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股指期貨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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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股指期貨(Stock Index Futures)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簡介
19日,中金所就《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修訂稿,以及《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除已發布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和多項交易所業務規則修訂稿外,證監會將繼續統籌期指上市前的各項工作,預計將於4月前後正式上市並接受投資者開戶。
從公布的規則以及合約內容分析,道富投資認為,有十大要點值得關註:
一、交易時間較股市開盤早15分鍾,收盤晚15分鍾,投資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風險。
二、漲跌停板幅度為10%,取消熔斷,與股票市場保持一致。
三、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為12%,假設滬深300指數為2200點,保證金比率為12%則交易一手需要保證金2300*300*12%=82800(元),費率調整後則需要69000元,每手降低了13800元。
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可規避股市月末波動。
五、遇漲跌停板,按「平倉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撮合成交。
六、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七、單個非套保交易賬戶的持倉限額為100手,
八、出現極端行情時,中金所可謹慎使用強制減倉制度控制風險。
九、自然人也可以參與套期保值。
十、規則為期權等其他創新品種預留了空間。
交易時間
早開盤15分鍾 晚收盤15分鍾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也就是說,除了最後交易日外,滬深300(2934.763,8.30,0.28%)股指期貨開盤較股票市場早15分鍾,收盤較股票市場晚15分鍾。這一設計更有利於期貨市場反映股票市場信息,便於投資者利用股指期貨管理風險。
東證期貨高級顧問方世聖表示,美國的期指市場是24小時交易,台灣地區則是早晚各增15分鍾,與滬深300指數期貨一樣。期貨作為一個價格發現的工具,比股市早15分鍾開盤有利於市場各方對價格的發現。而比股市晚15分鍾收盤,也是因為必須有一段時間來消化流動性,並讓市場對第二天的價格作出預估,更好地發揮價格發現功能。
漲跌停板
與股市一致均為10% 取消熔斷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10%。這一漲跌停板幅度與現貨市場保持一致。
綜合考慮相關因素,本次修訂取消了《交易規則》和《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有關熔斷制度的規定。
考慮季月合約的波動性可能較近月合約大,借鑒國內各商品期貨交易所的規定,在規則中增加「季月合約上市首日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牌基準價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於下一交易日恢復到合約規定的漲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無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繼續執行前一交易日的漲跌停板幅度」的規定。
保證金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修訂稿規定,「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日出現單邊市,則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而此前的《風險控制辦法》則規定:「Dt交易日與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計漲跌幅度小於16%的,Dt交易日結算時該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12%收取,收取標准已高於12%的按照原標准收取」。同時,修訂稿也刪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現單邊市保證金恢復正常標准」和「強制減倉當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正常標准收取」的規定。
業內人士同時表示,12%並非投資者最終的保證金收取標准。根據商品期貨市場經驗,期貨公司將在此基礎上加征2到5個百分點。以滬深300指數的點位計算,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20萬左右資金。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 規避月末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業內人士表示,股票市場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會較大。而股指期貨也有「到期日效應」,許多資金會在到期日平倉,導致價格波動。如果兩個市場的波動疊加在一起,會增大市場的波動,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都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周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競價交易
漲跌停板成交「平倉掛單優先」
股指期貨連續競價交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漲跌停板的極端行情之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平倉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是因為股指期貨採用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空倉。
股指期貨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10-9:1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10-9:14為指令申報時間,9:14-9:15為指令撮合時間。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為防止部分會員和客戶利用技術優勢影響交易系統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對於會員、客戶採取可能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採取相關措施加以限制。
信息披露
基金、保險頭寸可能會「隱藏」起來
