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是什麼
㈡ 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有什麼區別各有什麼特點
固定匯率(fixed exchange rate)——固定匯率指兩國貨幣的匯率基本固定,匯率的波動幅度被限制在較小的范圍內。
浮動匯率(floating rate)——一國貨幣管理當局不規定匯率波動的上下限,匯率隨外匯市場的供求關系自由波動。如果本幣盯住基本外幣,匯率隨其浮動,則被稱為聯系匯率或盯住的匯率制度。
浮動匯率制指一國中央銀行不規定本國貨幣與他國貨幣的官方匯率,聽任匯率由外匯市場自發地決定。浮動匯率制又分為自由浮動與管理浮動。自由浮動又稱「清潔浮動」,指中央銀行對外匯市場不採取任何干預活動,匯率完全由市場力量自發地決定;管理浮動又稱「骯臟浮動」,指實行浮動匯率制的國家,其中央銀行為了控制或減緩市場匯率的波動,對外匯市場進行各種形式的干預活動,主要是根據外匯市場的情況售出或購入外匯,以通過對供求的影響來影響匯率。
在浮動匯率制下,影響匯率的主要因素有:貨幣本身代表的價值、一國國際收支、利息率、各國政府和中央銀行對外匯市場的干預、政治、心理、投機等因素。
實行浮動匯率制有利於通過匯率的波動來調節經濟,也有利於促進國際貿易,尤其在中央銀行的外匯與黃金儲備不足以維持固定匯率的情況下,實行浮動匯率制對經濟較為有利,同時也能取締非法的外匯黑市交易,但浮動匯率制不利於國內經濟和國際經濟關系的穩定,會加劇經濟活動。
什麼是聯系匯率制
簡單地講就是貨幣A通過另外一種貨幣B和第三種貨幣C關聯。假設人民幣不能和歐元直接買賣,但是人民幣可以直接買賣美元、而美元可以直接買賣歐元,則人民幣可以通過美元計算前者和歐元的聯系匯率。
一國或地區流通的法定貨幣不是央行發行而是由獨立的通貨發行局發行。這種貨幣的發行有完全的資金保證,即必須有一個可以作為國際儲備的貨幣,按照事先預定的比價進行無條件的兌換。因此,聯系匯率制的物質基礎是外匯儲備。聯系匯率制是除貨幣聯盟之外最嚴格的固定匯率形式。在一個運行良好的聯系匯率制中,即期匯率和遠期匯率均是固定的,而利率則與直接掛鉤貨幣的利率相一致。
目前,採取聯系匯率制的國家和地區有與美元掛鉤的香港、拉脫維亞,與馬克掛鉤的愛沙尼亞等。
㈢ 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有什麼區別
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的區別:
1、兩者的概念不同。
(1)浮動匯率指一國貨幣同他國貨幣的兌換比率沒有上下限波動幅度,而由外匯市場的供求關系自行決定。
(2)固定匯率指一國貨幣同另一國貨幣的兌換比率基本固定的匯率。
2、兩者的起始時間不同
(1)浮動匯率制的正式採用和普遍實行,是20世紀70年代後期美元危機進一步激化後開始的。
(2)固定匯率是在二戰以後,建立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會員國的貨幣平價一律以一定數量的黃金或美元來表示,成員國的貨幣匯率,僅能按金平價之比在一定幅度內作上下限各1%的浮動。當某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波動超過這一幅度時,該國官方有義務將匯率波動限制在規定上下限之內。
3、兩者的分類不同
(1)浮動匯率制按照國家是否干預外匯市場,可分為自由浮動(又稱「清潔浮動」)和管理浮動(又稱「骯臟浮動」)。
(2)固定匯率沒有分類
4、兩者的特點不同
(1)浮動方式來看,浮動匯率又可分為單獨浮動和聯合浮動。單獨浮動是一國貨幣的匯率自行浮動,其匯率變動與其他貨幣的匯率無關。聯合浮動是在若干國家實行某種經濟聯合的條件下,對匯率波動所做的內外有別的安排。對內,參加經濟聯合的幾個國家為它們的貨幣兌換規定中心匯率,彼此間貨幣匯率的浮動不能超過一定的范圍;超過一定范圍,參加聯合浮動的有關國家的中央銀行要進行干預。對外,這幾個國家的匯率則統一浮動。除上述兩種浮動方式外,還有一種釘住浮動,指有些國家由於歷史上的原因或其進出口貿易結構的需要,將本國貨幣的匯率與某一種或幾種關鍵貨幣掛鉤,然後隨該貨幣匯率浮動。
