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即期外匯的即期外匯交易
即期外匯交易介紹
即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最常用的一種交易方式,即期外匯交易占外匯交易總額的大部分。主要是因為即期外匯買賣不但可以滿足買方臨時性的付款需要,也可以幫助買賣雙方調整外匯頭寸的貨幣比例,以避免外匯匯率風險。企業通過進行與現有敞口頭寸(外匯資產與負債的差額而暴露於外匯風險之中的那一部分資產或負債)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即期外匯交易,可以消除兩日內匯率波動給企業帶來的損失。
由於即期外匯交易只是將第三天交割的匯率提前固定下來,它的避險作用十分有限。
是以雙方約定的匯率交換兩種不同的貨幣,並在一到兩個營業日後進行清算的外匯交易。
交割時間的決定在國際外匯市場上,外匯交易雙方一旦達成買賣協議,交易價格就已確定。再由於外匯交易與其他商品交易不同,並不能當時就進行資金的收付。外匯交易涉及的金額較大,而匯率又在不停的波動,所以,在所有的外匯交易市場上,都有其固定的標准交割日,以免於出現分歧和經濟糾紛。
大多數是在成交後的第二個營業日進行交割。這里注意,第二個營業日的確定並不簡單。比如涉及到兩個國家時,這個營業日一般是在這兩個國家都營業的日子。另外,假如即期外匯交易是在周末成交的,其交割日一般也應順延。即期外匯交易市場的報價及其分類在即期外匯市場上,一般把提供交易價格(匯價)的機構稱為報價者,通常由外匯銀行充當這一角色;與此相對,外匯市場把向報價者索價並在報價者所提供的即期匯價上與報價者成交的其他外匯銀行、外匯經紀、個人和中央銀行等稱為詢價者。
在外匯市場上,報價銀行在報出外匯交易價格時一向採用雙向報價法,即同時報出銀行買價與賣價(請注意,這里的買價與賣價是對於銀行來說的),在直接標價法和間接標價法下,報價是不相同的。直接標價法下,銀行報出的外匯交易價格是買價在前,賣價在後。如,1998年3月19日,日本東京銀行報出美元對日元的開市價為:US$=JY115.70-115.80,其中前面這個數表示報價銀行買入美元(外匯)付出日元的價格,後面的數(JY115.80)表示報價銀行賣出美元收回日元的價格。
間接標價法下,銀行報出的即期外匯交易價格是賣價在前、買價在後。如:1998年3月17日,紐約外匯市場美元對德國馬克的收市價是:US$=DM1.6615-1.6625,前面一個數是美國銀行賣出德國馬克的價格(即客戶用1美元只能買到1.6615德國馬克),後面一個數是美國銀行買入德國馬克的價格(即客戶要用1.6625德國馬克才能買到1美元)。即期外匯交易中,報價的最小單位(市場稱基本點)是標價貨幣最小價格單位的1%,如德國馬克的最小價格單位是1%馬克(即芬尼),則美元兌換德國馬克的交易價格應標至0.0001馬克,假如美元兌德國馬克的匯率從1.6410/20上升到1.6430/40,則外匯市場稱匯率上升了20個基本點或20個點。又如人民幣,其最小單位是1%元(即分),則美元兌人民幣的交易價格應標至0.0001元。對銀行報價慣例的了解在外匯市場上,為了保證外匯交易的正常運行運行,各地外匯市場逐步形成了一些約定俗成的交易慣例,所以,對於投資者來說,了解這些慣例是十分必要的。
A、除特殊標明外,所有貨幣的匯價都是針對美元的,即採用以美元為中心的報價方法。在外匯市場上,外匯交易銀行所報出的買賣價格,如沒有特殊表明外,均是指所報貨幣與美元的比價。如,東京銀行1998年3月18日報出日元的開市價是117.30/40,這一價格就是指日元與美元的即期買賣價格。
B、除英鎊、愛爾蘭鎊、澳大利亞元、紐西蘭元和歐洲貨幣單位的匯價是採用間接標價法以外(以一單位貨幣等值多少美元標價),其他可兌換貨幣的匯價均採用直接標價法表示(以一單位美元等於多少該幣標價)。此外,任何標價法下,報價銀行報出的買價是指其願意以此報價買入標的貨幣的價格,反之亦然;買價與賣價之間的價格差別稱為價差。
