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遠期合約的操作問題(套期保值的)
進口商A有遠期付匯需求(付貨款給出口商B),為規避美元升值風險,進口商A與銀行C簽訂遠期購(售)匯協議,約定三月份進口商A將按8.3的匯率向C銀行買入100萬美元。到了三月份的約定交割日,進口商A以830萬人民幣向銀行C購匯100萬美元,而後將購入美元支付給出口商B,從而使得A與B的商品購銷合同及A與C的遠期外匯合約都完結。
② 外匯遠期合約
答案為A。人民幣匯率從1人民幣兌換14日元到1人民幣兌換16元,人民幣升值,日元貶值。客戶按15的匯率買入人民幣,日元貶值,遠期合約虧損。
③ 遠期外匯協議疑問 遠期外匯協議是指在將來某一時間由交易雙方按照事先商定的交割幣種、金額、匯率以及交
流動資金的損失。公司持有歐元為了日常的經營活動需要,一筆歐元放三個月,比較浪費。
④ 遠期外匯合約合同簽訂日、起算日、確定日、結算日、到期日都代表什麼
國內遠期交易外管局有報價,如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一年,就是指交易當日與銀行簽訂一份遠期合約,規定在遠期的某個交易日,以現在約定的匯率買入或賣出一種外幣,即為遠期結售匯。外匯期貨?沒聽說過。
⑤ 遠期外匯合同的公允價值的理解和計算
簡單理解,遠期外匯合同的公允價值包括兩部分,內在價值與時間價值,其中內在價值為合同金額與資產負債表日金融市場上存在的交割日相同的遠期外匯合約之間的差價,時間價值即為折現的價值。
因此遠期外匯合同的公允價值的計算公式為:
遠期外匯合約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合同約定的遠期匯率-資產負債表日金融市場上存在的交割日相同的遠期外匯合約遠期利率)×到期交割的外匯金額×折現率
其中,(合同約定的遠期匯率-資產負債表日金融市場上存在的交割日相同的遠期外匯合約遠期利率)×到期交割的外匯金額可以理解為內在價值,再乘以貼現率體現時間價值。
⑥ 遠期外匯合約如何操作
遠期外匯合約如何操作?遠期外匯買賣在建立合約的時候不需要全額賣出貨幣,只需凍結一定比例的交易擔保金就可以進行交易。那麼只要投資人在合約到期前進行平倉,他可以賣出不屬於自己的貨幣,只要在規定的日期之前將賣出的貨幣買回就行。
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相似之處,是合約需要實時重估盈虧情況,這對於銀行這樣的做市商是規避風險的手段,對於投資者同樣也是控制風險的規則。建行個人遠期外匯買賣業務暫規定:當交易擔保金實時重估的虧損達到80%,系統會自動將合約強制平倉。有了強制平倉這個限制,客戶就不能任由自己的合約無限制地虧損下去。在合約被強制平倉之後,即使市場匯率重新轉為對張先生有利,甚至可能讓他反虧為盈,但實際上張先生被強制平倉的合約已經實現了無法挽回的虧損,虧損金額將在到期日進行清算。如果投資者覺得10倍的杠桿作用太大,在市場匯率虧損達到8%時候就會有被強制平倉的危險,可以通過追加交易擔保金的方式來減少自己面臨的強制平倉,接受市場匯率的風險。
⑦ 遠期結售匯是什麼意思怎樣操作作為企業要注意些什麼銀行又該注意些什麼
中國人民銀行遠期結售匯業務暫行管理辦法
(1997年1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
第一條 為完善結售匯制度,發展我國外匯市場,根據《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遠期結售匯業務」,是指外匯指定銀行與境內機構協商簽訂遠期結售匯合同,約定將來辦理結匯或售匯的外匯幣種、金額、匯率和期限;到期外匯收入或支出發生時,即按照該遠期結售匯合同訂明的幣種、金額、匯率辦理結匯或售匯。�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境內機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等,包括外商投資企業。�
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和監督遠期結售匯業務。�
第五條 外匯指定銀行開辦遠期結售匯業務,其總行應當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提出申請,其分支機構應當向當地外匯管理分局提出申請,由分局報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後方可開辦。