(2)固定匯率有優缺點
優點:
A、有利於經濟穩定發展
B、有利於國際貿易、國際信貸和國際投資的經濟主體進行成本利潤的核算,避免了匯率波動風險。
缺點:
A、匯率基本不能發揮調節國際收支的經濟杠桿作用
B、為維護固定匯率制將破壞內部經濟平衡。比如一國國際收支逆差時,本幣匯率將下跌,成為軟幣,為不使本幣貶值,就需要採取緊縮性貨幣政策或財政政策,但這種會使國內經濟增長受到抑制、失業增加。
C、引起國際匯率制度的動盪和混亂。東南亞貨幣金融危機就是一例。
5、兩者影響匯率的因素不同
(1)在浮動匯率制下,影響匯率的主要因素有:
貨幣本身代表的價值、一國國際收支、利息率、各國政府和中央銀行對外匯市場的干預、政治、心理、投機等因素。
(2)在固定匯率制下,影響匯率的主要因素有:
以某些相對穩定的標准或尺度作為依據,以確定匯率水平的一種制度。在固定匯率制度下,現實匯率水平受平價的制約,只能圍繞平價在很小的范圍內上下波動。
㈣ 固定匯率制度和浮動匯率制度的區別
1、兩者的概念不同。
固定匯率是指一國貨幣同另一國貨幣的兌換比率基本固定的匯率。
浮動匯率指一國貨幣同他國貨幣的兌換比率沒有上下限波動幅度,而由外匯市場的供求關系自行決定。
2、兩者的起始時間不同
(1)浮動匯率制的正式採用和普遍實行,是20世紀70年代後期布雷頓體系終結,美元危機進一步激化後開始的。
(2)固定匯率是在二戰以後,建立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會員國的貨幣平價一律以一定數量的黃金或美元來表示,成員國的貨幣匯率,僅能按金平價之比在一定幅度內作上下限各1%的浮動。當某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波動超過這一幅度時,該國官方有義務將匯率波動限制在規定上下限之內。2005年匯改之前的中國,採用的也是固定匯率制。
㈤ 外匯匯率的匯率制度
所謂有效匯率,是指由貿易權重確定的外幣的加權平均價格。組織測算成員有效匯率時,一般選擇該國前20名貿易夥伴國,按照每一貿易夥伴國在該進出口貿總額中所佔的比重確定貿易權重,該國貨幣的名義有效匯率等於這20個國家本幣對所求外幣的名義匯率的加權平均數。將名義有效匯率剔除該國當年的物價上漲因,就得到實際有效匯率。由於實際有效匯率不僅考慮了本國的主要貿易夥伴國貨幣的變動,而且剔除了通貨膨脹因素,與單純運用名義匯率相比,能夠更加全面地反映一國貨幣的對外值。如果一國的實際有效匯率上升,意味著該國的貨幣對外貶值較主要貿易夥伴國貨幣對外貶值的平均幅度更大,該國產品的國際競爭能力相對提高,有利於出口不利於進口,貿易收支容易出現順差,反之則相反。
匯率制度又稱匯率安排(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是各國普遍採用的確定該國貨幣與其它貨幣匯率的體系。是各國或國際社會對於確定、維持、調整與管理匯率的原則、方法、方式和機構等所作出的系統規定。匯率制度對各國匯率的決定有重大影響。回顧和了解匯率制度,可以使我們對國際金融市場上匯率的波動有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匯率變動幅度的大小,匯率制度可分為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固定匯率制(fixed exchange rate system)是指以本位貨幣本身或法定含金量為確定匯率的基準,匯率比較穩定的一種匯率制度。在不同的貨幣制度下具有不同的固定匯率制度。
浮動匯率制(floating exchange rate system)是指一國不規定本幣與外幣的黃金平價和匯率上下波動的界限,貨幣當局也不再承擔維持匯率波動界限的義務,匯率隨外匯市場供求關系變化而自由上下浮動的一種匯率制度。該制度在歷史上早就存在過,但真正流行是1972年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崩潰以後。 a. 確定匯率的原則和依據。例如,以貨幣本身的價值為依據,還是以法定代表的價值為依據等。
