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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外匯管理歷程

發布時間:2022-06-05 11:58:19

① 人民幣匯率制度的發展歷程

第一階段是人民幣內部結算價與官方匯率並存時期(1981~1984年)。改革以前,人民幣匯率長期低於出口創匯成本,但高於國內外消費物價之比。為了擴大出口,人民幣需要貶值,不過人民幣貶值對非貿易外匯收入不利。從兼顧貿易和非貿易兩方面的需要出發,1979年8月政府決定自1981年1月1日起在官方匯率之外實行貿易內部結算匯率,它以全國出口平均換匯成本加一定幅度的利潤計算出來,明顯低於官方匯率。
第二階段是取消內部結算匯率,進入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市場匯率並存時期(1985~1993年)。雙重匯率體制明顯調動了出口企業的積極性,國家外匯儲備也有所增加。但是這種安排存在明顯的問題:第一,從對外關系來看,IMF將雙重匯率看作是政府對出口的補貼,發達國家威脅要對我國出口商品徵收補貼稅。第二,從國內角度來看,雙重匯率造成外匯管理工作中的混亂,而且它在外貿部門仍然吃大鍋飯的情況下不能有效抑制進口。所以,從1985年1月1日起取消了內部結算價,人民幣又恢復到單一匯價。
為了配合外貿改革和推行承包制,我國逐步取消財政補貼,從1988年起增加外匯留成比例,普遍設立外匯調劑中心,放開調劑市場匯率,形成官方匯率和調劑市場匯率並存的局面。 第一階段
匯率並軌與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時期(1994~2005年7月)。1994年國家外匯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改革外匯管理體制,建立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和統一規范的外匯市場,逐步使人民幣成為可兌換的貨幣」。具體措施包括,第一,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1994年1月1日實行人民幣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價並軌。第二,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第三,建立全國統一的、規范的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央行通過參與該市場交易管理人民幣匯率,人民幣對外公布的匯率即為該市場所形成的匯率。1996年12月我國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而實現了人民幣自由兌換的重要一步。
1994年以後,我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管理浮動匯率制度,但人民幣對美元的名義匯率除了在1994年1月到1995年8月期間小幅度升值外,始終保持相對穩定狀態。亞洲金融危機以後,由於人民幣與美元脫鉤可能導致人民幣升值,不利於出口增長,中國政府進一步收窄了人民幣匯率的浮動區間。1999年,IMF對中國匯率制度的劃分也從「管理浮動」轉為「釘住單一貨幣的固定釘住制」。
第二階段
2005年7月21日,我國對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進行改革。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以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人民幣總體小幅升值。
2005年7月21日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後,中國人民銀行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自2006年1月4日起,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於每個工作日上午9時15分對外公布當日人民幣對美元、歐元、日元和港幣匯率中間價,作為當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含OTC方式和撮合方式)以及銀行櫃台交易匯率的中間價。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新人民幣匯率制度平穩實施充分證明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符合我國匯制改革主動性、可控性、漸進性的要求。人民幣匯率將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穩定。

② 我國外匯市場的發展歷史很急啊!

2008年是改革開放30周年。在過去30年中,黨中央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改革開放,與時俱進,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征途中取得了一個又一個勝利。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進展,適應和促進了改革開放的進程。

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歷程

過去30年,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經歷了三個重要階段。一是1978~1993年,改革開始起步,以雙軌制為特徵。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建立和發展外匯調劑市場,建立官方匯率與調劑市場匯率並存的雙重匯率制度,實行計劃和市場相結合的外匯管理體制。二是1994年到本世紀初,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取消外匯留成與上繳,實施銀行結售匯,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建立統一規范的全國外匯市場,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初步確立了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基礎地位。特別值得指出的是,這一時期我們成功抵禦了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三是進入新世紀以來,市場體制進一步完善,我國加速融入經濟全球化,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外匯形勢發生根本性變化。外匯管理從「寬進嚴出」向均衡管理轉變,有序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進一步發揮利率、匯率的作用,促進國際收支平衡,注重防範國際經濟風險。

30年來,我國外匯管理體制主要發生了以下變化:

第一,人民幣經常項目分步實現了可兌換。改革開放之前,外匯統收統支,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所有外匯收入上繳國家,外匯支出由計劃分配。1979年以後,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在外匯分配領域引入市場機制。隨著留成比例逐步提高,市場調節外匯收支的作用不斷提升。1994年,實現經常項目有條件可兌換,取消對中資企業貿易及與貿易有關的非貿易經營性用匯限制。1996年12月,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八條款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取消所有經常項目對外支付和轉移的限制,所有經常項目外匯交易只需以真實性為基礎。此後,不斷簡化經常項目真實性審核程序和憑證,逐步允許企業按需保留經常項目外匯,對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全面推進進出口核銷制度和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

