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政府的外匯市場政策
一、企業開立、變更和關閉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由事前審批調整為由銀行按外回匯管理要答求和商業慣例直接辦理,並向外匯局備案。提高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允許有真實交易背景需對外支付的企業提前購匯。
二、簡化服務貿易售付匯憑證並放寬審核許可權。
三、進一步簡化境內居民個人購匯手續,提高購匯限額,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在額度之內,個人憑真實身份證明在銀行辦理購匯並申報用途;銀行對超過額度部分的個人購匯在審核相關憑證後按實際需求供匯。
四、拓展境內銀行代客外匯境外理財業務,允許符合條件的銀行集合境內機構和個人的人民幣資金,在一定額度內購匯投資於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
五、允許符合條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證券經營機構在一定額度內集合境內機構和個人自有外匯,用於在境外進行的包含股票在內的組合證券投資。
六、拓展保險機構境外證券投資業務,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購匯投資於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及貨幣市場工具,購匯額按保險機構總資產的一定比例控制。
B. 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管理問題解答
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管理問題解答
企業的注冊之後,管理很重要,那麼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管理的問題你知多少?
一、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所需材料?
答:外資企業在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30天內,應當向注冊地外匯局申請辦理外匯登記手續。申請登記時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基本情況登記表》、審批機關對設立企業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卡如何使用?
答:企業在向外匯局申請開立外匯帳戶時,須提供外匯登記證和其他材料。企業到開戶金融機構辦理開戶手續時,須持外匯登記卡和其他材料。
三、外資企業外匯事宜有何規定?
1、外資企業的外匯事宜,依照國家外匯管理規定辦理,外資企業應當在中國銀行或者國家外匯管理機關指定的銀行開戶。
2、外資企業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的營業執照,在中國境內可以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開立帳戶,由開戶銀行監督收付。外資企業的外匯收入,應當存入其開戶銀行的外匯帳戶;外匯支出,應當從其外匯帳戶中支付。
3、外資企業因生產和經營需要在中國境外的銀行開立外匯帳戶,須經中國外匯管理機關批准,並依照中國外匯管理機關的規定定期報告外匯收付情況和提供銀行對帳單。
4、外資企業中的外籍職工和港澳台職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的外匯收益,依照中國稅法納稅後,可以自由匯出。
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事宜有何規定?
1、合營企業的有關外匯事宜,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辦理。
2、合營企業憑營業執照。在境內銀行開立外匯賬戶和人民幣賬戶,由開戶銀行監督收付;合營企業在國外或者港澳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賬戶,應當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或者其分局批准,並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或者其分局報告收付情況和提供銀行對賬單。
3、外國合營者在履行法律和協議、合同規定的.義務後分得的凈利潤,在合營企業期滿或者中止時所分得的資金以及其它資金,可按合營企業合同規定的貨幣,按外匯管理條例匯往國鬧敗外。
4、合營企業的外籍職工的工資收入和其它正當收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後,可按外匯管理條例匯往國外。
五、外商投資企業相關費用如何匯出?
答:外商投資企業利潤、股息、紅利匯出,須提供書面申請、董事會利潤分配決議書、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及相關年度利潤或股息、紅利情況的審計報告、稅務證明和《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在外匯指定銀行辦理。
(一)《細則》第二條規定的管理物件,系指在我國境內已注冊登記具有法人地位的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依照《中外合資企業法》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中外合資企業,其外匯收付按《細則》規定辦理。合作經營專案,沒有組成?法人的,中國合作方按國營企業進行管理;僑資、外資合作方按僑資企業、外資企業進行管理。
(二)《細則》第五條規定:外資企業“獨自承擔的勘探資金和合作開發、合作生?的資金,准許存放在經中方同意的外國或者港澳地區的銀行”。“獨自承銷轎擔的勘探資金和合作開發、合作生?的資金”,系指在勘探、開發、生?各階段中的外方的出資,不僅限於勘探階段。在以上各階段中,外方投資部分准許存放在境外,但應經中方同意;中方投資部分應存在境內的銀行。本條款中“經中方同意”的“中方”,系指中國合同方。
(三)《細則》第六條規定:“如需在外國或者港澳地區開立外匯存款帳戶,必須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局申請批准”。除從事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的外資企業外,其他三資企業一般應將外匯存在中國境內,如申請在境外開戶,必須有充分理由,除業務上確有需要者外,一般不予批准。對批准在境外開戶者,對其境外收付范圍和最高金額,應根據具體情況加以適當限制。
