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期貨的相關法律法規有哪些
* 1999年06月02日 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
* 1999年05月25日 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
* 1998年08月01日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期貨市場的通知
* 1996年12月25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有關問題的復函
* 1996年09月02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於1996年全國證券期貨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
* 1996年02月23日 國務院批轉國務院證券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期貨市場監管工作請示的通知
* 1995年07月20日 國務院關於批轉國務院證券委員會1995年證券期貨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
* 1994年09月29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於暫停粳米、菜籽油期貨交易和進一步加強期貨市場管理請示的通知
* 1994年05月16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於堅決制止期貨市場盲目發展若干意見請示的通知
* 1994年04月06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於停止鋼材、食糖煤炭期貨交易請示的通知
* 1994年04月06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於停止鋼材、食糖、煤炭期貨交易請示的通知
* 1993年11月14日 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期貨市場盲目發展的通知
2. 期貨交易的法律法規
國務院關於修改《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決定對《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 期貨合約的買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買入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而期貨合約的賣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賣出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有些期貨合約在到期時不是進行實物交割而是結算差價,例如股指期貨到期就是按照現貨指數的某個平均來對在手的期貨合約進行最後結算)。當然期貨合約的交易者還可以選擇在合約到期前進行反向買賣來沖銷這種義務。
買賣期貨合約的時候,雙方都需要向結算所繳納一小筆資金作為履約擔保,這筆錢叫做保證金。首次買入合約叫建立多頭頭寸,首次賣出合約叫建立空頭頭寸。然後,手頭的合約要進行每日結算,即逐日盯市。
建立買賣頭寸(術語叫開倉)後不必一直持有到期,在股指期貨合約到期前任何時候都可以做一筆反向交易,沖銷原來的頭寸,這筆交易叫平倉。如第一天賣出10手股指期貨合約,第二天又買回10手合約。那麼第一筆是開倉10手股指期貨空頭,第二筆是平倉10手股指期貨空頭。第二天當天又買入20手股指期貨合約,這時變成開倉20手股指期貨多頭。然後再賣出其中的10手,這時叫平倉10手股指期貨多頭,還剩10手股指期貨多頭。
一天交易結束後手頭沒有平倉的合約叫持倉。在以上交易過程中,第一天交易後持倉是10手股指期貨空頭,第二天交易後持倉是10手股指期貨多頭。 期貨市場最早萌芽於歐洲。早在古希臘和古羅馬時期,就出現過中央交易場所、大宗易貨交易,以及帶有期貨貿易性質的交易活動。當時的羅馬議會大廈廣場、雅典的大交易市場就曾是這樣的中心交易場所。到12世紀,這種交易方式在英、法等國的發展規模很大,專業化程度也很高。 1251年,英國大憲章正式允許外國商人到英國參加季節性交易會。後來,在貿易中出現了對在途貨物提前簽署文件,列明商品品種、數量、價格,預交保證金購買,進而買賣文件合同的現象。1571年,英國創建了實際上第一家集中的商品市場——倫敦皇家交易所,在其原址上後來成立了倫敦國際金融期貨期權交易所。其後,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建立了第一家穀物交易所,比利時的安特衛普開設了咖啡交易所。1666年,倫敦皇家交易所毀於倫敦大火,但交易仍在當時倫敦城的幾家咖啡館中繼續進行。17世紀前後,荷蘭在期貨交易的基礎上發明了期權交易方式,在阿姆斯特丹交易中心形成了交易鬱金香的期權市場。1726年,另一家商品交易所在法國巴黎誕生。
