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馬來西亞外匯管制特點
1:凡是本國貨幣 非國際流通貨幣的(國際流通貨幣 像 美元 歐元 日元 英鎊等 都是)基本都有外匯管制;
2:這種外匯管制 是為了不讓過多不必要的外幣流入和過多不要的本國貨幣兌換流出 過多的外幣流入流出會造成熱錢 也會造成通貨膨脹 (對外貿易除外)。
馬來西亞外匯管制特點:
一、馬來西亞金融環境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使馬來西亞金融體系遭到重創,1998年9月2日,馬來西亞政府實施固定匯率制,對外匯流出實施嚴格管制。隨著經濟狀況的好轉,2005年7月21日,馬來西亞政府實施管理下的浮動匯率制,外匯管制措施大幅度放寬,為外國投資營造了良好環境。
(一)當地貨幣
馬來西亞貨幣為馬幣(也稱林吉特或令吉,RinggitMalaysia)。外商可到銀行及貨幣兌換所兌換馬幣,馬來西亞所有銀行都能兌現旅行支票。目前,馬幣不允許海外自由兌換。中國的商業銀行暫未經營馬幣幣種。
人民幣與馬幣不可直接兌換。人民幣與馬幣進行結算需以美元搭橋。2010年8月才9日起,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開始公布人民幣對馬幣匯率中間價。人民幣對馬幣匯率中間價採取間接標價法,2017年5月8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幣兌馬幣匯率為100:62.887。
1997年,金融鳳暴席捲亞洲,馬幣6個月暴跌46%,7月1日達到4.885的歷史低位。為應對馬幣貶值,當年9月T日,馬來西亞政府宣布將馬幣與美元掛鉤,把兩者之間的匯率固定在1美元兌3.8馬幣的水平,直至2005年7月21日開始放開管制並允許馬幣匯率揮動。
自2005年7月以來,馬幣對美元穩定上升,2008年3月一度升至3.1:1,後略有波動和調整。2006年12月29日1美元約合3.52馬幣,2007年12月31日1美元約合3.31馬幣,2008年10月20日才美元約舍3.51馬幣,2009年3月6日1美元約合3.74馬幣。近年來馬幣對美元再次出現波動,2014年第四季度以來,馬幣領跌亞洲新興市場貨幣。馬幣兌美元匯率先後跌破3.8和4.0的心理關口,甚至一度擊穿4.4。2016年馬幣兌美元貶值超過4.3%。2017年5月8日,一美元約合4.3335馬幣。
Ⅱ 歐元有外匯管制嗎
何為外匯管制
外匯管制,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政府或中央銀行為避免本國貨幣供給額的過度膨脹,或外匯准備的枯竭,對於外匯之持有,對外貿易或資金流動所採取的任何形式的干預。
2、外匯管制的國家有哪些?
