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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時期貨幣

發布時間:2022-09-17 10:54:05

❶ 戰國秦漢時期的貨幣是

戰國時期的貨幣是古布幣。秦朝的貨幣是半兩,漢朝貨幣是五銖。另外這些朝代貴金屬金和銀也是貨幣。

❷ 秦漢時期的主幣包括

秦漢時期的貨幣
貨幣的產生,有它古老的歷史。它開始表現為具有使用價值的實物,後來才逐步確定為一種等價物的形態,進而有金屬貨幣的出現。秦漢時期,是金屬貨幣的重要發展期,它把黃金與銅錢固定為金屬貨幣的復本位制,並稱黃金為「上幣」,「銅錢」為「下幣」,把珠玉、古代的龜幣、貝殼及銀、錫等金屬,都排除在法定貨幣之外,只能作為珍寶與器飾看待,幾乎從此確立了整個封建社會的貨幣制度的基礎。
黃金和銅錢
據雲夢秦簡所載,秦國時的貨幣還是黃金、銅錢與布三本位制。《金布律》規定:「賈市居列者及官府之吏,毋敢擇行錢、布。」這說明銅錢和布,都是秦國的法定貨幣本位。又出土《秦律》講到對犯人罰款時,有「賚錢如律」的話;當時計算各種實物的價值時,也往往以若干錢計算;這說明銅錢確是法定的貨幣。《金布律》又規定:「錢十當一布」、又規定每「一布」,是「袤八尺,幅廣二尺五寸」的標準星,這表明法令對每「一布」的規格和它同銅錢的兌換率或比價,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此外,《法律答問》簡文中,還幾次提到給追捕逃犯有功者以獎勵黃金「二兩」的規定,如「當購二兩」、「人購二兩」、「購人二兩」等。這里的二兩,顯然是指黃金而言。因此,黃金也是法定貨幣的本位之一。故秦國實行的是黃金、銅、布的三位制貨幣體系,即尚未完全擺脫以實物作為等價物的狀況。從前引「毋敢擇行錢、布」的規定,表明人們逐步傾向重錢而不重布,故有此規定。再結合《封診式》簡文中關於懲辦盜鑄錢幣者的案例考察,說明秦國的銅錢鑄造權是屬於國家的,私鑄銅幣是違法的。
由三本位制貨幣完全過渡到金屬貨幣的二本位制,是在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實現的。
《史記•秦始皇本紀》載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 年)統一全國後,下詔「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其中就包括統一貨幣制度。所謂統一貨幣,其內容應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統一貨幣的形制。據太史公雲:「虞夏之幣,金為三品,或黃,或白,或赤,或錢,或布,或龜貝。」①據考古發掘,還有刀幣、鏟形幣。總之,形制不一,不利於商品流通。故秦始皇廢除各國不同形制的貨幣,統一於圓形的銅錢。二是統一貨幣的二本位制和取消以實物「布」及銀等為貨幣的本位。《漢書•食貨志》雲:「秦兼天下,幣為二等」,即黃金與銅錢,從而確立了黃金與銅錢的二本位制,取消了秦國時以「布」為貨幣的制度,明確規定這些只能作為「器飾寶藏,不為幣」②,從而完全確立了金屬貨幣制度。三是統一重量:「黃金以溢為名,為上幣;銅錢曰半兩,重如其文。」③每一溢黃金,重二十兩。但黃金與銅錢的兌換率不明。

