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香港那買黃金過關時要不要報關稅有什麼相關規定
香港買黃金要繳稅嗎?這對於想去香港買黃金的朋友來說是個很想知道的問題。在香港買黃金不用繳稅,不然黃金價格怎麼可能會比內地便宜?但是,當你帶著黃金過關時,按理說超過5000元就得交。但是,如果你是戴在身手上脖子上,那麼是可以不用交稅的,當然,不能戴太多,沒有人會在脖子上掛兩三根金項鏈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製品、酒精製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完稅價格表》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根據《海關進出口稅則》規定,旅客攜帶金、銀及其製品出入境,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一般不宜超過50克,超量則須向海關進行書面申報。如隱瞞不報、虛報或者用其他方法逃避海關監管的,海關有權依法進行處理。涉嫌走私活動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數量不限制,但是總共克數不能超過50克。超過50克, 20%消費稅。
總之你去香港買黃金既然買了你可以帶著,包裝就不要了,要不然放在包里一看就是買的超過了規定肯定是需要繳稅的,但是你如果身上佩戴肯定沒問題,但是也不能帶太多,同一類型黃金首飾不能帶兩條;
Ⅱ 香港、澳門出入境可以攜帶的東西數量的上限.黃金,現金,手錶,奢侈品具體的限制.
香港出入境須知
1. 動植物及其產品,微生物、生物製品、人體組織、血液製品;
2. 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
3. 非居民旅客擬留在中國境內的總值超過人民幣2000元(含2000元)的物品;
4. 酒精飲料超過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煙超過400支,或雪茄超過100支,或煙絲超過500克;
5. 人民幣現鈔超過20000元
6. 外幣現鈔限額,分三種情況,一是當天入境超過1次,摺合500美元以上;二是15天內入境超過1次,摺合1000美元以上;三非以上兩情況,摺合5000美元以上。
7. 分離運輸行李
8. 貨物、貨樣、廣告品
9. 其他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澳門出入境須知
旅客進出澳門,除例行檢查外,通常無需辦理報關手續。所有進口電器用品需繳付5%進口稅。離境旅客攜帶古董、金器、珠寶、收音機及相機等物均不用報稅。但從澳門往香港時,香港海關當局只准外籍旅客免稅攜帶一公升酒;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250克重之煙絲。從澳門返港之香港居民,則只准免稅攜帶葡國缽酒一支,香煙100支或雪茄25支。
Ⅲ 從香港可以帶多少黃金過關多了應該怎麼打稅
超過50克黃金須向海關進行書面申報,征稅方法視同進出口貨物征稅。
1、海關部門提醒,從境外帶回深圳的產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在一般情況下,超過50克黃金及金飾就須向海關進行書面申報,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就會視同進出口貨物,要征稅才可放行。
2、如果帶黃金出境則更為嚴格,因為黃金屬於國家限制出境的資源性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出口黃金須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專用許可證件,出境旅客攜帶黃金也應向海關主動申報,數量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一般為50克以下)。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三十六條:進出口貨物關稅,以從價計征、從量計征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方式徵收;
(1)從價計征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2)從量計征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貨物數量×單位稅額。
(3)香港海關對貴金屬出入規定擴展閱讀:
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納稅義務人未按期繳納稅款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海關徵收關稅、滯納金等,應當制發繳款憑證,繳款憑證格式由海關總署規定。
海關徵收關稅、滯納金等,應當按人民幣計征。進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以及有關費用以外幣計價的,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以基準匯率幣種以外的外幣計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套算為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適用匯率的日期由海關總署規定。
Ⅳ 黃金出入境限制是多少
國務院公布《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公布了最新一批國務院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清單,其中很重要一項便是取消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審批。