1、1848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產生;
2、1874年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產生;
3、1876年倫敦金屬交易所產生;
4、1885年法國期貨市場產生操作方式。 1.以小博大。期貨交易只需交納5-10%的履約保證金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由於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的杠桿效應,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點,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資金進行大宗的買賣,節省大量的流動資金。
2.雙向交易。期貨市場中可以先買後賣,也可以先賣後買,投資方式靈活。
3.不必擔心履約問題。所有期貨交易都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結算,且交易所成為任何一個買者或賣者的交易對方,為每筆交易做擔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擔心交易的履約問題
4.市場透明。交易信息完全公開,且交易採取公開競價方式進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條件下公開競爭。
5.組織嚴密,效率高。期貨交易是一種規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規則,一環扣一環,環環高效運作,一筆交易通常在幾秒種內即可完成。
3. 期貨交易中,你們都遇到了哪些問題
一、強平問題:
同時滿足什麼情況時會觸發強行平倉
1. 當風險度在100%以上時
2. 公司已經通知過風險
3. 通知過風險後,客戶未自行平倉或者追加保證金,且風險依然在100%
強行平倉的具體流程
我們公司強行平倉並不會平調你全部單子,只會平掉您部分單子,使您的風險度回到100%以內
二、交易日問題:
一個夜盤+一個日盤=一個交易日
舉例:
3.4的夜盤+3.5的日盤=3.5的一整個交易日
周五有夜盤
三、交易軟體
可以選擇文華 財經
登陸賬號時,期貨公司選擇弘業期貨南京V8中心
四、期貨合約
1、每個期貨合約都是相對獨立的,不存在1801的單子可以自動轉到1802上的說法
2、鄭州交易所,大連交易所不可以持倉到交割月
3、臨近交割月的合約會適當調高保證金
五、1000元留底資金
每個賬戶都有1000元的留底資金,這是交易所為了防止賬戶休眠做出的規定,如果想要提出來,只要向客戶經理提出結清資金即可
相信很多期貨交易者都被所謂的「滑點」問題困擾過,但其實據我所知國內正規期貨平台是沒有滑點這一說的,之所以有投資者說自己下單經常會遇到「滑點」,是因為不懂其交易所撮合成交的原理造成的。
因為國內期貨市場是受到證監會監管,你通過交易軟體下單,委託單直接進入交易所撮合成交的。
比如指定價格成交,你可以設置條件單,指定期貨合約的成交價格,那麼就會按照你的下單委託價執行,當然最終能否成交要看交易所撮合的具體情況,而如果你想要價格最理想,就用最新價下單,如果你想要成交快速,就用對手價下單,總之有利有弊。
這種情況近幾年我已經沒有遇到過了,因為現在資金量的關系,平時也比較合理的控制倉位,所以不會出現這種情況,但在我剛做期貨的前幾年還是遇到過很多次提高保證金的突發情況。
一般來說,現在這種情況發生在節日前比較多,特別像大節將至(春節、十一長假),倉位重的交易者就要特別注意。
期貨不像是股票,虧損最多你的賬戶也就是剩下1分錢,不會倒欠錢,但期貨如果發生比較大的穿倉事故,連帶期貨公司都要跟著倒霉。雖然這種情況不多,但是在期貨市場上每年也會有幾起倒欠期貨公司的事故發生,當然這也與期貨公司的風控不力有關。
總之,還是勸大家不要重倉隔夜,對於突然提高保證金我也沒有太好的辦法,只能隨時留意市場上的新聞和動態,注意控制風險和自身倉位的管理,以及合理分配好手中可用資金。
我們民間有句話叫:看破不說破還是好朋友。問題是你如果用在期貨交易上,你就苦逼了。
看對做不對是很多交易者的痛,好多人看行情的本領非常厲害,但是總會錯過很多大的行情,這與「知行不合一」有著十分重要的關系。
做交易要知行合一,50%的知+50%的行才可以,你不能60%+40%也不能40%+60%,多一點也不行,在認知層面和執行力上要做到完美的一致。
其實這點執行起來也是非常難的,往往大家在認知方面都會領先於執行力,因為認知在前的緣故,執行力就會多多少少有些拖沓,而在交易中一點點的拖泥帶水就可能錯過一波很大的利潤,對後續的交易也會造成很不好的多米諾效應。
