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匯是什麼意思
外匯儲備(Foreign Exchange Reserve)又稱為抄外匯存底,指為了應付國際支付的需要,各國的中央銀行及其他政府機構所集中掌握的外匯資產。外匯儲備的具體形式是:政府在國外的短期存款或其他可以在國外兌現的支付手段,如外國有價證券,外國銀行的支票、期票、外幣匯票等。主要用於清償國際收支逆差,以及干預外匯市場以維持該國貨幣的匯率。
Ⅱ 什麼叫做外匯, 外匯是干什麼用的
外匯是指一國貨幣以另一國貨幣表示的價格,或者說是兩國貨幣間的比價。外匯市場內是指容在國際間從事外匯買賣,調劑外匯供求的交易場所。它的職能是經營貨幣商品,即不同國家的貨幣。
外匯是干什麼用的?外匯可作為一項投資交易,通過匯率的差價來賺取中間利潤。
其實很簡單,就是交易「金錢」本身。
因為你並不是在購買一樣東西,所以這種交易會混淆人們對於交易的認識。
把購買貨幣當作是購買某一特定國家的股份,這有點像購買一個公司的股票一樣。貨幣的價格直接反映市場對於一國當前以及未來經濟狀況的判斷。
一般來說,一國貨幣和其他國家貨幣的匯率,所反映的是該國和其他國家經濟狀況的比較情況。
所以當你買入日元的時候,也就是說你為日本經濟投資了「一股」。你是在打賭日本經濟會表現良好,甚至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變得更好。 一旦你把那些「股份」賣給市場,你的希望是從中有所獲利。
Ⅲ 什麼叫做外匯, 外匯是干什麼用的
外匯,根據我國1996年頒布的《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對外匯的具體內容作出如下規定:外匯是指:①外國貨幣。包括紙幣、鑄幣。②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的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③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④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⑤其他外幣計值的資產。 外匯的概念具有雙重含義,即有動態和靜態之分。
外匯的靜態概念:是指以外國貨幣表示的可用於國際之間結算的支付手段。這種支付手段包括以外幣表示的信用工具和有價證券,如:銀行存款、商業匯票、銀行匯票、銀行支票、長短期政府證券等。
外匯的動態概念:是指把一個國家的貨幣對換成另外一個國家的貨幣,藉以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種專門性的經營活動。它是國際間匯兌(Foreign Exchange)的簡稱。
外匯是干什麼用的:
外匯是他國貨幣與本國貨幣進行兌換的結算工具。
外匯的作用可以是,促進國際間的經濟、貿易的發展。
外匯的作用可以是調,劑國際間資金餘缺。
外匯的作用可以是,是一個國家國際儲備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清償國際債務的主要支付手段。
Ⅳ 什麼是外匯,外匯的種類有什麼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包括外國貨幣、外幣存款、外幣有價證券(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支付憑證(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外匯分類:
按受限程度:
分為自由兌換外匯、有限自由兌換外匯和記帳外匯自由兌換外匯,就是在國際結算中用得最多、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可以自由買賣、在國際金融中可以用於償清債權債務、並可以自由兌換其他國家貨幣的外匯。例如美元、港幣、加拿大元等。
有限自由兌換外匯,則是指未經貨幣發行國批准,不能自由兌換成其他貨幣或對第三國進行支付的外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凡對國際性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有一定限制的貨幣均屬於有限自由兌換貨幣。世界上有一大半的國家貨幣屬於有限自由兌換貨幣,包括人民幣。
記賬外匯,又稱清算外匯或雙邊外匯,是指記賬在雙方指定銀行賬戶上的外匯,不能兌換成其他貨幣,也不能對第三國進行支付。
按來源用途:分為貿易外匯、非貿易外匯和金融外匯
貿易外匯,也稱實物貿易外匯,是指來源於或用於進出口貿易的外匯,即由於國際間的商品流通所形成的一種國際支付手段。
非貿易外匯是指貿易外匯以外的一切外匯,即一切非來源於或用於進出口貿易的外匯,如勞務外匯、僑匯和捐贈外匯等。
金融外匯與貿易外匯、非貿易外匯不同,是屬於一種金融資產外匯,例如銀行同業間買賣的外匯,既非來源於有形貿易或無形貿易,也非用於有形貿易,而是為了各種貨幣頭寸的管理和擺布。按市場走勢:分為硬外匯和軟外匯,或叫強勢貨幣和弱勢貨幣。
按照管制
①現匯,中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所稱的四種外匯均屬現匯,是可以立即作為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
②購匯,國家批準的可以使用的外匯指標。如果想把指標換成現匯,必須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牌價,用人民幣在指標限額內向指定銀行買進現匯,專業說法叫購匯,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購匯功能。
按照性質
①貿易外匯,來源於出口和支付進口的貨款以及與進出口貿易有關的從屬費用,如運費、保險費、樣品、宣傳、推銷費用等所用的外匯;
②非貿易外匯,進出口貿易以外收支的外匯,如僑匯、旅遊、港口、民航、保險、銀行、對外承包工程等外匯收入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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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外匯是什麼
外匯是國際匯兌的簡稱。在支付貨幣過程中,一方在北京,另一方在上海,這種支付行為叫作內匯.一方在北京,而另一方在紐約,這種支付活動超越了國界,這種支付稱為國際匯兌。 外匯是用外國貨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信用憑證和支付憑證。外匯包括銀行存款、銀行支票。
商業匯票、外國政府債券及其長短期證券、外國鈔票等。
外匯同時有動態和靜態的雙重含義。動態意義上的外匯,是指人們將一種貨幣兌換成另一種貨幣, 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的行為。這個意義上的外匯概念等同於國際結算。
靜態意義上的外匯又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靜態外匯是指一切用外幣表示的資產。我國以及其他各國的外匯管理法令一般沿用這一概念。如我國1997年1月20日發布的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規定,外匯是指:
(1)外國貨幣,包括鈔票、鑄幣等;
(2)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3)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
(4)特別提款權;
(5)其他外匯資產。
從這個意義上說外匯就是外幣資產。
狹義的靜態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用於國際間結算的支付手段。從這個意義上講,只有存放在國外銀行的外幣資金,以及將對銀行存款的索取權具體化了的外幣票據才構成外匯,主要包括:銀行 匯票、支票、銀行存款等。這就是通常意義上的外匯概念。
Ⅵ 你知道外匯是什麼意思嗎那麼你究竟了解它的優缺點嗎
在電視和網路上,我們經常會看到一個詞,就是外匯,一般是指外國貨幣,比如黃金、美元、歐元等。是非常重要的外匯儲備,一個國家的外匯佔比非常重要。多了或少了都會造成損害,那就簡單介紹一下有些外匯是什麼意思吧。你知道外匯是什麼意思嗎?那麼你究竟了解它的優缺點嗎?
