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匯局預付款申請需要哪些資料
先登記合同,出來一個序列號,然後再進入付匯登記,填入合同序列號和付匯金額,也會出來一個序列號(這兩個序列號最好都記下來,方便查詢),當晚23:00外匯局系統會自動分析付匯額度是否夠,第二天點開「付匯登記查詢」里查詢一下就可以看到結果。
一般企業第一次付匯大多都會存在額度不足的問題。帶上1.說明(公司前12個月進口、付匯含預付貨款購付匯情況),如果不清楚,這個金額可以在網上平台「企業預付貨款控制信息查詢」中查到,公司付匯額度也在裡面 2.從網上下載「關於進口預付貨款核准事項的申請函」,空白的地方根據需要填上數字就行。3.合同。4。發票(我們這里辦的時候沒有要,但是最好帶著)。都要加公章(最好也帶著)。東西准備好到外管局去申請增加額度。外管局辦理之後
就可以回來指定銀行了,輸入銀行代碼就可以。
B.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超比例超金額預付貨款、傭金及先支後收轉口貿易外匯支付的審核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超比例超金額預付貨款、傭金及先支後收轉口貿易外匯支付的審核程序,便於操作,根據《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第十五條(一)、(二)、(三)項規定,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境內機構支付超過合同總金額15%並且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預付貨款時,須持以下材料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簡「外匯局」)申請:
1.進口合同;
2.對方銀行開具並經中方銀行核實密押的正本保函;
3.形式發票;
4.支付預付貨款的申請書;
5.銀行匯款憑證及外匯局售匯通知單。第三條境內機構在提供的申請書中,應當具體說明:
1.支付超比例超金額預付貨款的原因及經過;
2.進口商品的市場情況;
3.預付貨款後對價格的影響。如起了降價作用,還應當說明降價的幅度。第四條境內機構支付超過合同總金額2%的暗佣(暗扣)和5%的明佣(明扣)並且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傭金時,須持下列材料向外匯局申請:
1.出口合同正本;
2.傭金協議正本(如為暗佣或暗扣);
3.結匯水單或收帳通知;
4.境內機構支付超比例傭金的申請書;
5.銀行匯款憑證及外匯局售匯通知單。第五條境內機構在提供的申請書中,應當具體說明對外支付超過比例和金額傭金的原因及其經過,包括下列內容:
1.換匯成本;
2.對方國家市場情況;
3.本國及其它國家有哪些競爭對手;
4.本公司在其它國家出口同樣產品的價格及數量,是否支付傭金;
5.中間商的身份及所做的具體工作(如為暗佣及暗扣);
6.出口價格有無違反國家最低限價。第六條境內機構辦理先支後收轉口貿易項下的外匯支付,須持下列材料向外匯局申請:
1.相應的進出口合同;
2.有轉口貿易經營權的證明;
3.對該業務的詳細說明(說明中必須列明預計收匯日期);
4.銀行匯款憑證;
5.外匯局售匯通知單。第七條外匯局對第二至第六條規定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真實性後,在售匯通知單上加蓋業務公章。第八條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應當憑蓋有外匯業務公章的售匯通知單辦理售匯或者從外匯帳戶中支付。第九條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為境內機構辦理雖未超過15%,但超過等值30萬美元的預付貨款以及雖未超過規定比例,但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傭金支付後,應當逐筆登記,並按照附表格式每月填制「大額預付貨款、傭金備案登記表」,於每月初10個工作日報外匯局備案。外匯局將對大額預付貨款、傭金的支付情況進行抽查。第十條外匯局審核超比例超金額預付貨款、傭金以及先支後收轉口貿易項下外匯支付的真實性後,應當逐筆登記、歸卷,並按月匯總。第十一條境內機構向外匯局申請時,應當提供真實材料,未經外匯局審核真實性,境內機構不得擅自支付超比例超金額預付貨款、傭金及先支後收轉口貿易項下的外匯,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不得辦理售匯或者從外匯帳戶中支付的手續。第十二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外匯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進行處罰。第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解釋,自1996年7月1日起施行。
