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查檢郵件中夾帶外幣或外幣票據暫行處理辦法
第一條為嚴格執行外匯管理,防止利用國內或國際郵件夾帶外幣或外幣票據互相轉讓流通及私營外匯等情事,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外幣指一切外國幣券,所稱外幣票據系指各種以外幣支付之匯票、支票、旅行支票、期票及其他付款憑證等。第三條本辦法所指郵件之查檢工作,應由各地海關或公安機關執行之;其查獲外幣及外幣及外幣票據之存兌事宜,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授權各地中國銀行辦理之,無中國銀行機構設立之地區則由人民銀行辦理之。第四條在本國境內互寄或寄往國外之由件中,如夾帶外幣一經查獲,應報由司法機關一律全部沒收之。第五條在本國境內互寄或寄往國外之郵件中,如夾帶外幣票據一經查獲,應由主管檢查機關視其情節輕重,報由司法機關令其存兌,處以罰金或予以沒收。第六條由國外寄至國內郵件中,如夾帶外幣或外幣票據,一經發現,可由各該郵局暫時代為保管,俟與收件人聯系後,持向中國銀行換取外匯存單或按牌價兌換人民幣,予以發還。第七條經主管檢查機關查獲應予沒收之外幣或外幣票據,應交由各相關郵局,隨時解送所在地之中國銀行或人民銀行, 按牌價摺合人民幣, 由中行或人行簽發國庫局抬頭支票,由各該郵局送交當地國庫換取收據,再由郵局將收據備函寄交寄件人(無中行或人行設立之地區,可由各相關郵局解送附近沒有中行或人行地區之郵局代辦解庫手續,俟取得國庫收據後,仍交由各相關郵局處理之)。第八條所有經主管檢查機關查獲應予沒收外幣或外幣票據之相關郵件,應由各該郵局於郵件內加蓋「內裝外幣外幣票據已被主管機關查扣」戳記後,隨時封發或投遞,不得稽延積壓,並由各該郵局通知寄件人。第九條凡中國銀行或國內經人民銀行指定經營外匯業務之銀行,基於正當外匯業務所開國外付款之票據,或國外銀行所開國內中國銀行及指定銀行之票據,可不受本辦法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之限制。第十條凡查獲應予沒收之外幣票據屬於抬頭人性質者,應由主管檢查機關移送司法機關,勒令寄件人簽妥空白背書或重開支票之手續。第十一條凡無中國銀行或人民銀行機構設立之邊遠或鄉村地區,其持有外幣或外幣票據擬寄遞到附近地區中國銀行或人民銀行存兌者,經當地區級以上政府證明後,可不受本辦法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之限制。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⑵ 外匯牌價查詢
外匯牌價查詢復途徑:
1.在期制貨外匯行情軟體上附帶外匯行情走勢
2.各大財經網站也有外匯報價
3.通過手機自帶的外匯查詢工具也可查詢匯率情況
4.手機期貨行情軟體大多也帶有主要貨幣匯率行情
注意事項:
匯率是不斷變化的,使用時請參考自身所需當日當時匯率,在銀行櫃台和網銀上兌換時依據的是當時的實時報價。
比如:最新匯率查詢,可以網路輸入"港元兌換人民幣匯率",即可直接看到最新兌換比例
鏈接:http://www..com/s?wd=%E8%B4%A7%E5%B8%81%E5%85%91%E6%8D%A2&ie=utf-8
⑶ 關於境內居民外匯和境內居民因私出境用匯參加調劑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照顧有外匯收入的歸僑、僑眷和境內居民的經濟利益,便利經批准因私出境的境內居民用匯,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境內居民,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的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境內居民外匯,系指從境外匯給境內居民的外匯,境內居民在境內銀行的外幣存款,以及境內居民持有的外幣現鈔。