巨額外匯儲備的劣勢
1、通貨膨脹的壓力
在對外交換過程中,國家貨幣被消滅,導致貨幣總量不斷增加,商品價格相應提高。
2、加大了本國貨幣的升值壓力。
外匯儲備是人民幣兌換成外匯,導致本國貨幣數量增加,升值壓力會更大,極易造成國際收支失衡。
3.過度樂觀。
外匯增加會導致銀行資金利用率低,導致經濟結構失衡,貨幣原始價值快速下降。
Ⅶ 外匯是什麼東西啊買外匯是什麼意思
外匯儲抄備(Foreign Exchange Reserve)又稱為外匯存底,指為了應付國際支付的需要,各國的中央銀行及其他政府機構所集中掌握的外匯資產。外匯儲備的具體形式是:政府在國外的短期存款或其他可以在國外兌現的支付手段,如外國有價證券,外國銀行的支票、期票、外幣匯票等。主要用於清償國際收支逆差,以及干預外匯市場以維持該國貨幣的匯率。
Ⅷ 外匯究竟是一個什麼
外匯foreign exchange (FX市場) 通常指以外國貨幣表示的可用於國際結算的各種支付手段。包括:外國貨幣、外幣存款、外幣有價證券(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支付憑證(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外匯是國際匯兌的簡稱。外匯的概念有靜態和動態之分。動態外匯,是指把一國貨幣兌換成為另一國貨幣以清償國際間債務的金融活動。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動態外匯同於國際結算。靜態的外匯有份廣義和狹義。廣義的外匯是外國外匯管理法令所稱的外匯。它泛指一切對外金融資產。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狹義的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更多請瀏覽外匯之家: wwwbank-of-forex.com 外匯具有動態和靜態兩方面的含義。 外匯的動態含義是指把人民利用金融機構將一種貨幣兌換成另一種貨幣的國際匯兌行為和過程,並藉助各種金融工具進行國際債權和債務關系的一種非現金結算行為。 外匯的靜態含義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用於對外支付的金融資產。具有可支付性,可兌換性,可獲得性。 可支付性指被國際金融市場普遍接受的支付手段;可兌換性指可以兌換任意國家的貨幣或外匯資產的支付手段;可獲得性指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夠索償的支付手段。《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一)外國貨幣,包括紙幣、鑄幣;(二)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三)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四)特別提款權;(五)其他外匯資產。」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涉外經濟活動深入到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無論進出口貿易,科技學術交流,還是引進外資,發行B股、H股或環球國債與海外證券融資,幾乎所有這些都涉及到外匯,即不同於人民幣的外國支付手段。外匯作為國際支付手段,活躍在世界各國貿易和國際金融市場上。與人民幣相比,由於受復雜的國際因素影響,其活動更變幻莫測。 外匯是國際貿易的產物,是國際貿易清償的支付手段。外匯(Foreign Exchange)即國外匯兌,「匯」是貨幣異地轉移,「兌」是貨幣之間進行轉換,從動態上講,外匯就是把一國貨幣轉換成另一國貨幣,並在國際間流通用以清算因國際經濟往來而產生的債權債務。從靜態上講外匯又表現為進行國際清算的手段和工具,如外國貨幣,以外幣 計價的各種證券。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給外匯的定義是:「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債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其中包括由中央銀行及政府間協議而發生的在市場上不流通的債券,而不問它是以債務國貨幣還是以債權國貨幣表示。」根據IMF的定義,我國對外匯作了更為明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第二條對外匯規定如下:外匯是指1.外國貨幣,包括鈔票、鑄幣等;2.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息票等;3.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電儲蓄憑證;4.其它外匯資金。 從形式上看,外匯是某種外國貨幣或外幣資產,但不能認為所有的非本國貨幣都是外匯,只是那些具有可兌換性的外國貨幣才能成為外匯。凡是接受IMF協定第八條規定的國家的貨幣在國際上被承認為可自由兌換貨幣。這些國家必須履行三條法規:1.對國際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不得施加限制;2.不施行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種貨幣匯率;3.在另一成員國要求下,隨時有義務換回對方在經常往來中所結存的本國貨幣。迄今為止,全世界已有50多個國家的貨幣可自由兌換。此外,凡是接受IMF協定第十四條規定的國家,其貨幣被視作有限度自由兌換貨幣,這些貨幣的共同特徵表現為對國際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施加各種限制。如限制居民的自由兌換或限制資本項目外匯的兌換。我國的人民幣屬於有限度自由兌換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