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奇異期權的分類
奇異期權的分類:
一、障礙期權:是指期權的回報依賴於標的資產的價格在一段特定時間內是否達到了某個特定的水平(臨界值),這個臨界值就叫做「障礙」水平;
其中障礙期權在此次「期權門」中上鏡率比較高。例如,導致中信泰富虧損的主要衍生產品是「含敲出(Knock Out)障礙期權及看跌期權的澳元/美元累計遠期合約」,以及更復雜的「含敲出障礙期權及看跌期權的歐元-澳元/美元雙外匯累計遠期合約」。
由於敲出障礙條款的存在,使得中信泰富在澳元高於0.87美元/澳元的行權價格時利潤空間受到限制,據說利潤最多隻能達到4億多港元。換個角度來說,作為對手的投行,其最大風險可能也就是4億多港元。而中信泰富由於沒有敲出條款的保護,相反還受到累計期權條款的約束,即使在嚴重虧損的情況下,也不得不繼續增加投入擴大虧損。在這個交易中,敲出障礙條款是造成投行和中信泰富風險收益比不對稱的重要因素。
另外一個容易造成虧損無限放大的就是累計期權條款。例如根據08年10月27日發布的公告,香港上市公司寶利達資產與同集團的九龍建業因為投資累計期權失敗,共虧損48億港元,恰好等於24日停牌前兩家公司的總市值。
二、亞式期權:是當今金融衍生品市場上交易最為活躍的奇異期權之一。它最重要的特點在於:其到期回報依賴於標的資產在一段特定時間(整個期權有效期或其中部分時段)內的平均價格。它屬於強式路徑依賴期權,因為這一平均價格將成為定價公式中的一個獨立狀態變數;
三、打包期權:由常規的歐式期權,遠期合約,現金和標的資產等構成的證券組合;
四、回溯期權:回溯期權的收益依附於標的資產在某個確定的時段(稱為回溯時段)中達到的最大或最小價格(又稱為回溯價),根據是資產價還是執行價採用這個回溯價格。
五、復合期權
『貳』 中國中信集團公司的發展階段
創業時期
(1979年—1984年)
公司成立初期,主要通過吸引和利用外資,服務於國內經濟建設,發揮對國民經濟「拾遺補缺」的作用;同時在管理體制、經營方式和業務領域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創新,率先對外發行債券,開辟了多種融資方式,最早開展了融資租賃、海外投資、國際經濟咨詢等業務,積極開展中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在許多方面起到了重要的示範作用。
快速發展
(1985年—1988年)
這一時期,公司繼續開拓創新,利用外資發展投資業務,取得快速發展。為適應業務快速發展的需要,公司進行了機構改革,將主要業務部門分別獨立出來,先後成立了若干個專業子公司、地區子公司和海外子公司,逐步發展成為一個從事生產、技術、金融、貿易、服務等綜合性業務的企業集團。榮毅仁董事長制訂的「中信風格」,成為中信人的行為准則。
調整時期
(1989年—1992年)
根據國家對經濟工作的總體要求,公司圍繞加強管理、壓縮投資規模、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實施了一系列調整措施,公司業務在調整中繼續取得發展。1992年7月,公司制訂了十年規劃和
八五計劃,確定了「加強管理,提高效益,抓住機遇,積極發展」的基本方針和發展目標。
穩步發展
(1993年至今)
1993年3月,榮毅仁同志當選國家副主席,國務院調整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領導班子,魏鳴一同志任董事長,王軍同志任總經理。從1993年起,公司圍繞發展戰略、業務重點和經營管理等問題進行了廣泛研討,注重克服重開拓、輕管理的傾向,加強經營管理,強化宏觀控制。 1979年1月17日,鄧小平在人民大會堂福建廳約見胡厥文、鬍子昂、榮毅仁、周叔弢、古耕虞五人提出吸引外資解決經濟建設資金問題。
1979年2月,榮毅仁提出成立「中國國際投資信託公司」。
1979年7月1日,全國人大五屆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7月8日正式公布。同日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China International Trust & Investment Corporation)宣布成立,簡稱「中信公司」,注冊資金2億人民幣。
1979年10月4日,中信董事會在人民大會堂台灣廳正式成立。董事會成員共44人,榮毅仁、雷任民、吳志超、陳樹梓、王兼士為常務董事,榮毅仁為董事長,雷任民為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為榮毅仁,雷任民、吳志超、陳樹梓任副總經理。其他董事包括馬萬祺、王少岩、王光英、王紀元、王寬誠、葉林、古耕虞、劉希文、劉靖基、孫孚凌、孫曉村、華煜卿、芮沐、肖桐、何賢、何郝炬、李文傑、李嘉誠、杜新波、邱純甫、陳希仲、湯元炳、周志俊、周寶芬、張敬禮、張遺、段雲、茅以升、鬍子嬰、經叔平、郭棣活、錢昌照、資耀華、曾定石、常彥卿、童少生、裴先白、繆雲台、霍英東等。
