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遠期合約和金融期貨的區別
金融期貨與金融遠期合約的區別。金融期貨是在金融遠期合約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二者最大的共同點是均採用先成交.後交剖的交易方式,但二者也有很大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交易地點不同.期貨與遠期交易的第一個差別在於期貨必須在指定的交易所內交易。期貨合約在交易廳內公開、公平交易.交易所必須保證讓當時的買賣價格能及時並廣泛傳播出去,使得期貨從交易的透明化中享受到交易的優點。而遠期交易的市場組織較為鬆散,投有交易所.也沒有集中交易地點.交易方式也不是集中式的.
第二.合約形式不同。金傲期貨合灼是符合交易所規定的標准化合約.對於交易的金觸商品的品質、數最及到期日、交易時間、交荊等級都有嚴格而詳盡的規定。而遠期合約對於交易商品的品質、教最、交別日期等,均由交易雙方自行決定,沒有周定的脫格和標准。
第三.保證金繳納與結算時間不同。遠期合約交易通常不級納保證金,合約到期後才結算盈虧.期貨交易則不同,必須在交易前欺納合約金傾的5%-10腸作為保征金.並由清算公司進行逐日結算,如有盈餘.可以支取.如有損失且賬面保證金低於維持水平時.必須及時補足.這足避免交易所信用危機的一項極為重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頭寸的結束方法不同。結束期貨頭寸的方法有三種:一是由對沖或反向操作結束原有頭寸,即買賣與原頭寸數且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二是採用現金或現貨交割;二是實行期貨轉現貨交易(exchange for physicals).在期貨轉現貨交易中.兩位交易人承諾波此交換現貨與以該現貨為標的的期貨合約。遠期交易由於是交易雙方依各自的需資而形成的協議.因此,價格、數峨、期限均無規格.倘若一方中途違約.通常不易找到第三者能無條件接桿承受該權利與義務.因此,違約一方只有提供額外的優感條件要求解約或找到第三者接替承受原有的權利義務。
第五.交易的參與者不同.遠期合約的參與者大多是專業化生產商、負易商和金融機構.而期貨交易具有更大眾意義.市場的流動性和效串都很高。參與交易的可以是銀行、公司.財務機構、個人等。
B. 金融期貨交易與金融現貨交易價格不同點,不包括價格決定不同,為什麼呢
金融期貨,比如大豆。金融現貨,現貨黃金(國際金)。價格不同是因為,商品不同。商品,期貨,不同市場定價。市場定價,市場不同。
C. 期貨轉現貨的基本介紹
國外期轉現交易情況:
期轉現是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明尼阿波里斯穀物交易所(MGEX)、紐約商品交易所交易所(NYBOT)和紐約商業交易所(NYMEX);英國倫敦國際金融交易所(LIFFE)和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IPE)等長期實行的一種交易方式。在國外,期轉現不僅在商品期貨交易中得到運用,而且在金融工具的交易中也得到了廣泛應用,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幾乎所有品種的期貨和期權均可期轉現。
明尼阿波利斯穀物交易所春小麥1999年的交易量為1,119,812張,期轉現量146,014張,平均日期轉現量為582張。紐約商品交易所期貨(包括金融期貨)的總交易量為8,645,393張,期轉現量為482,204張。
期轉現是紐約商業交易所(NYMEX)低硫原油合約十分流行的交割方式。根據商品交易管理委員會關於期轉現情況的報告(1987),原油期貨合約通過期轉現已從1983年的5097份,上升到1986年的297688份。
2001年7月19日,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布倫特原油(Brent Crude Oil)期轉現量為3062張,當天的成交量為51312張。6月7日的成交量中,有一個合約月份期轉現的成交量相當於該合約月份成交總量的30%以上,最低一個也相當於一個合約月份的20%。一般情況下布倫特原油期轉現量占成交量的10%左右。
D. 期權,期貨和現貨三者之間的關系