① 《史記•平準書》。
② 《史記•平準書》。
③ 《史記•平準書》。
漢承秦制,在貨幣方面也基本如此。漢代也以黃金與銅錢為主幣。但改黃金的計量單位為斤,不再稱鎰。凡雲「一金」,即黃金一斤,故《史記•平準書》雲:漢以「黃金為一斤」。至於銅錢,漢初,以「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錢」④,名曰榆莢錢,重三銖,較秦半兩錢重十二銖者,四錢當秦一錢而已⑤。黃金與銅錢的兌換率,為每斤黃金當錢一萬。漢武帝曾鑄黃金為麟趾馬蹄形金,故顏師古說:「今人(指唐人)往往平地中得馬蹄金,金甚精好,而刊制巧妙。」直到今日,仍有地中得馬蹄金者,由此可見武帝時已正式鑄造了金幣。又由於每個金幣的重量一定,都為一斤,故每一斤黃金,又稱為「一金」,百斤黃金則稱「百金」,千斤黃金則稱「千金」,余以類推。是以西漢史籍中屢見「百金」、「千金」等詞,既省「斤」字,又去「黃」字,其實皆黃金,往往用於賞賜、交易、罰款,也用於計算財產和貯藏,表明漢代的黃金確已具備了作為貨幣的流通手段、貯藏手段與支付手段等職能。奇怪的是,在西漢時普遍使用的黃金貨幣,到東漢時已極少見,而且日益退出了貨幣領域,變成了稀罕之物。
漢代變化較多的,是銅錢問題。如前所雲,漢初以秦半兩錢難用,改鑄每錢重三銖的榆莢錢。由於錢太輕,加上「不軌逐利之民」的囤積居奇活動使物價上漲,「米至石萬錢」①。於是,高後二年(公元前186 年),「行八銖錢」②(按《漢書•高後紀》注,應劭認為「八銖錢」,本秦半兩錢,但《古今注》謂秦半兩錢重十二銖,與此矛盾)。但到了六年(公元前182 年)六月,又「行五分錢」,應劭認為是恢復漢初榆莢錢③。到「孝文五年(公元前175 年),為錢益多而輕,乃更鑄四銖錢,其文為半兩」④。《史記•平準書》載此事作:「孝文時,莢錢益多、輕,乃更鑄四銖錢,其文為半兩。」據此,益知高後六年所「行五分錢」,確為「榆莢錢」。到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 年),「行三銖錢」。⑤建元五年(公元前136 年),「罷三銖錢,行半兩錢。」⑥又《史記•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作建元五年,「行三分錢」。元狩四年(公元前125 年),又「令縣官銷半兩錢,更鑄三銖錢,文如其重」⑦。次年,「罷半兩錢,行五銖錢。」⑧自此以後,無改易五銖錢者。觀上述鑄錢的輕重,變化不已,最後才定於五銖。直到平帝元始中,先後共鑄造五銖錢共二百八十億萬余。①下及東漢,仍如舊鑄五銖錢行於世。至東漢末期靈帝中平三年(公元186 年),「鑄四齣文錢」②,而其重「猶五銖兩」,只是在形制上作「四道,連於邊輪」而已③。「四齣文錢」之名即由此而來。獻帝初平元年(公元190 年)六月,「董卓壞五銖錢,更鑄小錢」,④五銖錢之通制才被破壞。
④ 《史記•平準書》。
⑤ 詳見《古今注》。
① 《漢書•食貨志》。
② 《史記•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
③ 《漢書•高後紀》。
④ 《漢書•食貨志》。
⑤ 《漢書•武帝紀》。
⑥ 《漢書•武帝紀》。
⑦ 《史記•平準書》。
⑧ 《漢書•武帝紀》。
① 《漢書•食貨志》。
② 《後漢書•靈帝紀》。
③ 《後漢書補注》引《獻帝春秋》。