1980年6月2日,中信與日本東方租賃合資成立中國東方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成為中國唯一向外資開放的金融領域。
1982年1月18日,中信與野村證券達成協議,以年利率8.7%發行12年期武士債,總額100億日元,其中80%投入儀征化纖。這是新中國成立後第一次發行海外債券。
1984年,中信旗下中國國際經濟咨詢公司與英國[朗文]合作出版了《中國投資指南》,這是中國第一部完整介紹中國對外開放有關政策法規的書籍。
1986年,中信利用杠桿租賃收購澳大利亞波特蘭鋁廠10%股權,被評為「1986年世界十大融資案例」之一。
1986年3月22日,中信以3.5億港元收購因擠兌風波遭到嚴重打擊的嘉華銀行92%的新股。
1987年1月27日,中信香港以19.36億港元收購國泰航空12.5%股份,成為第三大股東。
1988年2月24日,中信、大東電報局、和記黃埔三方合資成立亞洲衛星有限公司。1990年4月7日,亞洲一號由中國長城工業公司的長征火箭送入太空。中國正式進入國際衛星發射市場。
1988年8月15至17日,中央政治局召開北戴河會議,通過《關於價格、工資改革的初步方案》,物價指數突飛猛進,五大「官倒」——光大實業公司、中國農村信託投資公司、中國康華發展總公司、中國工商經濟開發總公司、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遭到國家審計署審計。
1990年1月,中信收購泰富發展,更名中信泰富。中信香港將資產和業務注入中信泰富,中信泰富由小型地產公司一躍成為超過40億港元的大型上市公司。
1990年2月14日,中信香港以每股4.55港元,斥資103億收購香港電訊20%股權,成為第二大股東。
1992年2月13日,中信泰富收購香港最著名老牌洋行——恆昌企業。
1995年2月,中信證券成立。2002年,中信證券上市。中信證券是中國最大的券商。
1995年3月26日,中信與伊朗德黑蘭城鄉鐵路公司簽署協議,承包修建德黑蘭地鐵一、二號線。德黑蘭地鐵工程被稱為「總統一號工程」,是中東、北非第一個地鐵系統。
2001年,中信集團成立。
2002年12月5日,中信控股成立。中信控股是中國第一家金融控股公司。
2003年,中信集團參與的聯合體中標「鳥巢」。
2005年11月25日,中信實業銀行改名「中信銀行」。2007年4月27日,中信銀行A+H股同步上市。
2008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因外匯期權合約巨虧,面臨破產危機,引發港股震動。中信集團緊急注資拯救,損失不詳。
2008年1月,中信集團、中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和中信汽車公司等共同發起設立中信重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網路有限公司獲得衛星轉發器出租出售和VSAT業務經營許可證。
2008年3月,中信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擴股,引入戰略投資者。
2008年4月,中信國安集團無償受讓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持有的51%新天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集團)有限公司股權。
2008年5月,5月12日,四川汶川地區發生特大地震。中信集團組織力量全力投入抗震救災,累計向地震災區捐款人民幣7,322億元。中信海洋直升機公司選調12架主力直升機和骨幹人員組成抗震救災飛行隊,出色完成救援飛行任務。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0.25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中信資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中信證券國際有限公司11.61%股權,完成收購後中信證券國際有限公司成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2008年6月,證監會並購重組委員會有條件通過安信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發行股份購買暨重大資產出售事宜申請。
中信集團、中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中信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中信資源控股有限公司配發股票7.89億股,募集資金約25億港幣。