第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程度逐步提高。計劃經濟時期,我國既無內債又無外債,也不接受外商投資。1979年以來,堅持審慎開放,按照「先流入後流出、先長期後短期、先直接後間接、先機構後個人」的次序,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資本賬戶開放,從吸引外商直接投資、適度對外借債、建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有序對外開放境內證券市場,到實施有條件的企業「走出去」戰略、放寬境外投資匯兌限制、企業外匯強制調回要求及跨國公司資金境外運作限制、實施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制度。目前,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劃分的7大類43項資本項目交易中,我們嚴格管制的主要是針對非居民在境內自由發行或買賣金融工具、非居民在境內自由發行或買賣金融衍生工具、居民對外借款和放貸等幾項,限制較少或實現一定程度可兌換的共計二十多項。

第三,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日益市場化。改革開放之前,人民幣匯率水平由官方確定,實行固定匯率,匯率只作為核算工具。改革開放之初,隨著外匯留成制度的實行,開展外匯調劑業務,形成官定匯率和調劑市場匯率並存的雙重匯率制度。 1994年初,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軌,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匯率轉向由市場決定。2005年7月,進一步改進匯率形成機制,人民幣匯率不再單一盯住美元,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市場在匯率形成中的基礎作用進一步加強,匯率彈性進一步擴大,對國際收支的調節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第四,外匯市場建立並獲得長足發展。計劃經濟時期,外匯高度集中管理,沒有外匯市場。改革開放之初,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建立和發展外匯調劑市場。1994年,實行銀行結售匯,建立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和銀行對客戶的結售匯市場。2005年7月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以後,繼續改進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機制,擴大市場主體,增加市場交易工具,進一步理順供求關系。目前,初步形成了外匯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市場相結合,競價和詢價交易方式相補充,覆蓋即期、遠期和掉期等類型外匯交易工具的市場體系。

第五,外匯統計監測體系不斷健全。1981年,我國制定了國際收支統計制度,自1982年開始正式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1985年起向社會發布;2005年起發布中國國際收支報告;2006年起發布國際投資頭寸表;1986年開始外債統計;1994年開始銀行結售匯統計;1996年開展跨境資金流動統計,2003年正式運行國際收支風險預警系統,2005年運行高頻債務監測預警系統和市場預期調查系統。目前,已建立起符合國際慣例和要求、適合國情的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制度。

第六,外匯儲備經營管理體制日益完善。改革開放之初,我國外匯儲備規模極小。1994年以後,適應外匯儲備持續較快增長的需要,以規范化、專業化和國際化為目標,完善儲備經營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有效控制各類風險。建立以投資基準為核心的管理模式,逐漸從側重短期流動性管理轉向長期多元化投資管理,建立較成熟的策略研究、投資決策和交易執行體系,形成較完善的業績評價、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架構。通過積極專業的投資、有效控制風險,實現了國家外匯儲備資產的保值增值。

實踐證明,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是成功的,促進了我國經濟特別是涉外經濟的發展。改革開放以來,國際收支與經濟總量之比從1982年的19%提高到2006年的126%,年進出口總額排名世界前三位,年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在發展中國家位於前列,外貿外資對經濟增長和增加就業的拉動作用明顯。我國外匯資源配置已經實現由計劃分配到市場配置、由稀缺到相對充裕的飛躍。1994年以來,除1998年外,我國國際收支持續「雙順差」。2007年年末外匯儲備增至1.53萬億美元,儲備規模排名世界第一。從2003年起,我國由對外凈債務國轉為凈債權國,2006年年末對外金融凈債權達 6621億美元。外匯管理方式則逐漸由事前審批轉向事後監督,由直接管理轉向間接管理,在促進對外經濟發展的同時,更加註重國際經濟風險的防範。

經驗和體會

回顧30年的改革歷程,我們有以下幾點經驗和體會:

一是必須堅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改革開放是黨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帶領人民進行的偉大革命。隨著市場化、全球化進程不斷深入發展,新事物、新矛盾不斷涌現,對外匯管理工作不斷提出新挑戰、新要求。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需要不斷開拓創新,敢於攻堅克難,堅持用發展的方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根據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適時在人民幣可兌換、匯率形成機制、外匯市場發展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大膽突破,不斷消除影響涉外經濟發展和國際收支平衡的體制機制障礙。根據形勢發展變化,及時調整管理思路、轉變管理方式,從重點管流出轉為對外匯資金流出入均衡管理,從事前審批、直接管理為主轉為事後監督、間接管理。

中國歷年外匯儲備總表 (1950~2007年)資料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

二是必須堅持改革開放、服務大局。改革開放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強大動力。30年的實踐證明,對外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靠的是改革開放,當前促進國際收支平衡也必須依靠改革開放。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要注意妥善處理推進改革與創新管理的關系,通過市場化改革,一方面推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不斷增強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另一方面,需要不斷改善管理體制,創新管理方式,完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有效性,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