漢代貨幣制度變化最大而且種類繁多的時期,莫過於西漢武帝時期與漢末王莽時期。以武帝時期而言,不僅如上述在銅錢重量方面變化不已,而且在元狩四年(公元前119 年)實行了一次幣制大改革,增加了以銀、錫造的「白幣」和以皮革造的皮幣兩大類貨幣,並提高其與銅幣的兌換率,其目的既在解決財政困難,也在於經濟上打擊大量貯藏緡錢的富商大賈以及諸侯王的勢力。《漢書•武帝紀》雲:「(元狩)四年冬,有司言關東貧民徙隴西、北地、西河、河西、上郡、會稽凡七十二萬五千口。縣官衣食振業,用度不足,請收銀、錫造白金及皮幣以足用。」武帝採納了這一建議,「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繢,為皮幣,直四十萬。王侯宗室朝覲聘享,必以皮幣薦璧,然後得行。又造銀、錫白金。以為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圜之,其文龍,名『白撰』,直三千;二曰以重差小,方之,其文馬,直五百;三曰復小,橢元,其文龜,直三百。」這一變革實行後,盜鑄者不可勝數;商賈也「以幣之變,多積貨逐利」;更有大農顏異,代錶王侯宗室的利益,認為「今王侯朝賀以蒼璧,值數千,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因而引起武帝不悅,張湯便利用此事以腹誹之罪處顏異死刑。民間仍反對新幣,致「白金稍賤,民弗寶用,縣官以令禁之,無益,歲余終寢不行」①。由此可見,盡管元狩五年(公元前118 年),(慎陽侯嗣)侯買之「坐鑄白金棄市,②,官府嚴格推行白金、皮幣之新幣制,仍然不能奏效。
在武帝實行新幣制的過程中,「郡國鑄錢,民多奸鑄,錢多輕」,於是,「公卿請令京師鑄官赤仄,一當五,賦官用,非赤仄不得行。」所謂「赤仄」,即「子紺錢」,系「以赤銅為其郭也,令錢郭見有赤者」③。由此可見,所謂「赤仄」,即以赤銅加於黃銅之上,以別於民間偽鑄官錢。然而,不久「赤仄錢賤,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廢。」最後,只得以取消各郡國的鑄錢權而全統之於「上林三官」的辦法以防盜鑄④。
另一次幣制的大變革在王莽統治時期。西漢之末,王莽改制,其中也包括對錢幣制度的改變。其主要作法是:「以周錢有子母相權,於是更造大錢,徑寸二分,重十二銖,文曰『大錢五十』。又造契刀、錯刀:契刀,其環如大錢,身形如刀,長二寸,文曰『契刀五百』。錯刀,以黃金錢其文,曰『一刀直五千』,與五銖錢凡四品,並行。」王莽正式建立新朝後,又一次改變幣制,一方面「罷錯刀、契刀及五銖錢」,另一方面又大造新幣。分為「金貨」、「銀貨」、「錢貨」、「龜寶」、「貝貨」、「布貨」六個種類,每類又有不同名目,一共達二十八品,總稱為「寶貨」。以金貨而言,規定:「黃金一斤,直錢萬。」以「銀貨」來說,又分二品:「朱提銀重八兩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它銀一流,直千。是為銀貨二品。」
④ 《後漢書•獻帝紀》。
① 均見《漢書•食貨志》。
② 《漢書•高惠高後孝文功臣表》。
③ 《漢書•食貨志》及注引應劭、如淳語。
④ 《漢書•食貨志》。
以龜寶而言,「元龜岠冉長尺二寸,直二千一百六十,為大貝十朋。公龜九寸,直五百,為壯貝十朋。侯龜七寸以上,直三百,為幺貝十朋。子龜五寸以上,直百,為小貝十朋。是為龜寶四品。」以「貝貨」而言,「大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壯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五十。幺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三十。小貝寸二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十。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為朋,率枚直錢三。是為貝貨五品。」至於「布貨」,又分「大分、次布、弟布、壯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小布長寸五分,重十五銖,文曰『小布一百』。自小布以上,各相長一分,相重一銖,文各為其布名,直各加一百。上至大布,長二寸四分,重一兩,而直千錢矣。是為布貨十品。」①如此繁雜的幣制,又加上復古傾向,彼此之間兌換率不均等,必然是行不通的。故「百姓憒亂,其貨不行,民私以五銖錢為市買」,最後不得不「但行小錢直一,與大錢五十,二品並行」而已,「龜貝布屬且寢」②。
以布帛充貨幣如前所述,秦漢的貨幣不論是上幣黃金還是下幣銅錢,都是金屬貨幣。
但是,並不絕對排斥布帛穀物為貨幣者。如孝文帝時,賈山為《至言》以言治亂之道,其中講到文帝曾「出帛十萬余匹以振貧民」①,此官府以帛充賞賜,則帛也起著貨幣的作用。又武帝「北至朔方,東到泰山,巡海上,並北邊以歸,所過賞賜,用帛百餘萬匹,錢、金以巨萬計,皆取足大農」②。這顯然也是以帛充賞賜,其作用與錢、金相同。又董偃為館陶公主散財以交士,「並令中府曰:『董君所發,一日金滿百斤,錢滿百萬,帛滿千匹,乃白之』。」③這里的「帛」,同錢、金並列,同起貨幣的作用。由此可見,布帛等實物並未絕對排除於貨幣之外。因此之故,元帝時貢禹主張「除其租銖之律,租稅祿賜皆幾布帛及谷」④,貢禹的主張雖未被採納,但如果布帛及穀物已根本無貨幣的職能,他的建議未免過於荒唐。到了東漢,情況就有了較大的變化,主要表現為實物的貨幣化傾向又有明顯增加。如東漢光武帝初年,因「王莽亂後,貨幣雜用布、帛、金、粟」⑤,馮衍於建武末年上疏,道及其「家無布帛之積」⑥,顯然布帛有貯藏手段的貨幣職能。鄭均曾「為佣,歲余,得錢帛,歸以與兄」⑦,這是帛有支付手段的職能。還有夏馥其人,「自剪須變形入林虜山中,..為治家佣」後,其弟夏靜「乘馬車,載縑帛追之於涅陽市中」⑧。更有獻帝時,詔「賣廄馬百餘匹,御府大農業雜繒二萬匹,與所賣廄馬直,賜公卿以下及貧民不能自存者。」⑨所有這些事實,都說明布帛的貨幣作用。正因為如此,章帝時,張林主張封錢不用,「一取布帛為租」①;而且國家稅收中,以實物繳納的部分日益增多。
① 《漢書•食貨志》。
② 《漢書•食貨志》。
① 《漢書•賈山傳》。
② 詳見《史記•平準書》及《漢書•食貨志》。
③ 《漢書•東方朔傳》。
④ 《漢書•貢禹傳》。
⑤ 《後漢書•光武帝紀》。
⑥ 《後漢書•馮衍傳》。
⑦ 《後漢書•鄭均傳》。
⑧ 《後漢書•黨錮•夏馥傳》。