本辦法所稱境內居民因私出境用匯,系指境內居民出境探親、出境定居、自費留學等所需的旅雜費,出境定居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離職金、退職金、撫恤金及其他所需用匯。第四條境內居民收到境外匯款通知時,可自由選擇:
一、將匯款通過銀行賣給外匯調劑中心;
二、轉成外幣存款;
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交售給銀行,並領取僑匯物資供應券。第五條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地分局應指定銀行,代當地外匯調劑中心買入境內居民外匯和賣出境內居民因私出境用匯。第六條境內居民的外幣存款和持有的外幣現鈔可通過銀行賣給外匯調劑中心。銀行按國家外匯管理局當地分局通知的調劑外匯買入價,買入境內居民美元或港幣外匯;按調劑外匯賣出價,調劑給境內居民所需的美元和港幣外匯。境內居民將美元和港幣以外的外匯調劑給銀行時,銀行先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套成美元,再按調劑外匯買入價買入。境內居民因私出境用匯,銀行只調劑給美元、港幣外匯。第七條境內居民因私出境申請購買調劑外匯,須提交下列證件:
一、已辦妥前往國家有效入境簽證的護照和出境登記卡;
二、前往港澳通行證或往來港澳通行證;
三、定居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須提供注有「僑」字的外國人居留證和注有返回簽證的護照或外國人出入境證;
四、出境定居者還須提供縣級以上(包括縣級)單位證明;無工作單位的,須提供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證明。第八條出境定居者購買調劑外匯標准:
一、離休金、退休金、離職金、退職金、撫恤金的人民幣金額,可全額購買外匯,其中離職金不足購買200美元的,可購買200美元;
二、在境外定居後,其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撫恤金,憑境外定居證明和有效的生存證明,每半年可購買一次調劑外匯;
三、無工資收入的境內居民可購買200美元。第九條購買國際飛機票、火車票、船票所需調劑外匯,銀行按航空、鐵路、船運部門提供的票價,准予出境人員購買自出境地抵過目的地票價的外匯。第十條境內居民繳納國際學術國體組織的會員費和測試外語水平的報名費,按實際費用購買。第十一條出境探親、出境定居、赴台灣探親、赴港澳地區會親、自費留學、自費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等的零用費,由銀行按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的標准出售調劑外匯。第十二條銀行應嚴格按規定的用匯項目和標准出售調劑外匯。對違反本辦法者,將追究經辦人員和有關領導的責任,並予以處罰。第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解釋。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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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外匯移存、提取業務的會計制度及核算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會計科目一、記帳憑證
現匯會計核算憑證的格式分為基本憑證和特定憑證兩種。特定憑證是指根據某項業務需要制定的專用憑證。各種專用憑證的種類,已在有關業務核算中規定。基本憑證是根據有關業務的原始憑證及業務事實自行編制,並憑以記帳的傳票。
記帳憑證包括以下幾種:
現金付出傳票、現金收入傳票、轉帳借方傳票、轉帳貸方傳票、特種轉帳借方傳票、特種轉帳貸方傳票、外匯買賣借方傳票、外匯買賣貸方傳票、表外科目收入傳票、表外科目付出傳票。
1.傳票填制