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非常多,亞洲、非洲、美洲等都有。根據外匯管制內容和嚴格程度的不同,一般分為三種類型:嚴格外匯管制、部分外匯管制、名義上取消但仍在不同程度上實行外匯管制。
信仔整理了拉美和非洲一些國家以及俄羅斯在進口付匯方面的管理規定,供大家參考:
01、委內瑞拉
該國的進口企業首先要在CADIVI官方網站上注冊,進行外匯管理體系用戶登記(RUSAD),下載並填寫提交有關的申請表,CADIVI審核通過後將會在其網站上公布通過審批的AAD號,並將所需外匯金額在其賬戶中單獨劃出,以備貿易用匯需要。在拿到AAD以後,委內瑞拉進口商才能夠開立信用證以及接受海外出運。在清關以後,還需要將拿到的有關單據,交給CADIVI進行進一步的核查,審查通過後,公示ALD(Autorización de Liquidación de Divisas)號,即將賬戶上的美元實際劃給進口企業。最後進口企業再向委內瑞拉中央銀行索購外匯,用於實際支付。
02、阿根廷
阿根廷規定所有進口產品均可通過預先支付完成,任何產品應在預先支付後360日內出具產品國內銷售證明。如未在期限內在國內銷售,應將預付款額或未在國內銷售的產品所用額度進行結算,匯率小於預付款日的參考匯率。允許在國內銷售期限平行時間內進行進口預先償付債務。
03、俄羅斯
1998年金融危機以後,俄進一步加強了對進口貿易的管理,禁止以商業信貸和預付款的方式將資金匯出境外,只有在得到商品已進入海關監管區的通知後或進口商開立信用證的情況下,銀行方可進行支付。1999年初,俄央行規定,俄進口商在向國外預付進口貨款時,必須在負責匯付的銀行存上等同於貨款的盧布款,待其提交貨單證後,方可被退還盧布款。2001年1月,俄開始實施《對進口商支付外匯實行監督的制度》,擴大了對在進口活動中使用外匯的監督范圍,不僅可以監督支付外匯的出口合同,而且可以監督以盧布和票據進行結算的各種出口合同,俄政府正在計劃將外匯監督擴大到轉口業務和臨時進口業務。
04、衣索比亞
該國外匯管制嚴格,實行「外匯批發拍賣制度」,凡一次性申買外匯高於50萬美元者需通過參加拍賣獲得所需外匯;凡低於50萬美元者,均無需參加外匯拍賣,可直接到各有關商業銀行自由申買。該國還規定匯款不能超過5000美元,進口貨物超過2000美元需要裝運前證明。所以很多衣索比亞的外貿交易,超過5000美元的都是採取信用證方式結算。
05、坦尚尼亞
坦尚尼亞實行的是部分外匯管制制度,較為寬松,現在可以憑形式發票(PI)到銀行預付20%貨款。
06、突尼西亞
突尼西亞實行嚴格的外匯管制,禁止提前使用現金交易。但突尼西亞的銀行資信良好,即期信用證方式比較可靠。
07、奈及利亞
奈及利亞作為外匯管制國家,是當今世界上唯一由央行直接向外幣兌換所出售美元的國家。一直以來確實存在進口商買不到美元的情況。美金賬戶,每天現金存款最多1萬美元,每周最多匯出5萬美金,不管單筆匯出還是多次匯出。
部分奈及利亞進口商沒有錢就乾脆不提貨了,詐騙比較多,純粹依靠企業的商業信用,風險是非常、非常、非常大的。
3、遇到因外匯管制不能預付的情況,怎麼辦?
目前全球仍有不少國家實行不同程度的外匯管制,其中對涉及進口付匯的管理規定也不盡相同。因此,出口企業在向外匯管制國家出口之前,有必要充分了解該國的相關規定,做到心中有數,謹慎交易。
1)信用證方式結算
對於銀行資信良好的國家,採用信用證方式結算是比較可靠的。但部分外匯管制國家,銀行的付款能力也一般,這種情況下,要使用信用證結算的話,就要慎重選擇開證銀行,以確保其到期有能力購匯、換匯支付。
2)使用其他幣種/第三方付款
既不能預付款,信用證也不可靠的情況下,可與買家協商能不能通過歐元、英鎊、人民幣等匯款,或者通過第三方付款。
Ⅲ 如何突破外匯管制
個人經常項目下用匯,原則上是不受任何限制的。這個和時間沒有任何關系,我國經常項目外匯已完全放開,沒有任何限制(前提是有真實性需求)。目前只有部分資本項目外匯業務還需要外匯局審批,我國外匯管理的一個大趨勢是逐漸放開,最終實現完全可兌換,所以你的那個擔心完全是不必要的。不過有幾點需要提醒你一下:你用外匯時提現和直接通過銀行匯出是不一樣的。直接匯出的的話直接拿身份證辦理就行了,而你若要提現鈔的話,沒人每天提現等值10000美元以下直接憑身份證辦理,超過需要提供用途證明。現鈔要攜帶出境的話,等值5000美元以下,海關直接予以放行,5000-10000美元向銀行提供用途證明,銀行為你出具現鈔攜帶證,10000美元以上,原則上不允許,有特殊用途,需提供證明材料,由外匯局在攜帶證上簽章,海關依據攜帶證予以放行。你要結匯的話(就是換回人民幣),個人年度等值50000美元以內,憑身份證就可辦理,超過限額,需提供證明材料(如存匯單據)。外匯管理相關問題,建議到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查詢。
