付匯金額在等值50萬美元以上(含50萬)、預計付匯日期超過報關單進口日期90天(含90天)的進口貨物報關單進口付匯證明聯(正本)(以下簡稱「進口貨物報關單」)辦理付匯的,進口單位應當於2005年5月1日之前,持延期付匯情況說明函、進口貨物報關單、合同等有效商業單證,到外匯局辦理延期付匯登記手續。
三、對於貨到匯款項下憑進口日期為2005年3月1日以後的進口貨物報關單付匯的,進口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辦理購付匯手續。但對單筆報關單未付匯金額在等值50萬美元以上(含50萬)且預計付匯日期超過報關單進口日期90天(含90天)的進口貨物報關單,進口單位應當在報關後60天內,持延期付匯說明函和進口貨物報關單、合同等有效商業單證,到外匯局辦理延期付匯登記手續。
四、對於符合上述第二、三條所述情況的延期付匯,銀行須憑進口貨物報關單等符合有關結匯、售匯與付匯管理規定的憑證和商業單據,以及外匯局加蓋貿易進口付匯核銷監管業務章的《貿易進口延期付匯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格式見附件1)為進口單位辦理購付匯手續,並將《登記表》第三聯隨《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代申報單)》報送至所在地外匯局。
五、對於應辦理延期付匯登記手續而未辦理,或超過《登記表》上註明的付匯日期的貨到匯款項下付匯業務,銀行不得為進口單位直接辦理付匯手續。若確實因貿易糾紛等特殊原因不能在《登記表》上註明的期限內對外付匯的,進口單位須持情況說明函、相關證明材料及原《登記表》到外匯局辦理二次延期手續,外匯局審核後,在原《登記表》備注欄內加註二次延期付款期限,再次加蓋核銷監管業務章。進口單位最多可辦理2次延期付匯登記,二次延期後仍不能在《登記表》上標明的期限內付匯的,進口單位不得再憑該進口貨物報關單辦理對外購付匯手續。
六、信用證、進口代收項下已到單,進口單位要求延長付款期限的,銀行應當審核有效貨運單據、信用證修改函等相關商業單證。
銀行應當於每月初5個工作日前,將上月發生的信用證及進口代收項下延長付款期限超過90天和90天以上遠期付匯情況匯總,向當地外匯局報送《××銀行貿易進口延/遠期付匯統計月報表》(格式見附件2)。
七、外匯局要做好延期和遠期付匯情況統計工作,各分局須於每月初10個工作日前,向總局報送《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貿易進口延/遠期付匯統計月報表》(格式見附件3)。
八、對於進口日期為1998年9月1日以前的進口貨物報關單尚未用於付匯、核銷的,進口單位應在2005年5月1日以前持情況說明函、進口貨物報關單及相關單證到外匯局備案或核銷。銀行憑外匯局出具的《進口付匯備案表》為進口單位辦理購付匯手續。自2005年5月1日起,進口單位不得憑進口日期為1998年9月1日以前的進口貨物報關單辦理進口付匯和核銷手續。
九、銀行違反本《通知》規定的,按照《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罰;未按照規定及時反饋情況和報送報表的,按照《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和四十九條規定處罰。
進出口單位未按本通知規定辦理相應登記手續的,按照《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處罰。
銀行、進出口單位違反本通知其他規定的,按照《外匯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管理規定處罰。
十、本通知自2005年3月1日起執行。以前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以本通知為准。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後,應盡快轉發至所轄中心支局、外資銀行和相關單位;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收到本通知後,應盡快轉發至所屬分支機構。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常項目管理司反饋。
附件:1、貿易進口延期付匯登記表(略)
2、銀行貿易進口延/遠期付匯統計月報表(略)
3、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貿易進口延/遠期付匯統計月報表(略)
⑦ 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延期付款問題。
你要做延期付款報告,自己做是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上面的企業報告
延期付款報告:
進口報關90天之內付款的延期付款,可以不用做報告。(但最好報告下數據會比較正常)
進口報關90天之後付款的延期付款,需要在進口報關之日起30內在平台上面做延期付款報告。
進口報關90天之後付款的延期付款,且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做報告的,可以在報關之日起30天後、付款之前准備資料去當地外匯局做現場報告(延期付款現場報告)。
⑧ 關於外匯貿易信貸延期付款 匯綜發2008157號文件的問題。
比如上年度你們企業總共付匯1000萬,則今年你們延期付匯只能支付1000萬的20%或者30%;超過了這個金額,就不能進行延期付款的登記和申請,要進行罰款。著重說「超額後不能進行登記和申請」;
本年度已經登記的延期付匯,如果已經支付了,支付金額也不能超過上面那個總數。表面上看是一個含義,其實不同,因為企業有很多延期付匯,其實是在上一年登記的,直到現在才支付。著重於「不能進行支付」。
⑨ 外匯延期付款理由怎麼寫
這個還是寫因為供應商等外部原因,否則外管局那邊有異議的。
⑩ 網上外匯管理平台里,我公司有筆款項做了延期付款但是狀態未確認超過了120天,這是什麼情況會罰款嗎
應該不會罰款的,現在延期付款超過120天的超期限核准已經取消了,企業自己在貿易信貸系統里做登記就可以了,你做了登記但外匯局沒有給你確認,可能是你的延期付款額度超了吧,你去外匯局申請確認吧,企業申請「未經確認的延期付款」列表內延期付款核准,帶以下材料:
書面申請;
企業上年度進口、購付匯(含延期付款購付匯)情況;
企業已簽訂進口合同主要條款;
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