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首次獲准進入全國銀行間同行業拆借市場。
中信資源澳大利亞公司斥資9,973萬澳元增持澳洲上市公司麥克阿瑟煤炭公司股權至20.39%,成為該公司第一大股東。
中信國安通信有限公司及江蘇省廣播電視信息網路投資有限公司等17家單位共同發起設立江蘇省廣播電視信息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第29屆奧運會在北京成功舉辦,中信集團承包建設的國家體育場(鳥巢)作為主體育場為奧運會的成功舉辦做出了貢獻。中信國安第一城在奧運會期間成功接待哈薩克、白俄羅斯、吉爾吉斯斯坦三國總統等奧運貴賓。
2008年10月,中信集團、中信國安集團共同出資32.6億元投資白銀有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占股49%,成為其最大股東。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就投資外匯期貨合約形成潛在虧損發布公告,預計投資外匯期貨合約虧損金額超過150億港幣。
2008年11月,中信集團和西班牙對外銀行(BBVA)成功私有化中信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完成私有化後中信集團持有中信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約70.32%股權。西班牙對外銀行(BBVA)增持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至10.07%。
2008年12月,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召開特別股東大會,高票通過中信泰富向中信集團發行可轉換債及由中信集團承接部分外匯期貨合約的方案。中信集團按每股8港幣價格認購中信泰富約14.5億股股票,完成認購後中信集團對其持股比例增至57.56%。中信集團按澳元兌美元匯率0.7水平承接中信泰富有限公司約53億澳元期貨合約,中信泰富支付中信集團對價約91.6億港幣。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的中信產業基金發起設立金額約60億元的綿陽科技城產業投資基金。
2010年5月,中信集團啟動整體上市。
2011年9月01日由山西太原鋼鐵集團與寶鋼集團、中信金屬公司、 鞍鋼和首鋼集團共同出資成立的中國鈮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成功以19.5億美元收購世界最大鈮公司巴西礦冶(CBMM)15%的股權CBMM由巴西Moreira Salles家族控制,五大企業完成入股權後,該家族仍持有七成控股權。
2013年1月,中信集團控股天津貴金屬交易所,成為天津貴金屬交易所最大股東。
2013年4月,中信集團控股昆明貴重金屬交易所,成為昆明貴重金屬交易所最大股東。
『叄』 請高手詳細介紹一下導致香港中信泰富損手的外匯金融衍生工具 Accumulator
累計期權背後就相當於沽出一個認沽期權給對手,而自己只收一筆期權金。
中信泰富這次,簡單的說是賣出看跌期權。收到一筆期權費,然後以固定的價格買入澳元。但如果澳元現在貶值的話,那麼中信泰富就會以高於市價的價格買入澳元。而且,是越跌,損失越大! 澳元漲的話,反而不會被執行。 中信泰富等於坐收一筆期權費。
這兩項合約賭的是澳元兌美元匯率高於0.87,則公司可以較低價格購買澳元,但當澳元兌美元低於0.87水平的時候,公司需以2倍金額接收澳元。
中信泰富的外匯合約十分復雜,涉及美元、歐元、澳元和人民幣4種貨幣,有關合約加起來可能獲得的最高收益,只有約4.3億港元,但是需要接貨的外幣數量,卻超過500億港元。
中信泰富購買的合約價值遠遠超過了實際需要。總結泰富的問題,一是工具使用不當,只解決了澳元升值時的風險,未控制澳元貶值的風險;二是脫離了實際需要使用衍生工具;三是誤判走勢。
『肆』 中信泰富巨虧的原因
上述人士透露了令人吃驚的中信泰富外匯交易內情。「張立憲和另外一個交易員在一個月內簽了大多數的交易合約,而且這一個月內,有半個月是在出差,他就邊打電話邊下單,這是非常危險的。」該人士說。
最近聽說多起由於草率打電話下單而導致巨額虧損的事件,一位市場人士透露,香港多位身家數十億的富豪,由於之前在電話中聽從了其投資銀行顧問向其百般推薦的外匯累計期權合同投資建議,也是邊打電話邊同意下單,並未詳細閱查合同風險,也未請財務顧問和法律顧問查看合同詳情,此後導致巨虧。
客戶僅僅打個電話就能下風險如此之大的單,那麼和張立憲簽訂這些合同的對手方銀行,是否存在職業道德問題?對手方銀行有沒有盡職地完全向張立憲展示合同的可能風險?