Ⅳ 人民幣為什麼不能自由兌換外幣,為什麼要進行外匯管制
中國不是不想人民幣自由兌換,而是還不敢,或者說不具備實力。
因為中國政府既追求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又想控制對國際貨幣美元匯率的穩定。那麼,根據蒙代爾不可能定理,資本勢必無法完全自由流動,也就出現了外匯管制,俗稱人民幣不能自由兌換
蒙代爾不可能三角:國內貨幣政策自主獨立性、匯率穩定性、資本自由流動,三者不可共存,又稱「三元悖論」
內貨幣政策:必須自主,尤其是核動力印鈔機不能停。另外,加息/降息(基準利率調整)、存款准備金率升降(貨幣乘數)、信貸政策松緊度等等,GOV都不忍心不牢牢把控,並隨心所欲、隨機應變的朝令夕改
匯率穩定性:美聯儲是世界人民的央行,而外匯儲備是中國人民的錢袋子,是購買中國不足物資和技術的保障,同時可以抑制國內同類型物資(尤其食品)的價格上漲。所以,外匯儲備必須保,匯率也必須保,若匯率崩,則意味著輸入性通脹,石油和食品價格上漲,威脅到工業生產和民生領域,是不可承受之重
三元保二棄一。即只能選擇限制「資本自由流動」,亦即如題「暫時幾年外匯管制」,「不能自由兌換外匯以防攜款潛逃勢態擴散」 。而 退一步理解這個邏輯,也可以認為是「中聯儲」(央行)的一片良苦用心吧
Ⅳ 按照現在的匯率,有必要長期持有港幣嗎
沒有必要長期待有港幣.因為現在在香港已經基本上可以直接使用人民幣進行消費了,而人民幣目前還處在一個升值區間,應該長期持有人民幣.
至於外匯管制,就更不用放在心上了,按外管局的最新政策,一個中國公民持身份證一年可以在銀行換到5萬美元,如果你需要外匯,拿一家三口三個人身份證一年可以換出15萬美元的外匯,要不要那一萬港幣都無所謂了.
還是換回人民幣,做人民幣投資吧
當然,如果你要買港股又另當別論了
Ⅵ 為什麼我每次收到一筆外匯匯入款項,中信銀行都要給我打一通電話才給我入賬,否則不給我入賬,我這個必要
中國外匯管制比較嚴格 ,有這必要
Ⅶ 外匯開戶:從管制到管理 中國匯市自由化還有多遠
從年前中國外匯儲備跌破3萬億大關之後,對於中國外匯發展走勢的討論從來都沒有停止過,其中最為引人關注的就是在「人民幣貶值和國內資本外流嚴重」的作用下,中國外匯已經打開的門會不會關上,重新走向外匯管制的老路。
首先,我們來看看今年以來出台的一些列外匯管理制度吧:
2015年9月9日
外匯局下發文件,加強「螞蟻搬家」式購匯管理,要求對個人購匯分拆交易提高警惕,必要時拒絕購匯申請。
「螞蟻搬家」式換匯包括三種情況。第一種就是,5個以上不同個人,在同日、隔日或連續多日分別購匯後,將外匯匯給境外同一個人或機構;第二種是,個人在7日內從同一外匯儲蓄帳戶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萬美元的外幣現鈔;第三就是,同一個人將其外匯儲蓄帳戶內存款劃轉至5個以上直系親屬。
這三種對外匯的操作行為都被界定為是「螞蟻搬家」式的換匯行為。一但被認定為實施了「螞蟻搬家」式的換匯行為,個人將被列入黑名單,取消兩年的10萬美元的換匯額度。
2015年10月1日
自2016年1月1日起,中國境內銀聯人民幣卡在境外提取現金,除每卡每日不超過等值1萬元人民幣外,每卡每年境外累計取現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依據之前每卡每日境外取現不超1萬的規定,年累計總額從300多萬縮減到了10萬。外管局發函稱,此次限額出台,是為了遏制部分持卡人在境外大額取現,防範洗錢風險。
2015年10月22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擬於2016年1月1日停止使用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正式上線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銀行及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機構,須於2016年1月1日前通過外匯局驗收並接入個人外匯系統,方可繼續開展個人結售匯業務以及外匯兌換業務。
