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外匯延期付款的問題。
首先額度,在你們公司的企業信息裡面有標明。
第二做延期付款,合同登記和提款登記,都是必須辦理的,只是先後順序問題。先辦理的是合同登記,就是你新簽約進口合同,約定對外付匯日期晚於進口如期超過90天以上的,應在合同簽約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記手續。然後是報關單著名的海關簽發日期後超過90天未對外付匯的,企業須登陸系統辦理提款登記手續,提款登記時間自海關簽發之日起至海關簽發日期後90天起15個工作日內。
最後要提醒的是無進口合同或進口合同約定對外付匯日期晚於進口日期不超過90天,但在報關單註明的海關簽發日期超過90天以上仍未對外付匯的,企業須同時辦理合同登記和提款登記。
最後一個問題,繼續延期。
『貳』 外匯延期收款報告調整 超過時間不能調整嗎
你是出口的,要看你出口的日期是什麼時候,安出口日期算起90天內收到貨款不用報告,如果超過90天,安出口日期算30天內要報告延期收款日期。
如果你做過延期收款報告,且報告是7月份底,那麼你8月份是無法調整的,調整要在30天內調整,或是在報告預收款日期前調整,看這樣的情況你要調整要到外管局現場去調整。申請現場報告,看一下外管能不能給你調整。你的指標有差額了嗎?這個注意一下
『叄』 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延期付款問題。
你要做延期付款報告,自己做是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上面的企業報告
延期付款報告:
進口報關90天之內付款的延期付款,可以不用做報告。(但最好報告下數據會比較正常)
進口報關90天之後付款的延期付款,需要在進口報關之日起30內在平台上面做延期付款報告。
進口報關90天之後付款的延期付款,且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做報告的,可以在報關之日起30天後、付款之前准備資料去當地外匯局做現場報告(延期付款現場報告)。
『肆』 外匯延期付款網上提款登記中預計付款延期天數不能超過多少天
一般盡量不要超過180天,而且必須要做的在預計付款期內付款,如果你超過預計期限未付款,實際上還是超期了,會導致外匯無法支付。
『伍』 外匯延期收款
看看這個能不能幫到你!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印發《貿易信貸登記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8-11-15 文號:匯綜發[2008]176號 來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列印] </SPAN>---------------------------------------------------------------------------------------------------------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對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對外債權實行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8]56號)相關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了《貿易信貸登記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見附件),現下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貿易信貸登記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延期收款登記管理原則
第一條 為完善對外資產統計監測,規范境內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對外債權的登記管理,保護出口企業的正當權益,保證跨境貿易活動與其資金流動的真實性和一致性,特製定本指引。企業貨物出口項下延期收款應按本指引進行登記和管理。
第二條 企業自2008年12月1日(含,下同)後貨物出口而發生的期限超過90天(不含,下同)的延期收款(以下簡稱「延期收款),須登陸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上的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網址:www.safesvc.gov.cn)辦理逐筆登記。
第三條國家外匯管理局對企業延期收款的收匯額(以下簡稱「延期收匯額)實行余額管理,並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延期收匯額進行調節。