b. 維持與調整匯率的辦法。例如是採用公開法定升值或貶值的辦法,還是採取任其浮動或官方有限度干預的辦法。c. 管理匯率的法令、體制和政策等。例如各國外匯管制中有關匯率及其適用范圍的規定。
d. 制定、維持與管理匯率的機構,如外匯管理局、外匯平準基金委員會等。 在國際金融史上,一共出現過三種匯率制度,即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⑴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匯率制度
1880-1914年的35年間,主要西方國家通行金本位制,即各國在流通中使用具有一定成色和重量的金幣作為貨幣,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兌換及自由輸出入。在金本位體系下,兩國之間貨幣的匯率由它們各自的含金量之比--金平價(Gold Parity)來決定,例如一個英鎊的含金量為113.0015格林,而一個美元的含金量為23.22格林,則:
1英鎊=113.0015/23.22=4.8665美元
只要兩國貨幣的含金量不變,兩國貨幣的匯率就保持穩定。當然,這種固定匯率也要受外匯供求、國際收支的影響,但是匯率的波動僅限於黃金輸送點(Gold Point)。黃金輸送點是指匯價波動而引起黃金從一國輸出或輸入的界限。匯率波動的最高界限是鑄幣平價加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出點(Gold Export Point);匯率波動的最低界限是鑄幣平價減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入點(Gold Import Point)。
當一國國際收支發生逆差,外匯匯率上漲超過黃金輸出點,將引起黃金外流,貨幣流通量減少,通貨緊縮,物價下降,從而提高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輸出增加,輸入減少,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反之,當國際收支發生順差時,外匯匯率下跌低於黃金輸入點,將引起黃金流入,貨幣流通量增加,物價上漲,輸出減少,輸入增加,最後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由於黃金輸送點和物價的機能作用,把匯率波動限制在有限的范圍內,對匯率起到自動調節的作用,從而保持匯率的相對穩定。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35年間,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家的匯率從未發生過升貶值波動。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各國停止黃金輸出入,金本位體系即告解體。第一次世界大戰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各國貨幣基本上沒有遵守一個普遍的匯率規則,處於混亂的各行其是的狀態。金本位體系的35年是自由資本主義繁榮昌盛的「黃金時代」,固定匯率制保障了國際貿易和信貸的安全,方便生產成本的核算,避免了國際投資的匯率風險,推動了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發展。但是,嚴格的固定匯率制使各國難以根據該國經濟發展的需要執行有利的貨幣政策,經濟增長受到較大制約。
金本位下匯率制度的特點:
是一種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該體系的匯率制度安排,是釘住型的匯率制度。
a. 黃金成為兩國匯率決定的實在的物質基礎。
b. 匯率僅在鑄幣平價的上下各6‰左右波動,幅度很小。
c. 匯率的穩定是自動而非依賴人為的措施來維持。