2015年12月28日
為進一步規范外幣現鈔收付,防止個別機構以虛構交易等方式騙取外幣現鈔收付,逃避外匯監管,外匯局發布《境內機構外幣現鈔收付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境內機構外幣現鈔收付的條件。
《辦法》規定,在無法使用銀行渠道等特殊情況下,允許境內機構以外幣現鈔辦理部分經常項目收付。但應按規定在經辦銀行辦理結匯,不得存入經辦銀行轉為現匯。自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6年4月29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完善真實性審核的通知,加強單證審核,規范管理。一是明確貨物貿易離岸轉手買賣單證審核要求,同一筆離岸轉手買賣業務應在同一家銀行網點採用同一幣種(外幣或人民幣)辦理收支結算;B類的企業暫停辦理離岸轉手買賣外匯收支業務。二是完善直接投資外匯利潤匯出管理。明確銀行為境內機構辦理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利潤匯出業務的單證審核要求。三是規范貨物貿易風險提示函制度。對貨物貿易外匯收支異常的企業提示風險。
2016年5月27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內容為:一是對境外機構投資者實行登記管理。境外機構投資者應通過結算代理人辦理外匯登記。2、不設單家機構限額或總限額。境外機構投資者可憑相關登記信息,到銀行直接辦理資金匯出入和結匯或購匯手續,不需要到外匯局進行核准或審批。3、要求資金匯出入幣種基本一致。投資者匯出資金中本外幣比例應保持與匯入時的本外幣比例基本一致,上下波動不超過10%。
2016年6月15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改革和規范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包括全面實施外債資金意願結匯管理;統一境內機構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意願結匯政策;對資本項目收入的使用實施統一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進一步規范資本項目收入及其結匯資金的支付管理,明確銀行按照展業三原則承擔真實性審核義務;外匯局進一步強化事後監管與違規查處。
2016年7月6日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稱,將加強境外金融機構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展人民幣購售業務宏觀審慎管理。自8月15日起,銀行間外匯市場的境外金融機構在境外與其客戶開展遠期賣匯業務產生的頭寸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平盤後,應按月對其上一月平盤額交納20%的外匯風險准備金,准備金利率為零。
2016年11月28日
2016年11月,國家外匯管理局嚴控資本外流,要求資本項下500萬美元或以上資金的匯出報外管局審批,並加大對大型海外並購交易的外匯審查,包括此前已獲得外匯額度的交易。監管層將對六類特殊性質的對外投資業務實施規范監管,除非有相關部門批文,否則原則上不予備案或核准。
被限制的業務包括:國有企業境外購買或開發中方投資額在10億美元及以上的大宗房地產;中方投資額在10億美元及以上的非主業大額並購和對外投資;以及中方投資額在100億美元及以上的特別大額對外投資項目;投資額在10億美元(含)以上非主營項目大額並購投資項目。
2016年12月30日
2016年12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
《管理辦法》規定的大額交易報告標准為:一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額現金交易,境內和跨境的報告標准均為人民幣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二是非自然人銀行賬戶的大額轉賬交易,境內和跨境的報告標准均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三是自然人銀行賬戶的大額轉賬交易,境內的報告標准為人民幣5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跨境的報告標准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
