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期貨交易實施哪些特殊制度
漲跌停這些就不用說了,如果您是股民的話,那麼加鑫可以告訴您,期貨交易還實行以下特殊的交易制度:
1、【保證金交易制度】期貨交易對象是標准化的合約,只需繳納一定保證金(通常交易所規定最低交易保證金,然後期貨公司加收一定比例以控制風險)即可交易。比如螺紋鋼1手是10噸,假設現價3500元/噸,那麼1手合約價值是35000元!假設保證金比例是10%,那麼交易1手螺紋鋼期貨合約只需要3500元,假設價格漲到3600元,那麼1手可以賺1000元。也就是你用3500元就能賺1000元(當然,做錯方向就是虧損)。
2、【T+0雙向交易制度】顧名思義,雙向交易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而T+0交易就是你當天開倉的,當天就可以平倉。
3、【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強制平倉制度】這個也是期貨和股票的一個重要不同!期貨每天盤後,都要按照結算價(比如商品期貨,結算價就是分時圖上黃線的價格),結算你當日的盈虧,如果賺錢就不說了,如果虧錢的話,你需要在約定的時間補足保證金,如果未按規定補足保證金,那麼根據【強制平倉制度】,期貨公司有權把你的合約直接平倉,盈虧都是你承擔。
4、【其他制度】期貨還實行大戶持倉報告制度,也就是大戶如果持倉超過交易所規定的量,那麼是需要報告的。
以上資料由加鑫整理,希望能幫到您。
2. 期貨交易規則
期貨交易規則如下:
一、合約標准化:期貨市場的交易項目必須合平期貨合約標准化,嚴格按照合約條款上的對標物質量等級、物品數量、交割的時間地點等等規定實行。
二、保證金制度:為了承擔期貨交易雙方的時間和風險成本,期貨的交易者需要在貨期交易時繳納一定的保證金。
三、雙向交易於對沖機制:期貨交易者不僅可以作為期貨買家買入建倉,同樣可以作為期貨賣家賣出建倉,交易的買賣雙方在合約內可以自由組成對沖機制。
四、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交易所在每日的交易工作完成後,才會依照交易者當日的盈虧狀況來結算期貨交易的盈虧。
五、漲停板制度:期貨合約在交易日當天的交易價格不能在規定的漲幅范圍之外,否則將會被視為無效交易。
六、強行平倉制度:此制度會在會員當日提交的保證金不足,或是持倉的數量超過規定限額時,相關機構為了防止進一步擴大風險,實行一種強制性制度。
【拓展資料】
期貨,英文名是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期貨市場最早萌芽於歐洲。早在古希臘和古羅馬時期,就出現過中央交易場所、大宗易貨交易,以及帶有期貨貿易性質的交易活動。最初的期貨交易是從現貨遠期交易發展而來。第一家現代意義的期貨交易所1848年成立於美國芝加哥,該所在1865年確立了標准合約的模式。
3. 期貨市場的交易制度有哪些
期貨交易制度有八種,分別如下:
1、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於控制風險。
2、漲跌停板制度
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
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3、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於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於集中於少數投資者。
4、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於有效防範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
5、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
6、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7、風險准備金制度
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
8、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
9、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4. 期貨交易所應建立哪些制度
期貨交易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下列風險管理制度:(一)保證金制度;(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三)漲跌停板制度;(四)持倉限額和大戶持倉報告制度;(五)風險准備金制度;(六)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風險管理制度。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還應當建立、健全結算擔保金制度。
5. 簡述期貨的交易制度
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期貨作為一種投資,期貨交易的運行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善的運行機制,本文將會對期貨交易的基本制度做簡單的介紹。
1.保證金制度
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作為其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然後才能參與期貨合約的買賣,並視價格變動情況確定是否追加資金。這種制度就是保證金制度,所交的資金就是保證金。保證金制度既體現了期貨交易特有的「杠桿效應」,同時也成為交易所控制期貨交易風險的一種重要手段。
2.每日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的結算是由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的。期貨交易所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期貨交易的結算實行分級結算,即交易所對其會員進行結算,期貨經紀公司對其客戶進行結算。
3.漲跌停板制度
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4.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為了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投資者,對會員及客戶的持倉數量進行限制的制度。超過限額,交易所可按規定強行平倉或提高保證金比例。
5.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某品種持倉合約的投機頭寸達到交易所對其規定的頭寸持倉限量80%以上(含本數)時,會員或客戶應向交易所報告其資金情況、頭寸情況等,客戶須通過經紀會員報告。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
6.實物交割制度