任何一張股指期貨合約掛牌交易後,只要其單邊持倉量達到1萬手以上,即被視作「活躍月份合約」。中金所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值得一提的是,為保護會員和客戶的商業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市場人士推測,基金、保險等大資金未來有望成為與中金所直連的非結算會員,也就是說,未來基金、保險等大資金的股指期貨交易頭寸可能會被很好地「隱藏」起來。
這與國內商品期貨市場的習慣有很大不同。國內三大商品期貨交易所會員分為兩種,即自營會員和非自營會員。無論是哪種會員,只要其交易的合約達到信息公開標准,交易所就會公布其成交量和持倉量。
持倉限額
單個賬戶限額約1500萬元
為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防止價格操縱,中金所將非套保交易的單個股指期貨交易賬戶持倉限額由原先的600手調整為100手。若以當前點位計算,每手合約面值100萬元、保證金比例15%計算,單個交易賬戶的限倉金額約在1500萬元左右。
除了對單個賬戶進行限倉管理,中金所還將對單個結算會員進行限倉。限倉標准將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但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為加強對大戶的監管,中金所規定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或者客戶不同客戶號的持倉及客戶在不同會員處的持倉合並計算;增加「客戶的持倉尚未滿足相關大戶標准,但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進行大戶報告」的規定。
強制減倉
極端行情下謹慎使用強制減倉
借鑒國內期貨市場處置極端行情的經驗,中金所保留了在連續出現漲跌停板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強制減倉的制度,即將當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為成交平倉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格與該合約盈利客戶按照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考慮到這種制度雖然化解風險簡單有效、但是對於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現極端行情時才能謹慎使用。
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期貨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採用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及按一定原則減倉等措施化解風險」的規定,將股指期貨強制減倉的執行條件改為「期貨交易連續出現同方向單邊市」。
套保
個人投資者也可申請套期保值
為促進套期保值功能發揮,提高套期保值效率,業務規則修訂稿簡化了套期保值申請和審批的程序,將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
修訂稿規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獲批套期保值額度可以在多個月份合約使用,各合約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倉合計不得超過該方向獲批的套期保值額度。分析人士指出,通過這一修訂,投資者進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個合約之間進行動態分配,避免因合約到期摘牌而需要頻繁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額度。
與商品期貨市場不同,業務規則修訂稿也允許個人投資者申請套期保值。整個制度設計鼓勵股指期貨發揮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會區別對待對機構和個人的套保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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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期貨合約
報價單位 指數點 最小變動價位 0.2點 合約月份 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 交易時間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 最後交易日交易時間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30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10% 最低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8% 最後交易日 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 同最後交易日 交割方式 現金交割 交易代碼 IF 上市交易所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從公布的規則以及合約內容分析,有十大要點值得關註:一、交易時間較股市開盤早15分鍾,收盤晚15分鍾,投資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風險。二、漲跌停板幅度為10%,取消熔斷,與股票市場保持一致。三、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為8%,當前點位單手合約保證金需15-20萬元左右。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可規避股市月末波動。五、遇漲跌停板,按「平倉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撮合成交。六、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七、單個非套保交易賬戶的持倉限額為100手,當前點位賬戶限倉金額約在1500萬元左右。八、出現極端行情時,中金所可謹慎使用強制減倉制度控制風險。九、自然人也可以參與套期保值。十、規則為期權等其他創新品種預留了空間。 早開盤15分鍾 晚收盤15分鍾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也就是說,除了最後交易日外,滬深300股指期貨開盤較股票市場早15分鍾,收盤較股票市場晚15分鍾。這一設計更有利於期貨市場反映股票市場信息,便於投資者利用股指期貨管理風險。
東證期貨高級顧問方世聖表示,美國的期指市場是24小時交易,台灣地區則是早晚各增15分鍾,與滬深300指數期貨一樣。期貨作為一個價格發現的工具,比股市早15分鍾開盤有利於市場各方對價格的發現。而比股市晚15分鍾收盤,也是因為必須有一段時間來消化流動性,並讓市場對第二天的價格作出預估,更好地發揮價格發現功能。 與股市一致均為10% 取消熔斷機制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10%。這一漲跌停板幅度與現貨市場保持一致。
綜合考慮相關因素,本次修訂取消了《交易規則》和《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有關熔斷制度的規定。