2016年12月31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人答記者問表示,個人年度購匯便利化額度沒有變化,仍為5萬美元。境內個人憑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真實性購匯需求申報後,直接在銀行辦理年度便利化額度之內的購匯;便利化額度之外的經常項目購匯,憑有交易金額的真實性證明材料辦理,不存在任何障礙。
外匯局表示,2017年將加強對銀行辦理個人購付匯業務真實性合規性檢查。加大對個人購付匯申報事項的事後抽查和檢查力度,提高對個人申報信息和交易數據的監測、分析、篩選、審查頻率。
2017年1月3日
2017年1月3日,外匯管理又出新政。
從1月1日起,無論是在銀行櫃面還是通過網銀、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辦理購匯,均需填寫《個人購匯申請書》,明確填寫購匯用途,且必須填寫「預計用匯時間」。如因私旅遊,要填寫預計停留期限,是跟團還是自由行;如果是境外留學,要填寫學校名稱、留學國家、年學費金額和年生活費金額。而此前,一般情況,個人因旅遊等去銀行購匯,櫃面工作人員會口頭詢問購匯用途,然後在銀行系
統內錄入,並不需要個人填寫相關表格。另外,最新個人購匯說明書中,還明確列出了購匯「六不得」,包括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等。如違規購匯,相關信息將依法被納入個人徵信記錄。
2017年1月26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進一步推進外匯管理改革完善真實合規性審核的通知》(簡稱「3號文」)。3號文除了擴大境內外匯貸款結匯范圍外,還強調了要加強境外直接投資真實性、合規性審核。
包括3方面9項措施。
包括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登記和資金匯出手續時,除應按規定提交相關審核材料外,還應向銀行說明投資資金來源與資金用途(使用計劃)情況,提供董事會決議(或合夥人決議)、合同或其他真實性證明材料。
包括在提升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方面,擴大境內外匯貸款結匯范圍,允許內保外貸項下資金調回境內使用,將境內銀行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吸收的存款境內運用比例從50%調整為100%,允許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辦理結匯。
包括進一步規范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明確等值5萬美元(不含)以上外匯利潤匯出業務的單證及簽注要求等,明確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登記和資金匯出手續時,應向銀行說明投資資金來源與資金用途等。
包括近期外匯局在監測和核查中發現,少數企業存在出口不收匯或少收匯、進出口報關主體和收付匯主體不一致等情況,擾亂正常外匯收支秩序。為此,《通知》再次強調,企業應當按照「誰出口誰收匯、誰進口誰付匯」原則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及時辦理收匯業務。
從外匯管理局發布新規定的頻率上看,外匯管理局自「811」匯改以來對外匯市場的管理越來越嚴格,但是這是不是意味著外匯市場隨時可能重新回到管制時代呢?答案是否定的。4月20日,中國外匯局召開新聞發布會言稱:中國會繼續審慎有序推動資本賬戶開放。中國外匯管理政策是連續的一貫的,不會再走回外匯管制的老路。