(四)《細則》第八條規定:“外籍職工、外籍承包者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的規定繳納稅款。虧彎肆”“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指的是從事中國境內的業務而取得的收入,無論其收入的地點是在境內或者境外,收款人是否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都應繳納稅款。至於如何繳稅,則應按稅務部門規定辦理。
(五)《細則》第九條規定,三資企業必須按期向外匯管理部門報送外匯收支情況。有些分局提出:能否要求三資企業增報季報,可否索要境外銀行帳戶收支報告表及對帳單,境外帳戶收付數位可否要求按來源及用途匯總填報,外匯收支預算表報送時間可否靈活等等。報送報表科類和時間,可由分局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決定。有的分局反映,本條規定三資企業報送報表要隨附在中國登記注冊的會計師的查帳報告,但當地沒有登記注冊的會計師怎?辦。經向財政部會計事務管理所了解,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瀋陽、大連、南京、無錫、成都、重慶、蚌埠、西安、蘭州、烏魯木齊、長春、武漢、昆明、貴陽均已設立會計師事務所,天津、杭州、濟南已批准設立會計師事務所,尚未經營業務;呼和浩特、銀川會計師事務所正待批准設立。現在還沒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地方,可委託就近城市的會計師事務所辦理。
(六)《細則》第十條規定:三資企業的“?品出口可按中國進出口貿易結匯的有關規定辦理”。合資企業?品的銷售,凡符合以下條件的都可按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結匯:(1)通過外貿部門出口;(2)有出口許可證項下的出口;(3)經外貿部門批准“以出頂進”的?品。
(七)《細則》第十一條規定,三資企業如在境外開有帳戶,其出口所得的外匯,也應按本條規定調回存入國內開戶銀行帳戶,並辦理出口外匯核銷手續。除確有需要,經國家外匯管理局省、市分局批准者外,三資企業不得自行將收入的外匯,存放境外。對三資企業可憑出口許可證、海關報關單、貨物清單、外貿聯系單或其他有關證件核銷其出口收匯。
(八)《細則》第十二條1、2兩款規定,三資企業售給外貿單位的出口?品或從外貿單位購買出口或進口的商品,經外貿主管機關批准,可以外幣計價、結算。外貿主管機關批准,系指經省(市、自治區)經貿廳(局)批准,超出其審批許可權時,應報上一級經貿機關審批。三資企業向國內非外貿單位購買商品,以外幣計價、結算,由各外匯管理分局批准。
(九)《細則》第十三條規定,三資企業對其稅後利潤的匯出可向開戶銀行申請,由開戶銀行審定。至於三資企業申請匯出利潤時“應提交企業董事會或相當於董事會的權力機構的分配利潤的決議書、納稅憑證以及載有收益分配條款的合同”的問題,有些企業實行按季(或月)預分利潤,年度再行調整的辦法,因此在年末決算前拿不出分配利潤決議書。對此類情況,如經國家批準的合同中已有明確規定,可由企業董事會出具全年預分利潤計劃書,經外匯管理分局批准同意,開戶銀行按計劃數位審核其利潤匯出,在年末決算時,根據會計師的查帳報告,如實調整,並補報正式的分配利潤決議書。
(十)《細則》第十五條規定,三資企業中的外籍職工或港澳職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依法納稅後,減去在中國境內的花費,其剩餘部分可向開戶銀行申請全部匯出。匯出外匯均從其企業的外匯存款帳戶中支付。?此,企業應向開戶銀行提供外籍職工或港澳職工的名單,每人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金額,在中國境內花費數額,申請匯出數額,申請手續可按季辦理。匯出時應提交納稅憑證。外籍職工或港澳職工期滿離境時,如有積餘的人民幣,證明確系其工資積累,在合理的數額內可以批准匯出。
(十一)《細則》第十八條規定:“華僑投資者或外國投資者,應對其在中國境內的未了稅務債務事項負責”。這是指合營企業的華僑投資者或外國投資者,應對其本身在中國境內的未了稅務債務事項負責。合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合營企業的華僑投資者或外國投資者,對合營企業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數額?限。
;C. 外匯局對B類企業的監管措施有哪些
B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的貿易和外匯收支業務,按照以下規定辦理:(一)以匯款方式結算的(預付款和預付款除外),金融機構審查相應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和進出口合同;以信用證或托收方式結算,除按照國際結算慣例審核相關商業單據外,還應審核相應的進出口合同;以預付或者預付款方式結算的,應當審核進出口合同和發票;(二)金融機構對其貿易和外匯收支進行電子數據核查;金融機構憑登記表辦理超出應收、應付外匯金額的外匯收支;(三)轉口貿易外匯收支,金融機構應當審核銷售合同、支出申報憑證和相關貨權憑證;金融機構憑登記表辦理同一合同項下轉口貿易收入超過相應支出金額20%(不含)的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四)企業應按照本規則規定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川田(不含)以上的預付款、預付款和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信息;(五)企業辦理延期支付業務不得超過90日(不含),不得簽訂含有收匯條款的出口合同,不得超過90日(不含);(六)企業不得辦理間隔期超過90天(不含)的轉口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七)其他貿易外匯收支按照本規則第二章的有關規定辦理;(八)外匯局規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拓展資料
外匯局的主要職能
(1)研究提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防範國際收支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貫徹逐步推進人民幣的原則