貨幣鑄造權
關於漢代貨幣的鑄造權問題,前後也有頗大的變化。如前所雲:從秦簡得知,秦的錢幣是禁止私鑄的,故有懲辦盜鑄者之律。及乎漢初,從《史記•平準書》所雲:「漢興,..於是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錢」的話來看,表明漢初即已允許民間私鑄幣。又《漢書•吳王濞傳》謂「孝惠、高後時」,吳國因有豫章銅山,劉濞則招致天下亡命「益鑄錢,煮海水為鹽,以故無賦,國用富饒」。可見劉濞之鑄錢煮海,早在惠帝高後時便已開始了。到了孝文帝五年(公元前175 年),「除錢律,民得鑄錢」②,《漢書•文帝紀》也有同樣記載,可見文帝之時,不僅縱民冶鐵、煮鹽,而且進一步明確規定允許民間私鑄錢幣。正如《鹽鐵論•錯幣》所雲:「文帝之時,縱民鑄錢、冶鐵、煮鹽。」然而,錢幣一旦允許私鑄,一定會出現規格不一、質量不純和重量不足等問題,從而會使錢幣貶值,出現物重錢輕、價格上漲等現象。因此,文帝時的賈誼,就堅決反對允許民間私鑄錢幣,認為由民間私鑄錢有「博禍」,由官府鑄錢可致七福③。因此,到武帝時期就開始由國家控制錢幣的鑄造權,各郡國銅官亦可鑄錢,但仍然不免於盜鑄與偽濫,最後,只得將鑄幣權全部收歸中央,以上林三官主之。終西漢之世,未曾變更。東漢時期,史書雖缺乏關於錢幣鑄造權的記載,《續後漢書•百官志》也僅言大司農掌錢谷,而不言鑄錢的官署。證以出土古物,知東漢鑄錢由太僕卿屬官考工會主管。《簠齋金■》所收建武時期的五銖錢范,其背刻文雲:「建武十七年(公元41 年),三月丙申,太僕監椽蒼,考工令通,丞或,令史鳳,工周儀造。」又《隸續》卷十一《耿勛碑文》雲:「又開故道銅官,鑄作錢器,興利無極。」東漢的錢范出土雖不多,但可以確信東漢的鑄幣權是由官府控制的,不同於鹽、鐵之允許民間煮鑄①。
⑨ 《三國志•魏志•董卓傳》注引《獻帝紀》。
① 《後漢書•朱暉傳》。
② 《史記•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
③ 詳見《漢書•食貨志》。
① 參閱陳直《兩漢經濟史料論叢》第130 頁。

❸ 秦朝時1000兩相當於現在中國人民幣多少錢

金是指銅。秦漢時千金通常也是皇帝賞賜有功之臣的數額,按現在消費來講,約100萬吧。一貫錢:每一千個制錢為一貫,也稱一弔錢。一錢貫稱是指一個銅錢或一個小平錢。舊時始銀元寶以兩制,黃金和白銀舊時進率以十六兩制為斤.秦朝的1000金,就是1000斤黃金(銅)
秦朝的1斤=253克,1000斤就是253千克。
即,秦朝的1000斤就是現在的253公斤銅。
秦朝不用銀子做貨幣。秦朝的貨幣是銅錢,就是秦半兩。
中國不是產銀國,在明朝時期美洲白銀大量輸入之前,銀子頂多是裝飾品而非貨幣,明代之前中國的通用貨幣都是銅錢,大宗交易可以用黃金。
秦朝時期一金約等於現在5488元人民幣。

據《漢書·律歷志》記載,秦漢時期度量衡制度是衡制:銖、兩、斤、鈞、石。1石=4鈞,1鈞=30斤,1斤=16兩,1兩=24銖。秦和西漢時期,一斤相當於258.24克,一兩等於16.14克。也就是說秦朝時一兩黃金相當於現在16.14克黃金。

截止2019年10月,黃金圍繞340元/g上下浮動,故而推算出秦朝的一兩黃金大概等於現在的5488元人民幣。當然由於不同時代生產力的高低不同,這些數字背後代表的社會資源並不能等同。(3)秦漢時期貨幣擴展閱讀

秦始皇統一貨幣制度有其必要性。有人把錢稱作「孔方兄」就是來源於秦國的錢幣。那時候,秦國的社會經濟發展比較快,商業繁榮起來了,秦孝公重農抑商也要征稅,這時候作為等價交換物的錢幣應運而生。那時候,秦國的貨幣是圓錢(先是圓孔圓邊,後是方孔圓錢)。

秦統一六國後,貨幣的同一問題涉及到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大事。當時,各國各自為政,自行製造貨幣,錢幣五花八門。楚國用的是爰金和蟻鼻錢,趙國用的是尖足布,齊國用的是法化刀,魏國用的是橋足布,燕國用的是明刀,韓國用的是方足布等等。這些錢幣重量不等,形狀千奇百怪,關鍵是換算麻煩,不利於流通。因此秦始皇必須統一貨幣。