三是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立足國情。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對外開放程度日益擴大,綜合國力顯著增強,企業市場適應能力和競爭能力不斷提高。但是,我國人口眾多,推進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增加就業的壓力很大,國內金融市場不夠發達,宏觀調控還需要進一步健全,經濟金融體系整體抗外部沖擊的能力有待加強。作為發展中大國和脫胎於計劃經濟體制的後發國家,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沒有現成的經驗和模式可以照搬,必須把國情意識和世界視野相結合,既要學習借鑒國際上推進貨幣可兌換的經驗做法,又要結合國情特點,因勢利導,因地制宜。在實踐中始終要注意把握改革力度和節奏,積極探索出一條符合國情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和人民幣可兌換的道路。

四是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科學發展觀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和貫徹的重大戰略思想。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促進國際收支平衡是外匯管理的中心任務。解決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根本途徑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三個轉變」。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要始終注意按照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積極支持發揮擴大內需、結構調整等政策對於國際收支平衡的根本性作用;注重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積極支持優化出口結構、擴大進口、提高利用外資質量、拓寬資金流出渠道,促進經濟內外均衡協調發展。

五是必須堅持改善監管、防範風險。上世紀90年代以來,亞洲金融危機、拉美貨幣危機、美國次貸危機等國際金融動盪此起彼伏。這顯示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下,金融領域的風險問題具有極強的敏感性和突發性,國際資本流動復雜多變,一國的開放也增加了受外部沖擊的可能。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一直把防範風險放在突出位置,在改革的整體部署上,注重審慎和漸進開放,注意與經濟發展階段、市場發育程度、企業承受能力、金融監管水平等相適應;在改革的過程中,注重與相關領域改革的綜合配套;在放鬆管制的同時,不斷加強和改進外匯業務的合規性、真實性監管,監督銀行履行代位監管職責,提升監管的手段,強化統計監測和預警,防範國際資本流動的沖擊。

實踐永無止境,創新永無止境。我們要按照黨的十七大的戰略部署,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勇於變革、勇於創新,不為任何風險所懼,不被任何干擾所惑,繼續堅持用改革和發展的方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加大體制機制創新力度,力爭在外匯領域關鍵環節和重點方面的改革取得新突破;繼續深化對外匯領域市場經濟規律的認識,從制度上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繼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准確把握國際收支平衡與宏觀經濟發展的關系,積極配合國家宏觀調控和結構調整政策的實施,不斷完善國際收支調節的市場機制和管理體制,促進國際收支平衡和宏觀經濟穩定;繼續穩妥有序地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防範國際經濟風險。

③ 我國外匯管理制度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1949-1972固定匯率制
1973年起釘住「一籃子貨幣」浮動匯率制
1981-1985內部結算價與公開牌價並存的復匯制
1987-1994外匯調劑市場匯率與官方匯率並存
1994年1月1日起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④ 外匯的發展歷史,你知道多少

古代的外匯交易 外匯最早的交易出現在古時候。在《猶太教法典》時期,就已經出現「兌換商」,他們主要幫助別人兌換貨幣,然後收取傭金或者費用。

這些人在城市佔據一個小角落,或者在外邦人常出入的寺廟外設攤。

在公元4世紀左右,拜占庭政府控制了一家壟斷外匯交易的公司。

1472年,義大利創辦了一家當鋪,出現了世界上第一家真正形式上的「銀行」——邦卡蒙台達電子錫耶納牧山銀行(BMPS)——現存世界上最古老的銀行,直到現在仍在運營。

邦卡蒙台達電子錫耶納牧山銀行

在15世紀,為了滿足紡織商人的貨幣兌換需求,美第奇家族(Medici)在國外開設了銀行,並開始啟用「往來賬賬本」處理交易。

這類賬本可以顯示外匯賬戶、以及與國外銀行有往來的本國貨幣賬戶。

美第奇家族與達芬奇

17和18世紀,阿姆斯特丹的外匯市場保持活躍。英國和荷蘭的代理人和商人有著非常頻繁的外匯兌換往來。

現代外匯的起源

1850年代的美國,一家名為Alexander Brown & Sons的公司開始交易外匯,它被視為領先的市場參與者。

美國歷史上的外匯交易先鋒,還包括1880年代獲得允許而進行外匯交易的J.M. Do Espirito Santo de Silva。

1880年,以黃金為本位幣的貨幣制度形成,也因此,我們很多人認為這一年是現代外匯的起始年;

從1899年至1913年,外匯儲備增長了10.8%,而黃金儲備只增長6.3%,這象徵著新興外匯市場逐漸受到重視;

1902年,就在這一年,倫敦共出現了2家外匯經紀商;

1913年,全球外匯交易幾乎一半都是以英鎊進行的,這對英國資本市場的形成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英國的外匯銀行數量從1860年的3家上漲到1913年的71家。

盡管當時的英鎊幾乎統治了外匯交易,但是英國本身在20世紀初的幾年裡卻是缺席狀態。

外匯交易最活躍的中心卻是巴黎、紐約和柏林。

倫敦及整個大英帝國在1914年前都相對沉默。直到1914年美國聯邦儲備系統成立,美國銀行系統開始印刷自己的貨幣—美元。1920年代,一些家族開始成長為外匯行業的重要人物。