⑵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度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也可以說是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1944年7月開始了布雷頓森林體系。布雷頓森林體系建立了國際貨幣合作機構(1945年12月成立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又稱「世界銀行」),規定了各國必須遵守的匯率制度以及解決各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措施,從而確定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匯率制度,概括起來就是美元與黃金掛鉤,其它貨幣與美元掛鉤的「雙掛鉤」制度。綜上所述,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實質上是一種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它兼有固定匯率與彈性匯率的特點,即在短期內匯率要保持穩定,這類似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匯率制;但它又允許在一國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不平衡時可以隨時調整,這類似彈性匯率。
1971年8月15日,美國總統尼克松宣布美元貶值和美元停兌黃金,布雷頓森林體系開始崩潰,盡管1971年12月十國集團達成了《史密森協議》,宣布美元貶值,由1盎司黃金等於35美元調整到38美元,匯兌平價的幅度由1%擴大到2.5%,但到1973年2月,美元第二次貶值,歐洲國家及其他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紛紛退出固定匯率制,固定匯率制徹底瓦解。
固定匯率制解體的原因主要是美元供求與黃金儲備之間的矛盾造成的。貨幣間的匯兌平價只是戰後初期世界經濟形勢的反映,美國依靠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和黃金儲備,高估美元,低估黃金,而隨著日本和西歐經濟復甦和迅速發展,美國的霸權地位不斷下降,美元災加劇了黃金供求狀況惡化,特別是美國為發展國內經濟及對付越南戰爭造成的國際收支逆差,又不斷增加貨幣發行,這使美元遠遠低於金平價,使黃金官價越來越成為買方一相情願的價格。加之國際市場上投機者抓住固定匯率制的瓦解趨勢推波助瀾,大肆借美元對黃金下賭注,進一步增加了美元的超額供應和對黃金的超額需求,最終美國黃金儲備面臨枯竭的危機,不得不放棄美元金本位,導致固定匯率制徹底崩潰。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匯率制度的基本內容:
a. 實行「雙掛鉤」,即美元與黃金掛鉤,其他各國貨幣與美元掛鉤。b. 在「雙掛鉤」的基礎上,《國際貨幣基金協會》規定,各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一般只能在匯率平價+-1%的范 圍內波動,各國必須同IMF合作,並採取適當的措施保證匯率的波動不超過該界限。
由於這種匯率制度實行「雙掛鉤」,波幅很小,且可適當調整,因此該制度也稱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或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度。(adjustable peg system)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匯率制度的特點:
a. 匯率的決定基礎是黃金平價,但貨幣的發行與黃金無關。
b. 波動幅度小,但仍超過了黃金輸送點所規定的上下限。
c. 匯率不具備自動穩定機制,匯率的波動與波幅需要人為的政策來維持。