上述人士表示,張立憲當時根本就沒有意識到其中存在的風險,從簽約到合同確認後被寄過來,要一個月的時間才完成,合同表面來看也就是500萬或1000萬港元的數額,「但是可怕之處在於,最大損失不會止步於500萬,而是500萬乘以24個月,如果有高杠桿,比如5倍,那就是再乘以高杠桿的比率」。這種合約又名Accumulator,盈利有上限但虧損無下限,被市場稱為「魔鬼交易」。
12月2日晚,中信泰富發布股東通函,首度披露與其簽下杠桿式外匯合約的對家及其交易細節。
通函顯示,過去兩年中,中信泰富分別與花旗銀行香港分行、渣打銀行、Rabobank International、NATIXIS、瑞信國際、美國銀行、巴克萊銀行、法國巴黎銀行香港分行、摩根士丹利資本服務公司、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國家開發銀行、Calyon、德意志銀行等13家銀行,共簽下了24款外匯累計期權合約。
知情人士透露,國家開發銀行本來不願和中信泰富做對手交易,是張立憲主動要求國開行與其交易的,「據了解,國開行本身沒有這個業務,實際上是張立憲去找的國開行,他希望國開行給予協助。」
『伍』 外匯金融衍生工具 Accumulator是什麼概念
「Accumulator」(累股證),因其杠桿效應,在牛市中放大收益,熊市中放大損失,被香港投行界以諧音戲謔為「Ikilyoulater(我遲些殺你)」。
「Accumulator」的全名是KnockOutDiscountAccumulator(KODA),一般由歐美私人銀行出售給高資產客戶。累股證其實是一個期權產品,發行商鎖定股價的上下限,並規定在一個時期內(通常為一年)以低於目前股價水平為客戶提供股票。
一家提供KODA產品買賣的外資銀行介紹,一般來說,他們向客戶提供較現價低5%~10%的行使價,當股價升過現價3%~5%時,合約就自行終止。當股價跌破行使價時,投資者必須按合約繼續按行使價買入股份,但有些銀行會要求投資人要雙倍甚至三倍的吸納股份。
在香港投行界,大型藍籌股,像中人壽(2628.HK)、中移動(941.HK)還有一些中資銀行都是主要掛鉤品種,產品期限一般在3個月至一年。
舉例來說,假設中移動現價為100港元,KODA合約規定10%折讓行使價,3%合約終止價,兩倍杠桿,一年有效。也就是說,盡管中移動目前股價為100港元,但KODA投資者有權在今後的一年中,以90港元行使價逐月買入中移動股份。如果中移動股價升過103港元,合約就自動終止。但是如果中移動股價跌破90港元,投資者必須繼續以90港元雙倍吸納股份,直至合約到期。
這樣的產品在牛市來說,無疑是「天上掉下的餡餅」。去年股市高峰時,不少股票特別是中資股單日暴漲的不在少數,這對於KODA投資者來說,就像「撿錢」一樣,合約也經常在簽約後數天甚至是當日自動終止,投資者超短線收益20%的例子不勝枚舉。據統計,2007年,在香港的私人銀行中,有超過七成的以KODA形式購買股票。私人銀行的資金佔香港散戶資金一半以上,客戶人數不多,但是金額龐大,而且多採用杠桿借貸。
不過,當市場越走越高,行使價也越來越高,嘗到甜頭的富人們開始加大籌碼,他們似乎不知道風險也在悄悄倍增。在去年11月以後,港股節節敗退,不少KODA掛鉤的熱門中資股出現三成、四成甚至五成的跌幅,KODA投資者們也只有照單全收,如果合約要求雙倍吸納,那麼連續幾個月的跌勢對於這些富人來說真是不堪回首。
『陸』 中信泰富為什麼會巨虧155億,從中信泰富案例中如何看待金融衍生工具在企業經營中的作用
這個事情我大概是知道的,中信泰富當時在澳洲買了兩座礦就存在有遠期支付問題,而在遠期支付過程中存在一定匯兌風險,公司為了規避風險買入了累計杠桿期權KODA,但是這個期權本身是有投機性質的,而公司在操作上也非我們常規做對沖時用的套期保值操作,量價不對,標的也錯了。這樣以來澳洲央行的降息導致澳元在08年到10年大幅貶值,導致了巨虧!正常的操作是,比如兩年後支付30億澳元,為了對沖澳元升值的風險,應該鎖定30億澳元的賣出權證。
作用:
金融衍生交易又是一把雙刃劍,運作不當也會帶來更大的風險。首當其沖的就是市場風險,即價格走勢背離預期而導致的損失。衍生交易本質上是「零和游戲」,是交易雙方對市場價格未來走向的一種對賭,總存在「賭」錯而遭受損失的一方,在中信泰富外匯遠期合約下,澳元匯率的變化與中信泰富的預期不一致,未能持續未來上漲而是急劇下跌,由此產生的上百億港元損失就屬於市場風險。然而,該損失數額如此之大,這就與企業作為金融衍生產品終端用戶的地位不相符合了。中信泰富並非金融機構,管理層不能拿股東的錢去胡亂冒險。當金融衍生交易出現重大損失時可能存在一個追究責任的問題,分水嶺就在於公司參與衍生交易的目的是套期保值還是投機。