考慮季月合約的波動性可能較近月合約大,借鑒國內各商品期貨交易所的規定,在規則中增加「季月合約上市首日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牌基準價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於下一交易日恢復到合約規定的漲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無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繼續執行前一交易日的漲跌停板幅度」的規定;合約最後交易日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0%。 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50萬元以上資金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修訂稿規定,「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日出現單邊市,則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而此前的《風險控制辦法》則規定:「Dt交易日與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計漲跌幅度小於16%的,Dt交易日結算時該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12%收取,收取標准已高於12%的按照原標准收取」。同時,修訂稿也刪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現單邊市保證金恢復正常標准」和「強制減倉當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正常標准收取」的規定。
業內人士同時表示,12%並非投資者最終的保證金收取標准。根據商品期貨市場經驗,期貨公司將在此基礎上加征2到5個百分點。以滬深300指數的點位計算,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20萬左右資金。 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 規避月末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業內人士表示,股票市場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會較大。而股指期貨也有「到期日效應」,許多資金會在到期日平倉,導致價格波動。如果兩個市場的波動疊加在一起,會增大市場的波動,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都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周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漲跌停板成交「平倉掛單優先」
股指期貨連續競價交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漲跌停板的極端行情之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平倉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是因為股指期貨採用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空倉。
股指期貨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10-9:1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10-9:14為指令申報時間,9:14-9:15為指令撮合時間。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為防止部分會員和客戶利用技術優勢影響交易系統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對於會員、客戶採取可能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採取相關措施加以限制。 基金、保險頭寸可能會「隱藏」起來
任何一張股指期貨合約掛牌交易後,只要其單邊持倉量達到1萬手以上,即被視作「活躍月份合約」。中金所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值得一提的是,為保護會員和客戶的商業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市場人士推測,基金、保險等大資金未來有望成為與中金所直連的非結算會員,也就是說,未來基金、保險等大資金的股指期貨交易頭寸可能會被很好地「隱藏」起來。
這與國內商品期貨市場的習慣有很大不同。國內三大商品期貨交易所會員分為兩種,即自營會員和非自營會員。無論是哪種會員,只要其交易的合約達到信息公開標准,交易所就會公布其成交量和持倉量。 單個賬戶限額約9000萬元
中金所發布《關於調整滬深300股指期貨持倉限額標準的通知》,將滬深300股指期貨的持倉限額由1200手調升至5000手。若以當前點位計算,每手合約面值100萬元、保證金比例15%計算,單個交易賬戶的限倉金額約在9000萬元左右。
除了對單個賬戶進行限倉管理,中金所還將對單個結算會員進行限倉。限倉標准將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但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為加強對大戶的監管,中金所規定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或者客戶不同客戶號的持倉及客戶在不同會員處的持倉合並計算;增加「客戶的持倉尚未滿足相關大戶標准,但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進行大戶報告」的規定。 極端行情下謹慎使用強制減倉
借鑒國內期貨市場處置極端行情的經驗,中金所保留了在連續出現漲跌停板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強制減倉的制度,即將當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為成交平倉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格與該合約盈利客戶按照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考慮到這種制度雖然化解風險簡單有效、但是對於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現極端行情時才能謹慎使用。
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期貨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採用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及按一定原則減倉等措施化解風險」的規定,將股指期貨強制減倉的執行條件改為「期貨交易連續出現同方向單邊市」。
⑶ 如何做股指期貨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是指在股指期貨交易中應當遵循的規則。股指期貨(Stock Index Futures)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中文名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