新聞發布會上,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國際收支司司長王春英介紹2017年一季度外匯收支數據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從我國跨境資本轉向流出以來,外匯管理部門未對匯兌和跨境收付等採取新的措施,但要求銀行遵守現行外匯管理規定,切實履行展業原則,加強真實性合規性審核。」王春英在回答記者問時表示,在外匯管理方面,與之前相比,外匯管理政策法規連續一貫,沒有任何變化。
王春英表示,外匯管理部門制定和執行外匯管理政策時,始終堅持兩項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改革開放,支持和推動金融市場的雙向開放,進一步提升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服務實體經濟。二是堅持防範跨境資本流動風險,防止跨境資本無序流動對宏觀經濟和金融穩定帶來沖擊,維護外匯市場穩定,為改革開放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王春英指出,基於上述兩項原則,外匯管理政策有幾個基本內涵:第一,「打開的窗戶」不會再關上。中國外匯管理不會走回頭路,不會再走到資本管制的老路上。第二,審慎有序推動中國資本賬戶開放。資本賬戶開放進程應與經濟發展階段、金融市場狀況以及金融穩定性相適應。在不同時期,應該充分考慮內外部多重因素,找准資本賬戶開放重點、節奏和步驟等。第三,構建跨境資本流動的宏觀審慎管理和微觀市場監管體系,維護健康、穩定、良性的外匯市場秩序。第四,進一步完善匯率形成機制,增強匯率彈性。
關於外匯管理,王春英表示,從我國跨境資本轉向流出以來,外匯管理部門未對匯兌和跨境收付等採取新的措施,但要求銀行遵守現行外匯管理規定,切實履行展業原則,加強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與之前相比,外匯管理政策法規連續一貫,沒有任何變化。
開放外匯並不是外匯完全自由化
我不反對中國資本市場有序開放,但前提是,中國必須具備強大的、與開放相適應的監管能力,而不是一放了之的「絕對自由化」。絕對的自由化,會導致中國金融市場亂象從生,自「811匯改」以來,外匯管理局之所以對中國外匯市場頻頻發力就是為了讓外匯市場避免出現中國金融市場習慣性的亂象從生。
Ⅷ 為什麼要進行外匯管制
1、擴大本國的商品生產:通過外匯管制限制外國商品的輸入,促進本國商品輸出,以擴大本國的商品生產。通過外匯管制來限制威脅本國幼稚產業存在與發展同類廉價商品的大量進口,同時鼓勵本國產品出口,可以使國內幼稚產業在國內市場通過規模擴張而迅速成長起來,促進民族經濟的提升和發展。
2、保持國際收支平衡:通過外匯管制限制資本外逃和外匯投機,以穩定匯率和保持國際收支平衡。保持匯率穩定是發展對外經濟的先決條件,平衡國際收支是任何國家始終堅持的經濟政策目標之一。國際收支一旦惡化,本幣匯率下跌,導致資本外流,加劇國際收支逆差。運用外匯管制可以限制資本外逃和外匯投機,達到穩定匯率和改善國際收支狀況的目的。
3、穩定國內物價:通過外匯管制穩定國內物價,避免由於國際市場價格變動對國內經濟造成沖擊。外匯管制可以阻斷國際通貨膨脹的輸入。國際通貨膨脹可以通過商品貿易傳入國內,引發進口型的通貨膨脹,貨幣趨於堅挺的國家常面臨外國資本的沖擊,通過外匯管制,限制商品的進口和資本流入,阻斷國際通貨膨脹的傳入,維護國內物價水平的穩定。
(8)外匯管制有無必要擴展閱讀:
外匯管制注意事項:
外管局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但按照我國《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不應超過等值5000美元,如果超過5000美元,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也就是個人攜帶外幣額度有限,如果大額的資金想帶出國,還是要應該採取其他方式。
對於還未在國外開立銀行賬戶的市民,可以辦理匯票後攜帶出國。個人匯票是銀行根據客戶要求簽發的,以外匯標明面額的,由客戶持有、攜帶,並到境外憑此辦理外匯支付或取款的銀行票據。因為一般剛出去留學的學生都沒有海外賬戶,可以攜帶匯票出國,並在國外的銀行辦理托收,轉存入用戶開設的海外賬戶內。