C、對所有可兌換貨幣的報價,報價銀行都必須同時報出買、賣兩個價。當報價銀行的外匯交易員對問價方報出某種貨幣買賣價的同時,這一銀行也就承擔了以這一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額貨幣的義務,但條件是詢價方同意在報價方報價的基礎上立即成交時。至於報刊公布的外匯交易中間價,只是供讀者參考,不能作為外匯交易的依據。
D、在通過電訊(如電話、電傳等)報價時,報價銀行只報匯價的最後兩位數。如,美元對德國馬克的匯價如果是US$=DM1.6615/25,報價銀行的交易員一般只報為15/20。在了解了銀行報價的一般慣例後,有些人可能會問,銀行報價有無依據可循呢?其實,銀行在報價時也是有其原則的,了解銀行報價的依據對個人交易者來說是十分必要的,並可以此作出自己可接受的報價范圍。銀行報價的依據主要有以下幾個:
a、市場行情:市場行情是銀行報價時的決定性依據。包括:1、現行的市場價格,一般是指市場上上一筆交易的成交價或是指市場上核心成員的買價或賣價。2、市場情緒,即指報價行對外報價時,市場時處於上升或下降的壓力之下,這種依據具有很大的主觀性。
b、報價行現時的某種外匯數量多少情況:如,若詢價方需要買入銀行持有較多的某種外匯時,銀行報價時一般會較低報價以便於拋出該貨幣,減少風險。
c、國際經濟、政治及軍事最新動態:報價銀行所在國家及西方主要國家(如美國、日本、德國、英國等)的繁榮或萎縮、財政的贏余或赤字、國際收支的順差或逆差、政治軍事動盪與穩定等,都會引起外匯行市的動盪不安。報價銀行的外匯交易必須時刻注意並以此調節本行的報價。
d、詢價者的交易意圖:有經驗的交易員在報價時,能夠推測問價方的交易目的(買入或賣出),藉此調整報價。如,問價方意欲賣出某種貨幣,報價則稍稍壓低一點;反之則抬高一點。
㈡ 學生求解,關於外匯方面的一些小問題
(1)買入套期保值又稱多頭套期保值(long hedge或buying hedge) 是指在即期外匯市場上處於空頭地位的人,即擁有外幣負債的人,為防止將來償付外幣時匯價上升,而在外匯期貨市場上做一筆相應的買進交易。是在期貨市場中購入期貨,以期貨市場的多頭來保證現貨市場的空頭,以規避價格上漲的風險。買入套期保值,即先在期貨市場上買入而後賣出。進口商或需要付匯的人因擔心付匯時本國貨幣匯率下浮, 往往採用買入套期保值。
{與之對應的是空頭套期保值:(Short Hedge)又稱賣出套期保值,是指交易者先在期貨[1]市場賣出期貨,當現貨價格下跌時以期貨市場的盈利來彌補現貨市場的損失,從而達到保值的一種期貨交易方式。}
(2)每份期貨盈利 8693.48美元=125000/1.0987-125000/1.1896
20分合約外匯期貨市場盈利173869.66美元=8693.48*20
3個月後支付250萬歐元比現在多花170141.71美元=2500000/1.1023-2500000/1.1917
以期貨市場的盈利來彌補現匯市場的損失,
盈虧相抵獲利3727.95美元=173869.66-170141.71
㈢ 多頭的套期保值
多頭套期保值是指在即期外匯市場上處於空頭地位的人,即擁有外幣負債的人,為防止將來償付外幣時匯價上升,而在外匯期貨市場上做一筆相應的買進交易。
下面舉例說明多頭套期保值的原理。
美國進口商預期3個月後需支付進口貨款2500萬日元,即期匯率為1美元=146.70日元,該進口商為避免3個月後因日元升值而需付出更多的美元來兌換成日元,就在外匯期貨市場買入2張9月到期的日元期貨合約,進行多頭套期保值,具體操作過程見表: 即期市場 期貨市場 20XX年6月10日
當日即期匯率為1美元=146.7
日元,2500萬日元價值170416
美元,預計日元可能升值
20XX年6月10日
當日即期匯率為1美元=142.35
日元,從即期市場買人2500萬
日元,需付出l75623美元 20XX年6月10日
買入2張9月份到期的日元期貨合約,每張金額為
12500000日元,成交價為0.006835美元/日元,用
外匯期貨市場的報價方法即為6835點,用銀行外
匯報價法則為146.30日元/美元
20XX年6月10日
賣出2張9月份到期的日元期貨合約,成交價格為