d. 央行通過間接手段而非直接管制方式來穩定匯率。
e. 只要有必要,匯率平價和匯率波動的界限可以改變,但變動幅度有限。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匯率制度的作用:
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度從總體上看,在注重協調、監督各國的對外經濟,特別是匯率政策以及國際收支的調節,避免出現類似30年代的貶值「競賽」,對戰後各國經濟增長與穩定等方面起了積極的作用。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匯率制度的缺陷:
a. 匯率變動因缺乏彈性,因此其對國際收支的調節力度相當有限。
b. 引起破壞性投機。
c. 美國不堪重負,「雙掛鉤」基礎受到沖擊。
⑶浮動匯率制度
進行調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一般講,全球金融體系自1973年3月以後,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就不復存在,而被浮動匯率制度所代替。
實行浮動匯率制度的國家大都是世界主要工業國,如、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其他大多數國家和地區仍然實行釘住的匯率制度,其貨幣大都釘住美元、日元、法國法郎等。
在實行浮動匯率制後,各國原規定的貨幣法定含金量或與其他國家訂立紙幣的黃金平價,就不起任何作用了,因此,國家匯率體系趨向復雜化、市場化。
在浮動匯率制下,各國不再規定匯率上下波動的幅度,中央銀行也不再承擔維持波動上下限的義務,匯率是根據外匯市場中的外匯供求狀況,自行浮動和調整的結果。同時,一國國際收支狀況所引起的外匯供求變化是影響匯率變化的主要因素--國際收支順差的國家,外匯供給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下跌、匯率下浮;國際收支逆差的國家,對外匯的需求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上漲、匯率上浮。匯率上下波動是外匯市場的正常現象,一國貨幣匯率上浮,就是貨幣升值,下浮就是貶值。
應該說,浮動匯率制是對固定匯率制的進步。隨著全球國際貨幣制度的不斷改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78年4月1日修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條文並正式生效,實行所謂「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由於新的匯率協議使各國在匯率制度的選擇上具有很強的自由度,所以各國實行的匯率制度多種多樣,有單獨浮動、釘住浮動、彈性浮動、聯合浮動等待。
a.單獨浮動(Single Float)。指一國貨幣不與其它任何貨幣固定匯率,其匯率根據市場外匯供求關系來決定,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等在內的三十多個國家實行單獨浮動。
b.釘住浮動(Pegged Float)。指一國貨幣與另一種貨幣保持固定匯率,隨後者的浮動而浮動。一般地,通貨不穩定的國家可以通過釘住一種穩定的貨幣來約束該國的通貨膨脹,提高貨幣信譽。當然,採用釘住浮動方式,也會使該國的經濟發展受制於被釘住國的經濟狀況,從而蒙受損失。全世界約有一百多多個國家或地區採用釘住浮動方式。
c.彈性浮動(Elastic Float)。指一國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對釘住匯率在一定彈性范圍內可自由浮動,或按一整套經濟指標對匯率進行調整,從而避免釘住浮動匯率的缺陷,獲得外匯管理、貨幣政策方面更多的自主權。巴西、智利、阿根廷、阿富汗、巴林等十幾個國家採用彈性浮動方式。