正確填制傳票,是保證會計核算工作質量的重要條件,在填制傳票時,須切實做到內容完整、數字准確、字跡清晰。用外來憑證代替傳票時,須具備傳票的基本內容。傳票的基本內容為:日期、科目及對方科目、借貸方向、傳票編號、戶名及帳號、幣別、金額、摘要及有關業務編號、起息日期、附件張數、制票及復核簽章。
2.傳票編號
傳票是記帳的依據,為防止丟失,須採取編號辦法,傳票編號一般分為總號和分號,分號由各業務部門按交易先後編列,每筆業務按每種貨幣編列,每套傳票不論張數多少,均編列在一個號碼內(如傳票為4張,編到第15號,則編號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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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15---),分部門的分號以每個部門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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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同的英文字頭加以區別,在編號時以銷號單控制分號及張數,每日營業終了,各部門編制的傳票均集中交會計綜合核算部門統一編制總號。
3.傳票的裝訂和保管
傳票應及時裝訂,首先按每種貨幣的科目代號順序排列,每個科目傳票應按借方在前、貸方在後依次排列,科目日結單放在各科目前面,傳票排列後編列總號,當天分號傳票張數應與總號傳票張數核對一致。傳票裝訂時應加封面封底,封面上填明傳票日期、號碼、張數、冊數、貨幣等。裝訂成冊後在結線處用紙加封,由裝訂人員加蓋騎縫章。封面上應由主管人員及裝訂人員蓋章。裝訂成冊後的傳票應由專人登記、保管,並不得隨意拆開,如特殊原因需拆開時,應由主管人員批准,傳票保管期限參照有關部門規定。二、帳務核算
帳務核算分明細核算和綜合核算兩個系統,明細核算是由各種分戶帳、登記簿、卡片帳、余額表組成;綜合核算是由總帳、科目日結單、日計表組成。前者按帳戶核算,反映各帳戶各種資金的來源與運用情況;後者按科目核算,反映各種業務各類資金的增減變化情況。兩個系統的帳簿,都必須根據同一憑證分別進行核算,它們是互相聯系、互相制約的,明細核算與綜合核算的數字必須相符。
1.明細核算
(1)分戶帳是明細核算的主要形式,是各科目的詳細記錄,也是同國外銀行及國內單位對帳的依據,必須分貨幣、按帳戶立戶,並連續記載,以具體反映各個帳戶的資金活動情況。
(2)分戶帳格式有借、貸、余額三欄。為適用於銷帳,格式還包括起息日和銷帳日欄,如為計息戶則設天數和積數欄。分戶帳記載方法:
帳頁上首按規定填記有關事項(如科目、戶名、帳號、貨幣、利率、期限、額度等)。
記帳時必須切實核對戶名、帳號、幣別、業務內容等,防止串戶。
所有記帳傳票應分別於當日逐筆記載分戶帳,並隨時結出余額。
應收暫付及應付暫收科目的卡片帳,可按業務先後分類,分貨幣、分帳戶排列,銷帳後,卡片帳定期裝訂。
2.綜合核算
(1)總帳是綜合核算和明細核算相互核對和統馭明細帳的主要工具,是各科目的總括記錄,也是編制日計表、業務狀況表的依據。
(2)總帳按貨幣、按科目設立,總帳發生額應於每日營業終了,根據各個科目日結單的借、貸方發生額的合計數分別填記,其餘額應根據本科目的上日余額加減本日發生額求出本日余額。對於借貸方雙方反映的往來科目,其總帳上的本日余額應根據該科目各分戶帳,分別借方或貸方余額加計總數填記,不得軋差反映。並將上日余額軋差加減本日發生額,與本日余額的差額核對。每月終了,應加記本月的借貸方發生額和本年累計發生額。
(3)科目日結單是監督明細帳的發生額、軋平當日帳務的重要工具,必須根據傳票直接產生,由綜合會計人員直接填制。每日營業終了,應按同一科目的傳票各自加計總數填入科目日結單有關欄,並註明傳票張數。全部科目日結單相加、借貸方合計數必須平衡。
(4)日計表是軋平全部帳戶和全面反映當日業務、財務活動的主要報表。日計表應分貨幣每日編制(如業務量不大,可每5天或每旬編制),日計表發生額應根據科目日結單各科目的借貸方發生額填制,余額應根據上日余額加減本日借貸方發生額求出本日余額填入。日計表的借貸方發生額合計數及借貸方余額合計數應各自平衡。