7030點(用銀行間外匯報價方式則為l42.25日元/
美元) 成本增加
175623—170416=5207美元 獲利
(7030—6835)×12.5×2=4875美元 該表顯示,該進口商於三個月後實際支付日元貨款時,因日元匯價上升而需多付出5207美元的成本,但因他同時在外匯期貨市場上做了多頭套期保值,使成本的增加可從期貨市場的獲利中大致得到彌補。當然,若9月10日的日元匯價下跌,則即期市場上的成本減少的好處將被期貨市場的虧損大致抵消。
外匯期貨投機交易就是通過買賣外匯期貨合約,從外匯期貨價格的變動中獲取利潤並同時承擔風險的交易行為。外匯期貨投機交易從投機者的持倉頭寸方向上可區分為多頭投機和空頭投機。外匯期貨套利交易是指交易者同時買進和賣出兩種相關的外匯期貨合約,然後再將其手中合約同時對沖,從兩種合約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利的交易行為。外匯期貨套利形式與商品期貨套利形式大致相同,可分為跨市場套利、跨幣種套利和跨月份套利。
綜上所述,外匯期貨市場的存在為許多經濟主體提供了一個規避匯率風險的場所。外匯期貨交易雖然不可能完全消除進行各種貿易和金融交易的全部風險,但至少降低了大部分風險,增加了經濟主體在經營上的穩定性。同時,外匯期貨交易因合約條款的標准化而具有很好的市場流動性,交易手續簡便,費用低廉,且只需付少量保證金即可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節約了資金成本。
㈣ 什麼是即期外匯交易
基本交易方式即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最常用的一種交易方式,即期外匯交易占外匯交易總額的大部分。主要是因為即期外匯買賣不但可以滿足買方臨時性的付款需要,也可以幫助買賣雙方調整外匯頭寸的貨幣比例,以避免外匯匯率風險。企業通過進行與現有敞口頭寸(外匯資產與負債的差額而暴露於外匯風險之中的那一部分資產或負債)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即期外匯交易,可以消除兩日內匯率波動給企業帶來的損失。由於即期外匯交易只是將第三天交割的匯率提前固定下來,它的避險作用十分有限。是以雙方約定的匯率交換兩種不同的貨幣,並在一到兩個營業日後進行清算的外匯交易。即期外匯買賣的方式編輯本段]1、順匯方式的外匯買賣簡介順匯(favourableexchange)是一種匯款方式,是指匯款人委託銀行以某種信用工具(如匯票),通過其國外分行或代理行將款項付給收款人的一種支付方式。其過程是銀行在國內收進本幣,在國外付出外匯。因其匯兌方向與資金流向一致,稱為順匯。在順匯方式下,客戶用本國貨幣向外匯銀行購買匯票,等於該銀行賣出外匯。順匯所涉及的當事者有①匯款人(remitter),通常為債務人或付款人;②收款人(payee),是指債權人或受益人,③匯出行(remittingbank),是受匯款人委託向收款人匯款的銀行;④解付行(payingbank),是受匯出行委託,接收匯出行的匯款並向收款人解付款項的銀行,也稱匯入行。匯出行與解付行的關系,是委託代理關系。銀行收妥本幣,賣出外匯後,按照客戶的要求採用電匯、信匯和票匯方式通知債權人或收款人所在國的分支行或其代理行,按當天匯率將其外幣存款賬戶上的一定金額的外匯支付給收款人。這樣,該外匯銀行在自己賬戶上增加了客戶支付的本國貨幣,而在國外的外幣賬戶存款卻減少了相應的外幣額。順匯的三種具體形式:根據交割方式不同,可將即期外匯交易分為三種。電匯交割方式,簡稱電匯(TelegraphicTransfer,T/T)。銀行賣出電匯是匯款人的申請,直接用電報、電傳通知國外的匯入銀行,委託其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電匯交割方式就是用電報、電傳通知外匯買賣雙方開戶銀行(或委託行)將交易金額收付記賬。電匯的憑證就是匯款銀行或交易中心的電報或電傳匯款委託書。票匯交割方式,簡稱標匯(DemandDRAFT,D/D)。