期貨交易也是分階段的,在一個階段最迷茫的時期都是需要休息調整一下,一段時間的放空,和市場保持一定的距離之後再回到市場中才會有新的領悟。
懵懂階段,聽說這個行業能賺錢,悶頭殺進來,想著一夜暴富,結果被期貨市場教育,下定決心想學習,提升自己的技術。
學習階段:看各種論壇,找各種大神學習各種交易方法,去形成自己的交易系統,不斷優化自己的交易系統,形成穩定的交易能力,穩定賺錢讓自己更專心的沒有後顧之憂,後顧之憂,還有一部分人徹底的從市場離開,對金融市場再也不報任何希望。
悟道階段:開始不追求技術方面的提高,開始追求精神方面的提升,明白了一切都是市場自有邏輯,順勢而為,這里的勢,不是市場的勢,而是自己系統理所當然的某些操作,虧損也是使然,市場波動千變萬化,無論是漲跌,都是多空互易,剩下的交給時間和天命。
未來展望:市場會怎樣走,是按照自己系統走,還是導致自己系統的崩潰,不知道,但是對市場的認知依然存在,這個時候賺錢虧錢其實已經不那麼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把對市場交易的認知反應在生活中。更好的指導生活。
最後奉勸大家一句:期貨交易一旦發現自己不適合也是越早放棄越好,畢竟不用浪費那麼多時間和金錢,最主要的是不要錯過生活中那麼多的美好
共用20個詞語來概括,先後順序排列如下
前1-5年:緊張、貪婪、恐懼、畏懼、不安、悔恨、悲傷、沮喪、消極、失眠
後6-20年:孤寂、果敢、休閑、謙恭、交友、游山、玩水、快活、富貴、慈善
期貨交易,你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而交易的過程本身就是一個發現問題,解決的問題,從接觸交易開始,到學習交易,再到最後能夠依靠交易賺錢,通常需要解決一下三個問題。
對於交易技術,交易者會經歷一個從崇拜,到懷疑,再到選擇的過程。
先說崇拜,世面流傳的預測股價和期價走勢的寶典,秘訣之類的書籍就是寫給出入市場的小白的,因為這些書名最搭這些小白們想要一夜攫取暴富的心態,就像武林小說中一夜得到神功的大俠。
等慢慢靠這些「神功」虧的個底掉以及理解了這些技術分析的原理,腦門不再發熱,理智慢慢回歸之後,會慢慢的對這些指標產生懷疑產生懷疑。
當交易者自己學會了理解市場之後,自己的認知會慢慢的與有些技術指標產生分歧,與另外一些技術指標產生共鳴,由此,構建交易系統的基礎指標就篩選出來了。
交易系統並不神秘,他其實就是看你選哪幾個技術指標往上堆,並且對執行的過程加上一點控制。
初次聽說交易系統的人會以為這是在市場不敗的聖杯,然並卵,猛然發現,交易者唯一能夠選擇的路只能是接受這種不完美。
好不容易接受了不完美,下一個問題又來了,在交易系統的執行力上面卻又開始總是出錯。
有人說,交易心態是個偽命題,假如可以實現穩定盈利的話,根本不會有執行方面的問題。
這看似有道理,但是實際上他忽略了一個「貪」的問題,沒有人會一直心甘情願的之獲取一部分,這山還比那山高,只要賺了五千,就一定想賺一萬,只不過通常是,五千有五千的賺法,一萬有一萬的賺法,從五千到一萬意味著交易者必須從原來的舒適圈中走出來,於是新一輪的磨礪就開始了。
實際上只要你有主觀的盈利目標,就永遠都不可能做到完全客觀的執行,甚至對大部分交易者來說,賺賺虧虧,執行力的問題會貫穿整個交易生涯。
金融投機交易,永遠都不是一個可以一勞永逸穩坐釣魚台的行當,只有每一個環節都在規則之內執行,才有可能獲得盈利。
在這種概率性盈利積累的過程中,無論是連續盈利,還是連續虧損,交易者都必須學會淡然。
只有去盡可能的保持一個平常心,才有可能會最終獲得這些收益。
交易不止,問題不斷,這是客觀存在,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這是主觀策略,主觀服從客觀,跟隨市場的趨勢方向和波動節奏,終歸會發現,交易其實沒有那麼復雜,也沒有那麼難。
在做期貨過程中,會不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那有效的解決方法是什麼?下面相關期貨問答期望可以給你帶來幫助。
1、對交易總是抱有過多的幻想 ?
NO! 專業交易者都是現實派!如果你對交易不太現實,你也不會成為專業交易者。不要幻想著能用5000美金的賬戶,從市場上獲取你全職的收入;或者用全職的收入全部押注在期貨市場上。溫馨建議:你需要考慮的是現在交易多少可支配的收入,然後確定你每一筆可承受的虧損,相應調整你的資金頭寸。
2、永遠不會為自己的交易制定個Plan B ?
NO! 專業交易者不會帶著壓力上陣!大多數擅長交易的人並不會覺得所有「雞蛋」都在交易的籃子里,如果市場上不賺錢,他們並不會無家可歸。從本質上來說,你必須有個計劃B,可以在你不做交易的情況下回歸,這自然也會增加你成功的機率。交易策略是一門藝術,交易者需靈活使用策略,才能做好資金管理。
3、嚴重依賴交易指標 ?
NO! 專業交易者知道如何在原始價格圖表上做出深入的分析。你認為他們會一直盯著MACD、隨機指標、艾略特波浪…?顯然不是。他們基本上只是基於純粹的價格行為做交易,在此基礎上,也會使用一些移動平均線來輔助分析動態支撐、阻力、趨勢。斷趨勢的最基本思路:上升趨勢中,低點不斷抬高,高點不斷創新高;下降趨勢中,高點不斷降低,低點不斷創新低。
4、花大量時間來分析市場 ?