C.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下發《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境外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的通知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對外擔保行為,完善對外擔保管理,根據《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特製定本細則。第二條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是對外擔保的管理機關。第三條對外擔保應當經外匯局批准,本細則另有限定的除外。第四條《辦法》所稱對外擔保,是指中國境內機構(以下簡稱擔保人)以保函、備用信用證、本票、匯票等形式出具對外保證,或者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中第三十四條規定的財產對外抵押或者以《擔保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的動產對外質押和第二節第七十五條規定的權利對外質押,向中國境外機構或者境內的外資金融機構(債權人或者受益人,以下稱受益人)承諾,當債務人(以下稱被擔保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由擔保人履行義務;或者受益人依照《擔保法》將抵押物或者質押物折價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第五條《辦法》第二條第2款中有關概念含義如下:
(一)「融資擔保」是指擔保人為被擔保人向受益人融資提供的本息償還擔保。融資方式包括:借款、發行有價證券(不包括股票)、透支、延期付款及銀行給予的授信額度等。
(二)「融資租賃擔保」是指在用融資租賃方式進口設備時,擔保人向出租人擔保,當承租人未按照租賃合同規定支付租金時由擔保人代為支付。
(三)「補償貿易項下的擔保」包括現匯履約擔保和非現匯履約擔保,其中現匯履約擔保是指擔保人向供給設備的一方擔保,如進口方在收到與合同相符的設備後未按照合同規定將產品交付供給設備的一方或者由其指定的第三方,又不能以現匯償付設備款及其附加的利息,則擔保人按照擔保金額加利息及相關費用賠償供給設備的一方。非現匯履約擔保不以現匯方式對外支付,不屬本細則管理范疇。
(四)「境外工程承包中的擔保」是指在境外工程承包中,擔保人向招標人擔保,當投標人中標或者簽約後,如不簽約或者不在規定的時間內履行合同,則擔保人在擔保的范圍內向招標人支付合同規定的金額。包括投標擔保、履約擔保、預付款擔保等。
(五)「其他具有對外債務性質的擔保」是指除本款前四類擔保以外的所有可能構成對外債務的擔保。第六條對外擔保當事人包括擔保人、被擔保人、受益人。
「擔保人」是指符合《辦法》第四條規定的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或者經法人授權的機構,包括中資金融機構、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不包括境內外資金融機構。其中,對外保證項下的擔保人為保證人;對外抵押項下的擔保人為抵押人;對外質押項下的擔保人為出質人。
「被擔保人」是指境內內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境內機構在境外注冊的全資附屬企業及中方參股的企業。
「受益人」是指中國境外機構以及境內的外資金融機構。其中,對外保證項下的受益人為債權人;對外抵押項下的受益人為抵押權人;對外質押項下的受益人為質權人。第七條《辦法》中第十三條所稱「書面合同」,可以是當事人之間單獨訂立的,包括當事人之間的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信用保險項下的保險合同、備用信用證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擔保條款。
對外擔保合同是主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務合同無效,對外擔保合同無效,對外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第八條對外擔保的審批許可權:
(一)擔保人(不含外商獨資企業)為境內內資企業提供的對外擔保和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1年期以內(含1年)的對外擔保,由擔保人報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審批;
(二)擔保人(不含外商獨資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對外擔保和為境外機構提供的對外擔保,由擔保人報經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初審後,由該分局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
(三)擔保人為在京全國性中資金融機構、中央直屬內資企業和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的外商投資企業(不含外商獨資企業)的,擔保人提供的對外擔保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
外商獨資企業可以自行提供對外擔保,無需得到外匯局逐筆批准。第九條擔保人辦理對外擔保批准手續時,應當向外匯局提供下列全部或者部分資料:
(一)申請報告。
(二)擔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件或者政府主管部門批准件及其他有關批復文件。