d.聯合浮動(Joint Float)。指國家集團對成員國內部貨幣實行固定匯率,對集團外貨幣則實行聯合的浮動匯率。歐盟(歐共體)11國1979年成立了歐洲貨幣體系,設立了歐洲貨幣單位(ECU),各國貨幣與之掛鉤建立匯兌平價,並構成平價網,各國貨幣的波動必須保持在規定的幅度之內,一旦超過匯率波動預警線,有關各國要共同干預外匯市場。1991年歐盟簽定了《馬斯赫特里特條約》,制定了歐洲貨幣一體化的進程表,1999年1月1日,歐元正式啟動,歐洲貨幣一體化得以實現,歐盟這樣的區域性的貨幣集團已經出現。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中,過去美元在國際金融的一統天下,正在向多極化發展,國際貨幣體系將向各國匯率自由浮動、國際儲備多元化、金融自由化、國際化的趨勢發展。
4.匯率制度的創新應用——香港聯系匯率制度
香港聯系匯率制度1
香港歷史上曾實行了多種貨幣本位和匯率制度。1842至1935年為銀本位制;1935至1972年為英鎊匯兌本位制;1972年7月至1974年11月實行港元與美元掛鉤的固定匯率制(1美元兌5.65港元);1974年11月1983年10月實行自由浮動匯率制;1983年10月開始,實行聯系匯率制度至今。聯系匯率與市場匯率、固定匯率與浮動匯率並存,是香港聯系匯率制度最重要的機理。
准確來說,聯系匯率制度是一種貨幣發行局制度。根據貨幣發行局制度的規定,貨幣基礎的流量和存量都必須得到外匯儲備的十足支持。換言之,貨幣基礎的任何變動必須與外匯儲備的相應變動一致。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聯系匯率制度的重要支柱包括香港龐大的官方儲備、穩健可靠的銀行體系、審慎的理財哲學,以及靈活的經濟結構。
聯系匯率制的實施,有著深層的政治及經濟原因。
香港聯系匯率制度2
1982年9月,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正式開始談判。由於最初談判進展緩慢,導致謠言四起,人心浮動,房地產市場崩潰,港元不斷貶值。其間,香港各階層人士多次呼籲港府出面挽救港元,但港英當局以種種理由進行推諉。1983年9月24日,港元在外匯市場上暴跌,對美元匯價逼近1:10,港匯指數也銳挫至57.2的歷史最低水平。在如此嚴峻的形勢下,港英當局不得不放棄其完全不幹預貨幣市場的原則,轉而接受經濟學家格林伍德的建議——建立一個釘住美元的浮動匯率制。
簡言之,匯率水平就像其他任何商品的價格一樣,是由供求關系決定的,如果一個國家感覺自己的貨幣匯率太高了,那麼只要多印一點自己的貨幣,投放到市場上,供應量增加,其價格也就是匯率自然會下來,所以要讓自己的貨幣貶值,政府是較容易做到的,但要讓自己的貨幣升值,就不是完全靠主觀意願能做到的,因為政府需要用外匯來支持自己的匯率,但它自己不能印外幣,所以它對該國貨幣的支持能力是由它所持有的外匯儲備量決定的。在1997—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印尼、韓國等最終不得不讓自己的貨幣大幅貶值,便是由於沒有足夠的外匯儲備,而聯系匯率制度就是以一系列制度來保證有足夠的外匯儲備去支持事先固定的匯率,並且在制度上保證供需關系最終會自動調整到固定的匯率水平,達到平衡。
要做到這一點,首先一點,就是在發行該國或該地區貨幣時,其數量不能超過自己的外匯儲備,比如說香港政府最終把把港元匯率固定在1美元兌7.8港元左右,即每發行7.8港元,至少要相應地有1美元的儲備,這樣,它就能確保不至於在有人大量拋出港幣時,沒有足夠的美元以固定的匯率買入,由於金融體系的放大作用,盡管香港政府可能只發行了一定數量的港幣,但市場上實際的資金量,再加上銀行存款金額,要大大超過這一數字,所以,香港特區的美金儲備量要超過港幣的實際投放量。
而在日常運作中,一旦對美元需求增大,港幣要貶值時,香港政府便會用它的美元儲備買入港元,以維持固定匯率,這時候,隨著買入港元的活動越來越深入,市面上港幣越來越少,獲取港幣的成本越來越高,也就是港幣的利率水平越來越高,與此同時,利率的大幅上升,也會最終使投資者感覺與其換成美元取得低利息,還不如以港幣賺取高利息,這也會使拋港幣、買美元的人減少,最終使其匯率穩定在固定匯率上,而無須政府繼續入市干預。相反,當港幣需求增大,產生升值壓力時,政府會拋出港幣買入美元,從而促使對港幣的需求減少,對美元的需求增大。