NO! 事實上,專業交易者很清楚地知道他們的交易特點,他們只在很喜歡的時間點分析市場,可能是注意力高度集中,習慣性思考的時間段,從而尋找自己的交易特點,然後交易或暫時性離開市場。
5、經常指望市場走出你想要的行情 ?
NO! 專業交易者只交易他們所看到的!專業交易者明白,他們永遠不知道市場會發生什麼。因此不會在精神或 情感 上對任何特定的方向產生偏向性的觀點。他們只會使用完全專注於「自然「的形式來」閱讀「市場的價格走勢,來確定最合理和可能的近期市場方向,然後尋找到與之相符的價格點位設置。
以上就是5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同時對做期貨的朋友一些忠告:
期貨交易是零和博弈,甚至是負和博弈。就期貨本身來說,一方掙得錢,就是另一方虧損的錢。但交易所和期貨公司要在中間收取手續費,所以對於交易雙方來說是負和的。在這個市場,掙錢容易,虧錢更容易。期貨交易是反人性的。貪婪,恐懼,主觀等等,都會造成虧損。期貨市場,需要你用時間去摸索,去琢磨,用實盤檢驗你的交易模型。剩者為王,期貨市場比誰生存的更久,誰才能賺到錢。如果你一直在虧錢,說明你的方法還是不對的,還需要改進。但是期貨交易中沒有100%正確的方法,高手也會止損。所以不能追求完美,勝率能達到60%以上的方法,就很不錯啦!
當你接觸到期貨的時候,大多數人都是通過股票接觸到的,期貨有做更靈活的手斷,能發揮資金最大效益,那麼你想做期貨,首先遇到的是怎麼開戶的問題,其實這個開戶也簡單,跟股票的開戶流程大同小異,相信這個問題難不到你們,戶開好後,遇到的問題就是,怎麼玩的問題?當然就是了解規則的問題,什麼規則呢?用股票作對比可能比較容易理解,期貨是T+0 什麼意思?就是當天可以即時買入,即時賣出平倉,而股票就不可以,股票是t+1 就是今天買入最快也要明天才能賣出。另外於股票的差異在於操作方向問題,股票只可以做一個方向,買入,漲了才有錢賺,而期貨是則是有兩個方向盤可以買入做多,也可以賣出做空,只要方向是對的即可獲利,再有一個區別比較大的是,資金利用率不同,舉個例子,股票只要100元,只能買價值100元的股票,而期貨100元就可以買到1000元價值合約,這就是把資金放大10倍,加大了資金的利用率。大概了解規則後,後面會回遇到相關技術的問題,在這里就不多講述。
期貨交易中,最大的問題,就是虧損!那麼為什麼會虧損呢?主要有以下幾個因素:
第一:貪圖小利,心有畏懼!就是在行情起伏中,見小利就過早止盈,而當虧損時候,會畏懼,怕止損!
第二:總是想抓住每個波段,每天都頻繁交易,但往往會反復被打臉!
第三:資金管理方面,看對得行情沒有多少倉位,而錯的行情不斷補倉!
第四:執行力不夠,尤其趨勢已經不符合買入的預期,依然有僥幸心理,賭性較大!
當然,期貨交易中,不僅僅是這幾個問題!但這幾個問題,如果沒有處理好,往往會導致虧損這個唯一確定的事情發生!因此,不建議大家輕易做期貨,要做到執行力,資金管理,心態,和資金強大,才有較大得勝算!