匯票需要支付一筆額外的手續費手續費,與電匯的相比較要便宜,但缺點是資金到賬慢,匯票跟市民到達國外後,要到國外銀行進行托收,10個工作日才能到賬。同時匯票通常還有有效期限,通常為半年。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丟失需要本人回原網點辦理掛失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外匯管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品生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際收支平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穩定物價
Ⅸ 外匯匯入個人賬戶有什麼限制
根據實施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局)規定,“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50,000美元”。這意味著,即使你的個人賬戶中有無限的金額,你每年只能將5萬美元(約合33.4萬人民幣)轉換成人民幣,無論你的賬戶中是否存在100萬美元或更多。無論一張身份證在不同的銀行開立多少個賬戶,都是5萬的分成,剩下的外匯只能放在賬戶上,等待明年辦理結匯。
綜上所述,中國實行嚴格的外匯管制,一方面是為了避免大規模的資本外流,保持“財富”在國內。另一方面,為避免外資熱錢對我國經濟的沖擊,股市造成了更大的沖擊和收獲。對我們大部分人來說,外匯管制一般不會影響我們的正常生活,匯出的美元只應該是你的合法收入或合法繼承,大部分銀行需要你提供額外資料才能在5萬美元的額度內結匯。
Ⅹ 外匯管制會對經濟產生什麼影響
外匯管制的影響 1、匯率扭曲,不利於資源合理配置 無論是政府規定官方匯率,還是政府限制外匯買賣,都會使匯率偏離市場均衡匯率。對 發展中國家來說,匯率扭曲主要 外匯管製表現在本幣匯率過高。這可能是由於政府為本幣規定了偏高的官方牌價,也可 能是由於政府對外匯供求施加限制的結果。這種扭曲的匯率對資源配置有不利影響。首先, 它會打擊發展中國家的農業。在發達國家普遍對農產品出口提供巨額補貼的情況下,世界農 產品市場價格已經偏低;高估本幣匯率進一步降低了進口農產品的本幣價格,使發展中國家 本國農產品價格隨之下降,這是許多發展中國家農業發展緩慢、城鄉差別較大的重要原因。 其次,高估本幣匯率會普遍性地打擊該國的出口產業和進口替代產業,因為它抬高了本 國出口商品的外幣價格並壓低了進口商品的本幣價格。最後,從世界范圍來看,匯率是指引 國際資本流動的價格信號之一,匯率的扭曲使人們難以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對發展中國家 來說,本幣匯率過高不利於吸引外資,它使外資只能支配較少數量的該國實際資源;從長遠 來看,這不利於該國的經濟發展、技術進步和國際競爭能力的提高。 2、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國際貿易的發展和對外開放的進程 從世界范圍來看,外匯管制阻礙著自由多邊結算體系的形成,自然阻礙了國際貿易和國 際資本流動的正常進行。對發展中國家來說,高估本幣匯率和限制外匯自由交易會打擊出口 企業的創匯積極性,而外匯短缺也影響該國進口貿易的發展。限制資本外流和限制投資收益 迴流的做法也會打擊外商對該國投資的積極性。 許多國家的經驗證明,要打破國際收支逆差、外匯儲備不足、外匯管制、對外開放程度 低、經濟發展速度慢之間的惡性循環,需要在逐步取消外匯管制上尋找突破口。 3、出現外匯黑市,而且外匯官價和黑市並存可能帶來權錢交易 當外匯牌價被顯著壓低之時,就很難避免外匯黑市的出現。當外匯黑市規模較大時,政 府甚至不得不開放外匯調劑市場,使該國出現合法的雙軌制匯率。為了以較低的官價購買外 匯,某些個人和企業可能向掌握外匯配給權的官員行賄,助長社會的腐敗風氣。 對於世界經濟的長遠發展來說,各國逐步放寬和最終取消外匯管制是一種歷史趨勢,但 是這將是一個十分漫長的過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需要實施一定程度的外匯管制,因為它們 的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經濟結構中存在不少缺陷,政府缺乏足夠的經濟實力運用經濟手段調 節經濟運行。在當代游資充斥的國際金融市場上,市場機制本身也存在重大缺陷,完全聽任 市場自發調節並非是各國最優的選擇。外匯管制是一把雙刃的劍, 它既能產生積極作用, 又能帶來消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