類別
規則條例
適用范圍
股指期貨交易中
相關條例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
快速
導航
規則細節創新法律規則
內容
19日,中金所就《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修訂稿,以及《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除已發布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和多項交易所業務規則修訂稿外,證監會將繼續統籌期指上市前的各項工作,預計將於4月前後正式上市並接受投資者開戶。
從公布的規則以及合約內容分析,道富投資認為,有十大要點值得關註:
一、交易時間與股市開盤時間同步,投資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風險。
二、漲跌停板幅度為10%,取消熔斷,與股票市場保持一致。
三、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為12%,假設滬深300指數為2300點,保證金比率為12%則交易一手需要保證金2300*300*12%=82800(元),費率調整後則需要69000元,每手降低了13800元。
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可規避股市月末波動。
五、遇漲跌停板,按「平倉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撮合成交。
六、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七、單個非套保交易賬戶的持倉限額為100手,
八、出現極端行情時,中金所可謹慎使用強制減倉制度控制風險。
九、自然人也可以參與套期保值。
十、規則為期權等其他創新品種預留了空間。
規則細節
交易時間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
東證期貨高級顧問方世聖表示,美國的期指市場是24小時交易,台灣地區則是早晚各增15分鍾。
漲跌停板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7%。
保證金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修訂稿規定,「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日出現單邊市,則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而此前的《風險控制辦法》則規定:「Dt交易日與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計漲跌幅度小於16%的,Dt交易日結算時該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12%收取,收取標准已高於12%的按照原標准收取」。同時,修訂稿也刪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現單邊市保證金恢復正常標准」和「強制減倉當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正常標准收取」的規定。
業內人士同時表示,12%並非投資者最終的保證金收取標准。根據商品期貨市場經驗,期貨公司將在此基礎上加征2到5個百分點。以滬深300指數的點位計算,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20萬左右資金。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 規避月末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業內人士表示,股票市場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會較大。而股指期貨也有「到期日效應」,許多資金會在到期日平倉,導致價格波動。如果兩個市場的波動疊加在一起,會增大市場的波動,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都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周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競價交易
漲跌停板成交「平倉掛單優先」
股指期貨連續競價交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漲跌停板的極端行情之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平倉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是因為股指期貨採用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空倉。
股指期貨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25-9:30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25-9:29為指令申報時間,9:29-9:30為指令撮合時間。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為防止部分會員和客戶利用技術優勢影響交易系統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對於會員、客戶採取可能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採取相關措施加以限制。
信息披露
基金、保險頭寸可能會「隱藏」起來
任何一張股指期貨合約掛牌交易後,只要其單邊持倉量達到1萬手以上,即被視作「活躍月份合約」。中金所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值得一提的是,為保護會員和客戶的商業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市場人士推測,基金、保險等大資金未來有望成為與中金所直連的非結算會員,也就是說,未來基金、保險等大資金的股指期貨交易頭寸可能會被很好地「隱藏」起來。
這與國內商品期貨市場的習慣有很大不同。國內三大商品期貨交易所會員分為兩種,即自營會員和非自營會員。無論是哪種會員,只要其交易的合約達到信息公開標准,交易所就會公布其成交量和持倉量。
持倉限額
單個賬戶限額約1500萬元
為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防止價格操縱,中金所將非套保交易的單個股指期貨交易賬戶持倉限額由原先的600手調整為100手。若以當前點位計算,每手合約面值100萬元、保證金比例15%計算,單個交易賬戶的限倉金額約在1500萬元左右。
除了對單個賬戶進行限倉管理,中金所還將對單個結算會員進行限倉。限倉標准將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但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為加強對大戶的監管,中金所規定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或者客戶不同客戶號的持倉及客戶在不同會員處的持倉合並計算;增加「客戶的持倉尚未滿足相關大戶標准,但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進行大戶報告」的規定。