資本項目可兌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的政策措施,為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人民幣匯率政策提供建議和依據
(2)參與起草與外匯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規范性文件。
(3)負責國際收支和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相關工作。
(4)負責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的監督管理職責;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
(5)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按照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流程不斷完善管理
製作;規范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6)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懲處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
(7)負責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等外匯資產的經營管理。
D. 公司進出口的外匯額度
額度的計算方法很簡單,它是和你的核銷有很大關系的
比如你出口了,一萬美元,結匯了兩萬美元,那就沒額度,
你必須再提供證明,證明多付的錢是預付款,
比如你出口了2萬美元,結匯了1萬美元,那你就有1萬美元的額度
因為從出口上看,你還需結匯一萬美元。
公司收外匯的額度是沒限制的,但換外匯是有限制,每人每年5萬usd.。如果你是在香港注冊的公司,就可以在香港開美金戶,這樣的話就可以換成人民幣後匯到境內賬戶,就不存在外匯管制問題了。還有個辦法就是你在香港匯豐銀行開戶,應該可以通過視頻簽字,不用去香港,辦個網銀就可以自助辦理換匯等業務。
公司收外匯的額度是沒限制的,但換外匯是有限制,每人每年5萬usd.。如果你是在香港注冊的公司,就可以在香港開美金戶,這樣的話就可以換成人民幣後匯到境內賬戶,就不存在外匯管制問題了。還有個辦法就是你在香港匯豐銀行開戶,應該可以通過視頻簽字,不用去香港,辦個網銀就可以自助辦理換匯等業務。
拓展資料
企業換匯額度
換匯額度是指外匯管理部門批準的留成給企業使用的外匯指標。理論上,企業沒有換匯額度限制,對創匯企業有退稅等優惠政策。但是,必須申報收到的外匯。
企業支付外匯額度的實質是用匯指標,代表用匯權。根據我國外匯計劃管理體制的規定,首都政府分配給地方政府或上級單位給企業的外匯(包括種留成外匯)一般不直接分配給實際外匯,而是分配或保留相應外匯板塊的指標,稱為外匯額度。
外匯額度不能直接對外支付和結算。只有當它與人民幣匹配並通過外匯指定的銀行作為即期外匯購買時,才能形成對外的實際支付。
企業的外匯額度按照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進行管理,以達到一定的外匯額度水平,稱為外匯額度管理。
企業換匯額度作用
1、易於管理;這是由外匯配額的可控性和非自由流通性決定的。外匯配額的分配、使用、調整和轉移完全在政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之下,受制於任意的流動條件,不可能自由流通。國家和各級政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政治形勢隨時調整外匯額度管理政策,引導用匯方向。
2、經濟杠桿;這是由外匯配額的可轉讓性和價值決定的。外匯配額是一個重要的經濟杠桿。雖然人們還沒有完全理解它,但它已經在經濟生活中發揮了經濟杠桿的作用。例如,外匯配額的有償調整促進了出口。
3、連接國際和國內市場;這是外匯配額諸多特徵綜合作用的結果。國際市場和國內市場必然是聯系在一起的,這是不可避免的,無論它們採用什麼方式。有同志提出,要以國際市場為標准,國內市場要與國際市場接軌,國內價格要與國際市場價格同步調整。
E. 外資企業資本金外幣再投資內資企業,必須結匯嗎
在中國,外國企業需要將人民幣換成外幣進行投資,然後再投向內資企業的場景中,需要根據外匯管理規定進行結匯。具體的規定如下:
1. 讓外資企業的外幣資本金進入中國境內需要進行外匯登記,由銀行進行外匯結算並獲得外匯資本登記證。
2. 投資內資企業需要在中國境內進行外匯結匯檔御舉操作,按照中國的外匯管理規定,需要將外匯兌換成人民幣,並將行碧資金轉入內資企業的賬戶。
3. 為了確保外匯資金安全,需要在外匯結匯時向外匯銀行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合法來源證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國,通過外匯管制,政府控拆鏈制了外匯市場,外資企業進行跨境投資、再投資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這也是保障中國財政安全和維護穩定匯率的必要手段。如果違反相關規定進行非法外匯操作,可能會面臨罰款、停業整頓等法律責任。
F. 商務局外貿工作總結
商務局外貿工作總結
總結就是對一個時期的學習、工作或其完成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回顧和分析的書面材料,它可以提升我們發現問題的能力,因此我們需要回頭歸納,寫一份總結了。那麼總結要注意有什麼內容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收集的商務局外貿工作總結,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政府和市政府關於做好支持外貿穩定增長政策殲棗措施宣講工作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幫助外貿企業了解掌握政府出台的有關扶持政策,確保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按照省廳《關於開展支持外貿穩增長政策措施巡迴宣講工作的通知》(粵商務辦函〔20xx〕121號)精神,我市採取省市部門聯動方式,認真組織籌劃、大力廣泛動員,於8月26日成功舉辦了全市支持外貿穩增長宣講會,現將有關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