(5)帳務核對:
總帳發生額和該科目下各分戶帳發生額總數進行核對;總帳余額應與分戶帳余額進行核對。
卡片帳的分戶帳,其各科目余額應與總帳核對。
3.外匯買賣核算
外匯買賣科目是實行外匯分帳制一個特定科目,它在帳務中起聯系和平衡作用。當買入外匯時,該科目的外匯金額反映在貸方,相應的人民幣反映在該科目的借方;賣出外匯時,該科目的外幣金額反映在該科目的借方,相應的人民幣反映在該科目的貸方。在填制傳票、構成分錄、記載帳簿時均應完整地加以反映。
(1)外匯買賣科目傳票系二聯套寫傳票構成,一聯是人民幣外匯買賣傳票,一聯是外幣外匯買賣傳票,這兩聯傳票必須當天與對方有關科目轉帳,不得只轉一方。在計算外匯買賣損益或差價收入時可使用普通轉帳傳票。
(2)外匯買賣科目帳是一種特種格式的帳簿,它把人民幣金額和外幣金額分別記在一張帳頁上。在記帳時,因外幣及人民幣外匯買賣科目傳票系套寫格式,每張傳票上都有外幣和人民幣金額,可以只憑外幣外匯買賣科目傳票記帳,但應注意外幣及人民幣發生額的借貸方需正確記帳,並分別按外幣及人民幣結出余額。
(3)外匯買賣科目總帳
各種外匯及人民幣應分開填記,外幣的外匯買賣科目總帳應於每日營業終了,根據各個貨幣的外匯買賣科目日結單借貸方發生額填記,然後根據其上日余額,加減本日發生額,求出本日余額;人民幣外匯買賣科目總帳,比照外幣外匯買賣總帳辦法辦理。
(4)因業務需要按國際市場匯價進行套匯時,原則上應通過人民幣核算。即對收、付的兩種外幣,均按國家規定的買入和賣出牌價折算成人民幣,填制兩套外匯買賣傳票,這兩張人民幣外匯買賣傳票的差額,即為外匯買賣收益傳票,進行轉帳。兩種外幣間套匯,為便於分析套匯盈虧和簡化核算手續,可以用美元作本位幣進行核算。美元以外的兩種貨幣套匯時,均通過美元進行核算,即按買入和賣出價進行套算。套匯後的差額,以外匯買賣損益出帳。
為了分別於國家外匯買賣,對本局自營的外匯買賣應另設立自營外匯買賣科目進行核算。
⑹ 銀行賺取2-3個點,外匯牌價如何報價
銀行賺取2-3個點,外匯牌價報價為如日元119,05即1美元兌119,05日元。
匯率標價方法(ExchangeQuotation): 確定兩種不同貨幣之間的比價,先要確定用哪個國家的貨幣作為標准。由於確定的標准不同,於是便產生了幾種不同的外匯匯率標價方法。常用的標價方法包括直接標價法、間接標價法、美元標價法。
直接標價法,又叫應付標價法,是以一定單位(1、100、1000、10000)的外國貨幣為標准來計算應付出多少單位本國貨幣。就相當於計算購買一定單位外幣所應付多少本幣,所以叫應付標價法。
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目前都採用直接標價法。在國際外匯市場上,日元、瑞士法郎、加元等均為直接標價法,如日元119,05即1美元兌119,05日元。
⑺ 人民幣兌英鎊換算
1 人民幣 ≈ 0.1182 英鎊1 英鎊 ≈ 8.4612 人民幣。1英鎊=8.9071人民幣。英鎊是英國國家貨幣和貨幣單位名稱,最常用於表示英鎊的符號是£,匯率更新很快,因此數據僅供參考,交易時以銀行櫃台成交價為。
人民幣匯率
人民幣匯率下調,意味著人民幣升值了,下調人民幣匯率就是指的1美元對人民幣的金額減少。比如原來1美元可以換8元的人民幣,匯率降低後,1美元到現在只能換6塊多的人民幣,這可以說明人民幣對美元是升值了,人民幣升值可能會導致外資流入,這樣對A股的股市有一定的利好,另外,對進出口企業也有一定的影響。
人民幣升值,意味著其他國家的貨幣貶值,同樣的東西,對別的國家來說,以前只需要8塊錢,現在卻需要10塊錢,所以對這些企業來說,成本增加,就不選擇進口,所以不利於我國的出口。
而反之人民幣升值,對我們國家來說,以前買一樣東西可能需要10塊錢,但升值後同樣的東西可能只需要8塊錢,所以貿易進口的企業所付出的成本就會減少,所以利好進口企業。
⑻ 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旅遊局關於印發《旅遊外匯管理辦法》的通知