『柒』 怎樣科學評價中信泰富的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角度分析中信泰富案例:
內部控制是一個要靠組織的董事會、 管理層和其他員工去實現的
過程,實現這一過程是為了合理地保證經營的效果性和效率性、財務
報告的可信性、對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的遵循性。有效的內部控制包
括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與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五個要素。
內部控制的五項要素是從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角度提出的,是對
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的高度提煉。建立一項內部控制制度,不能僅從某
一要素來考慮,而必須統籌內部控制的五個要素。通過對企業各項經
濟業務及其業務流程進行梳理,根據設定的內部控制目標,分別從內
部環境、 風險評估、 控制活動、 信息與溝通以及內部監督等五個方面,設計和實施內部控制。
從此次中信泰富投資外匯衍生品造成巨額虧損及應對始末我們
可以發現,從這五個要素來看中信泰富都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足。我們
應從中吸取教訓,深深反思。
1.內部環境
內部環境構成一個單位的氛圍, 影響內部人員控制其它成份的基礎。包括:
(1) 員工的誠實性和道德觀。如有無描述可接受的商業行為、利
益沖突、道德行為標準的行為准則;
(2)員工的勝任能力。如雇員是否能勝任質量管理要求;
(3) 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如董事會是否獨立於管理層;
(4) 管理哲學和經營方式。如管理層對人為操縱的或錯誤的記錄
的態度;
(5)組織結構。如信息是否到達合適的管理階層;
(6) 授予權利和責任的方式。關鍵部門的經理的職責是否有充分規定;
(7)人力資源政策和實施。如是否有關於僱傭、培訓、提升和獎勵雇員的政策。
業績巨虧、股價大跌、股民指責、司法介入,作為中信泰富董事
局主席的榮智健居然表示自己對合同「不知情」。 據中信泰富審核委
員會的調查,此事並不牽涉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而是財務董事未遵守集團應對風險政策,且在進行交易前未按規定取得董事會主席批
准,超越了其許可權所為。
如果情況真的屬實, 那麼我們不禁要質疑中信泰富的內部環境存
在多麼大的漏洞!涉及到幾百億金額之巨的大合同,公司財務層可以
不經過董事會主席的批准擅自行事, 且先不論員工的誠實性和勝任能力,僅就中信泰富這樣的紅籌公司的組織結構和授予權力、責任的方式就值得深省!如果每個部門都各行其是,不請示、不匯報,一盤散沙的結構,企業缺乏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整個企業運營系統就會存在很大的漏洞;企業管理層犯錯的危險系數也被放大,這樣恐怕企業離敗落已不遠矣,企業文化建設更是無從談起。
2.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指管理層識別並採取相應行動來管理對經營、 財務報告符合性目標有影響的內部或外部風險,包括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風險評估的要素包括:目標設定、風險識別、風險分析和風險應對。辨識和分析風險的過程是一種持續及反復的過程,也是有效內部控制的關鍵組成要素,管理階層須謹慎注意各部門階層的風險,並採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企業的風險一般是由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所產生的。
中信泰富事件反映出其內部的風險監管和治理機制存在問題, 累
計期權的風險與收益嚴重不匹配,收益固定但風險卻無限。中信泰富
選擇了澳元作為買賣產品, 這筆合同並未考慮相關貨幣貶值而設定止損金額,從而為日後的無限量虧損埋下禍根。
事實上,在中信泰富事件之前,累計期權因為高風險在業內已經