期權、期貨、現貨三者之間可以完全轉化,比如期權可以合成期貨(買入看漲賣出看跌合成多頭期貨,買入看跌賣出看漲合成空頭期貨),根據現貨也可以算出一個理論期貨價格,所以它們三者之間就可以互相比較了,當三個期貨價格不一樣時,理論上兩兩之間就可以互相套利了,期權與現貨之間的套利我們一般稱為轉換套利與反轉換套利,期貨與現貨之間的套利我們一般稱為期現套利,期貨與期權之間的套利我們一般稱為期期套利。
現貨就是可以隨時交割的期權,跟活期存款一樣隨時可以支取;期貨是標的合約到約定的交割期才可以交割。金融期貨也是期貨的一種,與商品期貨不同的是金融期貨用現金交割,商品的標的合約是實實在在的商品貨物,金融期貨的標的就是個標的,比如股票指數、國債價格。
E. 金融現貨和金融期貨有什麼區別啊。
金融現貨和金融期貨主要有下面幾點區別:
1、屬性不同 現貨交易的標的是當前市面上已經存有的實際貨物,現貨電子交易,是將現有的貨物(現貨)通過電子商務的形式,在網上按照一定的標准通過集合競價來統一的撮合成交,商品貿易屬性大於金融屬性。
期貨與現貨完全不同。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保證金比例不同 期貨市場保證金比例在5%-10%左右,保證金比例較低,杠桿較大,同時放大了投資的風險與收益。現貨市場保證金通常在20%左右,特殊情況(連續漲跌停板,臨近交割等)會增加保證金,杠桿適中,風險適中。
3、交易合約不同 期貨交易的合約更偏工業用料,也有金融資產,而現貨交易的合約則包括農產品、中葯材、金屬等各種基礎用品。
4、交易基數不同 期貨市場的最小單位是手,一般情況下,每手合約代表10噸甚至更多的貨物,即期貨市場交易基數是以噸計算,門檻較高,而現貨電子交易市場最小單位是批,每批合約代表幾千克至幾百千克的貨物,即交易基數是以千克計算,門檻較低。
5、交易時間不同 現貨一般都有22小時交易,而期貨則只有9小時交易時間。
6、漲跌幅限制不同 期貨有漲跌幅限制,現貨沒有。國內的期貨沒有跟國際接軌,國際期貨交易時間段不同,現貨與國際接軌。
F. 現貨期貨是什麼意思
期貨與現貨是密不可分的,最直接的關系是通過期交割來連接在一起的。期貨到期以後也就轉換成了現貨,現在的提前買賣就是期貨買賣。
在現貨和期貨的關繫上,黃金是最受誤解的一種金融產品。媒體上通常的說法是倫敦是全球最大的黃金市場;一分析黃金價格,言必稱倫敦金。
拓展資料:
期貨市場及行業的金融創新和改革已在監管制度改革、產品擴容和業務創新等多個方面齊頭並進:在監管制度改革方面,主要為推進期貨市場手續費、套保、套利、保證金及限倉等改革,提升市場效率。
在產品創新方面,貼近"三農"需求,開發更多面向農業和農民的證券期貨產品,開發國債期貨、股票期權等金融產品;在業務創新方面,證監會支持期貨公司業務創新,推動開展境外經紀業務試點和客戶資產管理試點,推動專業化的期貨投資基金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期貨公司發行上市。
期貨合約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期貨手續費: 相當於股票中的傭金。對股票來說,炒股的費用包括印花稅、傭金、過戶費及其他費用。相對來說,從事期貨交易的費用就只有手續費。期貨手續費是指期貨交易者買賣期貨成交後按成交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所支付的費用。
期貨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
初始保證金是交易者新開倉時所需交納的資金。它是根據交易額和保證金比率確定的,即初始保證金=交易金額*調保證金比率。我國期貨保證金制度現行的最低保證金比率為交易金額的5%,國際上一般在3%~8%之間。
當保證金賬面余額低於維持保證金時,交易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補充保證金,使保證金賬戶的余額)結算價x持倉量x保證金比率,否則在下一交易日,交易所或代理機構有權實施強行平倉。
結算是指根據期貨交易所公布的結算價格對交易雙方的交易盈虧狀況進行的資金清算。
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
期貨分為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商品期貨又分工業品(可細分為金屬商品(貴金屬與非貴金屬商品)、能源商品)、農產品、其他商品等。金融期貨主要是傳統的金融商品(工具)如股指、利率、匯率等,各類期貨交易包括期權交易等。
