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外匯管理局是什麼機構
根據國務院「三定方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⑵ 兌換許可證,想請教去什麼部門辦理外匯兌換許可證,都需要什麼材料,謝謝
去當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外匯管理部辦理《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經營許可證》。
特許機構首次申領兌換特許證時,外匯分局應審核並留存以下材料:
(一)批准經營特許業務的批復文件及其復印件;
(二)介紹信;
(三)領取兌換特許證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四)外匯分局要求的其他資料。
境內非金融機構申請在單一外匯分局所轄地區內經營外匯兌換特許業務,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本不少於5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匯;
(二)企業資信狀況良好;
(三)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固定的適合經營特許業務的場所,安全防範措施以及相應的軟硬體設施;
(六)有必需的管理制度;
(七)經營外幣代兌業務6個月以上,在申請經營特許業務資格前6個月內辦理代兌業務不少於1000筆、兌換金額不少於等值20萬美元,且期間未被外匯局處罰;
(八)滿足接入個人結售匯系統的技術條件;
(九)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條件。
擬在單一外匯分局所轄地區內經營特許業務的境內非金融機構,應持以下文件和資料向所在地外匯局提交申請;所在地外匯局初審合格後逐級報上級外匯分局批准。外匯分局應在收到完整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其進入籌備期的書面決定:
(一)申請報告;
(二)籌備工作方案及相關人員名單、簡歷;
(三)營業執照副本(含網點)、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其復印件;
(四)上年度經審計的會計報告;
(五)不少於2名擬任職的高級管理人員資歷的證明材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經濟工作5年以上);
(六)每一網點不少於2名工作人員資歷的證明材料(從事貨幣兌換工作6個月以上,熟悉相關外匯管理政策);
(七)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系統(以下簡稱特許系統)的說明材料,特許系統應具備實時辦理兌換業務、備付金管理、會計核算、匯總統計、存儲相關記錄的功能,以及遵照個人結售匯相關規定對超限額及分拆等行為予以風險提示的功能;
(八)適合從事特許業務的經營場所及其他軟硬體設施的說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場所基本情況,以醒目中英文雙語顯示方式展示兌換幣種和牌價的設備,辦理特許業務所需電腦、資料庫設備及其他軟硬體設施,能夠完整記錄經營活動的高清錄像監控設備等;
(九)經營外幣代兌業務6個月以上的總結報告及在申請前6個月內辦理代兌業務達到最低兌換金額和兌換筆數標準的證明材料;
(十)相關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於:特許系統操作規程,個人結售匯系統操作規程,外幣兌換牌價管理、備付金管理、現鈔管理、會計核算、統計報告、風險及相應內控管理、憑證和檔案印章管理等制度;
(十一)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⑶ 我單位要對外付匯,是特許權使用費(商標)需要准備什麼資料溫州的
1、付匯書面申請
2、商標許可合同或協議
3、發票或支付通知
4、國家商標主管部門頒發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通知書》
5、稅務憑證
⑷ 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法律分析: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規范外匯管理行政許可行為,形成的實施辦法。2021年1月,國家外匯管理局2021年第1號公告發布了相關規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行政許可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等依法設立。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不得通過細分等方式變相或者擅自設立行政許可,不得超越職權辦理行政許可。
法律依據:《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第四條 行政許可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等依法設立。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不得通過細分等方式變相或者擅自設立行政許可,不得超越職權辦理行政許可。
第七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依法統一編制行政許可服務指南,按規定在辦公場所、政府網站、政務系統等公示許可事項有關信息。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應細化服務指南中有關轄內行政許可辦理的地址和時間、咨詢途徑、監督投訴渠道等內容,並在辦公場所、政府網站、政務系統等予以公示。外匯局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行政許可服務規范,對工作人員的儀容舉止、工作紀律、文明用語等作出要求,並在服務大廳或辦事窗口張貼,接受群眾監督。申請人要求對公示的信息內容等進行說明或者解釋的,外匯局應予說明、解釋,提供准確信息。
⑸ 如何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取得外匯賬戶開立許可
設立外匯賬戶應當持抄相應材料向當地外匯管理局提出申請,憑當地外匯管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設立外匯賬戶批准書》到當地銀行設立外匯賬戶。
經過外匯管理機構審批或者按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銀行才能為客戶設立外匯賬戶,並在外匯管理局准許的外匯活動范圍以內,辦理外匯結算。
涉匯單位的外匯賬戶只能設立一個,各種不同的幣種在同一個銀行視為一個賬戶,設立第二個以上賬戶必須經過當地外匯管理局批准。未經外匯管理局批准,同一家銀行或在不同的銀行不能多頭開戶。
(5)溫州外匯管理局許可機構擴展閱讀:
外匯賬戶管制一般分為:
①自由賬戶,即既可以自由外匯記賬也可以本幣記賬,賬戶上的資金可以自由轉移的賬戶。
②外幣賬戶,賬戶上的資金一般為國外匯入或攜入貨幣,也可以是外國使館人員、地區性或國際性組織工作人員的外匯薪金、收入等。
③境外賬戶,其他國家居民開立的所在國貨幣賬戶,一般無息。
④凍結賬戶,亦稱封閉賬戶,主要用於尚未准備調出國外的資金,一般由移居國外的人持有。
⑹ 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外匯業務應當經過哪個機構的許可依據為何謝謝
如果是涉及外幣與外幣的交易,需經過銀監會批准。
如果是涉及外幣於本幣,外匯局。
依據《外匯管理條例》
⑺ 如何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取得外匯賬戶開立許可
1.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開立條件
我國外匯管理局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境內機構(不包括金融機構)可以向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簡稱外匯局)申請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1)經有權管理部門核准具有涉外經營權或有經常項目外匯收入;