我局接到粵商務辦函〔20xx〕121號文件後,在第一時間確定負責人及聯絡員,主動聯系海關、檢驗檢疫、國稅、外管及財政等相關部門,組成我市政策宣講組,與省第三宣講團聯動,共同為外貿企業面對面送政策及現場答疑。
二、認真謀劃、積極動員
為促使此次政策宣講會達到預期羨扮宣講實效,我市組織動員了70家主要外貿企業負責人及業務骨幹參會。為確保企業參會人員的到會率,我局要求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負責落實,並由專人統一帶領本轄區企業參會。據統計,此次宣講會有六個市直部門、10個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韶關工業園區及60多家企業合計110人參會,企業參會率為93%。
三、宣講到位、取得實效
此次宣講會中,省第三宣講組組長溫少俊副處長就國家及省支持外貿穩增長政策進行解讀,市商務局、韶關海關、韶關檢驗檢疫局、韶關國稅局及市外匯管理局對我市及部門出台的支持外貿穩增長的政策措施、操作細則等進行講解。在現場答疑環節中,省市聯合為企業解決了出口退稅、進出口通關、檢驗檢疫等多個企業重點關注的問題。宣講內容豐富充實、針對性強,現場互動活躍,為我市的外貿企業獻上了一場豐富的政策大餐。會上派發了100多份支持外貿穩定增長政策匯編及相關材料。
四、工作簡化、務實高效
我市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和我省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參照粵商務辦函〔20xx〕121號文件精神,會場不掛橫幅標語,簡化公務接待,嚴格控制會議支出及陪同人員,沒有出現違規及超標情況。
五、下一步打算
(一)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手法大宣傳力度。通過我市招商網站、微博、微信等多種平台,加大對國辦發19號、粵府辦27號、我市及部門出台的實施細則、操作辦法的宣傳力度。
(二)到重點外貿企業送政策。通過「進企業送政策」方式與重點外貿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面對面宣講,派發省廳及我市《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系列政策》宣傳手冊,進一步加大對企業的政策宣傳力度,切實使宣傳活動全覆蓋。
一、20xx年外經貿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一)對外貿易情況
20xx年,全縣外貿進出口總額預計465萬美元左右,其中進口12萬美元。進出口同比增長208%,完成年計劃的155%。加工貿易進出口14萬美元,同比增長130%,完成年計劃的7%。20xx年全縣對外貿易進出口額出現了一次新飛躍,創造了歷史最高記錄。對外貿易呈現出如下亮點:
1、骨幹企業增勢強勁,支撐作用進一步凸顯。特別是今年3月份才出口的鄧氏玉竹生態發展有限公司,到12月中旬完成出口280萬美元,佔全縣進出口總額的61%,湘源皇視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的電子產品也保持了良好的出口態勢,其進出口額佔全縣進出口的29.5%。穩居全縣企業出口第二。這兩家外貿出口企業為全縣外貿出口的快速增長起到了重要的支撐作用。
2、 加工貿易開始走出低谷兄改灶,讓我們看到了來年的曙光。雙峰興昂鞋業有限公司是我縣承接產業轉移的重點企業,前幾年一直從事鞋面加工,沒有進出口業績。隨著興昂三期4條成品鞋生產線的建成,該公司從12月份開始正式以雙峰興昂鞋業有限公司名義自營進出口,現第一本加工貿易電子手冊順利通過商務、海關的審批,第一單價值6萬美元的進口料件將於近日進口報關。預計20xx年將實現加工貿易進出口1000萬美元以上,將成為我縣重要的加工貿易企業。
3、 中葯材出口從零到有,增長幅度大。鄧氏生態玉竹發展有限公司作為全縣加工中葯材的外向型企業之一,加工生產的玉竹片、西洋參等中葯材飲片制劑,深受歐美等國家用戶的喜愛,目前已實現280萬美元的出口,成為了我縣出口的主力產品。
4、外貿主體得到進一步加強。今年,有6家外貿企業進行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其中有2家企業有了外貿進出口實績。對外貿易企業由5家發展到了11家,外貿隊伍逐步壯大。
(二)外經工作情況
今年,全縣外派勞務人員266人,年末在外人數332人,完成外派勞務合同額444萬美元, 外派勞務營業額285.47萬美元。新增境外投資企業1家。外經工作得到了穩步發展。
(三)其他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1、全年共申報外經貿扶持資金、加工貿易引導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等項目25個,申請資金991萬元,已到位資金40萬元,預計尚有120萬元左右資金有望在年內到位。
2、按期完成了全縣外貿行業「十二五」規劃編制的相關工作。
3、外經貿數據統計及時、台賬完整。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1、深入外向型企業走訪調研。為進一步引導我縣外向型企業走自主進出口發展之路,今年3月份,我們對全縣所有的外向型企業進行了走訪調研,對企業的經營及代理進出口情況、政策需求以及需要政府部門提供的服務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的調查了解,同時傳達了省對外貿出口及加工貿易的鼓勵政策,指導企業開展直接出口和加工貿易。
2、強化服務理念,促進外貿發展。在外貿業務開展的整個過程中,我們從備案登記到貨物進出口報關等方面提供全程指導,對期間出現的問題及時出面協調解決,對辦理加工貿易的企業進行全程陪同,簡化了辦事程序,為企業提供了方便。今年有兩家企業的進出口手續和加工貿易手續,在我們的努力下,都只用一天的時間就辦好了從商務到海關、電子口岸、商檢等部門的所有手續,受到了企業的好評。
3、積極申報外經貿發展資金、加工貿易引導資金、外經合作資金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等項目,為企業申報材料提供指導和把關,全年共申報各類項目25個,申報資金991萬元,爭取資金支持可達160萬元。
4、精心組團參加第七屆中國-東盟博覽會和第二屆湘博會。我縣作為婁底市唯一組團單位參加了10月20日至24日在南寧舉辦的第七屆中國-東盟博覽會。本次博覽會由我們股室負責前期工作的協調和聯絡,我縣組織了14家企業的十多類產品參展,展會上縣委副書記、縣長吳德華接受了湖南衛視、廣西衛視等多家省級媒體的專訪,有力地推介了雙峰農機,受到各界的好評。同時參與了12月6日-8日在婁底文化廣場舉行的第二屆湘博會的組織聯絡工作,我們精心組織31家農機機電企業和68個境內外農機客商參展,參展產品涵蓋農機機電30多個品種,會上我縣共簽訂15個貿易項目,合同成交額達2.5億元。