❹ 漢武帝各採用了怎樣的貨幣政策

漢武帝時期的幣制改革
漢武帝劉徹(公元前157年-公元前87年),是漢初一位頗具雄才大略的皇帝。他文治武功,顯赫一生,與秦始皇同被後人並稱「秦皇漢武」,可謂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皇帝之一。漢武帝的思想積極進取,具有前瞻性,為朝廷、社會帶來了新思維,進行了多項大刀闊斧的改革,其中也包括對貨幣制度的一系列改革。
漢初郡國鑄幣出現失控,放民鑄錢成為漢景帝時期七國之亂的原因之一。漢武帝登基時,雖然延續「文景之治」有過的一段「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的短暫豐盈時光,但是由於社會財富逐步集中到少數從事冶鐵、鑄錢、煮鹽的富人手中,富商大賈囤積財富、奴役窮人,以至國家財政出現了入不敷出的困局。出於中央政府經濟管理和政治統治上的需要,漢武帝十分重視解決幣制問題,打擊大賈商人,增加中央財政收入,這也是漢武帝幣制改革的初衷。由此他先後進行了六次幣制改革。
武帝劉徹登基時,正在繼續流通文帝時推行的四銖半兩錢。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武帝就當時流通的半兩錢名不符實,實際重量僅三銖左右,以實現秦漢時期常稱錢幣「重如其文」為由,下令銷毀四銖半兩錢,新鑄「三銖」錢。這是漢武帝的第一次幣制改革,雖沒有取得了多少成就,但這次成功地突破了自秦始皇推行「半兩」以來凡錢稱「兩」的規矩,開創了錢幣稱作「銖」的新時代。
三銖錢推行不久就感覺到這種錢太輕,造成錢輕物貴,漢武帝在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又將三銖錢廢掉,重新推行四銖半兩錢。這不能認為是倒退,而是漢武帝的又一次錢幣變革,是漢武帝看到了簡單地推行「重如其文」三銖錢行不通,暫時再重行半兩錢,以求更符合社會需要的錢幣。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衛青、霍去病出擊匈奴,軍資耗費巨大,國庫嚴重虧空,而那些富商大賈卻無關痛癢。據《漢書》記載:豪門富室「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種困」。於是漢武帝與朝廷公卿官員們研究決定改換錢幣策略,打擊那些為富不仁、兼並土地、不顧天下安危的豪富,以此來充實國庫財政。由此武帝施展了第三次錢幣改革措施,即造皮幣和白金幣。皮幣是用一種珍貴的白鹿皮作幣材,一尺見方,四周綉有彩邊,值40萬,用於王室朝覲聘享。這種大額虛價的皮幣,是我國古代紙幣的先驅。白金幣是銀錫合金,分為圓形龍幣、方形馬幣、橢圓形龜幣,分別值三千、五百、三百,是我國歷史上由中央王朝鑄造的最早的銀鑄幣。
但是,貨幣品種的眾多和復雜,阻礙了商品的正常交換,所以到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漢武帝又下令郡國鑄造五銖錢,廢除了實際重量僅三銖的半兩錢,展開他的第四次幣制改革。五銖是在摒棄以前行三銖錢、四銖半兩錢的弊病中推出的。為免去流通中錢幣僅重三銖的不便,在傳統的「重如其文」的理念下,將法定錢幣提高到了五銖。而且基於冶金技術的提高,在錢面置外郭,將平背改變為背置內外郭形式。目前已經得到全世界學者的共識:凡金屬貨幣的重量,在4克左右是最適合使用的。可見這次幣制改革的意義所在。這次改革只是規定了錢幣的名稱和基本形制,依舊由郡國鑄造,一般稱之為郡國五銖。郡國五銖沿襲半兩的加工程序,錢幣鑄出後只是簡單的掰斷錢樹,或者只用簡單工具清除一下毛邊。郡國鑄錢,必然參差不齊,容易發生盜鑄。
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為避免偽錢泛濫影響國家的稅賦收入,漢武帝又進行第五次幣制改革,命京師鍾官專門鑄造一種邊緣磨礪成色澤紫紅的精美五銖,史稱「赤仄五銖」。經過精加工的赤仄五銖很容易與郡國五銖區分,朝廷硬性賦予了赤仄五銖高昂的幣值,以一枚赤仄五銖當五枚郡國五銖,並規定凡繳納稅賦和官府用錢一定要用赤仄五銖。雖然朝廷賦予了赤仄五銖高附加值,但磨邊的技術含量並不十分出眾,引發民間將郡國五銖旋邊改造,充當赤仄,造成赤仄難辨正身之態,因此不久便也廢除了。
西漢王朝的屢次改幣,始終不能達到禁止私鑄偽錢的效果,特別是漢武帝即位以來的幾次改幣,商人們利用幣制改革之機囤積取利,嚴重影響了西漢王朝的財政收入,使貨幣鑄造權控制與反控制的斗爭達到了十分尖銳的程度。在「外事四夷,內興功利」的情況下,西漢王朝又急需設法開辟財源以應付其大量財政開支,於是控制貨幣鑄造權便成為西漢王朝的當務之急。

❺ 秦朝時期一金等於現在多少錢

秦朝時期一金約等於現在5488元人民幣。

據《漢書·律歷志》記載,秦漢時期度量衡制度是衡制:銖、兩、斤、鈞、石。1石=4鈞,1鈞=30斤,1斤=16兩,1兩=24銖。秦和西漢時期,一斤相當於258.24克,一兩等於16.14克。也就是說秦朝時一兩黃金相當於現在16.14克黃金。

截止2019年10月,黃金圍繞340元/g上下浮動,故而推算出秦朝的一兩黃金大概等於現在的5488元人民幣。當然由於不同時代生產力的高低不同,這些數字背後代表的社會資源並不能等同。

