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想知道,現在關於外匯監管,國際上有哪幾個主要的監管機構
主要外匯監管機構有以下幾個:
一、FSA:英國金融服務監管局(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 ,簡稱FSA)
1、概況 金融服務監管局於1997年10月由證券投資委員會(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Board,SIB,該組織1985年成立)改制而成,為獨立的非政府組織,擬成為英國金融市場統一的監管機構,行使法定職責,直接向財政部負責。
●1998年6月完成第一階段改革,銀行監管職能由英格蘭銀行轉向FSA。
●2000年6月,皇室批准《2000年金融服務和市場法》,擬於2001年執行,屆時證券和期貨局(Securities and Futures Authority)、投資管理監管組織(Investment Management Regulatory Organisation)、個人投資局(Personal Investment Authority)以及Building Societies Commission、Friendly Societies Commission、Register of Friendly Societies等機構職責,將並入FSA。
2、宗旨 對金融服務行業進行監管。保持高效、有序、廉潔的金融市場。幫助中小消費者取得公平交易機會。
3、目標 依據《2000年金融和市場服務法》,有四方面:
(一)維護英國金融市場及業界信心。
(二)促進公眾對金融制度的理解,了解不同類型投資和金融交易的利益和風險。
(三)確保業者有適當經營能力及財務結構健全,以保護投資者。同時,教育投資者正確認識投資風險。
(四)監督、防範和打擊金融犯罪。
●實現目標的基本原則
(一)重視成本與效益的經營觀念。
(二)加速金融服務業的改革。
(三)重視金融管理及金融服務業國際化的本質,維護英國的競爭地位。
(四)在加之於公司的負擔和限制,以及對消費者和行業監管利益之間取得平衡;維持公司合理競爭的價值。
4、職責范圍 負責監管銀行、保險以及投資事業,包括證券和期貨。與英格蘭銀行(BOE)同隸屬財政部,FSA負責金融事業管理,而BOE主要任務維持金融穩定。
英國是目前世界上金融服務最完善、最健全的國家,並且通過金融服務監管局(FSA)對所有在其境內注冊的金融服務機構進行嚴格的監管。
二、CFTC: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簡稱CFTC)
1974年,美國國會組建了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作為一個獨立的機構,CFTC擁有監管美國商品期貨和期權的使命。隨著時間的推移,該機構的使命被不斷的更新和擴大,最近一次對CFTC使命的擴大是在2000年「商品期貨現代法案」中體現的。
1974年期貨交易主要發生在農產品部門,CFTC的歷史說明了在其他部門中,隨著時間的推移,期貨產業變得越來越豐富多彩的,今天,期貨行業包括了大量的高度復雜的金融期貨合約;今天,CFTC確保期貨市場的經濟有效性,它所採取的手段包括鼓勵市場競爭,保護市場參與者免受欺詐、市場操縱和濫用交易行為的侵害,保證清算過程的中的財務真實性。通過有效的監管,CFTC能夠使得期貨市場發揮價格發現和風險轉移的功能。
CFTC的任務是保護市場使用者免受欺詐、操縱和與商品、金融期權期貨相關銷售相關的濫用交易行為的侵害;培育開放、競爭和財務健康的期貨和期權市場。
CFTC組織結構包括委員會委員、主席辦公室和機構的運作部門。
委員會有5位委員組成,這5位委員由總統提名,參議院批准,相互交叉服務五年,總統任命其中一人擔任主席。來自同一政黨的委員不得超過三人。
三、NFA:美國全國期貨協會(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簡稱NFA)
美國全國期貨協會(NFA)是根據美國《商品交易法》第17節的規定,於1976年組建的期貨行業自律組織,屬非盈利性會員制組織。《商品交易法》第17節源自1974年的《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法》第三章,該部分規定了期貨協會的登記注冊和CFTC對期貨專業人員自律管理協會的監管。1981年9月22日,CFTC接受NFA正式成為「注冊期貨協會」,1982年10月1日,NFA正式開始運作。
NFA履行的幾項監管職責為:
●審核和監督會員必須符合NFA的財務要求;
●制訂並強制執行保護客戶利益的規則和標准;
●對與期貨相關的糾紛進行仲裁;
●審批NFA會員資格,期貨代理商(FCMs)、介紹經紀人(IBs)、商品交易顧問(CTAs)和商品合資基金經理(CPOs)都可以成為NFA的會員。
此外,按照第17節授權,NFA履行《商品交易法》中先前由CFTC履行的一些登記注冊職能。任何在CFTC登記注冊的機構或個人都可以成為NFA的會員,包括所有的期貨交易所和任何其他從事期貨業務的,只要申請人符合NFA的會員資格條件。此外,自1985年8月31日起,按照《商品交易法》,NFA會員的員工作為「相關聯的人」被要求注冊為NFA的「聯合會員」。CFTC還授權NFA處理場內經紀人和場內交易商的申請注冊。按照NFA的規則,所有的FCM、IB、CTA和CPO都必須取得NFA的會員資格。
四、ASIC: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簡稱:ASIC)