第四條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為企業辦理待核查賬戶內延期收款資金結匯或劃出手續時,應按照《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辦法(匯發[2008]29號)進行操作,同時按照本指引為企業辦理延期收款的注銷手續。
第五條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外匯局)應加強對企業延期收款登記、結匯或劃轉以及注銷環節的現場及非現場監管,完善統計與監測管理。
第二部分企業延期收款登記管理操作指引
第六條企業自2008年12月1日後貨物出口而發生的延期收款,須登陸系統辦理延期收款合同登記和對外債權登記(以下簡稱「債權登記)。
貨物出口合同中如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90天以上的,企業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合同登記,並於實際出口後辦理債權登記。債權登記時間為自出口報關單海關簽發日起至90天加上15個工作日。
無出口合同、出口合同未約定收匯日期或出口合同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不超過90天,而企業預計收匯日期將要超過出口日期90天的,企業可在實際出口後辦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記,合同登記的時間為出口後90天加上15個工作日,並於實際出口90天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債權登記。
無出口合同、出口合同未約定收匯日期或出口合同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不超過90天,而實際收匯期限超過90天的延期收款,企業應在實際出口90天後的15個工作日內同時辦理合同登記和債權登記。
第七條國家外匯管理局已為辦理過進出口核銷業務的企業辦理網上登記的注冊手續,用戶名為企業代碼,初始密碼為12345678。已辦理過預收貨款、延期付款或預付貨款登記的企業憑組織機構代碼和密碼進入系統。為安全起見,建議企業通過系統中「密碼功能」修改初始密碼(詳見《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企業端操作手冊)。
凡未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上注冊的企業,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推廣使用企業外匯信息檔案資料庫系統的通知(匯發[2007]46號)的規定,先到所在地外匯局注冊填報基本信息,外匯局將企業信息輸入企業外匯信息檔案資料庫後,系統將為新登記的企業完成網上登記的注冊程序。
第八條企業延期收匯額是根據企業前12個月出口收匯的一定比例(基礎比例)、債權登記及注銷情況等來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企業延期收匯額=前12個月出口收匯額×基礎比例—(已確認債權登記金額—銀行注銷金額)
第九條系統於每晚23時對企業當日完成債權登記的延期收款進行逐筆確認。如單筆延期收款債權登記金額不超過企業當前延期收匯額,系統將對該筆債權登記進行自動確認,否則,將不予確認。
第十條新成立、無出口收匯歷史記錄或出口收匯歷史記錄無連續性的企業,在辦理完延期收款債權登記後,可向外匯局申請人工確認。
第十一條國家外匯管理局暫不對企業的延期收款進行控制,企業已辦理債權登記的延期收款將被全額確認。
第十二條對已經確認延期收款債權登記的,企業須在系統中指定收款銀行為其辦理延期收款注銷。
第十三條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辦理延期收款的結匯或劃出手續時,除應符合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相關要求外,還應向銀行提交出口貨物報關單並申請辦理延期收款的注銷手續。
第十四條對已辦理債權登記的延期收款,如出現以下情況,企業應向外匯局提出注銷申請,由所在地外匯局確認注銷:
(一)出口退貨;
(二)經外匯局批准企業可在境外保留的外匯收入;
(三)其他無法收匯的情況。
根據出口合同約定企業不以貨幣形式結算的延期收款(如加工貿易進料抵扣),企業只需對以貨幣形式結算的延期收款辦理登記和注銷。企業境內收取外匯或人民幣且按照要求應當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的(保稅區外企業從區內企業收匯的除外),應當按上述規定辦理延期收款登記和注銷。
第十五條出口收匯歷史記錄有連續性但延期收匯額不能滿足需求的,企業可向外匯局申請調整基礎比例或申請人工確認。除特殊原因外,同一企業申請調增基礎比例距上次調增的時間應不低於3個月。
第十六條企業申請調增延期收款基礎比例時,應向外匯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參考格式附後);
(二)企業近三年出口及收匯(含延期收款)情況;
(三)企業延期收款登記情況;
(四)企業已簽訂未履行出口合同主要條款(封面、目錄、主要條款頁、簽字頁復印件);