按照此前規定,攜帶50克以上黃金入境必須向海關申報,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的,視同進口貨物,按規定予以征稅放行。攜帶50克以上黃金出境,海關憑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證明或原入境時申報單登記數量查驗放行。
取消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審批,意味著今後個人攜帶黃金及製品出入境,無論數量多少,都不再需要央行發放的准許證。由此一來,黃金不再被當做貨幣來對待。
Ⅳ 香港海關關於攜帶物品出入境的規定
沒有規定說去香港不能帶肉類。
香港海關關於攜帶物品出入境部分限制出境物品:
1、旅行自用物品
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國家或地區再入境簽證的居民旅客攜進旅行自用物品限照相機、攜帶型收錄音機、小型攝影機、手提式攝錄機、手提式文字處理機每種一件。超出范圍的,需向海關如實申報,並辦理有關手續。經海關放行的旅行自用物品,旅客應在回程時復帶出境。
2、金、銀及其製品
旅客攜帶金、銀及其製品進境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其中超過50克的,應填寫申報單證,向海關申報;復帶出境時海關憑本次進境申報得數量核放。攜帶或托運出境在中國境內購買的金、銀及其製品(包括鑲嵌飾品、器皿等新工藝品),海關驗憑中國人民銀行制發的「特種發票」發行。
3、外匯
旅客攜帶外幣、旅行支票、信用證等進境,數量不受限制。居民旅客攜帶1,000美元(非居民旅客5,000美元)以上或等值的其它外幣現鈔進境,須向海關如實申報;復帶出境時,海關驗憑本次進境申報的數額核放。旅客攜帶上述情況以外的外匯出境,海關驗憑國家外匯管理局制發的「外匯攜帶證」查驗放行。
4、人民幣
旅客攜帶人民幣進出境,限額為6000元。超出6000元的不準進出境。
5、中葯材、中成葯
旅客攜帶中葯材、中成葯出境,前往國外的,總值限人民幣300元;前往港澳地區的,總值限人民幣150元。寄往國外的中葯材、中成葯,總值限人民幣200元;寄往港澳地區的,總值限人民幣100元。進境旅客出境時攜帶用外匯購買的、數量合理的自用中葯材、中葯,海關憑有關發貨票和外匯兌換水單放行。麝香以及超出上述規定限值的中葯材、中成葯下准出境
第一條 為了照顧國家派往國外工作、學習人員(以下簡稱出國人員)的合理需要,加強對國家限制進口物品的管理,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出國人員進出境攜帶的行李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出國人員進境時攜帶的行李物品,在本規定附件《出國人員帶進物品限量表》(以下簡稱《限量表》)規定的品種、數量內給予免稅。出國人員在外工作、學習每滿六個月(180天)的,准予免稅帶進《限量表》第四、五項物品各一件,最多連續免稅四年,其中經援人員和承包勞務人員不受最高連續免稅年限限制。臨時出國人員在外不滿六個月(180天)的,每公歷年首次進境准予征稅帶進《限量表》第四、五項物品各一件。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長期出國人員」是指因公連續在國外工作、學習一年以上的人員。「經援人員」是指執行政府間對外經濟技術等援助協議的長期出國人員。「承包勞務人員」是指經國務院或經貿部批准,有權經營對外承包勞務業務的公司,為執行與外商簽訂的勞務或承包工程合同,所派出的持因公普通護照的各種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及各工種人員。「臨時出國人員」是指因公臨時派往國外工作、學習不滿一年的各類人員。
第四條 長期出國人員,由海關發給《進口免稅物品登記證》(以下簡稱《登記證》)。進境時由長期出國人員本人(包括免驗人員)將所帶物品填報在《登記證》上,以便海關查驗核放。《登記證》的發放范圍,由海關從嚴掌握。
Ⅵ 誰能說說香港過關可以帶多少黃金
超過50克黃金須向海關進行書面申報,征稅方法視同進出口貨物征稅。
1、海關部門提醒,從境外帶回深圳的產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在一般情況下,超過50克黃金及金飾就須向海關進行書面申報,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就會視同進出口貨物,要征稅才可放行。
2、如果帶黃金出境則更為嚴格,因為黃金屬於國家限制出境的資源性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出口黃金須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專用許可證件,出境旅客攜帶黃金也應向海關主動申報,數量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一般為50克以下)。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三十六條:進出口貨物關稅,以從價計征、從量計征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方式徵收;
(1)從價計征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2)從量計征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貨物數量×單位稅額。
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納稅義務人未按期繳納稅款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海關徵收關稅、滯納金等,應當制發繳款憑證,繳款憑證格式由海關總署規定。