銀行賣出匯標是指匯款銀行應匯款人的申請,開立以國外匯入銀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交由匯款人自行寄給收款人或親自攜帶前往,憑票向付款行取款的一種匯款方式。票匯交割是指通過開立匯票、本票、支票的方式進行匯付和收帳。這些票據即為匯票的憑證。信匯交割方式,簡稱信匯(MailTransfer)。銀行賣出信匯是匯款銀行應匯款人伯申請,直接用信函通知國外的匯入銀行委託其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信匯交割方式是指用信函方式通知外匯買賣雙方開戶行或委託行將交易金額收付記賬。信匯的憑證就是江款行或交易中心的信匯付款委託書。效益分析上述三種匯款方式的成本與效益是不同的。在匯款收付過程中,收入本幣與付出外幣之間因匯款方式的不同存在著時差,從而決定不同匯款方式的不同匯率,而匯率高低又取決於時差的長短。匯款在途時間長,銀行可利用這筆資金的時間就多,收益就大,但費用會變小,因此銀行報價也較低,反之,時間短,銀行可利用這筆資金的時間就短,收益就小,但費用會變大,這就是銀行報價較高的原因。一般來說,電匯在途時間最短(1~2天),銀行無法利用這筆資金,因而電匯匯率較高。信匯與票匯主要是靠郵寄,傳遞時間較長,銀行有機會利用這部分匯款來獲利,其匯率要比電匯匯率為低。實際上,這之間的差額,相當於郵寄期間的利息收入。現階段匯率一般都是以電匯匯率為基礎來計算的,電匯匯率成了即期交易的基礎匯率。隨著電子計算機的廣泛應用和國際通信日益電腦化,郵期也就大為縮短,因此幾種匯款形式之間的差別正在逐漸縮少。逆匯方式的外匯買賣定義逆匯(adverseexchange)即托收方式,是指由收款人(債權人)出票,通過銀行委託其國外分支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匯票上所列款項的一種支付方式。由於這種方式的資金流向與信用工具的傳遞方向相反,就稱之為「逆匯」性質對外匯銀行來說,在逆匯方式下,客戶向銀行賣出匯票,等於銀行付出本幣,買進外匯。外匯銀行接受收款人的托收委託後,就應通知其國外分支行或代理行,按照當日匯率向付款人收取一定金額的外幣並歸入其開在國外銀行的外匯賬產上。其結果,該銀行國內本幣存款賬戶余額減少了,而在其外幣存款賬戶上卻增加了相應的外幣金額。
㈤ .即期外匯交易是什麼交易方式
即期抄外匯交易又稱為現期襲交易,是指外匯買賣成交後,交易雙方於當天或兩個交易日內辦理交割手續的一種交易行為。
即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最常用的一種交易方式,即期外匯交易占外匯交易總額的大部分。主要是因為即期外匯買賣不但可以滿足買方臨時性的付款需要,也可以幫助買賣雙方調整外匯頭寸的貨幣比例,以避免外匯匯率風險。企業通過進行與現有敞口頭寸(外匯資產與負債的差額而暴露於外匯風險之中的那一部分資產或負債)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即期外匯交易,可以消除兩日內匯率波動給企業帶來的損失。
由於即期外匯交易只是將第三天交割的匯率提前固定下來,它的避險作用十分有限。
它是以雙方約定的匯率交換兩種不同的貨幣,並在一到兩個營業日後進行清算的外匯交易
㈥ 外匯即期交易是指什麼
即期外匯交易也稱現匯交易,是遠期外匯交易的對稱。指的是外匯市場上買賣雙方成交後,在當天或第二個營業日辦理交割的外匯交易形式。
【拓展資料】
一、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二、一國擁有的一切以外幣表示的資產。是指貨幣在各國間的流動以及把一個國家的貨幣兌換成另一個國家的貨幣,藉以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種專門性的經營活動。