第六條 外匯指定銀行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銀行)申請開辦遠期結售匯業務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①的影印件;�
(三)銀行總行的授權證明(銀行分支機構申請開辦時);�
(四)辦理遠期結售匯的內部規章和運作程序的說明;�
(五)國家外匯管理局要求的其它文件。�
第七條 銀行與境內機構簽訂的遠期結售匯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遠期結匯或售匯所依據的外匯收入的來源或外匯支出的用途;�
(二)遠期結匯或售匯的幣種、金額、匯率和期限。�
第八條 遠期結售匯實行實需原則。只有根據《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應當辦理結售匯的外匯收支可以辦理遠期結售匯。�
第九條 銀行應當要求簽訂遠期結售匯合同的境內機構提供按照《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所需的全部有效憑證進行審核。境內機構不能按時提供全部有效憑證的,遠期合同到期不得履行。�
第十條 遠期結售匯應當依據遠期合中訂明的外匯收入來源或外匯支出用途辦理,境內機構不得以其它外匯收支進行充抵。�
第十一條 遠期結售匯的幣種可以是人民幣對各種可自由兌換貨幣。�
第十二條 遠期結售匯的匯率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確定,以當日的外匯即期匯率加減升水、貼水的方式表示。�
第十三條 遠期結售匯的期限應當在120天以內。�
第十四條 銀行可以要求辦理遠期結售匯的境內機構提供履約保證金。�
第十五條 因下列原因使遠期結售匯合同不能履約的,銀行可以要求境內機構承擔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一)境內機構未按本辦法規定按時提交全部有效憑證的;�
(二)境內機構外匯收支期限、金額與遠期結售匯合同不一致的。�
第十六條 銀行結售匯外匯周轉頭寸由即期結售匯頭寸和遠期結售匯敞口頭寸加總計算,應當符合國家外匯管理局核定的限額。�
第十七條 銀行應當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報送有關遠期結售匯情況報表(見附表1、2)。到期未履約的遠期結售匯情況應當逐筆報同級外匯管理局備案。�
第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一)境內機構向銀行提供虛假或者無效的憑證,騙取銀行辦理遠期結售匯的;�
(二)銀行違反本辦法規定,未嚴格審核境內機構有效憑證的;�
(三)銀行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擅自開辦遠期結售匯業務的。
⑧ 差額解釋方式的直接遠期外匯協議
差額交割遠期外匯買賣差額交割遠期炒匯是指買賣雙方在交易日簽訂遠期炒匯協議,確定交易方向、交易幣種
⑨ 遠期外匯合約的會計處理是什麼}
遠期外匯合約的會計處理通常包括:收入確認方法,企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方法,存貨計價方法,壞賬損失的核算方法,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編制合並會計報表的方法,外幣折算的會計處理方法等。採用不同的處理方法,都會影響會計資料的一致性和可比性,進而影響會計資料的使用。
註:遠期外匯合約又稱期匯交易,是指買賣外匯雙方先簽訂合同,規定買賣外匯的數量、匯率和未來交割外匯的時間,到了規定的交割日期雙方再按合同規定辦理貨幣收付的外匯交易。
(9)遠期外匯合同怎麼填擴展閱讀:
遠期外匯合約的特點:
1、外匯遠期合約的交易地點並不固定,通常是通過現代通訊手段進行,交易時間也不受限制,可以24小時交易,因而屬於無形市場。
2、外匯遠期合約是交易雙方經協商後達成的協議,在交易幣種、匯率、交割方式、金額等方面能夠靈活地滿足交易雙方的偏好,因而是非標准化的合約。
3、外匯遠期合約雙方當事人都要承擔信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