5、成功接待了亞非拉22國商務官員來我縣考察。8月22日至23日亞非拉22國商務官員一行40餘人的考察團來到我縣對我縣農機機電產業進行考察。我局負責整個活動的聯絡與協調。由於制定了詳細的接待工作方案,加之有部門、企業的緊密配合,活動安排有條不紊,達到了預定目的。
6、認真組織外向型企業參加各種加工貿易、電子商務的培訓,組織外派勞務培訓基地學校參加省商務廳的勞務輸出對接會。積極與境外投資企業老總溝通,為他們送政策、送項目。
三、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是我縣外貿出口主體弱小,上百萬美元出口的企業不多,目前還沒有出口上500萬美元的外貿企業。導致全縣外貿出口量不大。
二是進出口企業融資困難,嚴重製約外貿發展。隨著國家信貸政策調整,特別是中小型的進出口企業融資受阻,企業生產流動資金緊張,導致企業無法承接外貿單子,只能依靠滾雪球的模式發展,出口競爭力下降,影響自營出口。
三是出口成本大幅上升。今年以來,國內原材料、勞動力成本、海運費大幅上漲,漲幅超過10%,企業很難自行消化。
四是外派勞務出國費用過高、專業型的勞動力資源貧乏、勞動力素質較低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制約外派勞務工作的發展。
四、明年的工作計劃
1、繼續積極擴大出口主體。加大外貿政策宣傳力度,做好出口企業孵化工作,積極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申請自營進出口備案登記。指導雙星生化、同利打火機、三鑫工藝品等企業開展進出口業務,著力培育外貿出口新的增長點。
2、重點扶持興昂鞋業有限公司開展加工貿易。爭取20xx年實現加工貿易500萬美元,進出口總額1000萬美元以上。
3、鞏固現有中葯材、高新機電技術產品出口成果,加強對企業的'引導。
4、支持1家本地企業申辦對外勞務輸出資格,穩步推進勞務輸出。
一年來,我縣的外經外貿工作雖取得一定成績,但距離上級領導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我們將在局黨組的領導下,發揚成績,不斷總結經驗,爭取來年創造出更大實效,為開創我縣外經外貿工作盡微薄之力。
一、繼續大力推進開展「家電下鄉」工作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財政部、商務部加強家電下鄉監管,防止騙補的要求,認真開展家電下鄉「監管年」活動,確保財政資金安全,確保惠民政策落實到位。今年我局聯合財政局採取了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家電下鄉網點的監管。全年累計檢查20多次,共查處違規資金20萬元,有效的保障了財政資金安全和防止騙補現象的發生。
截止到11月5日,銷售家電下鄉產品8636台(件),銷售金額1788.61萬元,兌付補貼資金232.52萬元,銷售摩托車460台,銷售金額211.15萬元,兌付補貼資金27.45萬元,銷售汽車35輛,銷售金額104.92萬元,補貼資金13.64萬元。「家電下鄉」銷售額名列全州各縣市前列,在全市5月底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家電下鄉」補貼資金檢查中,獲得省廳的好評。
二、積極開展做好「家電以舊換新」工作
「家電以舊換新」工作是繼家電下鄉後國家實施的又一項重大惠民利民政策。我局高度重視,認真做好企業備案及資料初審工作,全市共備案銷售、回收企業105家。截止到11月份,我市家電以舊換新累計銷售21900台,銷售金額8104.2萬元,補貼資金493.29萬元,回收舊家電23772台。
三、全力推進開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
為繼續推動農村消費市場、打造農家店營銷水平,今年州商務局分配我市建設「萬村千鄉」農家店15家的任務,為了完成該任務,我們對全市所在鄉鎮進行摸底調查,會同永順家家樂超市一家一家上門改造裝修,完成農家店15家,覆蓋全市所有鄉鎮,圓滿完成州分任務。
四、狠抓食品安全,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
為了讓市民吃上「放心肉」,今年我們結合我市實際、牽頭起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吉首城區生豬屠宰管理辦法》。我們繼續加強定點屠宰稽查,加強對超市、學校食堂、賓館酒店等集體伙食的用肉管理,督促市定點屠宰場加強內部衛生及生豬來源、檢疫檢驗的管理,打擊私屠濫宰,防止了矮寨私宰死灰復燃。今年定點屠宰生豬目標管理10.3萬頭,已完成7.6萬頭,防止了稅費流失,市民吃上了「放心肉」。
五、突出商貿物流中心建設
圍繞市委、市政府打造吉首「旅遊、商貿、工業、科教文化」四個中心的目標,今年四月我市成立了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吳文釗為組長,市人大市政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發改、商務、規劃、國土等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吉首市發展商貿物流業領導小組,進一步發展現代商貿物流業,主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完成了商貿物流中心建設可行性論證中心方案。我們結合吉首實際,於三月份制訂了《吉首市商貿物流中心建設方案》,提出了發展總體思路和發展目標,到20xx年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200億元,年均增長17%,明確了工作重點,建立保障措施。今年四月初,我們與湖南商學院簽訂協議,委託該院對我市建設商貿物流中心進行可行性論證。該院組織了以賀康莊教授、肖文金副教授的專家團隊,到吉首進行了調研,先後考察了懷化、張家界及貴州銅仁,研究了浙江義烏、山東臨昕、武漢漢正街、長沙高橋大市場、株州蘆松市場等全國最具影響力的批發市場、物流中心後,編制了可行性研究報告,已形成文本。
(二)編制出吉首物流業發展規劃。6月下旬,經過考察比較,我們委託處於全國物流業發展發達地區,位居國內商貿物流業研究前沿、曾經為國內多個地區編制過商貿物流規劃、編制質量高的中山大學編制我市物流業發展規劃,該課題組於8月份和11月上旬先後二次來我市和四省邊區調研,現正在對初稿進行修改完善,預計11月底可完稿。
(三)加快物流園區建設。今年我們將發展物流業、加快物流園建設這一新型業態作為工作重點。目前已完成《吉首肉類加工冷藏保鮮》、《大湘西礦產品物流園建設工程》等三個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二個物流園重點項目正在建設中:一是大湘西物流城建設項目,於今年2月成立了大湘西物流城開發有限公司,注冊資本xx萬元,由湖南中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彭任軍兩位自然人股東組成。