我自己在市場補償的期貨投資里遇到最大的問題就是自己心理的問題,一是不能夠客服人性的貪婪,在市場行情好的時候總是想高上加高,高位持倉了又開始擔心行情會不會回落,反正不是一般的心累,然後就是不能夠及時止損,總是一味的過於相信自己,總是期待著市場能回暖,不肯付出小的虧損,最終結果就是被清出場。
期貨所有的問題只有一個就是「止損困難」
4. 有關期貨的問題,求大神!本人是小白,麻煩說的通俗一點,謝謝了
自然人賬戶是無法持有到交割日的,交割月之前最後一個交易日就要平倉。慎頃銀法人賬戶可乎頃以持有到交割日,因為期貨是有杠桿的。你買入期貨所需要的資金,一般只是貨物總值的百分之十,二十左右,寬宴要是交割肯定要把貨款補齊才可以。至於交貨方是通過交易所配對來的。你手裡沒貨,買了,你持有多單,有人手裡有貨,他選擇做空(賣出),他持有的就是空單,多空配對,空方就是交貨人了。
5. 期貨方法
一、 投資原則
(一)、投資要用閑余資金。這是任何投資的首要前提。投資不能用生活和生產經營的錢,不能影響日常生活質量和經營運轉,而應使用個人閑余和企業專項盈餘資金。虧得起多少投資多少,才能保持平和的心態,而往往平和的心態有益於成功的交易。
(二)、充分了解期貨合約。賣出或買入期貨合約之前,應對其種類笑塵叢、數量和價格作全面和謹慎的研究。買賣合約不應貪多,就算有經驗的交易者也很難同時進行3種以上不同類別的期碰櫻貨合約交易。選擇合約時,應選擇成交量最大的主力合約。在期貨交易過程中,應通過基本分析或技術分析,結合期貨價格運行的特點,綜合運用。
(三)制定交易計劃。無數經驗教訓表明,沒有明確的交易計劃,根本不可能長期在期貨市場上立足。交易計劃是獲取成功的藍圖。制定交易計劃可以使交易者被迫考慮一些可能被遺漏的問題;可以使交易者明確自己處於何種市場環境,將要採取什麼樣的交易方向,看對怎麼做、看錯怎麼做,高開怎麼辦、低開怎麼辦,明確自己應該在什麼時候改變交易計劃,以應付多變的市場環境;可以使交易者選取造合自身特點的交易方法,只有方法正確才有利可圖。市場變幻難測,對策勝於預測。
(四)確定獲利和虧損限度。入市的利潤風險比最好能達到3:1。在進行每一次操作時,投資者要預測可能的最低獲利目標和所要承擔的最大虧損限度,如果有3:1以上才入市,反之則放棄。
(五)、確定投入的風險資本。第一,分散資金投入方向,而不是集中於某一筆交易。第二,持倉應限定在自己可以完全控制的數量之內,否則持倉量過大是很難控制的。第三,還應為可能出現的新的交易機會留出一定的資金。成功的期貨投資者得出這樣的經驗,只有當最初的持倉方向被證明是正確的,才可以進行追加的投資交易,並且追加的投資額應低於最初的投資額。應該按照當初制定的交易計劃進行交易頭寸的對沖,嚴防貪多。不過,市場變化無常,投資者應該根據市場行情的實際變化做出適當的調整,保持靈活性,既按計劃行事,又不墨守成規。對於兄羨一筆交易的獲利願望主要取決於投資者的經驗和個人偏好。成功的交易最終還是受個人情緒、客觀現實、分析方法和所制定的交易計劃影響。
6. 代炒期貨是否合法
代炒期貨是不合法的。
根據《證券法》,代客理財必須具備投資咨詢資格和資產管理資格,
暫時沒有開通個人代客理財的許可,
而具備以上兩項資質的投資公司則需要注冊資金5000萬以上。
因為個人沒有資質代客理財,一旦發生虧損,雙方出現利益糾紛,法律層面將保障資金方利益,所以代客理財或代炒期貨,請謹慎。
7. 我國農產品期貨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根據華律官網相關查詢得知,中國農產品期貨的法律法規雹陵穗是《中華源卜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法汪敗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
8. 期貨的有關問題
期貨交易的交割方式分為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兩種。實物交割是指交易雙方在交割日將合約所載商品的所有權按規定進行轉移、了結未平倉合約的過程。而現金交割是指交易雙方在交割日對合約盈虧以現金方式進行結算的過程。在期貨市場中,商品期貨通常都採用實物交割方式,金融期貨中有嫌余的品種採用實物交割方式,有的品種則採用現金交割方式。現金交割由於不進行實物交收,只是以交割時的現貨價格作為交易盈虧和資金劃撥的依據,因此,實行現金交割的品種,其現貨標的價格應具有可確定性特點,而且是標準的,唯一的。農產品的地域差價十分明顯,不具有現金交割的條件,而股指期貨的交易標的是股票指數,具有虛擬性和唯一確定性,更適合採用現金交割方式。我國商品期貨交易,全部採用實物交割方式。實物交割方式包括集中交割和滾動交割兩種。
(一)集中交割方式
集中交割方式以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為例
1.鄭州商品交易所一號棉花交割程序:
(1)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第10個交易日)閉市後,交易所按「按數量取整、最少配對數」的原則通過計算機對交割月份持倉合約進行交割配對。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2)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通知日),買賣雙方通過會員服務系統確認《交割通知單》。會員未收到《交割通知單》或對《交割通知單》有異議的,應在通知日17時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出異議的,則視為對《交割通知單》的認可。
(3)最後交易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即交割日)上午9時之前,買方會員應當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帳戶,賣方會員應當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結算部。買賣雙方應當在規定時間到交易所結算部辦理具體交割及結算手續,同時,買方會員把投資者名稱和稅務登記證號等事項提供給賣方會員。
(4)交割日,交易所收取買方會員全額貨款,並於當日將全額貨款的80%劃轉給賣方會員,同時將賣方會員倉單交付買方會員。餘款在買方會員確認收到賣方會員轉交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結清。發票的傳遞、餘款的結算,會員均應當蓋章和簽字確認。
2.上海期貨交易所天然橡膠交割程序:
實物交割的日期:合約到期月份的16日至20日(節假日順延)為實物交割期。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的下一個工作日的12:00前,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名、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在18日16:00以前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標准倉單及增值稅專用發票交交易所。如18日為法定假日則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若是20日,則賣方必須在12:00前完成交割。
(3)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根據已有資源,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4)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最後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交款後取得標准倉單。