實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當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將期貨合約所載商品的所有權按規定進行轉移,了結未平倉合約的制度。
7.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並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或者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超出規定的限額時,或者當會員或客戶違規時,交易所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實行強行平倉的制度。簡單地說就是交易所對違規者的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
6. 期貨交易所應建立哪些制度
法律分析:期貨交易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下列風險管理制度:(一)保證金制度;(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三)漲跌停板制度;(四)持倉限額和大戶持倉報告制度;(五)風險准備金制度;(六)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風險管理制度。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還應當建立、健全結算擔保金制度。
法律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 期貨交易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下列風險管理制度:(一)保證金制度;(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三)漲跌停板制度;(四)持倉限額和大戶持倉報告制度;(五)風險准備金制度;(六)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風險管理制度。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還應當建立、健全結算擔保金制度。
7. 期貨交易的規則
1、合約標准化:期貨市場的交易項目必須合乎期貨合約標准化。
2、保證金制度:期貨的交易者需要在貨期交易時繳納一定的保證金。
3、雙向交易於對沖機制:期貨交易者既可以作為期貨買家買入建倉,也可以作為期貨賣家賣出建倉。
4、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5、漲停板制度。
6、強行平倉制度。」
拓展資料:
1、期貨的發展:歷史上最早的期貨市場是江戶幕府時代的日本。由於當時的米價對經濟及軍事活動造成很重大的影響,米商會根據食米的生產以及市場對食米的期待而決定庫存食米的買賣。在1970年代,芝加哥的CME與CBOT兩家交易所曾進行多項期貨產品的創新,大力發展多個金融期貨品種,令金融期貨成為期貨市場的主流。1980年代,芝加哥的交易所開始發展電子交易平台。踏入1990年代末,各國交易所出現收購合並的趨勢。
中國古代已有由糧棧、糧市構成的商品信貸及遠期合約制度。在民國年代,中國上海曾出現多個期貨交易所,市場一度出現瘋狂熱炒。偽滿洲國政府亦曾在東北大連、營口、奉天等15個城市設立期貨交易所,主要經營大豆、豆餅、豆油期貨貿易。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期貨交易所在中國大陸絕跡幾十年,到1992年鄭州設立期貨交易所,展開另一波期貨熱炒風潮,各省市百花齊放,最多曾經一度同時開設超過50家期貨交易所,超過全球其他國家期貨交易所數目的總和。中國國務院在1994年及1998年,兩次大力收緊監管,暫停多個期貨品種,勒令多間交易所停止營業。自1998年後,中國大陸合法的商品期貨交易所只剩下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期貨交易所、鄭州期貨交易所三所,前者經營能源與金屬商品期貨,後兩者經營農產品期貨。到2006年9月8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在上海掛牌成立,首項推出的產品為滬深300股指期貨。
2021年6月15日,上海證券報消息,我國期貨市場套期保值效率在90%以上的品種超五成,期現相關性在0.9以上的期貨品種超六成。銅、棉花、大豆等成熟品種的期貨價格已逐步成為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定價基準。
8. 期貨交易有哪些基本制度
1、會員管理制度
一般來說,
期貨交易
所實行會員制。只有具備一定條件成為交易所的會員才能進入交易廳直接進行交易,非會員必須通過作為期貨交易所會員的期貨經紀公司代理交易才能進行期貨交易。實行嚴格的會員管理制度,直接關系著市場規模和市場質量。作為交易所的會員,享有交易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並且接受交易所的監督和管理。
2、保證金制度
在期貨交易中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5——10%繳納少量資金,作為其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然後才能參與期貨合約的買賣,並視價格變動情況確定是否追加資金,這就是期貨交易的保證金制度。保證金的收取分級進行。會員及客戶保證金的收取比例不得低於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標准。經中國證監會的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的比例。在進入交割月的第一個交易日起收取的保證金比例逐步提高。保證金屬客戶所有,期貨經紀公司除按照規定為客戶向期交易所交存保證金、進行交易結算外,嚴禁挪作他用。當每日結算後客戶保證金低於期貨交易所規定的水平時,期貨經紀公司應當按約定方式通知客戶追加保證金,客戶不能按時追加的,則應當通過交易所將該客戶部分或全部持倉強行平倉,直至保證金余額能夠維持其剩餘頭寸。
3、每日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的結算實行分級結算。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保證金;期貨經紀公司根據期貨交易所結算結果對客戶進行結算,並及時將結算結果通知客戶。
4、漲跌停板制度
期貨交易實行T+0的交易方式。同時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有一定的限制,超出規定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的波動幅度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停板時的成交撮合實行平倉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連續出現停板時,交易所可以臨時採取如提高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漲跌停板幅度等控制風險的措施。
5、持倉限額制度和大戶報告制度