2)具有捐贈、援助、國際郵政匯兌等特殊來源和指定用途的外匯收入。
2.資本項目外匯賬戶的開立條件
外匯管理局規定下列資本項目外匯,可以開立外匯賬戶保留外匯:
(1)境內機構借用的外債、外債轉貸款和境內中資金融機構的外匯貸款;
(2)境內機構用於償付境內外外匯債務本金的外匯;
(3)境內機構發行股票收入的外匯;
(4)外商投資企業的中外投資方以外匯投入的資本金;
(5)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為籌建外商投資企業匯入的外匯;
(6)境內機構資產存量變現取得的外匯;
(7)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在境內買賣B股的外匯;
(8)經外匯局批準的其他資本項目下的外匯。
3.境內機構應當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1)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申請書;
(2)營業執照或社團登記證等有效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3)有權管理部門頒發的涉外業務經營許可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或者有關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證明材料;
(4)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5)外匯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⑻ 緊急求助,在國內經營外匯是不是需要一個《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如果需要是哪個機關發的
中國外匯現在還沒有開放,施行的是外匯管制。國內是禁止經營外匯產業的。
宗旨是個人可以去炒外匯,國家不鼓勵也不限制。但是禁止個人開設外匯公司等。
所以目前國內正規的外匯平台都是沒有辦事處的,基本都是國內的代理商服務客戶。
如果你要做外匯這邊可以直接申請外匯代理,官網申請許可權去開發和服務客戶。
⑼ 溫州何處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一.經營者到所在地的外貿局外貿服務處進行備案登記。
需要材料: 1.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2. 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章 3.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加該公司章 以上材料各2份遞交外貿局外貿服務處,並電腦預錄入。 5個工作日後到省外貿廳領取加蓋「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專用章」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章,時間需要保持一致。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如下:
(1)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以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載,或到所在地備案登記機關領取《登記表》(樣式附後)。
(2)填寫《登記表》。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按《登記表》要求認真填寫所有事項的信息,並確保所填寫內容是完整的、准確的和真實的;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背面的條款,並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負責人簽字、蓋章。
(3)向備案登記機關提交如下備案登記材料:
1、按本條第二款要求填寫的《登記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4、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5、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產公證證明;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須提交經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文件。
二.海關步驟。
(1) 海關業務科,領取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 需要材料:1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2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 開戶許可證 4 公司章程 5 國稅稅務登記證 6 企業印章、報關專用章、企業負責人或主管報關業務負責人和報關員印章備案文件 7 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與進出口業務有關的帳本設置情況、財務負責人名單的資料。 8 〈企業情況登記表〉一份,〈企業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若干份 9 自理報關申請書 10 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11 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 12 固定生產經營場所證明 另需帶上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國稅登記等原件。
程序:1. 業務科經辦人員簽字認可 2. 業務科科長簽字認可 3. 主管領導簽字認可 4. 回到業務科拿繳款通知,到業務大廳繳費15元。 5. 到海關檔案室進行預錄入,繳費100元 6. 回到業務科,領取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
(2) 辦理電子口岸以及IC卡 需要材料:1 組織機構代碼 2 企業營業執照 3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4 國稅登記證 5 報關單位登記注冊證明
辦理步驟: 1.填表、購卡。〈中國電子口岸企業情況登記表〉和〈中國電子口岸企業IC卡登記表〉填寫完整後預錄入,共繳費880元。 2.2個工作日後,憑發票領取〈中國電子口岸入網用戶資格審查登記表〉,按照順序到所屬的技術監督局、工商管理局、國家稅務局進行在線審核、蓋章。 3.將審核過的材料以及購買的IC卡交回。4個工作日後,領IC卡。 4.到所屬的外貿局、外匯管理局、當地海關進行再次的在線審核。
三.進出口檢驗檢疫局步驟 所需材料: 1 企業營業執照 2 組織機構代碼 3 國稅登記證 4 報關單位登記注冊證明 5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6 進出口檢驗檢疫局注冊備案登記表 2個工作日後可領取備案登記證。
四.國家稅務局步驟 所需材料: 1 企業營業執照 2 組織機構代碼 3 國稅登記證 4 報關單位登記注冊證明 5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6 出口退稅帳戶確認書 7 出口退稅企業情況登記表 8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審批表或年審審批表 10天後可領取出口退稅登記證 另,請各位注意,從第2步驟開始,記得一定要帶上你公司的執照、機構代碼、國稅登記、開戶登記等原件。所需要的文件都是復印件,但需要加蓋你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