強制減倉
極端行情下謹慎使用強制減倉
借鑒國內期貨市場處置極端行情的經驗,中金所保留了在連續出現漲跌停板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強制減倉的制度,即將當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為成交平倉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格與該合約盈利客戶按照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考慮到這種制度雖然化解風險簡單有效、但是對於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現極端行情時才能謹慎使用。
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期貨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採用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及按一定原則減倉等措施化解風險」的規定,將股指期貨強制減倉的執行條件改為「期貨交易連續出現同方向單邊市」。
套保
個人投資者也可申請套期保值
為促進套期保值功能發揮,提高套期保值效率,業務規則修訂稿簡化了套期保值申請和審批的程序,將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
修訂稿規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獲批套期保值額度可以在多個月份合約使用,各合約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倉合計不得超過該方向獲批的套期保值額度。分析人士指出,通過這一修訂,投資者進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個合約之間進行動態分配,避免因合約到期摘牌而需要頻繁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額度。
與商品期貨市場不同,業務規則修訂稿也允許個人投資者申請套期保值。整個制度設計鼓勵股指期貨發揮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會區別對待對機構和個人的套保需求。
創新
規則為期權等新品種預留空間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徵求意見稿)中,記者注意到有多處關於「期權」的表述,這表明中金所在制定規則之時,也為未來的金融創新預留了空間。
業內人士表示,世界范圍內期權交易量數倍於期貨,例如韓國的指數期權就是全世界交易最大的品種。在交易規則中「預留伏筆」,為往後推出期權留下了空間。
對於市場猜測的「上證50期指」等新產品,有關方面表示沒有這方面進展。從長遠發展看,中金所將建立包括股權類、利率類、匯率類的產品體系。當前的主要工作是保證滬深300指數期貨平穩上市安全運行,尚沒有其他相關產品推出想法。
法律規則
法律條款
從各國的現有規則來看,大多數國家的課稅規則是以股指期貨交易系買賣合同為基本前提建立起來的,如德國、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但對交易標的的認定則存在分歧,如德國認為股指期貨交易的標的是高度抽象而無法進行物理化交割的股票指數,英國則認為交易標的為合約中的權利和義務。當前國內學界對股指期貨合約的法律性質同樣存在諸多爭議,主要存在「買賣期貨說」、「買賣期貨合約說」和「折衷說」三種不同的學說。三種理論均認為股指期貨合約屬於買賣合同,但股指期貨合約為買賣合同,則合同履行的結果為「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由此所取得的所得應當為「財產轉讓所得」。然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8條第9款的規定,「財產」是指「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6條規定,「財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 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如依照「買賣期貨合約說」,期貨交易就是在專門的場所對期貨合約的競價買賣,亦即期貨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讓,似乎可以將其歸屬於財產中的「債權」項目。然而,盡管《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何為「債權」並無明確的規定,但稅法上的「債權」,並不具有與民法上債權作為「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的相同內涵與外延,而僅指傳統意義上基於貨幣借用行為而發生的權利。因此,盡管根據民法規定,股指期貨合約包含了債權的內容,卻依然難以歸人稅法中視為「財產」的「債權」的范圍。實際上股指期貨交易是否為「合約買賣」仍是值得懷疑的。從實際交易過程來看,投資者建倉行為是其締結遠期交割合同的過程,對沖平倉則是以締結新的一份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沖銷原有的合約,投資者並無轉讓其持有的股指期貨合約,只是由於其同時持有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兩筆合約,新合約的履行恰好可保證原合約的實現,通過結算系統即可促成各方當事人利益的實現,從而了結投資者參與交割與清算的義務。因此,股指期貨交易並非「合約買賣」。
根據「買賣期貨說」的觀點,股指期貨交易是交易者通過訂立標准化期貨合約進行股票價格指數買賣的行為,其標的物是通過某種方法編制出的股票價格指數及其漲跌情況。然而,股票價格指數是虛擬非實物存在的經濟符號,本身並無價值,似乎難以歸入所得稅法所認定的「財產」范圍。有學者認為,盡管股票指數是無法交付的東西,在期貨交易中只能以現金作為結算手段,但只要其在法律上予以認可,作為法律上的「擬制物」同樣可以成為買賣交易的「物」。但正如該學者所強調,一個虛擬的東西可以擬制為法律上的物,必須是在該物上能夠設定實在的、現實的、能給權利人帶來切實利益的權利。股票指數是客觀存在的一組數據,其數值的漲跌只與若乾股票價格變動有關,實際上仍是不足以為人力所支配的,在股票指數之上也難以設定足以帶來確定利益的任何權利。因此,股票價格指數並非「財產」,並非股指期貨交易的客體。
股指期貨交易是基於管理和規避系統性風險的需要而產生的。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目的在於以一定的貨幣投入而承擔、轉移或管理一定的風險。在這一交易活動中,股票價格指數不過是未來特定時間內的股票市場發展變化的風險的表現形式,或稱載體。股票價格指數基本上代表了整個市場股票價格變動的趨勢和幅度,每一時點的股票價格指數反映了該特定時點股票市場的風險。此種風險能夠被量化為貨幣價值。盡管股票價格指數是虛擬的存在物,但其所代表的風險則是實際存在且能以貨幣予以表達的。股指期貨合約的締結,並不在於實現股票價值指數的轉移佔有,而是通過合約的締結獲得在未來特定時點規避或承擔特定風險的機會。因此,股指期貨交易實際上是雙方當事人以一定的貨幣為代價,對未來風險的移轉與承擔達成合意,其標的為特定時期內的風險管理權。交易一方當事人讓渡風險管理權,從而獲得相應的報酬,另一方則取得風險管理權並給付一定的費用。在此交易中,股票價格指數並非雙方交易的對象,與其它金融產品一樣,只是代表了某一具體類型的市場風險。股指期貨交易價格的高低則反映了未來市場風險變化的程度及由此所決定的風險管理權的價值。因此,股指期貨合約是以「風險管理權」為標的物的買賣合約,該權利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參照物,以指數的變動反映其價值的變化。隨著風險管理權的轉移而發生相應財產在當事人之間的變動。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參照物的風險管理權同樣是能夠為權利人帶來切實利益的「財產」,因其轉移而在當事人之間發生的財產增減應當產生稅法的效果。