聲名狼藉。面對如此高風險的金融衍生品,中信泰富還投入如此巨資,我們不禁要懷疑其風險識別能力和應對能力。中信泰富在簽訂澳元期權合約之前,對澳元外匯走勢沒有做科學評估,盲目進行交易。中信泰富進行外匯交易不只是為了對沖風險,而是為了謀取暴利。作為中信泰富董事局主席的榮智健自己也承認:「有關外匯合同的簽訂未經過恰當的審批, 而且其潛在的風險也未得到正確的評估。」,說明中信泰富在做出重要決定前並未考慮潛在的最大損失。風險控制關繫到公司的治理結構,治理機制若不健全,本身就是企業的一大風險源。
一個內部治理結構混亂的企業,其風險控制的能力肯定就差,從
而發生的經營風險也多。中信泰富需藉此機會,針對衍生工具業務的
特點,建立專門的風險內部控制機制,改善公司的治理結構,完善工
作程序,嚴格控制投機性交易,從而降低企業運營風險。
3.控制活動
控制活動指對所確認的風險採取必要的措施, 以保證單位目標得以實現的政策和程序。理論上,控制活動主要包括職責分工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全面預算控制、信息系統控制等。實踐中,控制活動形式多樣,可將其歸結為以下幾類:業績評價、信息處理、實物控制、職責分離。控制活動是內部控制的核心,也是一種手段。
2008 年 10 月 20 日,中信泰富發出盈利預警,首次披露持有超
過百億澳元的累計期權,並稱早在9月已經察覺其潛在風險。為什麼在已經察覺其風險的情況下,公司管理層卻不作為呢?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如果及時做出補救措施,損失也不會達到155 億港元之巨!
中信泰富事件折射出我國國有企業公司治理存在的弊端和漏洞。
雖然在最近的幾年中,市場監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為推動我國
公司治理的制度建設做了大量工作, 在健全公司治理的規章方面與過去相比有了明顯的改善。但要看到,僅僅有規章而沒有落實,公司治理的風險仍然是巨大的。
盡管公司有很多的規章,實際上都成了擺設,而沒有被執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制度的落實甚至比制度本身更重要,因為沒有被落實的制度形同虛設。所以,控制活動一定要落實到位,只有這樣才能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
企業對於重大的業務和事項,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審批或聯簽制度,任何個人不得單獨進行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據榮智健所說,公司的巨虧問題在於財務董事未遵守公司政策,公司本已設立的雙重審批制度也未能阻止事件發生,說明中信泰富外匯衍生品交易在操作上違背了基本的內部控制原則,其已有的內控環節形同虛設,對高管人員約束的制度欠缺。制度的落實甚至比制度本身更重要所以,控制活動一定要落實到位,只有這樣才能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
4.信息與溝通
企業在其經營過程中,需按某種形式辨識、取得確切的信息,並進行溝通,以使員工能夠履行其責任。信息系統不僅處理企業內部所產生的信息,同時也處理與外部的事項、活動及環境等有關的信息。企業所有員工必須從最高管理階層清楚地獲取承擔控制責任的信息,而且必須有向上級部門溝通重要信息的方法,並對外界顧客、供應商、政府主管機關和股東等做有效的溝通。
中信泰富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嚴重問題。其一,榮智健的公開信中說道:「財務總監周志賢未盡其應有職責,沒有將此交易提請董事局主席關注。」其二,對外披露不及時。在2008年9月12日通告稱自2007年12月31日以來的財務或交易狀況未出現任何重大不利變動。但不過一個月就披露因炒外匯巨虧,而早在早在2008 年 9 月 7 日主席榮智健與董事總經理范鴻齡就已知悉,而直到 2008 年 10 月 20 日,該公司才正式對外坦誠損失。此舉涉嫌延遲披露、非法陳述,違反香港證監法規。由此看出中信泰富的內部控制體系和公司治理機可能存在重大缺陷,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失真及受人為操縱的現象。其三,會計信息未得到充分體現。財務董事張立憲在6月底以前也做過類似交易並有盈利,但未在報表中表示,所得利潤放在准備金賬戶而非損益賬戶,這就沒有引起公司管理層對交易風險的足夠重視。另外,對於公司經營中如此之嚴重的違規行為,就沒有一名員工對其風險性和違法性提出質疑。試問公司內部是否有適當的溝通與反映渠道的存在?
