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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賬戶交易性質

發布時間:2022-11-18 08:16:18

『壹』 個人外匯賬戶按賬戶性質區分為

按外匯賬戶的性質或外匯資金來源劃分,可分為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和資本項目外匯賬戶。
1、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收入來源於貿易、服務等經常項目外匯,如外匯結算賬戶、暫收待付賬戶、境外捐助賬戶等;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又分為單位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與個人外匯結算賬戶
2、資本項目外匯賬戶的收入來源於資本項目外匯,如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外債專戶、外幣股票專戶等。資本項目外匯賬戶又分為資本金外匯賬戶、外債賬戶等。
拓展資料:
個人外匯結算賬戶是指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個體工商戶按照規定開立的用以辦理經常項目項下經營性外匯收支的賬戶。
個人外匯結算賬戶相關概念
1.個人外匯結算賬戶購匯和結匯
個人外匯結算賬戶購匯和結匯均不受年度總額限制,無論金額大小都可憑真實貿易單據辦理。
2.個人外匯結算賬戶的提現
個人外匯結算賬戶為外匯現匯賬戶,不允許提取現鈔,計息方式將按照活期存款計息方式計息。
3.結算賬戶與儲蓄賬戶間的資金劃轉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規定,您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與外匯儲蓄賬戶間的資金可以劃轉,但外匯儲蓄賬戶向外匯結算賬戶的劃款,只限於劃款當日的對外支付,不可以劃轉後結匯。
適用對象
個人外匯結算賬戶適用於: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個體工商戶
提交證件
1.申請人填寫的個人外匯結算賬戶開戶申請書;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正本及復印件;
3.依法取得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執業證明正本及復印件;
4.委託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代理進、出口的個體工商戶需提供其與該企業簽定的進、出口代理合同或協議;
5.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6.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還需提供對外貿易經營備案表的原件及復印件;
7.印鑒卡;
8.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我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外匯賬戶分類劃分如下:
1:按外匯賬戶的性質或外匯資金來源劃分,可分為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和資本項目外匯賬戶。
2:按賬戶的功能劃分,可分為兩類,即外匯結算賬戶和專項賬戶。
3:按賬戶的資金形式劃分,可分為現鈔賬戶和現匯賬戶。
4:按開戶期限劃分為臨時賬戶和長期賬戶。
5:按開戶區域劃分為異地賬戶和本地賬戶。
6:按賬戶的幣別劃分為美元賬戶、港幣賬戶、日元賬戶等各種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幣種賬戶。

『貳』 誰知道個人外幣存款有什麼限制據說超過5000美元就要提供許多相關材料

「個人向外匯儲蓄賬戶存入外幣現鈔,當日累計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需憑有關單據在銀行辦理」,因為是當日,如果嫌相關手續麻煩,可以分批次操作。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 個人向外匯儲蓄賬戶存入外幣現鈔,當日累計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在銀行辦理。銀行應在相關單據上標注存款銀行名稱、存款金額及存款日期。

拓展資料


外匯局按賬戶主體類別和交易性質對個人外匯賬戶進行管理。銀行為個人開立外匯賬戶,應區分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賬戶按交易性質分為外匯結算賬戶、外匯儲蓄賬戶、資本項目賬戶。

外匯結算賬戶是指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個體工商戶按照規定開立的用以辦理經常項目項下經營性外匯收支的賬戶。其開立、使用和關閉按機構賬戶進行管理。

個人在銀行開立外匯儲蓄賬戶應當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所開立賬戶戶名應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記載的姓名一致。