(五)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條企業申請人工確認延期收款債權登記時,應向外匯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參考格式附後);
(二)企業前12個月出口、收結匯(含延期收款)情況(新企業除外);
(三)企業已簽訂出口合同主要條款(封面、目錄、主要條款頁、簽字頁復印件);
(四)出口貨物報關單;
(五)該筆延期收款的貿易信貸債權登記信息;
(六)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三部分銀行延期收款結匯、劃出及注銷操作指引
第十八條自發文之日起,各級銀行憑其上級銀行的授權材料,到所在地外匯局申請辦理網上操作注冊手續(詳見《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銀行端操作手冊)。
第十九條銀行從待核查賬戶為企業辦理2008年12月1日後出口且期限超過90天的延期收款項下資金結匯或劃轉手續時,應審核企業提交的出口報關單。如出口貨物報關單註明的出口日期在2008年12月1日之後,且資金到賬日期晚於出口日期90天以上的,應登陸系統核對與該筆報關單對應的債權登記信息,並按此次結匯或劃轉金額為該企業辦理延期收款債權登記注銷手續。如系統中顯示無該筆報關單,銀行不能為該筆報關單辦理外匯資金結匯或劃轉手續(保稅區外企業從區內企業延期收款的除外)。
第二十條銀行辦理企業服務貿易收匯、貨物出口項下期限在90天(含)以內的延期收款的結匯或劃轉手續,仍按現行規定辦理。
第四部分外匯局延期收款登記管理操作指引
第二十一條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貿易信貸活動的特點和國際收支形勢,確定企業延期收匯額的核定原則和標准。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外匯管理部具體負責轄內企業延期收款基礎比例調整和人工確認。各分局、外匯管理部可根據轄區內具體情況對中心支局、支局進行相應授權。
外匯局應嚴格按照本指引審核企業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對於出口收匯歷史記錄有連續性但延期收匯額不能滿足需求的企業,外匯局可根據企業實際需求及具體申請,為其調整延期收款基礎比例或進行人工確認。
除特殊原因外,調增同一企業延期收款基礎比例距上次調增的時間應不低於3個月。
第二十三條對於新成立、無出口收匯歷史記錄或出口收匯歷史記錄無連續性的企業,外匯局可根據企業實際需求及具體申請,對企業登記的延期收款進行人工確認。
第二十四條外匯局在為企業調整基礎比例和人工確認延期收款債權登記信息時,應在企業外匯信息檔案資料庫查驗該企業的基本信息;對申請調增基礎比例的企業,外匯局應在系統中查驗該企業當前基礎比例、延期收款登記情況及延期收匯額佔用情況;對申請人工確認的延期收款債權登記的企業,外匯局還應在系統中查驗該企業是否辦理該筆延期收款的合同登記和債權登記。
第二十五條外匯局應從以下幾方面對該企業出口與未來實際收款的真實性和一致性進行評估:
(一)該企業過去若干年的實際收款和出口情況;
(二)該企業已簽約未履行的出口合同的規模與收款計劃;
(三)該企業在合同中約定的延期收款比例、金額是否符合行業結算慣例或產品的市場特徵。
第二十六條外匯局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企業基本信息使用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綜發[2008]140號)規定,根據企業申請,將企業基本信息從企業外匯信息檔案資料庫導入系統,以便企業能及時登陸系統(詳見《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外匯局端操作手冊)。
外匯局應嚴格按照相關操作要求按月提取、計算企業月度收匯額,並導入系統,以便總局每月1日根據企業前12個月出口收匯數據計算企業延期收匯額。
第二十七條外匯局應按照對外債權管理有關規定和內控要求制定延期收款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內控建設,防範內控風險。
第二十八條外匯局應對調增延期收款基礎比例企業的收匯規模不定期地進行事後核對,如發現調增後基礎比例與實際需求明顯不符的,應及時調減基礎比例,同時告知企業。
第二十九條對有下列情況的企業,外匯局應對其延期收款的登記、使用和注銷情況定期進行事後監督和非現場檢查:
(一)延期收款基礎比例超過20%;
(二)延期收款債權登記人工確認申請頻率較高(每月超過3次)、規模較大(每次申請額度超過100萬美元);
(三)預計延期收款期限超過1年且延期收款余額規模超過500萬美元。
第三十條對企業超過預計收匯時間90天仍未辦理延期收款債權登記注銷手續的,外匯局應進行重點關注,必要時可組織對其進行現場檢查。
對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問題,企業、銀行和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應當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反映。