聯系匯率制度的實施,迅速地穩定了香港貨幣。十多年來,香港聯系匯率制度受到多次的挑戰。其間,經歷了1987年的全球性股災、1990年的海灣戰爭、1991年國際商業銀行倒閉、1992年歐洲匯率機制風暴、1995年墨西哥貨幣危機以及1997年下半年以來的東南亞金融危機,但香港貨幣都能一一化解風險,成功地經受住了考驗。港幣信譽卓著,堅挺穩定。與此同時,香港經濟運行良好,其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貿易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不斷得到鞏固和加強。所有這些,聯系匯率制度都起到了重要的、不可磨滅的作用。
對香港而言,由於其典型的外向型經濟的特點,決定了其經濟對外有著強烈的依附性,外資和外貿在經濟中佔有極大的比重。因此,本地經濟的增長往往受到各種無法預料和控制的外部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在這種情況下,用港元釘住美元,穩定匯率,減少了國際貿易和經濟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外匯風險,有利於各類長期貿易及經濟合同的締結及國際資本的集系,從而給香港帶來了更多的利益和機會。這些也可以說是導致聯系匯率制度得以產生並持續下來的內在根源。
由此可見,聯系匯率制度可以調節市場,使匯率穩定在一個固定水平上,但同時也要看到,聯系匯率制度也有其不利的一面,由於政府特別關注外匯市場上的供需關系,它的貨幣數量不完全受到市場對其貨幣的供求關系的影響,比如,亞洲金融危機期間,港元受到投機資金的沖擊,在聯系匯率制度的作用下,港幣利率高漲,並影響到地產、金融等行業,但香港政府卻一時難以像別的國家或地區一樣,通過調低利率來刺激經濟,因為它的利率水平是由外匯市場決定的,所以聯系匯率制度是相當嚴格、彈性很小的一種體制,並非對每一個國家或地區都適合。
因此,香港的聯系匯率制度也有其自身的一些缺點。
①它使得香港的利率和貨幣供應受制於美國的利率政策和貨幣政策,從而嚴重地削弱了這兩個經濟杠桿的調節能力。
②聯系匯率制度還被認為是造成香港高通貨膨脹和實際上的負利率並存的主要原因。
③由於實行了聯系匯率,也無法通過匯率的手段來調節國際收支狀況等等。
但是,盡管存在著種種缺陷,香港的聯系匯率制度有著深刻和堅實的經濟基礎,歷史也肯定了其穩定經濟和市場的作用,同時,經過十多年的風雨和考驗,這一制度本身也日趨完善。
建國至今人民幣匯率年表(1949年-1952年採用浮動匯率換算,53-71年都是2.462) 年份匯率2.4622.2451.9891.9611.8591.9411.8581.6841.5551.4981.7051.8931.9762.320年份匯率2.9373.4533.7223.7223.7654.7835.3235.5165.7628.6198.351 8.3148.2908.279年份匯率8.2788.2798.2778.2778.2778.09228.19177.97357.52156.93856.836.6156. 38516.298
㈥ 浮動匯率的名詞解釋
浮動匯率,是指在紙幣制度下,一國貨幣的對外幣值,依據外匯市場上的供求狀況,任其自由漲內落,對匯率的波動幅容度不予固定。國際上現行的匯率制度就是浮動匯率制。
浮動匯率指一國貨幣同他國貨幣的兌換比率沒有上下限波動幅度,而由外匯市場的供求關系自行決定。1971年8月15日,美國實行新經濟政策,任由美元匯率自由浮動,到1973年,各國普遍實行浮動匯率制度。也正是從那時開始,外匯市場隨著各種匯率的不停的浮動而不斷發展。
浮動匯率按政府是否干預,分為自由浮動匯率和管理浮動匯率兩種。在現實生活中,政府對本國貨幣的匯率不採取任何干預措施,完全採取自由浮動匯率的國家幾乎沒有。由於匯率對國家的國際收支和經濟的均衡有重大影響,各國政府大多通過調整利率、在外匯市場上買賣外匯以及控制資本移動等形式來控制匯率的走向。
㈦ 外匯詞彙或外匯專業術語誰有啊
什麼是空頭、空頭市場?