一、從現在起,除已批准立項並簽訂了合同的合資合作項目外,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一般不再批准中外合資或合作建造旅遊飯店、公寓、寫字樓(含老飯店改造)。在旅遊溫、冷點地區,如外方的合作條件優惠,可適當建造一些中低檔次的中外合資或合作旅遊飯店,但須徵求國家旅遊局意見,報國家計委審批。二、使用國際商業貸款自建旅遊飯店、由國家有關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按計劃報批程序提出申請貸款計劃,報國家計委、國家旅遊局、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由國家計委會同有關部門核定,並按隸屬關系,分別納入中央有關部門或地方的中長期及年度利用外資計劃(含相應的國內人民幣配套資金)。三、對外籌借國際商業貸款,可由中國銀行或經國家批准可在境外籌款的其它金融機構負責辦理;也可由中國銀行組織銀團貸款;還可由使用國際商業貸款單位,報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自行向外借款。如有必要,中國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經過審查,應予擔保。四、使用國際商業貸款自建旅遊飯店,可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對所需建築材料、附屬設備和作為建築工程一部分的室內電器設備,國內在質量、數量、交貨時間上不能保證或價格過高的,允許在借貸總額內用外匯資金進口,免徵進口關稅和產品稅(或增值稅)。建設旅遊飯店所需其它物品,凡國內能生產的,價格合理,質量、數量和交貨期又能保證需要的,一般不準進口,必須進口的,應根據國家經委公布的品種目錄報有關部門批准,並照章納稅。國家限制、控制進口的機電產品,按現行規定辦理。
(二)使用國際商業貸款建造旅遊飯店免徵建築稅。
(三)使用國際商業貸款投資(包括新建、擴建和改造)獲得的利潤,扣除財政部門核定的企業職工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後,先按貸款合同的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然後照章納稅。
(四)使用國際商業貸款(包括配套工程投資使用的人民幣)建造、擴建和改造旅遊飯店,在還本付息期間,可用提取的固定資金折舊費和固定資金佔用費還本付息。
(五)新建旅遊飯店的外匯收入,在還本付息期間,允許先還貸,後留成。改造和擴建旅遊飯店,企業可用留成以及新增創匯償還貸款。
(六)在還本付息期間,允許旅遊飯店在其所在地的中國銀行分行開立外幣存款帳戶。
(七)新建旅遊飯店可根據房間造價、供求情況和服務質量提出客房租價,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物價局核准。客房租價確定以後,可按當時牌價折成美元作為內部掌握的客房外幣價。在人民幣與美元匯價調整5%以上時,飯店有權相應調整客房人民幣租價,報當地物價局、旅遊局備案;在客房租價調整超過10%以上時,需經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局、旅遊局批准。客房租價要相對穩定。包括統一調價在內,原則上一年最多調整兩次。
(八)使用國際商業貸款自建的旅遊飯店、賓館,其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在旅遊企業的工資改革中通盤研究解決。目前可以先按學習建國飯店的一百個旅遊企業的辦法執行。五、使用國內資金建設用於接待國際旅遊者的旅遊飯店、賓館,經財政部、勞動人事部、國家旅遊局、國家物價局批准,可參照執行本通知的優惠辦法。六、享受本通知優惠待遇的旅遊飯店的標准,由國家旅遊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七日第七條使用國際商業貸款新建、改建和擴建旅遊飯店的還貸,按照《國務院關於使用國際商業貸款自建旅遊飯店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86>101號)中的有關規定辦理。