海關徵收關稅、滯納金等,應當按人民幣計征。進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以及有關費用以外幣計價的,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以基準匯率幣種以外的外幣計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套算為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適用匯率的日期由海關總署規定。
Ⅶ 攜帶金條香港機場入關是否要辦什麼手續呢
香港海關關於攜帶物品出入境部分限制出境物品:
1、旅行自用物品
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國家或地區再入境簽證的居民旅客攜進旅行自用物品限照相機、攜帶型收錄音機、小型攝影機、手提式攝錄機、手提式文字處理機每種一件。超出范圍的,需向海關如實申報,並辦理有關手續。經海關放行的旅行自用物品,旅客應在回程時復帶出境。
2、金、銀及其製品
旅客攜帶金、銀及其製品進境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其中超過50克的,應填寫申報單證,向海關申報;復帶出境時海關憑本次進境申報得數量核放。攜帶或托運出境在中國境內購買的金、銀及其製品(包括鑲嵌飾品、器皿等新工藝品),海關驗憑中國人民銀行制發的「特種發票」發行。
3、外匯
旅客攜帶外幣、旅行支票、信用證等進境,數量不受限制。居民旅客攜帶1,000美元(非居民旅客5,000美元)以上或等值的其它外幣現鈔進境,須向海關如實申報;復帶出境時,海關驗憑本次進境申報的數額核放。旅客攜帶上述情況以外的外匯出境,海關驗憑國家外匯管理局制發的「外匯攜帶證」查驗放行。
4、人民幣
旅客攜帶人民幣進出境,限額為6000元。超出6000元的不準進出境。
5、中葯材、中成葯
旅客攜帶中葯材、中成葯出境,前往國外的,總值限人民幣300元;前往港澳地區的,總值限人民幣150元。寄往國外的中葯材、中成葯,總值限人民幣200元;寄往港澳地區的,總值限人民幣100元。進境旅客出境時攜帶用外匯購買的、數量合理的自用中葯材、中葯,海關憑有關發貨票和外匯兌換水單放行。麝香以及超出上述規定限值的中葯材、中成葯下准出境
Ⅷ 下個月准備去香港購物,請問在香港購買黃金有限制嗎過關的時候會查嗎准備買100克左右
會查,總值不可以超過5000元。
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關於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為進一步規范對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的監管,照顧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徵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徵。
二、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
三、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四、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8)香港海關對貴金屬出入規定擴展閱讀:
按照2010年海關總署公告的《關於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放標准有關事宜》規定,入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將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不同種類物品稅率都不同,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25號》規定,一般稅率在15%到60%之間。
快遞運輸過程中因牽扯到海關、商檢的問題,所以運輸及清關的時間會很慢。當下單後,需要2~3天的時間等待香港境內的快遞接單並審核發貨,請注意,香港每逢周末運輸會全部停止,這就意味著如果是周五下午到周日這個時間段下的單,有可能再被耽誤2~3天。
當貨運至國內海關之後,海關清關、商檢要對貨品進行抽檢,因此,還要耽誤5~7天時間,抽檢後放行,國內的物流公司才能收貨運輸最後派送,加上國內的運輸時間3~5天,這樣截止到最後收貨,差不多用了15天時間。
Ⅸ 去港澳台或出國個人能否攜帶實物黃金
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審批已取消。不過,這並不意味著對黃金出入境沒有限制。那麼,人們去港澳台或出國,個人能否攜帶實物黃金呢?我們一起看下面的相關信息。
據了解,個人攜帶金銀及其製品進境,數量不受限制,但重量超出50克必須向海關申報。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海關查驗放行;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視同進口貨物,需要交納關稅才能放行。
此外,由於黃金屬於國家限制出境的資源性物資,攜帶黃金出境的規定更為嚴格。任何單位和個人攜帶黃金50克(含50克)以下的,海關予以放行。如果個人攜帶50克以上的黃金出境,海關憑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證明或原入境時申報單登記數量查驗放行。同時,個人攜帶出境的黃金及其製品超過自用、合理數量的,須以貨物出口方式報關出口。若通過非法手段攜帶黃金進出境,將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因此,去港澳台或出國,個人攜帶實物黃金50克以下的,可以順利通行;超過50克的,則需要辦理其他過關手續。
以上內容由領峰貴金屬提供,只供參考用途,並不構成任何現貨黃金操作建議或者現貨白銀操作建議。
Ⅹ 請問內地帶金條去香港有限制嗎
香港過關反而沒什麼,但國內是管制這方面的出口的,所以自行攜帶過關是不可能的,給國內海關查獲,會沒收所以和坐監的。香港人也是中國人都要守國家法律,而且就是外國人偷運黃金出罰規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