(5)秦漢時期貨幣擴展閱讀

秦始皇統一貨幣制度有其必要性。有人把錢稱作「孔方兄」就是來源於秦國的錢幣。那時候,秦國的社會經濟發展比較快,商業繁榮起來了,秦孝公重農抑商也要征稅,這時候作為等價交換物的錢幣應運而生。那時候,秦國的貨幣是圓錢(先是圓孔圓邊,後是方孔圓錢)。

秦統一六國後,貨幣的同一問題涉及到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大事。當時,各國各自為政,自行製造貨幣,錢幣五花八門。楚國用的是爰金和蟻鼻錢,趙國用的是尖足布,齊國用的是法化刀,魏國用的是橋足布,燕國用的是明刀,韓國用的是方足布等等。這些錢幣重量不等,形狀千奇百怪,關鍵是換算麻煩,不利於流通。因此秦始皇必須統一貨幣。

❻ 這是個秦漢時期的貨幣,但這上面的文字是什麼意思啊,誰能告訴我~~~!謝謝各位大神了!!

五銖,真品是漢代的錢幣品種篆書;時代特徵比較顯著;真品有收藏價值的;真品喜歡就可以當一個品種收藏。

❼ 秦國一金合多少人民幣

在秦國統一六國的時候,所謂的一金其實指的是一鎰的金。鎰作為秦始皇時期的通用貨幣,重量是二十兩或者是二十四兩。由於漢承秦制,所以從《漢書·律歷志》記載中可以得知,秦漢時期度量衡制度是衡制:銖、兩、斤、鈞、石。1石=4鈞,1鈞=30斤,1斤=16兩,1兩=16.14克。所以一金在當時就是322.8克或者387.36克。

也有人認為當時的金就是黃金,畢竟在春秋時期青銅器就已經開始盛行,這就表明中國當時開采礦石和冶煉金屬的工藝就已經相當成熟,所以從礦石中提煉出黃金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或許就是這件事情比較簡單,導致當時的黃金開采比較容易,各諸侯國都能開采了不少的黃金,並將其作為賞賜、替人贖罪,以及祭祀、罰款的重要方式。按照黃金來算的話,以目前的金價450元/克的價格來說的,一金按照現在幣值在十四萬五或者十七萬四的人民幣。


❽ 秦漢時期的黃金那麼多為什麼東漢時期大量消失不見

眾所周知,黃金是一種非常珍貴的金屬。它不僅是儲備和投資的特殊貨幣,也是珠寶業、電子工業、現代通信、航空航天等行業的重要物資。在中國古代,它是一種不可缺少的貨幣。起初,作為秦漢時期流通的主要貨幣,黃金往往以千萬元的價格獎勵和贈送。秦漢時期的黃金數量讓後人感到驚訝。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在東漢時期,大量黃金突然消失,退出流通。當時,不僅在商品交易中,而且在以黃金為獎勵手段的情況下也變得極為罕見,而改為以布帛為獎勵手段,對這種奇怪的現象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但沒有人能給出正確的答案。

而從後來出土的錢幣來看,中國歷史上囤積的金銀財寶確實驚人。為什麼他們不使用黃金就儲存了大量黃金?一種是掌握大量黃金的商人儲存黃金作為儲備。二是西漢爆發農民起義。囤積大量黃金的富官或死或逃,以致囤積的黃金與納粹德國藏匿的大量黃金一樣多,無法檢驗。