G. 金融期貨和金融現貨交易主體為什麼是相同的
金融期貨交易與金融現貨交易的區別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交易對象不同。(2)交易目的不同。(3)交易價格的含義不同。(4)交易方式不同。(5)結算方式不同。
H. 金融現貨和金融期貨有什麼區別啊
一:期貨交易和現貨交易的區別 :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有相同的地方,如都是一種交易方式、都是真正意義上的買賣、涉及商品所有權的轉移等,不同的地方有以下幾點: (1)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現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而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不進行實物交接。 (2)交易的目的不同。現貨交易是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馬上或一定時期內進行實物交收和貨款結算。期貨交易的目的不是到期獲得實物,而是通過套期保值迴避價格風險或投資獲利。 (3)交易方式不同。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法律。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4)交易場所不同。現貨交易一般分散進行,如糧油、日用工業品、生產資料都是由一些貿易公司、生產廠商、消費廠家分散進行交易的,只有一些生鮮和個別農副產品是以批發市場的形式來進行集中交易。但是,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5)保障制度不同。現貨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保護,合同不兌現即毀約時要用法律或仲裁的方式解決。期貨交易除了國家的法律和行業、交易所規則之外,主要是經保證金制度為保障,以保證到期兌現。 (6)商品范圍不同。現貨交易的品種是一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石油、金屬商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7)結算方式不同。現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一次或數次結清。期貨交易由於實行保證金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實行逐日盯日制度。結算價格是按照成交價為依據計算的,CZCE結算價是為當日同品種所有成交期貨合約價格的加權平均價,結算價有以下作用: (a)計算平倉盈虧及持倉盈虧的依據; (b)決定是否追加保證金的依據; (c)制定下一交易日停板額的依據
做這行,新手一定要學會分析走勢。 這個投資無非買賣,什麼都不懂的人,買對的概率是50%,投資不是賭博,抱著賭博的心裡,前面賺再 多最後也會虧下去,所以投資是一個長期的理財過程,我們能做的就是盡量提高對的概率,讓利潤最大 化。那麼這里就涉及到對行情准確的判斷和把握的。
大盤裡面的指標震盪是有很多,很多人問我什麼指標最有用,其實每個指標都有用,能被發明出來並且 被廣為流傳,都是一些很經典的指標,那麼重點就在於什麼指標適合你。這里說一下個人的看盤習慣( 個人的准確率在70%--75%,不相信的可以迦我❽‡❺‡❷‡❹‡❷‡❾‡❼‡❻‡❶對質)。
首先說一下主圖指標,個人的習慣是看布林帶,布林帶有三根線,上軌,下軌和中軌。通過三根線構成 了上行通道,下行通道和震盪行情。其次附圖指標筆者習慣看macd,通過macd的金叉和死叉以及0軸附 近的放量情況來判斷漲跌動能。再有就是話一些形態來幫助分析,比如頭肩底,頭肩頂,M形態,W形態 等。另外個人建議指標不要看的太多,多了會相互矛盾。純手打,希望對你有幫助,望採納。謝謝
I. 金融期貨的區別
金融期貨和商品期貨的區別
金融期貨和商品期貨在交易機制、合約特徵、機構安排方面並無二致,但二者也有不一樣的地方:
第一,有些金融期貨沒有真實的標的資產(如股指期貨等),而商品期貨交易的對象是具有實物形態的商品,例如,農產品等;