使用外匯收入歸還國內外匯貸款,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局審核後,可比照國發<1986>101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辦理。第八條旅遊企業「外匯券支出戶」內的資金,可用於向允許收取外匯券的單位進貨,並使用外匯券支票或通過銀行辦理結算,不得直接使用外匯券現鈔,未經當地外匯管理局批准,不得兌成外匯並匯往經濟特區、海南省或境外。第九條外國人、華僑、港澳台同胞在賓館、飯店(包括餐館)食宿必須以外匯券交納費用,如個別旅遊者以人民幣交納費用,應向其收取人民幣押金。押金的比例由當地外匯管理局會同旅遊局制定並分別報送國家外匯管理局和國家旅遊局備案。所收押金單獨設帳,並向旅遊者出具收取押金的收據,如十五日內旅遊者補交原外匯券費用,可退還其押金,過期則將其押金轉作飯店人民幣營業收入。
⑼ 炒外匯合法嗎
炒外匯不合法。在沒有取得資質,並且不是正規的金融渠道的情況下進行外匯買賣,那就是違法犯罪行為。一定要把這一點牢記清楚,千萬不要觸碰法律的底線,如果倒賣外匯的數額較大,並且被監管外匯的部門抓到的話那麼將會被予以口頭警告和罰沒外匯以及罰款。
法律分析:炒外匯不合法。在沒有取得資質,並且不是正規的金融渠道的情況下進行外匯買賣,那就是違法犯罪行為。一定要把這一點牢記清楚,千萬不要觸碰法律的底線,如果倒賣外匯的數額較大,並且被監管外匯的部門抓到的話那麼將會被予以口頭警告和罰沒外匯以及罰款。
外匯的分類有哪些(中國分類)
按照管制
①現匯,中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所稱的四種外匯均屬現匯,是可以立即作為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
②購匯,國家批準的可以使用的外匯指標。如果想把指標換成現匯,必須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牌價,用人民幣在指標限額內向指定銀行買進現匯,專業說法叫購匯,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購匯功能。
按照性質
①貿易外匯,來源於出口和支付進口的貨款以及與進出口貿易有關的從屬費用,如運費、保險費、樣品、宣傳、推銷費用等所用的外匯;
②非貿易外匯,進出口貿易以外收支的外匯,如僑匯、旅遊、港口、民航、保險、銀行、對外承包工程等外匯收入和支出。
三、其他分類
①留成外匯,為鼓勵企業創匯的積極性,企業收入的外匯在賣給國家後,根據國家規定將一定比例的外匯(指額度)返回創匯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或所在地使用;
②調劑外匯,通過外匯調劑中心相互調劑使用的外匯;
③自由外匯,經國家批準保留的靠企業本身積累的外匯;
④營運外匯,經過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可以用收入抵支出的外匯;
⑤周轉外匯額度和一次使用的外匯額度,一次使用外匯額度指在規定期限內沒有使用完,到期必須上繳的外匯額度,而周轉外匯額度在使用一次後還可繼續使用;
⑥居民外匯和非居民外匯,境內的機關、部隊、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住在境內的中國人、外國僑民和無國籍人所收入的外匯屬於居民外匯,駐華外交代表機構、領事機構、商務機構。
但此時需要炒外匯的當事人具有一定的資格,要是有非法經營外匯業務或者私自買賣外匯的行為,那麼這肯定就會認定是違法的,之後也是會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
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
⑽ 今日即時人民幣對美元匯率買入價,賣出價和中間價各是多少
我行外匯實時匯率(美元)請進入主頁,點擊右側的「 外匯實時匯率」查看,具體匯率請以實際操作時匯率為准。註:100外幣兌人民幣;每個銀行兌換匯率都不同,但相差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