三、實際上就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債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四、以外國貨幣表示的,為各國普遍接受的,可用於國際間債權債務結算的各種支付手段。必須具備三個特點:可支付性(必須以外國貨幣表示的資產)、可獲得性(必須是在國外能夠得到補償的債權)和可換性(必須是可以自由兌換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幣資產)。
五、按受限程度:分為自由兌換外匯、有限自由兌換外匯和記賬外匯
1.自由兌換外匯,就是在國際結算中用得最多、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可以自由買賣、在國際金融中可以用於償清債權債務、並可以自由兌換其他國家貨幣的外匯。例如美元、港幣、加拿大元等。
2.有限自由兌換外匯,則是指未經貨幣發行國批准,不能自由兌換成其他貨幣或對第三國進行支付的外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凡對國際性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有一定限制的貨幣均屬於有限自由兌換貨幣。世界上有一大半的國家貨幣屬於有限自由兌換貨幣,包括人民幣。
3.記賬外匯,又稱清算外匯或雙邊外匯,是指記賬在雙方指定銀行賬戶上的外匯,不能兌換成其他貨幣,也不能對第三國進行支付。
㈦ 外匯市場中即期和遠期是什麼意思
即期外匯交易業務是指交易雙方按照交易日當天交易時點外匯市場的即期匯率成交,並在交割日進行交割的外匯交易。由申請客戶向中國銀行發起即期外匯交易指令,通過書面委託形式確定即期外匯交易的細節,交易達成後,由中國銀行向申請者出具交易證實,並在交易日以後二個工作日內(T+2)進行實際交割。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㈧ 即期外匯交易的基本交易方式
即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最常用的一種交易方式,即期外匯交易占外匯交易總額的大部分回。主要是因為答即期外匯買賣不但可以滿足買方臨時性的付款需要,也可以幫助買賣雙方調整外匯頭寸的貨幣比例,以避免外匯匯率風險。企業通過進行與現有敞口頭寸(外匯資產與負債的差額而暴露於外匯風險之中的那一部分資產或負債)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即期外匯交易,可以消除兩日內匯率波動給企業帶來的損失。
由於即期外匯交易只是將第三天交割的匯率提前固定下來,它的避險作用十分有限。
是以雙方約定的匯率交換兩種不同的貨幣,並在一到兩個營業日後進行清算的外匯交易。
㈨ 外匯即期交易的交割日是什麼時候
大多數的外匯交易都是即時完成交易,即在2個營業日後完成交割。
交割日必須是兩專種貨幣共同的營業日,至交屬割日必須是兩種貨幣共同的營業日,少應該是付款地市場的營業日。少應該是付款地市場的營業日。
交易必須遵循價值抵償原則,即一項交易必須遵循價值抵償原則外匯交易合同的雙方必須在同一時間進行交割,外匯交易合同的雙方必須在同一時間進行交割,以免任何一方因交割不同而蒙受損失。免任何一方因交割不同而蒙受損失。
(9)在即期外匯市場上處於擴展閱讀:
即期外匯交易的好處:
1、幫助客戶調整其外幣的貨幣結構,通過改變投資組合,幫助客戶分擔外匯風險。
2、通過即期外匯交易的出售業務,客戶可以用一種外幣兌換另一種貨幣,以滿足進出口貿易外匯的結算、投標或退還外匯貸款。
3、即期外匯交易也是外匯炒作的重要工具,這種投機行為做好了可以為投資者帶來巨額利潤,做不好就會造成巨大的損失。因此投資者在進行即期外匯交易的時候,一定要清楚個人能力。
㈩ 什麼是即期外匯交易
即期外匯交易(Spot Exchange),也稱現匯交易,是指在外匯市場上交易雙方當即成交,原則於當日或兩個營業日內辦理交割的外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