交易規則
第一要點、看著大盤做股指。自從有了股指期貨以後,股票變成了什麼呢?股票變成了現貨。股票是現貨,股指是期貨。我們做商品的時候,那麼市場上的銅是現貨,我在這里交易的是期貨。大豆是現貨,這里交易的是期貨。有了股指之後,股票是我們的現貨。期貨主要的功能有兩個,第一是規避風險,第二是發現價格。規避風險主要是套保這樣的,會有很多的方式。在實盤當中的交易主要研究的是。大家來看一下,期貨引導現貨,現貨推動期貨。把這句話給它簡單地推斷一下,就是股指引導大盤,大盤推動股指。我們在交易的時候,注意一下,股指上漲了,總體上的方向是一致的,毫不懷疑它走的會一致,說的是在一分鍾、兩分鍾的時間股指引導大盤,你看不到它的方向的時候你看一下股指就可以了,股指會告訴你大盤怎麼走。
假設說股指在上漲,大盤在下跌,你在這里再等上一兩分鍾,你會看到大盤掉頭了。大盤掉頭往上走。大盤一往上走,股指一掉,大盤往上一掉,又把股指往上推動,推動股指的再次上漲,股指上漲又帶動大盤繼續上漲。大盤的繼續上漲又推動著股指再上漲。這個旱地拔蔥就是在瞬間出現這三五十個點的時候,都是在這種情況下產生的。我們看到大盤往上掉頭,這個時候你千萬不要再去放空,一會兒一跳十個點,突然一個三五十個點,把多單平掉,等著回落,回落十個點八個點,能不能做空,不做空,繼續做多單。
在交易當中我們看到做單的思路,第一個短線憑著什麼呢,技巧是短線憑著盤感,這個盤感就讓你在瞬間感覺到一股力量。假設說,這里有一張紙,那麼來了一股力量,這是一支箭,射過來了,能把紙穿透,還有我拿著它也可以把紙捅破。當然我們知道箭的力量是相當大的。剛才說的交易者就是這么抓住這些點的。短線憑的是盤感,長線就看趨勢。在交易當中既然看著大盤我來做股指,那大盤和股指當它出現一個方向的時候,你大膽第做。大盤和股指是向上的方式,大膽做多,不要想太多。每個交易者心中都有一個老虎,這個老虎時時刻刻准備跑出來,那就是怕損失。實際上在交易當中,不要去想這么多,真正要做到心中有底。當你把方向看好的時候,你發現你會賺錢很輕松。如果兩個方向背離,大盤向下,股指向上,這樣我就那裡等,空單我也不敢做,多單我也不敢做,等它兩個發出同一個信號再做。
合約
股指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准化協議,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貨合約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約標的。即股指期貨合約的基礎資產,比如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約標的即為滬深300股票價格指數。
(2)合約價值。合約價值等於股指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指數點與合約乘數的乘積。
(3)報價單位及最小變動價位。股指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為指數點,最小變動價位為該指數點的最小變化刻度。
(4)合約月份。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時間。指股指期貨合約在交易所交易的時間。投資者應注意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可能有特別規定。
(6) 價格限制。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或者某一時段中交易價格的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
(7)合約交易保證金。合約交易保證金占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方式。
(9)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股指期貨合約在交割日進行現金交割結算,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的具體安排根據交易所的規定執行。
⑷ 期貨規則是什麼
1,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是指在股指期貨交易中應當遵循的規則。股指期貨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2, 股指期貨交易是基於管理和規避系統性風險的需要而產生的。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目的在於以一定的貨幣投入而承擔、轉移或管理一定的風險。在這一交易活動中,股票價格指數不過是未來特定時間內的股票市場發展變化的風險的表現形式,或稱載體。股票價格指數基本上代表了整個市場股票價格變動的趨勢和幅度,每一時點的股票價格指數反映了該特定時點股票市場的風險。此種風險能夠被量化為貨幣價值。
拓展資料
一、規則
1, 交易時間較股市開盤早15分鍾,收盤晚15分鍾,投資者可利用 期指管理風險。
2, 漲跌停板幅度為10%,取消熔斷,與 股票市場保持一致。
3, 最低 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為12%,假設滬深300指數為2200點,保證金比率為12%則交易一手需要保證金2300*300*12%=82800(元),費率調整後則需要69000元,每手降低了13800元。
4, 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可規避股市月末波動。
5, 遇漲跌停板,按「 平倉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撮合成交。
6, 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 成交量和 持倉量。
7, 單個非套保 交易賬戶的 持倉限額為100手,
8, 出現極端行情時,中金所可謹慎使用 強制減倉制度控制風險。
9, 自然人也可以參與 套期保值。
10, 規則為 期權等其他創新品種預留了空間。
二、保證金
1,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 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 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 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 規定。
2, 修訂稿 規定,「 期貨合約在某一 交易日出現單邊市,則當日 結算時交易所可以提高 交易保證金標准」。而此前的《風險控制辦法》則 規定:「Dt 交易日與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計 漲跌幅度小於16%的,Dt交易日 結算時該合約的 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12%收取,收取標准已高於12%的按照原標准收取」。同時,修訂稿也刪除了「Dt+1 交易日未出現單邊市 保證金恢復正常標准」和「 強制減倉當日結算時 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正常標准收取」的 規定。