資料來源 網路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叄』 個人外匯賬戶按資金屬性類別分為

根據外匯賬戶性質或外匯資金來源,可分為經常賬戶和資本賬戶。 1.經常項目外匯的收入來源於貿易、服務等經常項目外匯,如外匯結算賬戶、暫收待付賬戶、境外捐贈賬戶等。經常外匯賬戶分為單位經常外匯賬戶和個人外匯結算賬戶。 2.資本項目下外匯賬戶的收入來源於資本項目下外匯,如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項目、外債專用賬戶、外幣股票專用賬戶等。資本外匯賬戶分為資本外匯賬戶和外債賬戶。 擴展信息: 個人外匯結算賬戶是指個體對外貿易經營者和個體工商戶按規定開立的用於辦理經常項目下經營性外匯收支的賬戶。 個人外匯結算賬戶的相關概念 1.個人外匯結算賬戶購匯和結匯 個人外匯結算賬戶購匯和結匯不受年度總額限制,無論金額大小,均可憑真實貿易單證辦理。 2.個人外匯結算賬戶的支取 個人外匯結算賬戶為外匯現金賬戶,不允許提取現金。利率將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3.結算賬戶和儲蓄賬戶之間的資金轉移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您自己的外匯結算賬戶與您的外匯儲蓄賬戶之間的資金可以進行劃轉。但從您的外匯儲蓄賬戶向外匯結算賬戶轉賬僅限於轉賬當日對外支付,轉賬後不允許結匯。 適用對象 個人外匯結算賬戶適用於個體對外貿易經營者和個體工商戶。 提交文檔 1.申請人填寫的個人外匯結算賬戶開戶申請表;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依法取得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執業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4.個體工商戶委託有外貿經營權的企業代理進出口業務,需提供與企業簽訂的進出口代理合同或協議; 5.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6.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還應提供《對外貿易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 7.印章卡; 8.國家外匯管理局和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外匯賬戶分類如下: 1.根據外匯賬戶性質或外匯資金來源,可分為經常賬戶和資本賬戶。 2.根據賬戶的功能,可分為外匯結算賬戶和專用賬戶兩大類。 3.根據賬戶的資金形式,可分為現金賬戶和現金賬戶。 4:按開戶期限分為臨時賬戶和長期賬戶。 5:按開戶地域分為異地賬戶和本地賬戶。 6:按賬戶幣種可分為美元賬戶、港幣賬戶、日元賬戶等多種可自由兌換外幣賬戶。

『肆』 外匯管理新規定

外匯是以外幣表現的用於國際金融結算的支付憑證。下面是我為你整理的外匯管理新規定,希望對你有用!

外匯管理新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便利銀行及個人的外匯業務操作,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 ? 第二條 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年度總額進行調整。?

個人年度總額內的結匯和購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按本細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本細則“資本項目個人外匯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 個人所購外匯,可以匯出境外、存入本人外匯儲蓄賬戶,或按照有關規定攜帶出境。

第四條 個人年度總額內購匯、結匯,可以委託其直系親屬代為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購匯、結匯以及境外個人購匯,可以按本細則規定,憑相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辦理。?

第五條 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管理規定。?

第六條 各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應按照本細則規定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真實性審核,不得偽造、變造交易。?

銀行應通過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個人結售匯系統)辦理個人購匯和結匯業務,真實、准確、完整錄入相關信息。?

第七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外匯局)負責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統計、監測、管理和檢查。?

第二章 經常項目個人外匯管理?

第八條 個人經常項目項下外匯收支分為經營性外匯收支和非經營性外匯收支。?

第九條 個人經常項目項下經營性外匯收支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辦理對外貿易購付匯、收結匯應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進行;其外匯收支、進出口核銷、國際收支申報按機構管理。?

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指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者其他執業手續,取得個人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執業證明,並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備案登記,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個人。?

(二)個體工商戶委託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辦理進口的,本人憑其與代理企業簽定的進口代理合同或協議購匯,所購外匯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直接劃轉至代理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個體工商戶委託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辦理出口的,可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收匯、結匯。結匯憑與代理企業簽訂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協議、代理企業的出口貨物報關單辦理。代理企業將個體工商戶名稱、賬號以及核銷規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報備後,可以將個體工商戶的收賬通知作為核銷憑證。?

(三)境外個人旅遊購物貿易方式項下的結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個人旅遊購物報關單辦理。?

第十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捐贈:經公證的捐贈協議或合同。捐贈須符合國家規定;?

(二)贍家款: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經公證的贍養關系證明、境外給付人相關收入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個人收入納稅憑證等;?

(三)遺產繼承收入:遺產繼承法律文書或公證書;?

(四)保險外匯收入:保險合同及保險經營機構的付款證明。投保外匯保險須符合國家規定;?

(五)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

(六)法律、會計、咨詢和公共關系服務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七)職工報酬:僱傭合同及收入證明;?