1930年。在瑞士巴塞爾市成立了國際清算銀行,建立該銀行的目的在於為那些新獨立的國家和面臨收支暫時性逆差的國家提供財政支持。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布雷頓森林協議簽署。根據協議,各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只能在法定匯率上下波動1%以內。

之後,尼克松總統廢除了布雷頓森林協議,固定兌換匯率失效。 此後開始迎來浮動匯率系統。

布雷頓森林會議

1972年至1973年3月,由於布雷頓森林協議以及歐洲聯合浮動協議的影響,外匯市場被關閉。

1973年是現代外匯市場真正的歷史轉折點。

在這一年,國家之間的匯率約束、銀行交易及受限制的外匯交易時代結束,市場開始進入全面的浮動匯率時代。

現代外匯

1980年代中期,在網路出現之前,一種電子外匯交易形式就開始流行,即由路透開發的「Reuters Dealing」。

從現如今的標准來看,這個系統非常落後,但是在當時,它非常先進,它更像是實時可關閉網路溝通系統。

如果網路沒有被發明出來,那麼這套系統可能至今還在使用當中。

中國外匯發展史

中國於1994年成立官方外匯市場,此後人民幣呈現逐步升值的態勢,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中國政府仍強調整保持人民幣的穩定;但在市場建設方面有了進展,將於4月1日將推出新的交易品種--歐元。

以下是中國外匯市場發展過程中主要事件簡述:

1994年以前,人民幣兌美元一直趨於貶值:1979年1美元兌1.5元人民幣,到1986年為1美元兌3.5。

1994年,實行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將人民幣官方匯率和外匯調劑市場匯率並軌,初步形成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管理浮動匯率制度。

1994年4/4,在上海建立了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當年人民幣兌美元匯率約為8.6。

1996年12月,人民幣實現了經常項目下的可自由兌換,但資本項下依然實行嚴格管制。

1997-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泰銖等亞洲貨幣競相貶值,日元兌美元一度創下七年以來的低點至147日元水準,但中國政府自始至終恪守人民幣保持穩定,並採取多項配套措施。

當時人民幣兌美元波動區間為8.2800-8.2770元,而8.2800元被看作是人民幣貶值與否的重要關口,央行進場護衛頻繁。 *1998年7月開始,央行進行外匯大檢查,審核企業超過一定限額的購付匯的貿易真實性。

1998/9/1,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司法解釋,以走私、逃匯、洗錢與騙稅等為目的向銀行騙購外匯的,分別按走私犯罪以及逃匯罪,洗錢罪,騙取出口退稅罪定罪處罰。

1998/9/29,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要求國內企業將在境外資本項下的外匯於10月1日前調回國內,未經特別批准,不允許在境外資本帳戶下保留外匯。

2000年,人民幣兌美元波動區間一度擴大,市場揣測央行意欲放寬人民幣波幅。

2000/4/12,人民幣兌美元收市跌破8.2800元關口至8.2830元。

2000/5/25,人民幣匯價連續兩日升破8.2770元關口,分別收報於8.2764元和8.2768元。

2001年,中國加入WTO關鍵一年,人民幣兌美元進一步走升,運行區間移至8.2760-8.2800。

2000/12/1,人行允許居民個人與其直系親屬在境內外幣賬戶的資金劃轉;上調了自費出國(境)留學供匯額度,以更好的滿足居民的用匯需求。

2000/12/11,中國正式成為WTO成員,但並未承諾完全開放資本市場。

2000/12/24,人行行長戴相龍發表署名文章指出,雖然中國加入WTO影響人民幣匯率的因素將增多,但預計今後五年外匯儲備穩步上升,人民幣匯率可保持長期穩定和堅挺。

2002年 1/15,戴相龍稱,歐元目前為中國外匯儲備中第二重要貨幣。他同時指出,日元貶值對人民幣匯率會產生壓力,但人民幣仍將保持穩定;1月31日日元兌美元跌至135水準,成為39個月以來新低。

2002/2/4,中國銀行副行長李早航撰文指出,在日元持續貶值的背景下,中國在必要時應當對人民幣實行適度貶值。這與97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中國官員與主要媒體對人民幣貶值避而不談形成鮮明對比。

2002/3/11,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戴相龍再次表示,日元貶值對中國構成一定的壓力,但人民幣可保持穩定,不會貶值,亦不會大幅升值;人民幣自由兌換條件不成熟,應循序漸進推進人民幣實現自由兌換。

2002/4/1,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開通歐元兌人民幣的交易。

2002/6/1,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將推出外幣拆借。

2005年7月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根據《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公告》,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2015年8月,中國央行啟動新一輪匯率改革。8月11日,中國央行宣布,即日起將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報價,中間價將參考上日銀行間外匯市場收盤匯率。這意味著人民幣匯率將相當程度上與美元脫鉤,匯率決定的市場化程度提高