期貨交易所為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度集中實行持倉限額及大戶報告制度。交易所根據不同的期貨合約、不同的交易階段制定持倉限額制度,通常在一般月份一個會員對某種合約的單邊持倉量不得超過交易所該合約持倉總量的15%。超出限額,交易所可按規定強行平倉或提高保證金比例。大戶報告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某品種持倉合約的投機頭寸達到交易所對其規定的投機頭寸持倉限量的80%以上,會員或客戶應向交易所報告其資金情況、頭寸情況等。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狀況改變要求報告的持倉水平。套期保值交易頭寸實行審批制,其持倉不受限制,但進行套期保值的會員或客戶也應執行大戶報告制度。
6、實物交割制度
即是指交易所制定的、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將期貨合約所載商品的所有權按規定進行轉移、了結未平倉合約的制度。期貨合約交割時,是以標准倉單的交付實現所有權轉移的。標准倉單是由交易所統一制定,標准倉單的生成通常需要經過入庫預報、商品入庫、驗收、指定交割倉庫簽發和注冊等環節。實物交割發生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倉庫。根據距離遠近,交易所可以對不同地點的交割制定升、貼水,以平衡運費和商品的地區價差等影響價格的因素。標准倉單可以按交易所規定進行轉讓,標准倉單的轉讓必須通過會員在交易所辦理過望手續,同時結清有關費用。在規定交割期內,賣方未交付有效標准倉單或買方未支付貨款或支付不足的,視為違約。交易所對違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並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或者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超出規定的限額時,或者當會員或客戶違規時,交易所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實行強行平倉的制度。簡單地說就是交易所對違規者的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
8、風險准備金制度
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從自己收取的會員交
易手續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確保交易所擔保履約的備付金的制度。交易所風險准備金的設立,是為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而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的風險帶來的虧損。交易所不但要從交易手續費中提取風險准備金,而且要針對股指期貨的特殊風險建立由會員繳納的股指期貨特別風險准備金。股指期貨特別風險准備金只能用於為維護股指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交易所不可預見風險帶來的虧損。風險准備金必須單獨核算,專戶存儲,除用於彌補風險損失外,不能挪作他用。風險准備金的動用應遵循事先規定的法定程序,經交易所理事會批准,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按規定的用途和程序進行。
9、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也稱公示制度、公開披露制度,為保障投資者利益、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而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將其自身的財務變化、經營狀況等信息和資料向監管部門和交易所報告,並向社會公開或公告,以便使投資者充分了解情況的制度。它既包括發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後的持續信息公開,它主要由招股說明書制度、定期報告制度和臨時報告制度組成。
9. 期貨交易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你好,金融期貨交易有一定的交易規則,這些規則是期貨交易正常進行的制度保證,也是期貨市場運行機制的外在體現。
(1)集中交易制度。金融期貨在期貨交易所或證券交易所進行集中交易。
(2)標准化的期貨合約和對沖機制。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經主管機構批准後向市場公布的標准化合約。
(3)保證金及其杠桿作用。為了控制期貨交易的風險和提高效率,期貨交易所的會員經紀公司必須向交易所或結算所繳納結算保證金,而期貨交易雙方在成交後都要通過經紀人向交易所或結算所繳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
(4)結算所和無負債結算制度。結算所是期貨交易的專門清算機構,通常附屬於交易所,但又以獨立的公司形式組建。結算所實行無負債的每日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制度。
(5)限倉制度。限倉制度是交易所為了防止市場風險過度集中和防範操縱市場的行為,而對交易者持倉數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6)大戶報告制度。大戶報告制度是交易所建立限倉制度後,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達到交易所規定的數量時,必須向交易所申報有關開戶、交易、資金來源、交易動機等情況,以便交易所審查大戶是否有過度投機和操縱市場行為,並判斷大戶交易風險狀況的風險控制制度。
(7)每日價格波動限制及斷路器規則。為防止期貨價格出現過大的非理性變動,交易所通常對每個交易時段允許的最大波動范圍作出規定,一旦達到漲(跌)幅限制,則高於(低於)該價格的買入(賣出)委託無效。
10. 期貨市場基本制度主要有哪些
第一個制度:漲跌停板
這個制度又被稱之為每天價位最大變動抑制,實際表示的含義是合約期貨在某一個交易日之中的投資價位走向波動,不能夠低於或者高於按照規定限制的上漲下跌的波動幅度,如果說投資者操作的價位一旦超過了這個上漲下跌的波動幅度的報價,就會被直接看作無效交易,也就不能夠成交結算。
第二個制度:保持倉位限定額度
保持倉位限定額度從字面上不難看出,其指的是期貨貿易中心,為了預防期貨交易市場的種種風險,過多的集中在少數的投資者以及為了提防操作市場價位的行為,對於在市場進行買賣的投資者實施的一種保持倉位數量的限定製度,如果投資者手中持有的倉位數量超過了限定額度,就會被系統強制性平掉倉位或者是提升保證金的比例。
第三個制度:每天進行一次結算
在期貨交易中,其結算是按照貿易中心處統一進行的,期貨貿易中心實行的是每天沒有負債的結算制度,具體指的是當投資者在每一天買賣結束過後,貿易中心根據投資者當天的結算價位清算出所有合約條款的盈利虧損、保證金以及手續費用等等,然後對應當接收與應當付出的款項同一時間進行劃轉,以此增加或者是降低投資者的准備資金。
第四個制度:實體物交割
該制度指的是當期貨貿易中心擬定的合約期貨到達期限之後,買賣雙方將合約期貨承載的貨物所有權按照原先規定的進行轉接,了結還沒有平掉倉位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