該項目內設礦產品物流園(項目總投資4983.8萬元)、建材物流園(項目總投資4990.5萬元)、倉儲配送中心(項目總投資4993.8萬元),目前該項目的礦產品物流園已在市發改委立項,建材物流園和倉儲配送中心在立項申報,項目用地指標在省國土資源廳報批。
二是湘西農產品物流中心建設項目,該項目由國家、省、州、市四級共建,項目總投資5億元,佔地400畝,規劃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蔬菜水果交易中心項目區,即吉首市蔬菜果品批發大市場升級改造項目,佔地100畝,由州、市共建,湘西五里牌蔬菜果品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實施,已投資500萬元,新征土地21畝,完成市場南大門的土建、電動門、電子地磅、電子顯示屏建設,農產品全國聯網報價系統等設備已安裝調試完成並啟用,二期24畝土地的三通一平建設正在實施。
;G. 輔導期的A類企業,如何在外匯管理服務平台操作
一、外匯局對於新列入名錄的企業實施輔導期管理。在其發生首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之日起90天內,外匯局進行政策法規、系統操作等輔導。
二、企業應當在輔導期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持書面材料到外匯局報告輔導期內發生的貨物進出口與貿易外匯收支的逐筆對應情況。
三、企業做逐筆對應報告的,所需資料需要根據主管外匯局的要求來准備。企業應當在貨物進出口或收付匯業務實際發生之日起30天內,通過監測系統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對應的預計收付匯或進出口日期等信息:
1、 30天以上(不含)的預收貨款、預付貨款;
2、 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3、 以90天以上(不含)信用證方式結算的貿易外匯收支;
4、 單筆合同項下轉口貿易收支日期間隔超過90天(不含)且先收後支項下收匯金額或先支後收項下付匯金額超過等值50萬美元(不含)的業務。
(7)外匯送政策進企業擴展閱讀:
一、國家外匯管理服務平台操作流程:
1、在該區域,輸入用戶的機構代碼、用戶代碼、用戶密碼,系統對用戶的身份進行認證。
2、認證通過後,如果用戶是第一次登錄系統,系統會要求修改密碼,如果不是第一次登錄系統,登錄後,用戶點擊應用系統後,進入組裝界面,進行相關的操作。
3、輸入用戶的原有密碼、新的密碼、重復密碼,其中新的密碼與重復密碼必須相同,且不等於初始密碼,點擊確定按鈕,系統提示「密碼修改成功」。
4、點擊確定按鈕,顯示用戶有許可權訪問的應用系統,用戶點擊應用系統後,進入組裝界面,進行相關的操作。點擊用戶角色管理-->業務操作員維護,進入到業務操作員維護界面。
5、輸入用戶代碼、用戶名稱,其中用戶代碼與用戶名稱都是模糊查詢,點擊查詢按鈕,查詢出滿足條件的業務操作員。
二、基本原則
1、實行以市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的人民幣匯率。
2、外商投資企業原則上要做到外匯自求平衡,並落實外匯平衡措施。
3、《外匯管理條例》放鬆了對外匯境外存放的管制,不再強制要求外匯收入必須調回境內,而是規定原則上境內機構、境內個人的外匯收入可以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
4、加強國際收支統計監測,建立國際收支應急保障制度。
H. 解讀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
為了進一步完善保稅區外匯管理,支持保稅區快速、健康發展,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對1995年發布的《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進行了修改,發布了新的《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調整了保稅區外匯管理有關政策,進一步規范了保稅區外匯收支活動。下文我收集的是關於對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的解讀,僅供參考!
問:據悉,近期國家外匯管理局對1995年發布的《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進行了修改,發布了新的《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您能介紹一下政策的背景嗎?
答:支持保稅區快速、健康發展是我國外匯管理的一貫政策。自保稅區設立以來,國家外匯管理局先後於1991年和1995年發布了《保稅區外匯管理暫行辦法》和《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規范保稅區外匯收支活動,並對區內企業經常項目外匯帳戶、貿易項下外匯收支和進出口核銷管理給予了一定的傾斜政策,對促進保稅區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亞洲金融危機期間,有些不法分子利用保稅區管理政策進行逃騙匯,外匯管理局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及時遏制了外匯違法活動。
近年來,保稅區的經營環境已經得到了較大的改善,國家各部門的管理政策逐步完善,監管措施和手段不斷提高。與此同時,保稅區以外的外匯管理政策也在朝著不斷便利企業經營的方向調整改革。目前來看,1995年發布的《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中的一些規定已不適應保稅區發展現狀,或與其他管理部門的政策不配套。在這種新形勢下,國家外匯管理局對保稅區外匯管理政策又進行了一定的調整,發布了新的《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新《辦法》主要貫穿了兩點指導思想:一是外匯管理政策要與海關、財政、稅務和外經貿等部門的政策相配套,共同促進保稅區發展;二是在堅持“經常項目可兌換、資本項目外匯嚴格管理”的基礎上,對符合保稅區功能、有利於保稅區規范健康發展的業務實行一定的政策傾斜和優惠。
問:這次發布的《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與以往相比,有哪些大的調整?