3, 業內人士同時表示,12%並非投資者最終的 保證金收取標准。根據商品期貨市場經驗,期貨公司將在此基礎上加征2到5個百分點。以 滬深300指數的點位計算,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20萬左右資金。
⑸ 股指期貨一手大概多少錢,有人知道嗎
1、國內的3大股指期貨經過不斷的松綁後,截至2020年10月份,目前的保證金參考如下:不同的期貨公司有些差別,IH大約近10萬人民幣一手,IF一般在13~18萬一手,IC大約20~30萬以上一手。
2、外盤股指期貨多少錢一手呢,新加坡A50,根據香港不同的期貨公司,大約在1000~1300美金一手,港股H股指大約在小5萬港幣一手,恆指大約10萬港幣一手。
股指期貨升貼水實戰
1、股指期貨升貼水的概念
在期貨市場上,現貨的價格低於期貨的價格,則基差為負數,遠期期貨的價格高於近期期貨的價格,這種情況叫「期貨升水」,也稱「現貨貼水」,遠期期貨價格超出近期貨價格的部分,稱「期貨升水率」;如果遠期期貨的價格低於近期期貨的價格、現貨的價格高於期貨的價格,則基差為正數,這種情況稱為「期貨貼水」,或稱「現貨升水」,遠期期貨價格低於近期期貨價格的部分,稱「期貨貼水率「。
2、股指期貨升貼水時,如何操作:
1)股指期貨交割日的期現套利:
股指期現套利是利用股指期貨合約到期時向現貨指數價位收斂的特點,當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在價格上出現差距,從而利用兩個市場的價格差距,買入低估一方,賣出高估一方,等到不合理的價差恢復到正 常合理的狀態後平倉,從中賺取價差收益的對沖交易行為。
2)跨期套利
1、期貨的跨期套利就是指:買入近期合約同時賣出遠期合約,或者賣出近期合約同時買入遠期合約。股指合約一般是當月、下月、在之後的兩個季月一共四個合約。舉例來說:如果你判斷股市在未來的一小段時間內將大漲,可以買入近月合約同時賣出遠月合約。
2、股指期貨有不同的到期交割日,比如現在是2020年10月20日,當下國內三大股指期貨都有11月合約、12月合約、2021年3月合約和2021年6月合約,這四個股指期貨合約之間是存在一定價差的,如果有投資者覺得某兩個合約之間的價差偏離了正常值,他就可以通過買入低估合約同時賣出高估合約的操作賺取價差回歸的收益,這就是股指期貨的跨期套利。
3、需要說明的是,目前因為程序化、量化編程的高度發達,不管是股指期貨升貼水套利還是股指期貨跨期套利,當下多為量化交易軟體在盤中快速捕捉瞬間的交易機會而實現的,再用肉眼判斷和手工下單的方式,已經逐步被淘汰了;國內這種能進行股指期貨升貼水、跨期套利交易的軟體也比較豐富、功能也比較強大了,它能同時進行對雙合約的實時價差監控和滿足交易條件時雙腿同步進場,完成構建套利策略的交易。那麼這時,股指期貨多少錢一手呢,一般對於跨期套利交易來講,雖然交易時是做了兩手(多空各一手),大多期貨公司卻是只收取一手的保證金的。
深市即將推出股指期貨,這是又豐富了股指期貨產品體系。記得在2010年4月份滬深300股指期貨推出至今已經10年時間了,大盤也經歷了一波2015年杠桿牛市,時至今日市場雖然在3000點上方徘徊,但顯然注冊制之後全面牛市是比較難看到了。而股指期貨的本質是對股票進行風險管理的投資工具,但是股民們卻有開戶門檻,和大部分股民是無緣的,這則消息算是利好券商板塊,對機構也是便利,不過,站在散戶的角度來看市場的發展,機構的實力不斷提升,股市的制度不斷完善,A股市場不是風險越來越低了,反而投資難度提高之後對股民的投資能力要求是越來越高了,再不專業點很容易被市場淘汰。
⑹ 股指期貨的交易規則是什麼
股指期貨(Stock Index
Futures)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交易時間:
早開盤15分鍾晚收盤15分鍾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
9:15-11:30,下午13:00-15:00"。即除了最後交易日外,滬深300股指期貨開盤較股票市場早15分鍾,收盤較股票市場晚15分鍾。這一設計更有利於期貨市場反映股票市場信息,便於投資者利用股指期貨管理風險。
漲跌停板:
與股市一致均為10%取消熔斷
根據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10%。這一漲跌停板幅度與現貨市場保持一致。綜合考慮相關因素,本次修訂取消了《交易規則》和《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有關熔斷制度的規定。
保證金:
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元
為加強風險控制,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避免市場劇烈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股市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較大。股指期貨也有"到期日效應",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周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競價交易:
漲跌停板成交"平倉合約優先"
股指期貨連續競價交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漲跌停板的極端行情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平倉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是因為股指期貨採用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空倉。
股指期貨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10-9:1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10-9:14為指令申報時間,9:14-9:15為指令撮合時間。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信息披露:
基金、保險頭寸可能"隱藏"
任何一張股指期貨合約掛牌交易後,只要單邊持倉量達到1萬手以上,即被視作"活躍月份合約"。中金所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但只公布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未來基金、保險等大資金的股指期貨交易頭寸可能會被很好地"隱藏"起來。
持倉限額:
單個賬戶限額約1500萬元
為進一步防止價格操縱,中金所將非套保交易的單個股指期貨交易賬戶持倉限額由原先的600手調整為100手。除了對單個賬戶進行限倉管理,中金所還將對單個結算會員進行限倉。限倉標准將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但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強制減倉:
極端行情下謹慎使用
借鑒國內期貨市場處置極端行情的經驗,中金所保留了在連續出現漲跌停板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強制減倉的制度,即將當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為成交平倉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格與該合約盈利客戶按照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但中金所只有在出現極端行情時才能謹慎使用。
套保:
個人投資者也可申請套期保值