2016年10月1日,人民幣正式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特別提款權(SDR)貨幣籃子,成為繼美元、歐元、日元和英鎊之後的又一個國際儲備貨幣,並成為其中唯一的新興經濟體貨幣。人民幣正式入籃也被各方視為中國資本賬戶開放和金融改革的新起點。

根據2015年上半年的交易數據,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的即期交易主要集中在美元對人民幣交易,佔比93.71%;在非美元交易中,主要是歐元、日元、新加坡元和港幣,佔比分別為1.79%、1.35%、1.55%和0.65%。在遠期和掉期市場,絕大部分均是人民幣美元交易。在外幣對交易中,USD/HKD以及EUR/USD佔比最多,分別佔比56%以及30%。目前,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已推出九個貨幣對的直接交易,但受客盤需求和銀行內部風險管理等因素的影響,市場上的交易幣種集中度仍較高。

雖然現在中國大陸還沒有真正放開外匯交易市場,但是這些年隨著國內投資者對外匯投資的關注度越來越高以及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加快,一旦中國外匯市場開放。中國的百姓或許很快就會看到全民炒外匯的盛況。相信那一天的到來,不會太晚。

⑤ 我國匯率制度改革的歷史及背景

變革歷程:

1979年至1984年:人民幣經歷了從單一匯率到雙重匯率再到單一匯率的變遷。

1985年至1993年:人民幣對外幣官方牌價與外匯調劑價格並存,向雙匯率回歸。

1994年:中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建立銀行之間的外匯交易市場,改進匯率形成機制。

2005年:中國建立健全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影響匯率制度的重要事件:

人民幣匯率1994年以前一直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並公布。

1994年1月1日人民幣匯率並軌以後,實施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中國銀行,德意志銀行等七家銀行根據前一日銀行間外匯市場形成的價格,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等主要貨幣的匯率,各銀行以此為依據,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浮動幅度內自行掛牌。

2015年:在制定當日人民幣中間價時,首先參考上日「收盤匯率」,即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人民幣兌美元收盤匯率(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的供需狀況。

同時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變化「,即在一籃子貨幣兌美元匯率有所變化情況下為保持人民幣對一籃子貨幣匯率基本穩定所要求的人民幣對美元雙邊匯率的調整幅度。各家做市商可以根據對不同籃子的權重選擇不同從而報出不同中間價。

形成背景:

1994年以前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新中國成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人民幣匯率由國家實行嚴格的管理和控制。

根據不同時期的經濟發展需要,改革開放前我國的匯率體制經歷了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單一浮動匯率制(1949~1952年)、五六十年代的單一固定匯率制(1953~1972年)和布雷頓森林體系後以「一籃子貨幣」計算的單一浮動匯率制(1973~1980年)。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國進入了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渡的改革開放新時期。為鼓勵外貿企業出口的積極性,我國的匯率體制從單一匯率制轉為雙重匯率制。

經歷了官方匯率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存(1981~1984年)和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價格並存(1985~1993年)兩個匯率雙軌制時期。其中,以外匯留成制為基礎的外匯調劑市場的發展,對促進企業出口創匯、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收支平衡和中央銀行調節貨幣流通均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人民幣雙軌制的弊端逐漸顯現出來。一方面多種匯率的並存,造成了外匯市場秩序混亂,助長了投機;另一方面,長期外匯黑市的存在不利於人民幣匯率的穩定和人民幣的信譽。外匯體制改革的迫切性日益突出。

1994~2005年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1993年11月,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要求,「改革外匯體制,建立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和統一規范的外匯市場,逐步使人民幣成為可兌換貨幣。」

1993年12月,國務院正式頒布了《關於進一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通知》,採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具體包括,實現人民幣官方匯率和外匯調劑價格並軌;建立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取消外匯留成,實行結售匯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外匯交易市場等。

1994年1月1日,人民幣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價格正式並軌,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企業和個人按規定向銀行買賣外匯,銀行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交易,形成市場匯率。中央銀行設定一定的匯率浮動范圍,並通過調控市場保持人民幣匯率穩定。

1997年以前,人民幣匯率穩中有升,海內外對人民幣的信心不斷增強。但此後由於亞洲金融危機爆發,為防止亞洲周邊國家和地區貨幣輪番貶值使危機深化,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主動收窄了人民幣匯率浮動區間。

隨著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逐步減弱,近幾年來我國經濟持續、平穩較快發展,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金融領域改革取得了新的進展,外匯管制進一步放寬,外匯市場建設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拓展,為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創造了條件。

黨中央、國務院於2005年7月21日出台了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改革的內容是,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

根據對匯率合理均衡水平的測算,人民幣對美元即日升值2%,即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兩個多月來,人民幣匯率制度有序過渡,平穩運行。

(5)我國的外匯管理歷程擴展閱讀:

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人民幣的升值預期,有利於縮小國際收支差距,對於我國金融市場的維護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從一些層面方面看,這一匯率制度依然存在諸多不足之處,比如人民幣匯率因素貿易巨額順差關系太過密切。