答:此次政策調整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對保稅區內企業統一頒發《保稅區外匯登記證》。保稅區內企業,無論是中資企業,還是外商投資企業,都應到外匯局辦理外匯登記,領取《保稅區外匯登記證》。外匯局將不再向區內外資企業單獨頒發《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證》。《保稅區外匯登記證》(以下簡稱《登記證》)是保稅區內企業在外匯管理領域的身份證明,貫穿於企業經營活動的始終,企業辦理有關外匯收支活動,都必須出示《登記證》。《登記證》的統一管理,將有利於外匯局對保稅區內企業實施統一跟蹤監管,也便於銀行辨別保稅區企業的身份。
第二,規范保稅區內企業購匯行為。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保稅區逃騙匯,國家外匯管理局暫停辦理區內企業購匯。鑒於保稅區經營環境的不斷改善,新《辦法》根據保稅區的基本功能,放開了三類購匯:加工企業和貨物分撥企業可以用產品內銷所得人民幣購匯;以人民幣注冊設立的區內企業可以用注冊資本中實際到位的人民幣投資資金購匯;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外方股東的利潤、股息和紅利可以購匯匯出。
第三,放寬保稅區內企業外匯帳戶管理。1995年發布《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時,由於一些保稅區沒有完全封閉監管,為了防止資金非法流動,只允許企業在保稅區內金融機構開立外匯帳戶。為便利企業資金調撥,新《辦法》取消了企業必須在保稅區內金融機構開戶的限制性規定,允許區內企業在注冊地銀行開立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外匯帳戶,經批准也可以在注冊地以外開立資本項目外匯帳戶。
問:我國境內禁止外幣計價結算,為什麼保稅區可以用外幣計價結算?
答:保稅區是海關實施特殊監管的經濟區域。保稅區與境外之間(一線)貨物進出,海關實行備案管理,不征關稅;而對保稅區與境內區外之間(二線)貨物的往來,實行報關管理。在外經貿管理上,除一些特殊貨物外,一般貨物進出口不納入許可證、配額管理。
因此,與海關、外經貿管理方式相適應,新《辦法》要求保稅區與境外之間的一切經濟往來,必須以外幣計價結算,不得以人民幣計價結算;保稅區與區外之間貿易項下保稅貨物的往來,必須以外幣計價結算,不得以人民幣計價結算;保稅區與區外之間非保稅貨物項下交易,可以以外幣計價結算,也可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區內行政管理機構的各項規費應當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區內機構之間以及保稅區之間的經濟往來,可以以外幣計價結算,也可以以人民幣計價結算。
問:您能詳細介紹一下保稅區內企業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嗎?
答:鑒於保稅區內企業與境外和區外的貿易往來均以外幣計價結算,為了簡化企業手續,減少匯兌損失,加快資金周轉,外匯管理局一直允許保稅區內企業開立外匯帳戶,並且不實行限額管理。
新《辦法》規定,區內企業開立外匯帳戶,應當經外匯局批准。外匯帳戶分為經常項目外匯帳戶和資本項目外匯專用帳戶兩大類。經常項目外匯帳戶,原則上只能開立一個,並且應當在企業注冊地銀行開立。資本項目外匯專用帳戶可以在注冊地銀行開立,也可經開戶地外匯局核准後,在注冊地以外地區開立。
問:您能否詳細介紹一下保稅區內企業購匯的有關規定?
答:由於保稅區與境外之間的經濟交易以及與區外之間的貨物往來均以外幣計價結算,因此,保稅區內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應當不會有過多的人民幣收入,也不需用人民幣購匯支付。因此,新《辦法》中規定區內企業應從其外匯帳戶中向境外和區外支付,原則上不得購匯支付。同時,考慮到企業客觀需要,放寬了三類購匯:
首先,由於保稅區內中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中方一般以人民幣投資,在建設期間這些企業還沒有外匯收入,借用國內外匯貸款也有一定難度,因此允許其用人民幣注冊資本金購匯向境內外支付。
其次,由於貨物分撥企業和加工企業,是符合保稅區功能發展的主要企業類型,它們在向區外機構分撥其產品或經批准加工產品內銷時,是以人民幣結算,因此,允許區內的貨物分撥企業和出口加工企業用在境內銷售所得的人民幣購匯向境內外支付。
第三,由於保稅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資者利潤、股息、紅利匯出是外商投資的根本保證,因此,允許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資者獲得的人民幣利潤、股息、紅利購匯匯出境外。
新《辦法》明確,保稅區內企業的對外支付,必須首先使用其自有外匯,自有外匯不足支付的,方可購匯支付。而且,區內企業購匯支付時,無論是經常項目下的外匯支出,還是資本項下的外匯支出,均應當持規定的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或經外匯局核准後憑外匯局的核准件到銀行辦理。
問:對保稅區內企業經常項下的外匯收支是如何規定的?
答:我們對保稅區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實行“放開一線、管住二線”的原則。保稅區內企業經常項下的外匯收入應當存入經常項目外匯帳戶中,需要結匯的,可以直接到注冊地銀行辦理。
區內企業經常項下向境外或區外的外匯支付,原則上應先使用自有外匯資金,從其外匯帳戶中支付,自有外匯不足支付的,根據新《辦法》的規定,區內加工企業和貨物分撥企業可以用產品內銷所得人民幣購匯匯出;以人民幣注冊設立的區內企業可以用注冊資本中實際到位的人民幣投資資金購匯匯出;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外方股東的利潤、股息和紅利可以購匯匯出,其他區內企業不得用人民幣購匯支付。
問:保稅區內機構是否需要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手續和進出口核銷手續?