(八)境外投資收益: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明文件、利潤分配決議或紅利支付書或其他收益證明;?

(九)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第十一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房租類支出:房屋管理部門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發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費類支出:合同或發票;?

(三)就醫、學習等支出:境內醫院(學校)收費證明;?

(四)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上述結匯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應將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直接劃轉至交易對方的境內人民幣賬戶。?

第十二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購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第十三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購匯及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在境內取得的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含稅務憑證)辦理購匯。?

(二)原兌換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外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原兌換水單辦理,原兌換水單的兌回有效期為自兌換日起24個月;對於當日累計兌換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以及離境前在境內關外場所當日累計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的兌換,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第十四條 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

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境外當日累計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辦理。?

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

第十五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外匯匯出境外,按以下規定在銀行辦理:?

(一)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二)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還應提供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

第三章 資本項目個人外匯管理?

第十六條 境內個人對外直接投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所需外匯經所在地外匯局核准後可以購匯或以自有外匯匯出,並辦理相應的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手續。?

境內個人及因經濟利益關系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境外個人,在境外設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並返程投資的,所涉外匯收支按《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居民通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境內個人可以使用外匯或人民幣,並通過銀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進行境外固定收益類、權益類等金融投資。?

第十八條 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認股期權計劃等所涉外匯業務,應通過所屬公司或境內代理機構統一向外匯局申請獲准後辦理。?

境內個人出售員工持股計劃、認股期權計劃等項下股票以及分紅所得外匯收入,匯回所屬公司或境內代理機構開立的境內專用外匯賬戶後,可以結匯,也可以劃入員工個人的外匯儲蓄賬戶。?

第十九條 境內個人向境內經批准經營外匯保險業務的保險經營機構支付外匯保費,應持保險合同、保險經營機構付款通知書辦理購付匯手續。?

境內個人作為保險受益人所獲外匯保險項下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可以存入本人外匯儲蓄賬戶,也可以結匯。?

第二十條 移居境外的境內個人將其取得合法移民身份前境內財產對外轉移以及外國公民依法繼承境內遺產的對外轉移,按《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境外個人在境內買賣商品房及通過股權轉讓等並購境內房地產企業所涉外匯管理,按《國家外匯管理局 建設部關於規范房地產市場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境外個人可按相關規定投資境內B股;投資其他境內發行和流通的各類金融產品,應通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辦理。

第二十三條 根據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進程,逐步放開對境內個人向境外提供貸款、借用外債、提供對外擔保以及直接參與境外商品期貨和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的管理,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個人外匯賬戶及外幣現鈔管理?

第二十四條 外匯局按賬戶主體類別和交易性質對個人外匯賬戶進行管理。銀行為個人開立外匯賬戶,應區分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賬戶按交易性質分為外匯結算賬戶、外匯儲蓄賬戶、資本項目賬戶。

第二十五條 外匯結算賬戶是指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個體工商戶按照規定開立的用以辦理經常項目項下經營性外匯收支的賬戶。其開立、使用和關閉按機構賬戶進行管理。?

第二十六條 個人在銀行開立外匯儲蓄賬戶應當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所開立賬戶戶名應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記載的姓名一致。

第二十七條 個人開立外國投資者投資專用賬戶、特殊目的公司專用賬戶及投資並購專用賬戶等資本項目外匯賬戶及賬戶內資金的境內劃轉、匯出境外應經外匯局核准。?

第二十八條 個人外匯儲蓄賬戶資金境內劃轉,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本人賬戶間的資金劃轉,憑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二)個人與其直系親屬賬戶間的資金劃轉,憑雙方有效身份證件、直系親屬關系證明辦理;?

(三)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賬戶間的資金劃轉按跨境交易進行管理。

第二十九條 本人外匯結算賬戶與外匯儲蓄賬戶間資金可以劃轉,但外匯儲蓄賬戶向外匯結算賬戶的劃款限於劃款當日的對外支付,不得劃轉後結匯。?

第三十條 個人提取外幣現鈔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銀行所在地外匯局事前報備。銀行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經外匯局簽章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附1)為個人辦理提取外幣現鈔手續。?