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於2001年根據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法》成立。該機構依法獨立對公司、投資行為、金融產品和服務行使監管職能。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是澳大利亞外匯零售行業的監管者。
以上為外匯交易商主要聚集地的金融監管機構,除此之外還有日本金融廳、香港證監會、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等,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咨詢交流。
2. 炒外匯哪家銀行好
中國還沒有對外匯開放,銀行也只是跟一些外匯經銷商合作,所以沒有說那家銀行靠譜,而是那個外匯經銷商靠譜,外匯經銷商都需要受到監管,就目前來說,世界上外匯監管機構很多,比較有代表性有英國的FSA,現已更名為FCA。美國的NFA,CFTC。澳大利亞的ASIC。其他還有日本金融廳、香港證監會、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塞普勒斯證監會(CySEC)
3. 世界上目前還有外匯管制的國家或者經濟體有哪些
外匯管制的國家非常多,遍布全球:歐洲,亞洲,非洲,美洲,大洋洲都有。
第一類為實行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國際收支的所有項目,包括經濟項目、資本項目和平衡項目都進行較嚴格的管制。這類國家和地區通常經濟不發達,外匯資金短缺,為了有計劃地組織稀缺的外匯資源並合現運用,調節外匯供求,通過外匯管理達到穩定金融的目的,外匯管制措施都比較嚴格。凡實行計劃經濟的國家以及多數發展中國家,如印度、緬甸、巴西、哥倫比亞、伊拉克、阿富汗、摩洛哥、查德、獅子山、葡萄牙等國家都屬此類。據統計,這類國家大約有90個。
第二類為名義上取消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非居民往來的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收付原則上不進行直接管制,盡管事實上還存在一些間接管制。屬於這一類型的主要是發達的工業化國家,如美國、德國、日本、瑞士、盧森堡等,還有收支持續順差的國家,如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石油輸出國家。屬於這類的國家和地區約有20多個。
第三類為實行部分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這類國家包括一些比較發達的資本主義工業國,其對外貿易規模較大,有較雄厚的黃金外匯儲備,國民生產總值也較高,如法國、澳大利亞、丹麥、挪威等國。還有一些經濟金融狀況較好的發展中國家,如蓋亞那、牙買加、南非等國。目前,這類國家約有20--30個。
外匯管制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當時國際貨幣制度陷於崩潰,美、法、德、意等參戰國都發生了巨額的國際收支逆差,本幣對外匯率劇烈波動,大量資本外逃。為集中外匯資財進行戰爭,減緩匯率波動及防止該國資本外流,
外匯管制
各參戰國在戰時都取消了外匯的自由買賣,禁止黃金輸出,實行了外匯管制。1929~1933年世界經濟危機時期,很多在戰後取消外匯管制的國家又重新實行外匯管制,一些實行金塊和金匯兌本位制的國家也紛紛實行外匯管制。1930年土耳其首先實行外匯管制,1932年,德國、義大利、奧地利、丹麥、阿根廷等20多個國家也相繼實行了外匯管制。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參戰國立即實行全面嚴格的外匯管制。1940年,在100個國家和地區中,只有11個國家沒有正式實行外匯管制,外匯管制范圍也比以前更為廣泛。戰後初期,西歐各國基於普遍存在的「美元荒」等原因,繼續實行外匯管制。50年代後期,西歐各國經濟有所恢復,國際收支狀況有所改善,從1958年開始,各國不同程度地恢復了貨幣自由兌換,並對國際貿易收支解除外匯管制,但對其他項目的外匯管制仍維持不變。1961年,大部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會員國表示承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所規定的義務,即避免外匯限制而實行貨幣自由兌換。但時至90年代,絕大多數國家仍在不同程度上實行外匯管制,即使名義上完全取消了外匯管制的國家,仍時常對居民的非貿易收支或非居民的資本項目收支實行間接的限制。
外匯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外匯管制分為數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通過控制外匯總量達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後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調節進口商品結構。
外匯管制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在經常項目下的外匯買賣和國際結算進行限制。廣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和非居民的涉及外匯流入和流出的活動進行限制性管理。