(5)賣方收款。交易所在最後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二)滾動交割方式
滾動交割方式芹宴滾以鄭州商品交易所為例:
1.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進入交割月前一個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憑標准倉單到交易所辦理標准倉單抵押手續,以頭寸形式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必須到交易所辦理撤銷標准倉單抵押後,方可提出交割申請。
2.交易所實行「三日交割法」。
第一日為配對日。凡持有標准倉單的賣方會員均可在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期間,通過席位提出交割申請。沒有進行倉單質押的交割申請提出後,釋放相應的交易保證金;賣方會員在當日收市前可通過席位撤銷已提出的交割申請,撤銷交割申請後,重新收取相應的保證金。交割月買方會員無權提出交割申請。交易所根據賣方會員的交割申請,於當日收市後採取計算機直接配對的方法,為賣方會員找出持該交割月多頭合約時間最長的買方會員。交割關系一經確定,買賣雙方不祥族得擅自調整或變更。
第二日為通知日。買賣雙方在配對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簽領交割通知單。
第三日為交割日。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買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尚欠貨款劃入交易所賬戶。賣方會員必須在交割日上午九時之前將標准倉單持有憑證交到交易所。
9. 股指期貨市場有哪些法律法規
我國已啟動了《期貨法》的立法程序。在《期貨法》出台之前,期貨法律規范體系的主體是由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和期貨市場的主管機關──中國證監會制定的部門規章。1999年國務院發布了《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 正在修訂,這是系統規范期貨市場的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作為期貨市場的監管機關,為貫徹執行《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制定了與之相配套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期貨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期貨經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等規章。會同原國家經貿委和外經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了《國有企業境外套期保值業務管理辦法》,從而基本上形成了覆蓋期貨市場各個主體、各個環節的規章體系,使期貨市場法規體系基本健全。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釋對期貨市場有間接的規范作用。2003年6月發布的《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03]10號,簡稱期貨司法解釋),作為規定最為系統的期貨司法解釋,對期貨市場起著重要的規范作用。再有,從自律規范的角度來看,期貨業協會和期貨交易所依法制定的交易規則、自律規則也是期貨市場法律規范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
10. 期貨基礎知識 , 期貨法律法規
一:期貨基礎知識:
期貨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宗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
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
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大部分人認為對期貨的不恰當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以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這是不正確的看法,可以同時做空做多,才是健康正常的交易市場。
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二:期貨法律法規:
* 1999年06月02日 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
* 1999年05月25日 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
* 1998年08月01日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期貨市場的通知
* 1996年12月25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有關問題的復函
* 1996年09月02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於1996年全國證券期貨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
* 1996年02月23日 國務院批轉國務院證券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期貨市場監管工作請示的通知
* 1995年07月20日 國務院關於批轉國務院證券委員會1995年證券期貨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
* 1994年09月29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於暫停粳米、菜籽油期貨交易和進一步加強期貨市場管理請示的通知
* 1994年05月16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於堅決制止期貨市場盲目發展若干意見請示的通知
* 1994年04月06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於停止鋼材、食糖煤炭期貨交易請示的通知
* 1994年04月06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關於停止鋼材、食糖、煤炭期貨交易請示的通知
* 1993年11月14日 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期貨市場盲目發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