第三十一條 個人向外匯儲蓄賬戶存入外幣現鈔,當日累計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在銀行辦理。銀行應在相關單據上標注存款銀行名稱、存款金額及存款日期。

第五章 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

第三十二條 具有結售匯業務經營資格並已接入和使用個人結售匯系統的銀行,直接通過個人結售匯系統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

第三十三條 各銀行總行及分支機構申請接入個人結售匯系統,應滿足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技術接入條件(附2),具備經培訓的技術人員和業務操作人員,並能維護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三十四條 銀行應按規定填寫個人結售匯系統銀行網點信息登記表,向外匯局提出系統接入申請。外匯局在對銀行申請驗收合格後,予以准入。?

第三十五條 除以下情況外,銀行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都應納入個人結售匯系統:?

(一)通過外幣代兌點發生的結售匯;?

(二)通過銀行櫃台尾零結匯、轉利息結匯等小於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結匯;?

(三)外幣卡境內消費結匯;?

(四)境外卡通過自助銀行設備提取人民幣現鈔;?

(五)境內卡境外使用購匯還款。?

第三十六條 銀行為個人辦理結售匯業務時,應當按照下列流程辦理:?

(一)通過個人結售匯系統查詢個人結售匯情況;

(二)按規定審核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

(三)在個人結售匯系統上逐筆錄入結售匯業務數據;?

(四)通過個人結售匯系統列印“結匯/購匯通知單”,作為會計憑證留存備查。?

第三十七條 外匯局負責對轄內銀行業務操作的規范性、業務數據錄入的完整性和准確性等進行考核和檢查。

外匯的簡介

廣義外匯

指的是一國擁有的一切以外幣表示的資產。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此的定義是:“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中國於1997年修正頒布的《外匯管理條例》規定:“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一國外貨幣,包括鑄幣、鈔票等;二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三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息票等;四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五其他外匯資產。”

外匯的動態概念,是指貨幣在各國間的流動以及把一個國家的貨幣兌換成另一個國家的貨幣,藉以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種專門性的經營活動。它是國際間匯兌(ForeignExchange)的簡稱。

綜述,外匯實際上 就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債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其中包括由中央銀行及政府間協議而發生的在市場上不流通的債券,不論是以債務國貨幣還是以債權國貨幣表示。

外匯的含義

外匯的概念具有雙重含義,即有動態和靜態之分。

外匯的靜態概念,又分為狹義的外匯概念和廣義的外匯概念。

狹義外匯

指的是以外國貨幣表示的,為各國普遍接受的,可用於國際間債權債務結算的各種支付手段。

它必須具備三個特點:

可支付性(必須以外國貨幣表示的資產)

可獲得性(必須是在國外能夠得到補償的債權)

可換性(必須是可以自由兌換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幣資產)。

外匯市場特點和交易時間

市場特點

如果從外匯交易的區域范圍和周圍速度來看,外匯市場具有空間統一性和時間連續性兩個基本特點。

所謂空間統一性是指由於各國外匯市場都用現代化的通訊技術(電話、電報、電傳等)進行外匯交易,因而使它們之間的聯系非常緊密,整個世界越來越聯成一片,形成一個統一的世界外匯市場。

所謂時間連續性是指世界上的各個外匯市場在營業時間上相互交替,形成一種前後繼起的循環作業格局。外匯市場的組成部分是匯票的交易公司或個人,利用自己的資金買賣外匯票據,從中取得買賣價差。

外匯交易商多數是信託公司、銀行等兼營機構24小時不間斷,市場特點是全球化市場和24小時間斷及時性。

外匯交易時間

外匯市場的開市時間:

倫敦(London) – 美東時間 早上3點到中午12點(夏令時的北京時間下午15點到凌晨24點); 約占總外匯交易量的35%

紐約(New York) – 美東時間早上8點到下午17點(夏令時的北京時間晚上20點到翌日凌晨5點); 約占外匯總交易量的20%

悉尼(Sydney) – 美東時間下午17點到翌日凌晨2點 (夏令時的北京時間早上5點到下午14點); 約占外匯總交易量的4%

東京(Tokyo) – 美東時間晚上19點到翌日凌晨4點 (夏令時的北京時間早上7點到下午16點); 約占外匯總交易量的6%

周末交易

外匯市場永遠不會有嚴格意義上的關閉,但實際上所有主要銀行和交易商在周末是關閉的。周末的流動性是如此的小,以至於它不能提供給交易者許多交易機會。

當一些基本面新聞在周末公布時,一些價格變化可能會發生,但基本上貨幣對走勢的變動都可以忽略不計,交易量也非常的少,這些都使得交易執行困難且點差很大。

因此,福匯交易平台會在周五的美東時間下午5點關閉,並在周日的美東時間下午5點重開。

『伍』 外匯交易性質

外匯交易就是一國貨幣與另一國貨幣進行交換。
與其他金融市場不同,外匯市場沒有具體地點,也沒有中央交易所,而是通過銀行、企業和個人間的電子網。外匯交易的種類也隨著外匯交易的性質變化而日趨多樣化。外匯交易種類外匯交易主要可分為現鈔,現貨外匯交易。

『陸』 個人外匯業務小科普

2007年,我國正式實行個人外匯管理改革,堅持真實性審核原則,明確了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年度便利化額度,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從多方面滿足和便利個人用匯。個人外匯業務按照交易性質分為經常項目個人外匯業務和資本項目個人外匯業務。其中,經常項目個人外匯業務按照可兌換原則管理,個人真實、合規、合理的經常項目用匯需求可以得到滿足,不存在任何障礙;資本項目個人外匯業務按照可兌換進程管理。2011年開始,個人可以通過銀行電子渠道,足不出戶,輕松地辦理。

基礎篇

1、什麼是結售匯?

答:結匯是指客戶將外匯出售給銀行,換取人民幣;售匯是指客戶用人民幣向銀行購買外匯。

2、個人結售匯業務如何辦理?

答:個人結匯、境內個人購匯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個人年度總額內的結匯和購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需向銀行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例: 某境外個人在境內需要支付房租,辦理結匯時,超過年度便利化額度的需要該人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房屋管理部門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發票或支付通知。

例: A的子女是常年旅居國外的華僑,A收到子女從國外匯回來的贍家款,結匯時超過年度便利化額度的,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經公證的贍養關系證明、 境外給付人相關收入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個人收入納稅憑證等),就可以辦理。再比如,在國外工作的B從外國老闆那裡收到工資,結匯時超過年度便利化額度的部分,提供僱傭合同及收入證明等材料,就可以辦理了。此外,對於贍家款、職工工資等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個人也可選擇憑相關材料辦理不佔用年度便利化額度的結匯。

3、非本人可不可以辦理?

答:可以,年度總額內,可以委託其直系親屬代辦;超過年度總額,憑相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辦理。

例:C的子女是常年旅居國外的華僑,C收到子女從國外匯回來的20000美元贍家款(年度總額內),C委託其父親代為成功辦理。

出國篇

1、出國旅行,可攜帶多少外幣現鈔出境?

答:等值5000美元(含)以下,可攜帶出境;等值5000美元以上、1萬美元(含)以下的,需向銀行申請《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原則上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不得攜帶出境。

例: 乙計劃到國外旅遊,需要少量外幣現鈔用於零星花銷,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直接在銀行提取。

2、出國旅行回來,剩餘外幣現鈔可以兌換成人民幣嗎?

答:可以,當日累計等值5000美元(含)以下,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幣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在銀行辦理。

例: 乙從國外旅遊回來,剩餘少量外幣現鈔,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直接在銀行兌換。

3、本人外匯儲蓄賬戶上有餘額,朋友出國旅行,可以轉賬到朋友儲蓄賬戶上嗎?

答:不可以,個人外匯儲蓄賬戶資金境內劃轉除本人同名外,只可與直系親屬賬戶,憑雙方身份證、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在銀行辦理。

例:乙出國旅遊,資金緊張,向朋友丙提出外匯儲蓄賬戶轉賬,朋友丙向銀行申請對乙進行轉賬,銀行表示無法轉賬。

4、孩子留學,以家長的名義購匯匯出學費可以嗎?

答:父母可以代為辦理購匯,但原則上應以小孩的名義購匯。

例: 孩子甲馬上要去留學了,需要購匯用於交學費。孩子甲可以選擇向銀行提供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及錄取通知書、學費繳費單等能夠證明留學用匯真實性的材料,辦理不佔年度便利化額度的購匯;也可以選擇僅憑有效身份證件辦理年度便利化額度內的購匯。

投資篇

1、境內個人可以購匯買理財產品嗎?