「外需」變身為「內需」將推動國內資產泡沫迅速形成,還有一旦人民幣匯率出現拐點,升值預期的消失將導致投機人民幣升值的外資大量出逃等,這些問題都需逐步加以完善。

從長遠來看人民幣匯率應適用浮動匯率安排,而近中期內應完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這是我國人民幣改革的方向所在,也是中心所在。

⑥ 我國的外匯管理體制經過了怎樣的演進如何評價當前的人民幣匯率制度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⑦ 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歷史沿革

外匯管理,是指一國政府授權國家貨幣金融管理當局或其他國家機關,對外匯收支、買賣、借貸、轉移以及國際間的結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等實行的管制措施。
改革開放前,中國實行嚴格外匯集中計劃管理,國家對外貿和外匯實行統一經營,外匯收支實行指令性計劃管理。所有外匯收入必須售給國家,用匯實行計劃分配;對外基本不舉借外債,不接受外國來華投資;人民幣匯率僅作為核算工具。改革開放後,中國外匯管理體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根本要求,沿著逐步縮小指令性計劃、不斷培育和增強市場機制在配置外匯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的方向轉變。經過30多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外匯管理體制。1978年以來,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大致經歷三個重要階段。
第一階段(1978-1993年),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起步。這一階段以增強企業外匯自主權、實行匯率雙軌制為特徵。1978年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正式宣布我國開始實行改革開放的總方針。在涉外經濟領域,過去外匯統收統支的體制逐步松動,出口企業開始擁有一定的外匯自主權。為調動出口企業創匯的積極性,確保有限的外匯資源集中用於國民經濟建設,從1979年開始實行外匯留成辦法,在外匯集中管理、統一平衡、保證重點的同時,適當留給創匯的地方和企業一定比例的外匯,並允許持有留成外匯的單位把多餘的外匯額度轉讓給缺匯的單位,官方匯率與調劑市場匯率雙重匯率制度並存。總的看,這一階段,外匯管理體制處於由計劃體制開始向市場調節的轉變過程,計劃配置外匯資源仍居於主導地位,但市場機制萌生和不斷發育,對於促進吸引外資、鼓勵出口創匯、支持國內經濟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第二階段(1994-2000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外匯管理體制框架初步確定。1994年初,國家對外匯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取消外匯留成制度,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度,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建立統一規范的外匯市場。此後,進一步改進外匯管理體制,1996年全部取消了所有經常性國際支付和轉移的限制,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給中國經濟發展與金融穩定造成嚴重沖擊。為防止危機進一步蔓延,保持國民經濟持續發展,我國做出人民幣不貶值的承諾,並重點加強資本流出的管制,成功抵禦了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總體來看,這一階段,我國初步確立了適合國情、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外匯管理制度框架,外匯供求的市場基礎不斷擴大,奠定了市場機制配置外匯資源的基礎性地位。
第三階段(2001年以來),以市場調節為主的外匯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2001年底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我國加速融入全球經濟,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國際收支持續大額順差,對國民經濟影響日益增強。適應新形勢新挑戰,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積極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穩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加強跨境資金流動管理,健全國際收支統計監測,完善外匯儲備經營管理。伴隨著入世後外匯儲備規模的較快增長,2001年,外匯儲備經營以規范化、專業化和國際化為目標,建立了投資基準經營管理模式和風險管理框架,完善了大規模外匯儲備經營管理的體制機制。2005年7月啟動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為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注入新的活力。企業和個人持有和使用外匯的政策更加便利,外匯市場加快發展。與此同時,外匯管理方式加快從重點管外匯流出轉為流出入均衡管理,逐步建立起資本流動雙向均衡管理的制度框架,在2008年新修訂的《外匯管理條例》確立了均衡監管思路,並在行政法規層面明確取消了強制結售匯制度。2008年9月國際金融危機全面爆發以來,及時啟動應急機制,做好國際收支逆轉的應急預案,積極防範金融風險,確保了外匯儲備資產的總體安全,頂住了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2009年以來,針對跨境資金流向復雜和規模增大、市場主體便利化需求不斷增長的現實,外匯管理加快了理念和方式的「五個轉變」,即從重審批轉變為重監測分析、從重事前監管轉變為強調事後管理、從重行為管理轉變為更加強調主體管理、從「有罪假設」轉變到「無罪假設」、從「正面清單」(法無明文授權不可為)轉變到「負面清單」(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總體來看,這一階段,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外匯管理的理念和方式加快轉變,市場配置外匯資源的作用不斷增強,對於促進外貿持續快速發展、引導資本有序雙向流動、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等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⑧ 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的歷程