5.內部監督
該要素要求企業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現內部控制缺陷,應當及時加以改進。內部監督分為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
中信泰富作為在業內頗有影響的紅籌股公司, 其自身的內部監督
卻沒能合理有效的設計與落實。 中信泰富董事局主席榮志健的公開信中稱,「集團財務董事未遵守集團風險對沖政策,在進行交易前未按照公司一貫規定取得董事會主席的事先批准,超越了職許可權度」,
「財務總監未盡其應有的把關職責, 沒有將此等不尋常的對沖交易提請董事會主席關注」。在這些事情發生的時候,公司的監督程序與監管人員在哪裡呢?評級機構標准普爾報告指出, 中信泰富巨額的外匯交易虧損反映該公司欠缺適當的內部監管,透明度不足。要知道沒有監督與制衡的權利是危險的,是可怕的!企業要想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系統並切實予以實施,且實施的效果良好、內部控制能夠隨時適應新情況等,就需要對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進行再控制,即對內部控制進行監督。因為,無論制度多麼先進、完備,如果沒有有效的控制、考核,沒有對整個內部控制的過程施以恰當的監督,則很難發揮出它應有的作用。
任何一項控制措施都必須從上述五項要素進行考慮,首先基於企
業現有的內部環境,對企業經營活動風險,包括公司層面的風險和業
務流程方面的風險進行評估,確定相應的風險應對策略,並針對風險
評估確定的風險點確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實施內部控制活動;與此同
時建立相應的信息收集和溝通機制,對企業經營活動相關的內部信息
和外部信息進行收集、加工、整理,及時反饋至企業內部控制相關的
各方,並同時實施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以提高控制措施實施的有效
性,從而實現內部控制的目標。中信泰富正是對風險沒有合理估計,
對權力沒有有效監督,在信息披露上又嚴重違規,結果導致內部控制
系統漏洞百出,最終成為其巨額虧損的根本原因。
『捌』 中信泰富購買的外匯合約能規避公司所面臨的匯率風嗎
不能
因為這一系列外匯期權合約過於激進,只考慮了匯率上漲因素,並且匯率下跌,中信泰富所需要承擔的風險很大
所以,不是一個很好的外匯對沖交易方式
『玖』 累計股票期權的案例
中信泰富購買累計股票期權的例子
這次中信泰富錯買的杠桿外匯合約,可以說是變種的Accumulator。不同之處在於對賭的目標不是股價而是匯價。中信泰富為降低投資西澳鐵礦項目面對澳元升值的風險,簽訂了3份Accumulator式的杠桿式外匯合約,對沖澳元、歐元及人民幣升值的影響,其中澳元合約占絕大部分。由於合約只考慮對沖相關外幣升值影響,沒有考慮相關外幣的貶值可能,故只設有止贏金額,所簽合約中最高利潤只有5150萬美元,但虧損卻無底。如果澳元貶值至0.87美元以下,中信泰富在相關合約期滿前,每月要按以0.87美元的匯率雙倍承接澳元。
金融海嘯迫使澳洲減息,引發澳元下跌,澳元兌美元較中信泰富購入澳元兌美元匯率平均價0.87貶值20%。集團9月7日察覺合約潛在風險後已終止部分合約,當前已確認實際虧損8.077億港元。按現時仍持有之上述合約,中信泰富須接取的最高金額為94.4億澳元。按市場匯率報價計算,餘下合約至年底將虧損147億港元。中信泰富將按實際情況以3個辦法處理這批Accumulator外匯合約:終止合約、重組合約或繼續執行合約至期滿。由於預計集團對人民幣的需求為100億元,故無意終止該人民幣合約。
『拾』 求一則關於 企業財務管理風險方面失敗的案例
●中信泰富"豪賭"釀成巨大虧空
風險類型:市場風險
代表企業:中信泰富
2008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發出盈利預警,稱公司為減低西澳洲鐵礦項目面對的貨幣風險,簽訂若干杠桿式外匯買賣合約而引致虧損,實際已虧損8.07億港元。至10月17日,仍在生效的杠桿式外匯合約按公平價定值的虧損為147億港元。換言之,相關外匯合約導致已變現及未變現虧損總額為155.07億港元。
事件發生後,集團財務董事張立憲和財務總監周志賢辭去董事職務,香港證監會和香港交易所對中信泰富進行調查,范鴻齡離任港交所董事、證監會收購及合並委員會主席、收購上訴委員會和提名委員、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主席,直至調查終止,中信集團高層人士對中信泰富在外匯衍生品交易中巨虧逾105億港元極為不滿,認為榮智健應對監管疏忽承擔責任,對中信泰富董事會講可能進行大改組。