答:國際收支是一定時期內一國經濟體對另一國的經濟體之間全部經濟交易的系統記錄。保稅區內機構和個人屬於中國居民,其與境外之間的所有經濟交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保稅區內與境內區外的經濟交易,區內區外均不需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
與海關實行的“一線備案、二線報關”管理原則相適應,新《辦法》規定,保稅貨物從區外進入區內或者從保稅區進入區外(二線),由區外企業按照規定辦理出口收匯和進口付匯核銷手續,但不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手續;貨物從保稅區運到境外或從境外運抵保稅區(一線),區內企業無需辦理核銷手續,但應按照規定辦理有關國際收支申報手續。
問:對保稅區內企業資本項下的外匯收支是如何規定的?
答:我們對保稅區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實行“一、二線兼顧,管住一線”的原則。因此,區內企業借用國際商業貸款、外匯(轉)貸款、在境外發行外幣債券、提供對外擔保、向境外投資、外方所得利潤在境內增資或再投資等均按區外相關外匯管理規定辦理。
區內企業償還外債、外匯(轉)貸款及擔保履約等,也應持區外相關外匯管理規定中規定的材料向外匯局申請,憑外匯局的核准件辦理。但原則上應從其外匯帳戶中支付,自有外匯不足支付的,區內貨物分撥企業可以用進口貨物在境內銷售所得人民幣,區內加工企業可以用出口加工產品經批准內銷所得的人民幣,以及以人民幣注冊設立的區內企業可以用人民幣注冊資本金購匯支付,其他區內企業不得用人民幣購匯支付。
I. 中國現在的外匯政策急求~
國家對外匯沒有放開也沒有禁止的,看各地地方對政策的理解程度,有的寬松有的嚴格的
J. 央行、外匯局出台23條政策,涉及房產、小微企業等
4月18日,央行、外匯局印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金融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支持受困主體紓困、暢通國民經濟循環、促進外貿出口發展三個方面,提出加強金融服務、加大支持實體經濟力度的23條政策舉措。
《通知》指出,今年以來,央行靠前發力加快向中央財政上繳結存利潤,截至4月中旬已上繳6000億元,主要用於留抵退稅和向地方政府轉移支付。
《通知》還指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轄區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要求,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受困企業抵禦疫情影響 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
《通知》指出,要發揮貨幣政策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行業、企業、人群等金融支持。央行將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引導金融機構擴大貸款投放、向實體經濟合理讓利。
在對小微企業等受困市場主體的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指出,將發揮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作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末,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鼓勵金融機構穩定普惠小微貸款存量,擴大增量。
與此同時,將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並入支農支小再貸款管理,自2022年起,原用於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貸款的4000億元再貸款額度繼續滾動使用,必要時可再進一步增加,引導金融機構提升信用貸款和首貸戶比重。
此外,金融機構要推廣主動授信、隨借隨還貸款模式,更好滿足小微企業用款需求。要細化實化內部資金轉移定價、不良容忍度、盡職免責、績效考核等要求,優化信貸資源配置,強化金融科技賦能,加快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
要按市場化原則,通過提供中長期貸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續貸支持等方式,積極支持受困企業抵禦疫情影響,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要積極主動對接徵信平台有關的金融、政務、公用事業、商務等不同領域的涉企信用信息,緩解銀企信息不對稱,提高融資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人民銀行加大流動性投放力度,為支持小微企業留抵退稅加速落地,人民銀行靠前發力加快向中央財政上繳結存利潤。
數據顯示,截至4月中旬已上繳6000億元,主要用於留抵退稅和向地方政府轉移支付,相當於投放基礎貨幣6000億元,和全面降准0.25個百分點基本相當。
4月15日,人民銀行宣布全面降准0.25個百分點,將再投放長期資金約5300億元。從全年看,人民銀行將總計上繳11000多億元結存利潤,繳款進度靠前發力,視退稅需要及時撥付,與其他貨幣政策操作相互配合,有力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
今年以來,人民銀行引導市場利率下行0.1-0.15個百分點,帶動一季度企業貸款利率同比下降0.21個百分點至4.4%,為有統計以來的記錄低點。
另外,加大再貸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用好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兩項減碳工具,加快1000億再貸款投放交通物流領域,創設2000億元科技創新再貸款和400億元普惠養老再貸款,預計帶動金融機構貸款投放多增1萬億元。因城施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近期,受疫情多發、部分居民收入下降、房地產建築營銷活動受阻等因素影響,商品住宅銷售額出現了下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也有小幅回落。
數據顯示,3月末,全國個人住房貸款余額38.8萬億元,同比增長8.9%,余額同比增速比去年末下降了2.3個百分點。
《通知》指出,要完善住房領域金融服務,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因城施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轄區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要求,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進當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在2022年一季度金融數據統計新聞發布會上,央行金融市場司司長鄒瀾稱,3月份以來,由於市場需求減弱,全國已經有100多個城市的銀行根據市場變化和自身經營情況,自主下調了房貸利率,平均幅度在20個到60個基點不等。
此外,部分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也配合地方政府的調控要求,根據城市實際情況,在全國政策范圍內,下調了本城市首付比例下限和利率下限,這是城市政府、銀行根據市場形勢和自身經營策略,做出的差別化、市場化調整,適應了房地產市場區域差異的特徵。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部分居民收入受到短期影響,存在推遲償還月供、重新安排還款計劃的需求,近期多家銀行也相繼推出延期還款政策。
上述《通知》指出,對於受困人群,金融機構要靈活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遲還本等方式予以支持,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