答:可以。

例:甲在某銀行網上銀行看中一款外匯理財產品,需要購匯購買。甲來到銀行咨詢並選擇相應的購匯用途,成功購買理財產品。

2、境內個人可以到境外購房嗎?

答:境內個人在境外購房屬於境內個人境外投資,目前不允許。

例:境內個人甲在美國長期工作,希望購買美國某處房產居住,來到銀行希望向境外房產公司付款購房。銀行工作人員查詢相關外匯政策,並告知甲,境外購房暫時無法辦理。

3、境內個人可以到境外購買保險嗎?

答:境內個人因到境外旅行、留學和商務活動等購買個人人身意外險、疾病保險,屬於服務貿易類的交易,在外匯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許和支持的。但境內個人到境外購買的人壽保險和投資分紅型保險均屬於金融和資本項下的交易,現行的外匯管理政策尚未開放。

例:孩子A在國外留學,想在境外購買一份人身意外安全保險。孩子A可以帶身份證,保險協議,繳費通清單等證明購買人身意外安全保險的真實性資料去銀行辦理。

4、境內個人可以到境外設立公司嗎?

答:截至目前,除《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7號)規定的特殊目的公司外,境內個人不能去境外設立公司。

例:B某想去境外成立公司,但根據國家外匯政策,境內個人不允許在境外成立公司。B某可以成立公司,在符合外管要求的前提下,在境外投資公司。

『柒』 外匯賬戶按性質劃分可以分為

外匯賬戶按性質劃分可以分為外匯結算賬戶、資本項目賬戶、外匯儲蓄賬戶。外匯賬戶是指境內機構、駐華機構、個人按照有關賬戶管理規定在經批准經營外匯存款業務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可自由兌換貨幣開立的賬戶。

外匯賬戶在銀行開立,但是開立外匯賬戶的審批機構是國家外匯管理局。所以所有境內機構要開立外匯賬戶都必須先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審批手續,憑外匯局核發的經常項目或資本項目外匯賬戶開立核准件到銀行辦理開戶。

(7)外匯賬戶交易性質擴展閱讀
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只是偶爾有小額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是不能開立外匯賬戶的,這樣的收入只能結匯,賣給銀行。外匯局會根據不同單位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情況,給結算賬戶核定一個最高限額,賬戶內保留的外匯不能超過這個限額,超出的部分也要結匯。對資本金賬戶的限制是:賬戶累計收入不能超過外資投資總額或對外借款總額。

『捌』 外匯交易賬戶類型

標准賬戶、STP賬戶和ECN賬戶。
標准賬戶一般為MM模式,即所謂的和平台商對沖模式。這類賬戶不收取手續費,交易速度快,但與其他賬戶相比差異較大,點差較高,總交易成本相對較高。優勢是,市場清淡時,訂單交易速度快。
STP賬戶採用STP模式。坦率地說,它與對沖模式是同源的。當您提交訂單時,平台會優先考慮內部對沖,即平台會先吃掉您訂單中的一部分,然後將其交給其他流動商,然後再吃掉訂單中的一部分,最後將剩餘的單子投放市場。但是,這種賬戶類型的優點是點差相對較低,不收取手續費。
ECN賬戶:在ECN模式下,平台提供商只起到撮合的作用,匹配不同投資者的單子。這種模式的點差非常小,平台會收取相應的手續費,但總體交易成本通常是所有賬戶類型中最低的。

『玖』 中國個人外匯政策

法律分析:個人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有關外匯業務。銀行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為個人辦理外匯收付、結售匯及開立外匯賬戶等業務,對個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匯款機構及外幣兌換機構(含代兌點)按照本辦法規定為個人辦理個人外匯業務。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個人外匯管理政策》

第二條 個人外匯業務按照交易主體區分境內與境外個人外匯業務,按照交易性質區分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個人外匯業務。按上述分類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管理。

第三條 經常項目項下的個人外匯業務按照可兌換原則管理,資本項目項下的個人外匯業務按照可兌換進程管理。

第四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外匯局)按照本辦法規定,對個人在境內及跨境外匯業務進行監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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