而中信泰富的母公司中信集團也因此受影響。全球最大的評級機構之一的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將中信集團的長期外幣高級無抵押債務評級從Baa1下調到Baa2,基礎信用風險評估登記從11下調到12;標准普爾將中信集團的信用評級下調至BBB-待調名單;各大投行也紛紛大削中信泰富的目標價。摩根大通將中信泰富評級由"增持"降至"減持",目標價削72%至10港元; 花旗銀行將中信泰富評級降到"沽出",目標價大削76%至6.66港元;高盛將其降級為"賣出",目標價大削60%至12.5港元;美林維持中信泰富跑輸大市評級,目標價削57%到10.9港元。
除此之外,中信泰富的投資者紛紛拋售股票。一家香港紅籌股資金運用部總經理表示:"此事對於在港上市的中資企業群體形象破壞極大,對於我們也是敲了一記警鍾。"
沒有遵守遠期合約風險對沖政策
據了解,這起外匯杠桿交易可能是因為澳元的走高而引起的。中信泰富在澳大利亞有一個名為SINO-IRON的鐵礦項目,該項目是西澳最大的磁鐵礦項目。這個項目總投資約42億美元,很多設備和投入都必須以澳元來支付。整個投資項目的資本開支,除目前的16億澳元之外,在項目進行的25年期內,還將在全面營運的每年度投入至少10億澳元,為了減低項目面對的貨幣風險,因此簽訂若干杠桿式外匯買賣合約。
為對沖澳元升值影響,簽訂3份Accumulator式的杠桿式合約,對沖澳元及人民幣升值影響,其中美元合約占絕大部分。按上述合約,中信泰富須接取的最高現金額為94.4億澳元。
但問題在於,這種合約的風險和收益完全不對等。所簽合約中最高利潤只有5150萬美元,但虧損則無底。合約規定,每份澳元合約都有最高利潤上限,當達到這一利潤水平時,合約自動終止。所以在澳元兌美元(0.6305,-0.0127,-1.97%)匯率高於0.87時,中信泰富可以賺取差價,但如果該匯率低於0.87,卻沒有自動終止協議,中信泰富必須不斷以高匯率接盤,理論上虧損可以無限大。
另外,杠桿式外匯買賣合約本質上屬於高風險金融交易,中信泰富對杠桿式外匯買賣合約的風險評估不足。
將中信泰富一步步推向崖下的是一款以澳元累計目標的杠桿外匯合約,即變種Accumulator(累計股票期權)。
內部監控失效
授權審批控制失效。中信泰富2008年10月20日宣布,由於發生了上述外匯風險事件,集團財務董事張立憲和財務總監周志賢已辭去董事職務,10月20日起生效。莫偉龍於同日起獲委任為集團財務董事。榮智健表示,上述合約的操作者對潛在的最大風險沒有正確評估,相關責任人亦沒有遵守公司的對沖保值規定,在交易前甚至沒得到公司主席的授權。此外,持有中信泰富29%股權的母公司--中國中信集團,同意為其安排15億美元備用信貸,利息和抵押品方面按一般商業條件進行。
信息披露的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對外信息披露制度對重大信息的范圍、內容、投資者利益等存在缺陷,發現問題6個星期之後才對外公布,做法令人驚訝,顯示出其內部監管存在漏洞,並且質疑中信泰富實際負責公司財務的並非是已經辭職的張立憲和周志賢,而是公司主席榮智健的女兒榮明方。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葉林認為,"證券法"對於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是准確、及時、全面,其中"及時"最難做到。他分析說,中信泰富所做炒匯行為和其主業不同,屬於非正常交易。既然是從事外匯期貨,就要鎖定風險,簽訂合約之初就要發布公告,說明"存在"潛在的風險。而且在澳元下跌時,公司應該止損,已造成的虧損算也能夠算出來。正是由於中信泰富遲遲不公布虧損,才遭到投資者指責。
而內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更是常見。他分析說,杭蕭鋼構曾經將公司將要簽訂的一份天價訂單提前泄密,受到處罰,這是比較例外的事,更多的上市公司則是信息披露不及時。"將生米煮成熟飯了,才向投資者通報一聲".在證監會和兩個交易所每年處罰的信息披露問題中,一多半都是由於不及時。
風險管理沒有集中。標普分析師認為:"中信泰富的風險控制及內部管理問題嚴重,未來發展戰略也需要重新檢討;而風險管理沒有集中,也是中信集團乃至多數中資企業一直以來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