(三)經注冊會計師驗證並加蓋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公章的擔保人和被擔保人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如擔保人是集團性公司的,應當報送其合並資產負債表和其本部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四)被擔保項下主債務合同或者意向書及其他有關文件。
(五)擔保合同或者意向書。
(六)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對外抵押和質押應當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所有權證明及其現值的評估文件證明。
中資金融機構和內資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對外擔保時,必須提供外方投資比例債務部分所要求擔保已落實的文件。
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對外提供擔保,還需提供其總部的授權文件等。
D. 外匯預付款的一些問題
你怎麼知道預付網上申請不通過呢?預付額度是根據前12月付匯總額的10%,如果你申請的是在額度內的,一般都會通過的。如果你沒那麼大的額度,單筆3萬美金以下的額度在網上就可以申請了,你可以先試試,再去外管局。
付匯的時候肯定要核銷單的,還要發票和合同。(申請不用,銀行可以聯網看到你的審批情況)
對方要求先付款再到貨,你可以再預付給他,你在預付登記的時候,合同登記一次,提款登記兩次。核銷的時候就是一張報關單兩張核銷單而已。
E. 預付外匯貨款的兩個問題
1、是的,從預付款當日起90天內申報進口;你的情況已經超過90天,需要到外管局做90天以上預付款登記;
2、沒有。
F. 外匯預付款的問題
這種規定只是地方上的規定,企業可以支付尾款。另外,進口付匯到貨核銷表應該是一式兩份,核銷完後外匯局、企業各留存一份備查,企業要求留存5年。
G. 預付款外匯登記要怎麼操作
預付款外匯登記的操作入下:
1、進入外匯局官網上面先將申請表填寫完畢,點擊提交。
2、在外匯局網站上登記之後,然後去外匯局備案,拿著合同、發票、說明情況。
3、等待審批。
注意:
需要的證件在外匯局的網站上就可以查到,得准備齊全之後再去審核。
H. 外匯預付款
1、這個問題其實是很靈活的,要看你是否已經拿到報關單了。比如說你訂的貨是100美金的,你預付給他80美金。然後你進口貨物拿到報關單是100美金的,你可以先使用這個報關單把剩下的20美金先付掉,銀行會把多餘的80美金報關單退給你,你再使用這個報關單去外管局核銷。或者你先去外管局核銷,剩下的報關單再付尾款。這都是你自己安排的,只要報關單金額不錯即可。
2、核銷表是銀行給你的,你在付匯提交給銀行的單據中,必須要有這種表才能付,銀行會把信息聯網傳送給外管局。
3、進口貨物要填核銷單,就是我們俗稱貿易項下,而非貿易項下如技術支持或服務費用,要填的是申報表,而非核銷單,都是從銀行領取。
另外提醒你,現在進口預付要先在網上登記,如果你沒有預付額度,還要到外管局去申請,核銷完後還要審核注銷。現在的制度比以前麻煩很多啊!
I. 外匯管理已收預付款 貨發出去了 收到尾款 需要做哪些申報
首先,在銀行收到尾款的時候,需要做國際收支申報,可在開戶銀行開通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企業版(即金宏系統)辦理涉外收入申報。
如果預收貨款比例與公司正常的收付匯偏差較大,企業的報關時間和收/付款時間超過30天(預收/預付)或者90天(延收/延付)的,企業就需要向外匯局系統報告。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實施細則》(匯發〔2012〕38號)第三十七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業務,企業應當 在貨物進出口或收付匯業務實際發生之日起30天內,通過監測系統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對應的預計收付匯或進出口日期等信息:
(一)30天以上(不含)的預收貨款、預付貨款;
(二)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三)90天以上(不含)的遠期信用證(含展期)、海外代付等進口貿易融資;
(四)B、C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發生的預收貨款、預付貨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五)同一合同項下轉口貿易收支日期間隔超過90天(不含)且先收後支項下收匯金額或先支後收項下付匯金額超過等值50萬美元(不含)的業務;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事項。
對於第(一)、(二)、(四)項,企業還需報送關聯企業交易信息。
對已報告且未到預計進出口或收付匯日期的上述業務,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相關報告內容。
J. 外匯預付款結匯問題.
如果上年的核銷情況完成好,且出口報關總額和實際收匯總額匹配,在基礎上,如果預收款的額度不夠,可以向主管的外管局進行申請預收款額度調整,反之則只能出口報關後劃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