匯改歷程:
1979年至1984年:人民幣經歷了從單一匯率到雙重匯率再到單一匯率的變遷。
1985年至1993年:人民幣對外幣官方牌價與外匯調劑價格並存,向雙匯率回歸。
1994年:中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建立銀行之間的外匯交易市場,改進匯率形成機制。
2005年:中國建立健全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人民幣匯率1994年以前一直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並公布,1994年1月1日人民幣匯率並軌以後,實施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中國銀行,德意志銀行等七家銀行根據前一日銀行間外匯市場形成的價格,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等主要貨幣的匯率,各銀行以此為依據,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浮動幅度內自行掛牌。
近期事件:
2010年4月13日,第四次胡奧會在美國華盛頓舉行,國家主席胡錦濤在人民幣匯率問題上態度強硬,超出國際市場的預期。他強調中國致力繼續推進人民幣匯率改革,但只會根據自身經濟發展需要而進行,不會屈服於外部壓力。
2015年8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完善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報價,並在下一步推進匯改安排中提出加快外匯市場發展,豐富外匯產品,推動外匯市場對外開放,延長外匯交易時間,引入合格境外主體,促進形成境內外一致的人民幣匯率。

⑨ 談談對我國匯率的認識 (從歷史回顧、我國對外匯管理體制及人民幣匯率市場化方面回答)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發行了統一的貨幣——人民幣。1949年1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天津首次正式公布人民幣匯率。四十多年來,在不同的時期,人民幣匯率安排(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有著不同的特點。

一、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建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50~1952)。由於人民幣沒有規定含金量,因此,對西方國家貨幣的匯率,最初不是按兩國貨幣的黃金平價來確定,而是以「物價對比法」作為基礎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建國初期人民幣匯率制定的依據是物價水平,這是一種比較市場化的匯率安排。
建國初期,由於國民黨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和其他因素的影響,我國物價節節上漲。如上海批發物價指數以1949年6月為100,到1950年3月則上漲至2242.93。由於國內物價上漲、國外物價趨跌的價格對比關系,根據前述政策要求,我國人民幣對美元匯價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舊人民幣,調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 元舊人民幣,在一年零一個月的時間內,人民幣匯價下調49次。至於和其他外匯的匯價,則是根據它們對美元的匯價進行間接套算的結果。
從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隨著國內物價由上漲轉變為下降, 同時,由於美國對朝鮮發動了侵略戰爭,大量搶購戰備物資,美國及其盟國接連宣布一系列對我「封鎖禁運」的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必須降低外匯匯價,以利於推動本國進口。因此,根據當時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國匯率政策的重點也由「推動出口」改變為「進出口兼顧」,並逐步調高人民幣匯價。1952年12月,人民幣匯價調高至1美元=26170元舊人民幣。
這一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對象主要是美國,對外貿易主要由私營進出口商經營。人民幣匯率的及時調整,可以調節進出口貿易,保證出口的增長。
2.第二階段(1953~1972)。從1953年起,國內物價趨於全面穩定,對外貿易開始由國營公司統一經營,而且主要產品的價格也納入國家計劃。計劃經濟本身要求對人民幣的匯價採取基本穩定的政策,以利於企業內部的核算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同時,由於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的確立,各國之間的匯價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對穩定。再加上我國同西方工業國家的直接貿易關系和借貸關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貨幣匯率變動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在國內物價水平趨於穩定的情況下,我國進行建國以來的首次幣制改革。1955年 3月1日,開始發行新人民幣,新舊人民幣摺合比率為1:10000。自採用新人民幣後,1955年至1971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直是1美元摺合2.4618元新人民幣。
1971年12月18日, 美元兌黃金官價宣布貶值7.89%,人民幣匯率相應上調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幣。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政策採取了穩定的方針,即在原定的匯率基礎上,參照各國政府公布的匯率制定,逐漸同物價脫離。但這時國內外物價差距擴大,進口與出口的成本懸殊,於是外貿系統採取了進出口統負盈虧、實行以進口盈利彌補出口虧損的辦法,人民幣匯率對進出口的調節作用減弱。
3.第三階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後,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解體,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為了避免西方國家通貨膨脹及匯率變動對我國經濟的沖擊,我國從1973年開始頻繁地調整人民幣對外幣的匯率(僅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就調整了61次),而且在計算人民幣匯價時,採用了釘住加權的「一籃子」貨幣的辦法,所選用的「籃」中貨幣都是在我國對外貿易的計價貨幣中佔比重較大的外幣,並以這些貨幣加權平均匯價的變動情況,作為人民幣匯價相應調整的依據。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價政策的直接目標仍是維持人民幣的基本穩定,針對美元危機不斷發生且匯率持續下浮的狀況,人民幣匯率變動較為頻繁,並呈逐漸升值之勢。1972年為1 美元=2.24元人民幣;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幣;1977年為1美元=1.755元人民幣。
自50年代中期以來,由於我國一直實行的是傳統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對外自我封閉,對內高度集權,直至80年代初,國家外匯基本上處於零儲備狀態,外貿進出口主要局限於社會主義國家,且大體收支平衡,國內物價水平也被指令性計劃所凍結,盡管人民幣匯率嚴重高估,但它並未帶來明顯的消極影響。