第二,股價指數期貨在交割日以現金清算,利率期貨可以通過證券的轉讓清算,商品期貨則可以通過實物所有權的轉讓進行清算;
第三,金融期貨合約到期日都是標准化的,一般有到期日在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幾種。商品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根據商品特性的不同而不同;
第四,金融期貨適用的到期日比商品期貨要長,美國政府長期國庫券的期貨合約有效期限可長達數年;
第五,持有成本不同。將期貨合約持有到期滿日所需的成本費用即持有成本,包括三項:貯存成本、運輸成本、融資成本。各種商品需要倉儲存放,需要倉儲費用,金融期貨合約的標的物所需的貯存費用較低,有些如股指則甚至不需要貯存費用。如果金融期貨的標的物存放在金融機構,則還有利息,例如,股票的股利、外匯的利息等,有時這些利息會超出存放成本,產生持有收益(即負持有成本);
第六,投機性能不同。由於金融期貨市場對外部因素的反應比商品期貨更敏感,期貨價格的波動更頻繁、更大,因而比商品期貨具有更強的投機性。
金融期貨交易與金融現貨交易的區別
金融現貨如債券、股票是對某些特別標的物具有產權,而金融期貨是金融現貨的衍生品。現貨交易的發展和完善為金融期貨交易打下了基礎。同時,金融期貨交易也是現貨交易的延伸和補充。二者的差異主要有以下幾點:
1)交易目的不同
金融現貨買賣屬於產權轉移,而期貨交易則著眼於風險轉移和獲取合理或超額利潤,大部分金融期貨交易的目的不在於實際獲取現貨;
2)價格決定不同
現貨交易一般採用一對一談判決定成交價格,而期貨交易必須集中在交易所里以公開拍賣競價的方式決定成交價格;
3)交易制度不同
主要有:現貨可以長期持有,而期貨則有期限的限制;期貨交易可以買空賣空,而現貨只能先買後賣;現貨交易是足額交易,而期貨交易是保證金交易,因而風險較高,另外,期貨交易價格波動受每日最大漲跌幅的限制;
4)交易的組織化程度不同
現貨交易的地點和時間沒有嚴格規定,期貨交易嚴格限制在交易大廳內進行,現貨交易信息分散,透明度低。而期貨交易比較集中,信息公開,透明度高;期貨交易有嚴格的交易程序和規則,具有比現貨市場更強的抗風險能力;
金融期貨交易與金融遠期合約交易的區別
金融期貨交易是在金融遠期合約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二者最大的共同點是均採用先成交,後交割的交易方式,但二者也有很大的區別。
1)指定交易所
期貨與遠期交易的第一項差別在於期貨必須在指定的交易所內交易,交易所必須能提供一個特定集中的場地。交易所也必須能規范客戶的定單在公平合理的交易價格下完成。期貨合約在交易廳內公開交易,交易所還必須保證讓當時的買賣價格能及時並廣泛傳播出去,使得期貨從交易的透明化中享受到交易的優點。而遠期市場組織較為鬆散,沒有交易所,也沒有集中交易地點,交易方式也不是集中式的;
2)合約標准化
金融期貨合約是符合交易所規定的標准化合約,對於交易的金融商品的品質、數量及到期日、交易時間、交割等級都有嚴格而詳盡的規定,而遠期合約對於交易商品的品質、數量、交割日期等,均由交易雙方自行決定,沒有固定的規格和標准;
3)保證金與逐日結算
遠期合約交易通常不交納保證金,合約到期後才結算盈虧。期貨交易則不同,必須在交易前交納合約金額的5%~10%為保征金,並由清算公司進行逐日結算,如有盈餘,可以支取,如有損失且賬面保證金低於維持水平時,必須及時補足,這是避免交易所信用危機的一項極為重要的安全措施;
4)頭寸的結束
結束期貨頭寸的方法有三種,第一,由對沖或反向操作結束原有頭寸,即買賣與原頭寸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第二,採用現金或現貨交割,第三,實行期貨轉現貨交易(EX-change--For--Physicals)。在期貨轉現貨交易中,兩位交易人承諾彼此交換現貨與以該現貨為標的的期貨合約。遠期交易由於是交易雙方依各自的需要而遠成的協議,因此,價格、數量、期限均無規格,倘若一方中途違約,通常不易找到第三者能無條件接替承受該權利須在義務,因此,違約一方只有提供額外的優惠條件要求解約或找到第三者接替承受原有的權利義務;
5)交易的參與者
遠期合約的參與者大多是專業化生產商、貿易商和金融機構,而期貨交易更具有大眾意義,市場的流動性和效率都很高。參與交易的可以是銀行、公司、財務機構、個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