外匯管制依照該國法律、政府頒布的方針政策和各種規定和條例進行。外匯管制的執行者是政府授權的中央銀行、財政部或另設的其他專門機構,如外匯管理局。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劃分為居民和非居民。各國的外匯管製法規通常對居民管制較嚴,對非居民管制較松。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物包括外國鈔票和鑄幣、外幣支付憑證、外幣有價證券和黃金;有的國家還涉及白銀、白金和鑽石。
外匯管製法規生效的范圍一般以該國領土為界限。在設立特區的國家中,某些外匯管製法規可能不適用於特區。一個國家對不同國家貨幣的外匯管制寬嚴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
外匯管制針對的活動涉及外匯收付、外匯買賣、國際借貸、外匯轉移和使用;該國貨幣匯率的決定;該國貨幣的可兌換性;以及本幣和黃金、白銀的跨國界流動。
外匯管制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大體上分為價格管制和數量管制兩種類型:前者指對本幣匯率做出的各種限制,後者指外匯配給控制和外匯結匯控制。
外匯管制主要有三種方式:
1、數量性外匯管制2、成本性外匯管制3、混合性外匯管制
4. 哪家銀行接收外匯最好
肯定是中國銀行。其餘國內任何銀行的國際業務部也都可以,只是中行最專業。所有境內的銀行都受外匯管理局和人民銀行管理。
5. 史考特證券上的錢如何匯回國內最安全
個人也是深圳的,工商銀行,中國銀行都試過一萬多美元,不用申報,深圳的專外匯管制屬比較松,而且工行和中行是最松的銀行,招商什麼的很嚴格
記住用途不可以說是投資收益,要說是在那裡工作的親戚給自己匯的。因為國家不讓匯投資收益
6. 外匯交易金融監管機構有哪些
1.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簡稱FCA)。這個機構在外匯市場可謂是鼎鼎有名,是英國金融投資服務行業的中央監管機構,負責監管銀行、保險以及投資業務。FCA目前是全世界監管最完善、法律執行力最強的 外匯監管機構,成為各國金融監管機構學習的典範,得到投資者高度認同。
2.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是美國政府的一個獨立機構,同時也是美國的金融監管機構之一,主要負責監管商品期貨、期權和金融期貨、期權市場。
3.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於2001年根據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法》成立,依法獨立對公司、投資行為、金融產品和服務行使監管職能。
4.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是瑞士負責金融監管的政府部門,監管瑞士的銀行、保險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商以及其他各類金融中介(其中包括外匯交易商)。
5.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整合聯邦銀行監管(BaKred),聯邦保險監管(BAV),聯邦證券監管(BAWe),形成單一金融監管機構,監管銀行業,金融服務業及保險服務業。
6.日本金融廳(FSA)的設立是為了確保日本金融系統的穩定,同時保護存款人,保單持有人,有價證券投資者利益,促進金融便利。
7.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是新加坡的中央銀行。其使命是推動非通貨膨脹下經濟的可持續增長,將新加坡建立成一個健全,蓬勃向上的金融中心。
8.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檢察委員會(SFC)是獨立於政府公務員架構外的法定組織,負責監管香港的證券期貨市場的運作。
最後為大家介紹的是外匯市場一個耳熟能詳的監管機構——NFA,即美國全國期貨協會。這個機構在投資界也是十分權威的,NFA與以上那些機構不同的是它屬於非國家政府監管機構。是一個自律的非盈利性會員制組織。NFA監管措施十分完善且提供風險服務,是外匯市場中十分可靠的金融監管機構。
7. 在哪個銀行炒外匯,銀行的點差是最低的、多謝。。。。
現在都是在網上做外匯保證金,點差小,交易快,而且投入少,如有興趣可以Q我,
8. 國內私人帳戶收外匯
一個人額度是一年5萬美金,所以沒有問題的
招行管的嚴,上次我一次性收了1萬多美金,也是招行要我出證明搞得很不愉快。
美金打過來現存到臨時賬戶。你可以到招行商量一下,讓客戶出個證明,另開一個私人賬戶。看看錢能不能打到新開的賬戶上。因為退回去要花錢的。
中國銀行還可以,你下次可以從中行收匯。
9. 中國最適合做外匯交易的銀行
目前 是中國銀行
但是沒杠桿 沒啥意思
杠桿的又沒正規的
10. 國內哪個銀行外匯交易比較好
銀行手續費比較高。一般都用外匯平台交易。點差低,杠杠高。相對的高杠桿導致風險也比較大,同時平台一般出入金比較麻煩。
平台選擇上,NFA監管的比較靠譜。但實際上還有一些具體的細節,比如固定點差還是浮動點差,有無先開倉先平倉的限制,能不能鎖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