什麼叫量化寬松
外匯名詞:Offer Rate 最低報價
外匯名詞:Money Market 貨幣市場
外匯名詞:Market Amount 市場金額
外匯學院為你提供全面的外匯名詞解釋,你自己進來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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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有什麼區別
固定匯率(fixed exchange rate)——固定匯率指兩國貨幣的匯率基本固定,匯率的波動幅度被限制在較小的范圍內。
浮動匯率(floating rate)——一國貨幣管理當局不規定匯率波動的上下限,匯率隨外匯市場的供求關系自由波動。如果本幣盯住基本外幣,匯率隨其浮動,則被稱為聯系匯率或盯住的匯率制度。
浮動匯率制指一國中央銀行不規定本國貨幣與他國貨幣的官方匯率,聽任匯率由外匯市場自發地決定。浮動匯率制又分為自由浮動與管理浮動。
自由浮動又稱「清潔浮動」,指中央銀行對外匯市場不採取任何干預活動,匯率完全由市場力量自發地決定;管理浮動又稱「骯臟浮動」,指實行浮動匯率制的國家,其中央銀行為了控制或減緩市場匯率的波動,對外匯市場進行各種形式的干預活動,主要是根據外匯市場的情況售出或購入外匯,以通過對供求的影響來影響匯率。
在浮動匯率制下,影響匯率的主要因素有:貨幣本身代表的價值、一國國際收支、利息率、各國政府和中央銀行對外匯市場的干預、政治、心理、投機等因素。
實行浮動匯率制有利於通過匯率的波動來調節經濟,也有利於促進國際貿易,尤其在中央銀行的外匯與黃金儲備不足以維持固定匯率的情況下,實行浮動匯率制對經濟較為有利,同時也能取締非法的外匯黑市交易,但浮動匯率制不利於國內經濟和國際經濟關系的穩定,會加劇經濟活動。
㈨ 什麼是浮動匯率
浮動匯率(Floating Exchange Rate )是指一國貨幣與他國貨幣的匯率不固定,匯率水平完全由外匯市專場的供求決定,政府不加任屬何干預的匯率。自1973年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後,世界各國普遍開始實行浮動匯率制。
個人或企業能否可以持有外匯,各國規定不同.就我國來說,個人是允許持有外匯,並可以用外匯存款(利息支付也是外匯,按照外匯的利率);企業原則上不能持有外匯,我國實行的是結匯售匯制,即企業取得的外匯需要賣給國家外匯經營銀行,企業需要外匯到國家外匯經營銀行購買,但允許個事活動頻繁的企業持有零星支付的外匯,必須要有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批准和監督使用.
㈩ 外匯匯率
貨幣外匯匯率,簡稱為FXRate,FXRate是英文的 「Foreign Exchange Rate」(外匯匯率)的縮寫。是以另一國貨幣來表示本國貨幣的價格,其高低最終由外匯市場決定。外匯買賣一般均集中在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它們買賣外匯的目的是為了追求利潤,方法是賤買貴賣,賺取買賣差價,其買進外匯時所依據的匯率為買入匯率,也稱買入價;賣出外匯時所依據的匯率叫賣出匯率,也稱賣出價。
拓展資料
在直接標價法下,買入匯率是銀行買入一單位外匯所付出的本幣數,賣出匯率是銀行賣出一單位外匯所收取的本幣數。 中間匯率是買入匯率與賣出匯率的中間價,也即買入匯率十賣出匯率1/2=中間匯率,適用於銀行之間買賣外匯,意味著它們之間買賣外匯不賺取利潤。
外匯的概念具有雙重含義,即有動態和靜態之分。外匯的動態概念,是指把一個國家的貨幣兌換成另外一個國家的貨幣,藉以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種專門性的經營活動。它是國際間匯兌(Foreign Exchange)的簡稱。外匯的靜態概念,是指以外國貨幣表示的可用於國際之間結算的支付手段。
這種支付手段包括以外幣表示的信用工具和有價證券,如:銀行存款、商業匯票、銀行匯票、銀行支票、外國政府庫券及其長短期證券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解釋為:「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組織和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國庫券、長短期政府債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固定匯率制(fixed exchange rate system)是指以本位貨幣本身或法定含金量為確定匯率的基準,匯率比較穩定的一種匯率制度。在不同的貨幣制度下具有不同的固定匯率制度。
浮動匯率制(floating exchange rate system)是指一國不規定本幣與外幣的黃金平價和匯率上下波動的界限,貨幣當局也不再承擔維持匯率波動界限的義務,匯率隨外匯市場 供求關系變化而自由上下浮動的一種匯率制度。該制度在歷史上早就存在過,但真正流行是1972年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崩潰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