二、改革後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79~1984)。1979年我國的外貿管理體制開始進行改革,對外貿易由國營外貿部門一家經營改為多家經營。由於我國的物價一直由國家計劃規定,長期沒有變動,許多商品價格偏低且比價失調,形成了國內外市場價格相差懸殊且出口虧損的狀況,這就使人民幣匯價不能同時照顧到貿易和非貿易兩個方面。為了加強經濟核算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1981年起實行兩種匯價制度,即另外製定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繼續保留官方牌價用作非貿易外匯結算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匯率制」或「匯率雙軌制」。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從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間, 我國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貿易外匯1美元=2.80元人民幣;官方牌價即非貿易外匯1美元=1.50元人民幣。前者主要適用於進出口貿易及貿易從屬費用的結算;後者主要適用於非貿易外匯的兌換和結算,且仍沿用原來的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
隨著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國相應調低了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使之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已調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幣,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持平。
2.第二階段(1985~1990)。在人民幣雙重匯率制下,外貿企業政策性虧損,加重了財政補貼的負擔,而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外國生產廠商對雙重匯率提出異議。1985年1月1日,我國又取消了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
事實上,1986年隨著全國性外匯調劑業務的全面展開,又形成了統一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而且當時全國各地的外匯調劑市場,在每一時點上,市場匯率水平不盡相同。這種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制一直延續到1993年底。其間,外匯調劑市場的匯率形成機制,經歷了從開始試辦時的人為定價到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過程。
進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物價上漲速度加快,而西方國家控制通貨膨脹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況下,我國政府有意識地運用匯率政策調節經濟與外貿,對人民幣匯率作了相應持續下調。1995年8月21日,人民幣匯率調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 日再次調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0日又調至1美元=3.20元人民幣。
從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幣放棄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做法,改為管理浮動。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幣匯率適應國際價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幣匯率再度大幅調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幣。1989年12月16日,人民幣匯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調,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幣調至當日的4.7221 元人民幣。1990年11月17日,人民幣匯率再次大幅下調,並由此前的4.7221調至當日的5.2221元人民幣。
從改革開放以後至1991年4月9日的十餘年間,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分別實施過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與公布牌價並存的雙重匯率體制,以及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體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按市場情況調整,且呈大幅貶值趨勢,這與同期人民幣對內實際價值大幅貶值以及我國的國際收支狀況是基本上相適應的;三是在人民幣官方匯率的調整機制上,做過多種有益的嘗試,如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小幅逐步調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調整的方式,這些為以後實施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奠定了基礎;四是市場匯率的機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場匯率的調節作用在我國顯得越來越大。
3.第三階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公布的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即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我國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幣官方匯率的有管理的浮動,其基本特點是,我國的外匯管理機關即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我國改革開放與發展的狀況,特別是對外經濟活動的要求,參照國際金融市場主要貨幣匯率的變動情況,對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調低,但仍趕不上水漲船高的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
4.第四階段(1994~2005)。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1993年12月31日,官方匯率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調劑市場匯率為1美元兌換人民幣8.7元左右。從1994年1月1日起,將這兩種匯率合並,實行單一匯率,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 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這次匯率並軌後,我國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到目前為止,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趨穩,並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相繼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我國政府承諾:在2000年之前,將實現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
事實上,1994年我國已開始實行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並已削除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中的絕大多數限制,如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重匯率安排已完全廢除,而絕大多數經常項目交易的用匯和資金轉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後仍保留的經常帳戶下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 又消除了因私用匯的匯兌限制,擴大了供匯范圍,提高了供匯標准,超過標準的購匯在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起初後即可購匯;1996年7月1日,我國將外商投資企業也全面納入全國統一的銀行結售匯體系,從而取消了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尚存的經常項目匯兌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致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將不再適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14條第2款所規定的過渡性安排,並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 我國將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此不再限制不以資本轉移為目的的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不再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和多重匯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郭樹清指出,根據中美1998年簽訂的有關協議,中國承諾將擴大人民幣彈性。因此,如果現在中國選擇釘住其它幣種或採取一攬子貨幣聯系匯率制度,不但會違背承諾,還是一種後退。增加匯率彈性是現實的選擇。中國現階段仍將以穩定匯率為主,同時用足每日3‰的匯率浮動區間,使市場逐漸適應匯率波動。今後將採取措施,提高人民幣匯率生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銀行間市場匯率浮動區間;調整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管理政策;進一步完善結匯制度。

三、人民幣匯率安排的新階段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第 16 號文——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2)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4)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5)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這一次的人民幣匯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棄單盯美元,改盯一籃子貨幣,以建立調節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更富有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從此次人民幣短期升值來看,這將有利於緩解國際收支失衡的巨大壓力,同時,釋放人民幣潛在的升值壓力,並能淡化人民幣兌美元的國際矛盾。從長遠戰略來看,人民幣匯率新機制的建立,將有利於推進人民幣匯率安排的市場化改革進程,最終為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實現可兌換創造漸近條件。
人民幣匯率市場化,簡單的說就是從管理匯率制度逐步過度到以市場供求決定的浮動匯率制

⑩ 試論述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演變的歷程與發展趨勢

外匯肯定會開放,就是早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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