❾ 先秦時期和秦漢時期貨幣體系的不同點,並說明造成這種不同的主要原因

貨幣文化包括物質、制度、精神三個層面,具體表現在貨幣的材料、形狀、文字、價值等方面,從而反映貨幣的全貌與本質。貨幣文化是貨幣分類的全面標准。按此標准考察,先秦時期各國貨幣存在黃河流域的和長江流域的兩種體系。楚國的貨幣是長江流域貨幣文化的代表。
在有關先秦的論著中,往往將貨幣分為刀、布(鎛)、圜、貝四系。如果僅僅按銅(青銅。下同)幣的形狀而言,這種分類是有依據的。但銅幣只是貨幣體系中的一種,形狀又只是銅幣的特徵之一。這就決定了此種分類的標准不全面,結果不合理。貨幣分類的全面標准應是貨幣文化,因為它包括貨幣的物質層面、制度層面和精神層面,反映貨幣的全貌與本質。如果按貨幣文化區分,將視線從銅幣擴大到貨幣的整體,從外形深入到本質的層次,就會發現這個時期有兩個貨幣體系:黃河流域(北方)的和長江流域(南方)的。楚國的貨幣是長江流域貨幣文化的代表(註:在長江流域活動的有吳、越、楚等國,至今未見可以肯定是楚之外的吳、越等國的貨幣。)。本文從幣材、幣形、幣文、幣值四個方面簡析楚國與同時代黃河流域諸國貨幣文化的異同及其相互影響。
一、幣材:貴金屬型與賤金屬型
幣材是貨幣文化的物質載體,屬於貨幣文化的物質層面。就幣材而言,楚國與黃河流域諸國相同之處,在於都用布帛與金屬。楚國的特點在於以下三個方面。 (一)用銀鑄幣,「金三品」齊全
據《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記載,楚有「三錢之府」。「三錢」,即金、銀、銅三種金屬貨幣。出土文物證明楚國確有金幣、銀幣和銅幣。據先秦、秦漢文獻記載和出土文物,黃河流域各國用金為幣,鑄有銅幣。不同的在於,楚國用銀為幣已可肯定;黃河流域諸國是否用銀,有待新的出土文物證實(註:見拙撰《楚國的貨幣》,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98-210頁。)。迄今可以得出的結論是:用銀為幣材,可能唯楚一國。這使楚國金幣、銀幣和銅幣齊全,即「金三品」俱全(註:《書·禹貢》:荊、揚二州「劂貢惟金三品」。《史記·平準書》:「虞夏之幣」,金為三品:「或黃,或白,或赤。」以往對金三品有兩種解釋。一是釋「金」為「五金」之金,泛指金屬,「黃」金為黃金,「白」金為銀,「赤」金為銅。一是釋「金」為銅,「黃」金為黃銅,「白」金為白銅,「赤」金為紅銅。從出土物看,楚國的金屬貨幣種類有金幣、銀幣、銅幣。據此,第一種解釋可能符合歷史實際。)。 在幣材的嚴格意義上,「金三品」這種說法並不完全。因為若就這些金屬貨幣的材料元素來分析,銅幣的材料為銅、鉛、錫。加上製造金幣的黃金,製造銀幣的白銀,則是銅、錫、鉛、金、銀五種金屬。說楚國金屬貨幣的幣材是「金五品」俱全,則更為准確。 (二)黃金在幣材中占重要地位
從文獻上看,秦、周、韓、魏、趙、燕、齊、宋、越、吳、楚諸國都有使用黃金為幣的記載。下述事實說明,相對而言,黃金在幣材中的地位,以楚國最為突出。
1.從出土的貨幣實物看,黃河流域各國的均為銅幣,可以確認是這些國家的金幣至今竟無一見(註:除楚國外,其他各國是否鑄造過金幣,至今尚難肯定。浙江紹興戰國初期墓葬中出土過金餅,其國屬未見論證。對河南扶溝等幾處出土的無印文的金幣和銀幣,部分學者認為是韓國或鄭國鑄造的。另一部分學者卻斷定為楚幣。從幣文、出土地點等多個方面確鑿證明鑄有金幣和銀幣的,唯有楚國。參見拙撰《楚國的貨幣》第135、201頁。);楚國則不然。已發現楚國金幣的地方,遍及當時楚境。在黃河流域的秦、齊等國境內出土的、可以確定鑄造國別的金幣,也是楚國的。 2.從金幣的職能看,黃河流域各國的黃金,當作為貨幣使用時,或用於朝貢、禮聘、賞賜、饋贈,作為支付手段;或用於作價值尺度;或用於作儲藏手段;用作商品交換中流通手段的僅見於《管子·輕重篇》,而此篇的著作年代,或謂春秋戰國之際,或謂戰國,或謂秦末漢初,或謂西漢前期,也有認為是西漢後期的,尚無定論。楚國的情況大不相同。黃金具有貨幣的全部職能,且大量用於商品交易。包山楚簡文書類194簡中,涉及用金的29簡,占總簡數的15%;僅用於翟穜(糴種)的有11簡,占總簡數的5.7%,佔用金簡數的37.9%。 (三)錫的作用突出
在楚國的幣材中,錫的作用突出。這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錫作為獨立的幣材。出土的楚國文物中有錫餅、鉛餅。其性質,或謂冥幣,或稱金屬塊。從《史記·平準書》記載秦統一幣制時宣布「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藏、不為幣」來看,先秦時期錫是幣材之一。這些錫餅很可能是貨幣。
2.錫在銅幣中占的比重大。錫在銅幣中占的比重,以楚國龜貝(即蟻鼻錢。下同)為最高(其次是齊國的刀幣)。銅幣的含錫量如達6%以上,鑄造時體積收縮小,易形成(α+δ)共析體,可提高錢幣的強度,且適於澆鑄,使錢幣輪廓字跡清晰,品相優美,經久耐用(註:楚國龜貝含錫量高,含銅量也高(達70%左右),這使它的金相組織均勻,機械質地較好。龜貝錢的體形特徵是輕小,它所以能採取如此之輕的實體,如此之小的形式,能取象於貨貝(cypraea monete),主要是由於幣材中銅、錫比重大。在先秦銅幣中,楚國高錫龜貝的質量居第一位。)。
楚國的幣材在種類上多一種白銀,在結構上金和錫的地位突出。這兩個方面使楚國的幣材具有兩個特點:第一,種類多一點,因而更加豐富,色彩更加斑斕,更加耀眼。第二,價值含量高一些。金與銀是貴金屬,價值含量高固不待言。在賤金屬幣材錫、銅、銅中,銅的價值高於鉛,錫的價值又高於銅。因此,楚國幣材價值結構高於黃河流域各國。
楚國幣材的這些特點,是由它的自然資源、金屬采煉業技術水平與地理環境、貿易狀況決定的。其中,最為重要的是楚地有金、銀、銅、錫、鉛礦藏,且采煉技術甚高,故以出產這些金屬著稱。《書·禹貢》:荊、揚二州「劂貢惟金三品」;「九江納錫、大龜」。李斯上秦王書敘述秦國所用國外之材中有「江南金錫」(註:《史記》卷87《李斯傳》。)。幣材反映一國的自然蘊藏和社會生產力水平。
二、幣形:取象自然物與取象生產物
每一種貨幣必有其特定的形式。幣形是貨幣文化的外在表現。它涉及貨幣文化內含的三個層面,形象地體現出一國貨幣文化的特徵。 楚國金屬貨幣形式的特點是: (一)形狀多
1.鑄造多種金屬貨幣。黃河流域各國使用黃金為幣,但至今未見它們鑄造的金幣。由此推測,它們很可能是使用生金塊或楚國鑄的金幣(秦、齊境內出土楚國金幣,以及上引李斯說秦國使用「江南金錫」,說明了這種可能性)。黃河流域各國只鑄造銅幣,楚國既鑄造銅幣,也鑄造金幣和銀幣。
2.每一種金屬貨幣鑄造形式多樣。楚國的金幣、銀幣、銅幣都有幾種形狀。金幣的形狀有版形與餅形兩大類。銀幣有鏟形、餅形、版形三大類。銅幣有貝形、鎛形、長方形、方形、圓形五大類。這些大類中又有若乾式樣。
從現有的實物看,貨幣的種類與形狀之多,以楚為最。
貨幣種類和形狀的多樣性,是商品交換關系發育程度低情況下的產物,它帶來使用上的某些不便。隨著商品交換與貨幣交往的增多,必然會產生普遍使用的、佔主要地位的貨幣。戰國時期,在楚國的金幣、銀幣與銅幣中,使用最多的是金幣和銅幣。在金幣中,大多數是龜版形。在銅幣中,貝形的占絕大多數。版形金幣與貝形銅幣是楚國金屬貨幣中的兩種主要貨幣,它們是楚國貨幣形狀的代表。 (二)取象於外來交換品中的自然物
楚國主要金幣的形式取象於龜,主要銅幣的形式取象於貝。這不僅有出土的實物及它們演變的軌跡為據,還可以從其名稱上得到佐證。
楚之銅幣,最初形態與貨貝殼一樣,空心,有齒。後演變為實心,無齒。腹部似貝腹,背部似貝背,亦似龜背。「龜貝」之名可能由此而來。從秦在統一六國後關於建立統一貨幣制度的命令中,可以知道戰國末年各國銅貨幣的通稱是:「或錢,或布,或刀,或龜貝」(註:《史記》卷30《平準書》。)。其中,「錢」指流行秦、周、韓、趙、魏、燕、齊等地的圜形銅幣。「刀」指流行於齊、燕、趙、中山等地的刀形銅幣。「布」指流行於周、鄭、衛、韓、趙、魏、燕、楚等地的鎛(錢、鏟)形銅幣。「龜貝」指流行於楚國的銅幣。古代文獻與出土文物都證明,戰國末年中國境內的銅幣就是這四種。
楚之金幣,初期的並始終佔多數的是龜版(龜的腹甲)形的。龜版簡稱版(註:韓愈:《月蝕詩效川子作》:「烏龜怯奸怕寒,縮頸以殼自遮,終令誇娥抉女出,卜師燒錐灼,滿板如星羅。」此處之板即龜腹甲。),版亦作板。故其名稱為黃金,簡稱金;又稱金版,簡稱版(板)。