『陸』 在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中,超過一個月怎樣做延期收款登記還是要上外管局辦理
1、在網上做延期報告的要求是報關之日起90之內的能收到貨款的不需要做延期報告,在九十天之內收不到錢的需要做延期報告,延期報告需要在出口之日起三十天只能做,如果超過三十天的只能到外匯局做現場報告。
2、在出口三十天之內做了延期報告,且發現在登記的延期時間內收不到貨款的可以到系統上做修改或是調整。修改的時間是沒有超過30天。超過三十天的只能做調整。
(6)外匯延期收款付款時間擴展閱讀
第八條 外匯局對於本細則實施後新列入名錄的企業實施輔導期管理。在其發生首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之日起90天內,外匯局進行政策法規、系統操作等輔導。
企業應當在輔導期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持書面材料到外匯局報告輔導期內發生的貨物進出口與貿易外匯收支的逐筆對應情況。
第九條 外匯局通過「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以下簡稱「監測系統」)向金融機構發布全國企業名錄。金融機構不得為不在名錄的企業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不在名錄的企業應當到外匯局辦理名錄登記手續。
第十條 本細則所稱的企業貿易外匯收支包括:
(一)從境外、境內保稅監管區域收回的出口貨款,向境外、境內保稅監管區域支付的進口貨款;
(二)從離岸賬戶、境外機構境內賬戶收回的出口貨款,向離岸賬戶、境外機構境內賬戶支付的進口貨款;
(三)深加工結轉項下境內收付款;
(四)轉口貿易項下收付款;
(五)其他與貿易相關的收付款。
『柒』 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是什麼意思,是指進出口30天內不能收付匯,需向外匯局報告嗎
進出口30天之內及超過30天都可以收匯或付匯的,只是要在外匯管理局的網站上報告一下,具體操作過程可到當地外匯管理局咨詢。每個單位都有登錄網站的一個用戶名與密碼的,需向當地外匯管理局索取。
『捌』 外匯申報晚了會產生後果
你好,外匯申報晚會罰款。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度規定,貨到付款/收款的國際貿易結算應該在貨物報關單進口日期90天內執行完成.即報關單上的進口日期開始計算90天內需要將此筆貨款支付出去或者收回來.
如果在報關單進口日期90內無法結算的,應該在報關單進口日期30天內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申請辦理延期收付款,這個就需要提前與客戶溝通好付款期限
如果超過報關單進口日期90天無法付款並且在報關單進口日期30天內未辦理延期,需要提交紙質文件(合同,代理協議,合同付款修改協議,延期報告,報關單等文件)交至外匯管理局櫃台辦理延期.延期到對應的月份,貨款必須在所延至的月份內支付,如果需要提前支付,也需要付出以後再去外匯管理局櫃台辦理重新延期.
拓展資料:一、稅款超期申報罰金是多少
按照萬分之五交納罰金,是否罰款是由稅務局自主裁量的,可以罰款,罰款金額根據情形嚴重程度決定,分為2000元以下和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上。
1.滯納金是根據稅款的金額,按照日萬分之五的比例繳納的,由於零申報是沒有稅款的,因此不會產生滯納金。
2.根據《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出口不收匯會出現什麼影響
1.不收匯的話沒辦法退稅,這樣超期就要轉內銷交稅了,再就外管局肯定要追你的,他們要求你們必須把錢收回來,否則的話要對你們進行處罰的.
2.出口收匯,是指企業在貨物出口後的一定期限內向當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收匯核銷,證實該筆出口價款已經收回或按規定使用.出口收匯制度是國家在1991年1月1日起建立的,對企業出口、報關、收匯整個過程實行跟蹤的監測管理制度.整個過程以核銷單為主線.
『玖』 延期付匯應該在什麼時間去網上登記呀是報關單簽發日期的90天內嗎
1.登記分兩步,合同登記和提款登記,可以合並在一起登記,原則上是在90-120天之間登記,如果肯定90天之內不付,可以在90天內登記。
2.都要填,提款登記是銀行要審核的,但是不登記合同,就無法提款登記。二者可分開登記也可以合並登記
3.合同可以,但是提款登記不能,所以多登沒有用。
4.超120要到當地外匯局辦理人工確認,各地外匯局要求不一致,有的說多次超期就要罰款,有的沒關系,所以這個要咨詢當地外匯局。
5.可以不同,按照報關單付款,怎麼會有匯差,報關單金額是確定的。
6.登記幣種有人民幣嗎,付匯還有人民幣嗎?我看看企業端操作規程再告訴您。
沒講清楚的地方可以再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