為促進套期保值功能發揮,提高套期保值效率,業務規則修訂稿簡化了套期保值申請和審批的程序,將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與商品期貨市場不同,業務規則修訂稿也允許個人投資者申請套期保值。整個制度設計鼓勵股指期貨發揮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會區別對待對機構和個人的套保需求。
創新:
規則為期權等新品種預留空間
中金所在制定規則時,為未來的金融創新預留了空間。業內人士表示,在交易規則中"預留伏筆",為往後推出期權留下了空間。
股指期貨交割
股指期貨合約到期的時候和其他期貨一樣,都需要進行交割,股指期貨和短期利率期貨等採用的是現金交割。所謂現金交割,就是不需要交割一攬子股票指數成分股,而是用到期日或第二天的現貨指數作為最後結算價,通過與該最後結算價進行盈虧結算來了結頭寸。
⑺ 股指期貨的交易方式是什麼
你好,股指期貨即股票價格指數期貨,是一種以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遠期合約。目前,股指期貨已成為金融期貨中的重要品種。
【特殊性】
1.股指期貨以指數點數報價,即交易雙方約定的股指的點數。期貨合約的價值由所報點數與每個指數點所代表的金額(即合約乘數)相乘得到,因此期貨合約規模是不確定的。
2.由於股指無法進行實物交割,股指期貨到期時按照相應股指點數的差額乘以合約乘數進行現金結算。
股指期貨的交易規則:
1、交易時間:開盤早十五分鍾、收盤晚十五分鍾
這樣做的目的是幫助股票市場在期貨市場中的信心,以及幫助投資者盡可能的降低風險,增加獲利的機會。
2、百分之十的漲停板限制
股指期貨每日價格的最大波動僅限於前一交易日結算價的百分之十左右,這種漲跌幅限制與股市和期貨市場是一致的。不過,季度合約的波動性可能比近月合約的波動性更大,因此上市首日的季月合約的漲跌停幅度是基準價格的百分之二十。
3、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從最低交易保證金的百分之十上調至百分之十二,主要是為了確保單邊市場下的保證金調整水平。因為買賣單一合約至少需要十五萬的資金,可能會增加投資股指期貨的風險,投資者在進行實際操作時應更加註重分析和研究。
4、期指交割日
期貨合約的交割,應該通過現金交割,而不是實物交割,否則到期沒有完成交割,反而會給投資帶來損失。而期貨交割日期是合約到期月的第3個星期5。
5、競價交易
競價主要是連續競價和集合競價。
6、信息公開
任何股指期貨合約在掛牌交易之後,只要其交易後持倉量超過10,000手,那麼就會被視為活躍月份合約,在交易日結束之後,會公布交易量以及持倉量前二十的買賣。
7、持倉限額
採取限額的目的是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防止價格操作,維護股指期貨交易市場的平衡。
8、強制減倉
當期貨價格出現在同方向的連續漲停板的時候,可以採取強制減倉的措施來解決風險,確保投資的順利運作。
9、套期保值
可分為期現套利和跨期套利,但為了提升套利保值的價值以及功能,提高其投資利潤的效率,投資者可以在各種合約之間進行動態分配,避免因為合同到期而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配額。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⑻ 台灣期貨交易所的歷史沿革
1997年,在CME(芝加哥商業交易所)與新加坡交易所SGX-DT推出台灣指數期貨之後,為了避免島外交易島內股指期貨對台灣金融市場產生不可意料的影響,台灣當局加快了島內期貨市場的建設。1997年9月9日,台灣期貨交易所成立。1998年7月21日推出了第一個股指期貨合約--台灣證交所加權綜合指數。在短短的七年時間內,台灣期貨市場發展十分迅速,2004年台灣期交所所有合約成交量達59,146,376張,是1999年的60倍。成交量的飛速發展、產品的不斷創新以及制度的不斷變革使台灣期交所榮獲此次殊榮。 1997年美國CME與新加坡交易所SGX-DT推出台指期貨,台灣政府當時的第一反應是不向指數服務商提供台灣股票市場數據及信息服務。但後來考慮到這些指數服務商都是大型國際性金融集團,政府得 罪不起。不得已之下,當局決定禁止島內投資者參與島外台股指數期貨市場。但由此產生了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台灣投資人在股票市場風險管理工具使用方面淪為了「二等公民」。因為此時的台灣股票市場已經向QFII開放,也就是說QFII可以在台灣股票市場投資也可以在CME或SGX股指期貨市場進行保值。而在此之前,台灣已經成立了期貨交易所籌備處,因此這一事件加速了台灣股指期貨推出的進程。
1997年3月4日台灣「立法院」通過了《期貨交易法》。根據第8條規定,經台灣地區證期會核准,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同年9月9日取得公司執照,1998年4月19日,期交所舉辦開幕儀式,5月28日《期貨交易稅條例》通過立法程序,7月21日期交所正式開業,推出了第一個合約,即台灣證交所股價指數期貨合約。從此開始,台灣期貨市場進入了快速發展的通道。 1999年7月21日推出了電子類股指價指數期貨與金融保險類股價指數期貨。
2001年4月9日推出了小型台股指數期貨。2001年12月24日推出了台股指數期權。
2003年1月20日推出股票期權。
2003年6月30日推出台灣50指數期貨。
2004年1月2日推出十年期公債期貨。
2004年5月31日推出三十天期利率期貨。
⑼ 對新人來說期貨DT好些還是A股DT好些
A股吧~標的多些~券商市場也大些
我不明白你做過職業DT沒?我畢業一出來做的就是美股DT~現在A股DT也是由那批美股DT開拓的市場~做法類似~別跟我講期貨DT與A股DT的原理有什麼不同~DT是一門生意~現在談的是期貨DT與A股DT哪門生意更好~
期貨DT沒有門檻~你隨便找個網上開戶手續費都可以弄到交易所+1分錢~你相對於其他交易者而已沒有任何優勢~
而A股DT可就不同了~做過職業DT的都知道這行拼的是速度與交易成本~A股大多是T+1的交易~數據刷新頻率交易成本都是分好多層次~如果你在A股做DT等於你以T+0對抗別人的T+1交易~再加上券商對這種業務模式的推廣力度~你的交易成本可以很低(營業部有保證成交量保證市場佔有率的需求)~這就等於你在08年權重萬二的交易成本加上宏匯軟體比一般人快近1秒~看著正股大盤等T+1的品種做權證T+0的品種一樣~打的就是非公平競爭~
你告訴我期貨DT與A股DT哪門生意更好?
⑽ 股指期貨的交易規則是什麼
股指期貨最新交易規則分為三點:
是調整股指期貨日內開倉限制標准。自年9月7日起,滬深300、上證50、中證500股指期貨客戶在單個產品、單日開倉交易量超過10手的構成「日內開倉交易量較大」的異常交易行為。日內開倉交易量是指客戶單日在單個產品所有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此限。
是提高股指期貨各合約持倉交易保證金標准。為切實防範市場風險,通過降低資金杠桿抑制市場投機力量,自2015年9月7日結算時起,將滬深 300、上證50和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非套期保值持倉交易保證金標准由目前的30%提高至40%,將滬深300、上證50和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套期保值持倉交易保證金標准由目前的10%提高至20%。
是大幅提高股指期貨平倉手續費標准。為進一步抑制日內過度投機交易,結合當前市場狀況,自2015年9月7日起,將股指期貨當日開倉又平倉的平倉交易手續費標准,由目前按平倉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點一五收取,提高至按平倉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十三收取。而在8月26日之前,股指期貨日內平倉手續費收費標准僅為萬分之零點二三,即在不到一個月時間內平倉手續費提高到了10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