❿ 南北朝貨幣分類,對後來對當時有哪些幫助

南北朝貨幣:南北朝時期是歷史上大動盪時代,也是中國貨幣史上大衰退、大混亂時代,宋、齊、梁、陳各自都曾鑄錢,造成貨幣缺乏統一性和連續性,導致貨幣減重極盛,私鑄劣錢盈市。這個時期還超凡脫俗地出現了不以重量命名的國號錢和年號錢!對實體經濟與政策變化有一定的影響!

總之,我們可以由魏晉南北朝的貨幣特點看到一個符合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特點的階段、一個處在兩大貨幣經濟高潮間的過渡時期。這一時期具備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如果沒有魏晉南北朝貨幣發展的各種准備與基礎,隋代在實現短暫統一之後,流通全國的就未必是五銖錢,也未必會為隋唐時期的貨幣經濟帶來高峰。

當然,時至今日的我們應該正確看待歷史時期貨幣制度中的錯誤,特別是減重幣成為剝削民眾的特殊工具這一敗舉。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之下,貨幣制度本身的混亂帶給國家經濟建設、人民日常生計各個方面的消極影響和慘痛教訓仍然歷歷在目,同時也給予了後來人最為鮮明的歷史啟示。時至今日,我們仍可以從魏晉南北朝貨幣的曲折發展過程中吸取教訓,使我們更加清楚地認識到:貨幣應該是為經濟發展而服務的,並不能作為統治階層謀取利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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