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金融市場必將更加開放,討論應如何限制和防範國際短期資金流動對我國的不利影響
加入WTO:中國銀行業如何應對挑戰
一、加入WTO對中國銀行業帶來的挑戰
1.根據WTO協議,外資銀行在華設立分支機構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的限制將被逐漸放鬆,同時,外資銀行將被允許對中國企業和居民辦理外匯業務,外資銀行的人民幣服務對象也可以擴展到中國企業甚至居民;中國銀行業市場的競爭激烈程度將進一步加劇。外資銀行一般隸屬於混業經營的跨國企業集團,經營歷史悠久,在國際金融市場上享有良好資信,又具有全能銀行經營的規模效應,無論是市場開發和獲取盈利的能力,還是抵禦和化解金融風險的能力都必定大大強於本資銀行。特別地,外資銀行將在中國市場上開展的很多諸如衍生金融工具方面的新業務,本資銀行甚至根本就尚未涉及過。無疑,本資銀行在與外資銀行的市場競爭中將會處於劣勢,如何提高本身的市場競爭能力,將是中國銀行業將面臨的最嚴峻的挑戰。
2.加入WTO後,外資銀行在中國的分支機構數量將會有很大程度的增加,並且,將大量開展很多諸如金融租賃、代理、保險中介和衍生金融工具等中國商業銀行目前尚未開展的銀行業務,如何建立起一套科學、規范的銀行監管制度,對外資銀行實施有效的監管,特別是防範和化解外資銀行在開展衍生金融工具等新業務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金融風險,將是中央銀行監管部門必須直面的一項挑戰,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尚缺乏一部專門對外資銀行監管進行規定的法律,同時,精通國際金融業務的監管人才恨缺乏,這些狀況都是中央銀行的監管部門必須盡快改變的。
3.加入WTO後,外資銀行資產在中國金融總資產中比重的增大,將會削弱現階段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有效性、貨幣政策對銀行業的控制力、降低利率和准備金等部分貨幣政策工具對實質經濟的作用效率。外資銀行與國際金融市場在資金籌集和使用上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系,逃避國內控制的能力很強,加之外資銀行的金融創新工具層出不窮,中央銀行在正確界定和解釋貨幣和信貸問題方面將會面臨著很大的困難,以致於貨幣供應量作為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的有效性將會遇到挑戰。另外,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對外依賴程度將大大增強中央銀行在決定貨幣政策時,需要密切關注國際金融市場變化情況,尤其是主要發達國家與發中國家貨幣政策取向,採取相應對策,將外資銀行對貨幣政策的不利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
二、中國的銀行業如何迎接挑戰
1.加快國有商業銀行市場化改革的步伐。要不斷探索除財政注資以外的其他有效的國有商業銀行資本金補充的方式,採取包括上市在內的多種方式增加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金;按照《公司法》和《商業銀行法》的要求,完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法人治理結構;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解決好不良貸款問題,進一步規范資產管理公司的運作方式和程序,防範不良資產處理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加快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建立起嚴密的利益驅動和風險防範機制;建立起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制度,確保商業銀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從而在商業銀行與所有者:監管者、債權人之間形成一種暢通的信息溝通機制;必須按照謹慎的會計原則,適當提高國有商業銀行呆賬准備金的提取比率;逐步實行和推廣國際上通行的信貸資產五級分類方法。
2.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國有銀行能夠真正依據市場狀況自主決定利率的浮動水平,國有銀行才具備市場化經營的基礎,才會根據借款人的風險狀況實行不同的差別利率,才會對金融市場因素的變化作出靈敏反映。同時,利率管制制約了中國銀行業市場上的合理競爭,降低了中國銀行業市場的運行效率。抓注目前市場物價水平較低、資金供給比較寬松的有利時機,中國將按照「先外幣後本市、先貸款後存款、先農村後城市」的順序安排及時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第一,全部放開境內的外幣利率,使本資銀行與外資銀行均以市場資金供求狀況自行、決定利率;第二,遵循「先放開短期利率後放開長期利率」、「先放開公開市場利率後放開客戶市場利率」的原則,立即放開貼現率和企業債券利率;第三,縣以下的農村信用社實行靈活利率政策,放開農村大部分存貸款利率,對個別品種的存貸款利率實行最高幅度限制;第四,逐步放開城市貸款利率和大額存單利率,先逐步擴大利率浮動范圍,再按照貸款利率、大額存款利率、一般存款利率的先後順序逐步放開。
3.運用WTO金融服務貿易協定中的「不對稱」原則,逐步向外資銀行開放中國的金融市場,中國金融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可以根據政策目標以及銀行服務業的發展水平和區域分布狀況,擇優引進,逐步進行;同時,利用WTO規程中的「適當的靈活性」條款,根據國內銀行業的承受能力,盡量放慢對發達國家開放金融市場的速度,或者利用市場准入條款中的限制措施,在市場准入方面附加一些合法的限制條件,從而達到知覺控制外資銀行來源國分布、總數及分支機構數量、控股比例,防止外資銀行對國內金融市場的壟斷或控制的目的。
4.積極促進中小銀行在改革整頓中實現穩步的發展,努力辦好現有100家股份銀行,措施支持中小銀行加快補充資本金的步伐,不斷增強中小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除定向募集資本民外,積極推動部分條例條件的商業銀行長期金融債券,資本。按照合作制原則,加快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步伐。完善銀行業的行業管理和行業制度。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制度,更好地支持中小銀行對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金融支持。
5.進一步補差現代金融監管制度。要強化以風險為基礎的合規性監管和審慎性相結合的金融監管制度。努力探索合理有效的銀行機構市場退出的具體方式和風險處置方式,以盡可能地遏制金融風險的擴散,保護債權人的利益,維護公眾對金融體系的信心。建立以「不良資產比率、資產流動性比率、盈虧狀況、資本充足比卒、內控完善程度及市場風險水平為核心的商業銀行風險檢測、預警體系。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在化解中小銀行的支付風險方面的積極作用。盡快完善對外資銀行的監管法規體系,探索對外資銀行進行監管的有效手段。
6.完善貨幣政策框架,提高中央銀行調控宏觀經濟的能力。中央銀行要注重外資銀行對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的影響。將貨幣供應量擴展到外匯存款和外資銀行存款;加快貨幣市場的建設步伐,完善公開市場操作等貨幣政策工具運用的市場環境;注重協調本外幣政策。尤其在利率政策方面,密切關注主要回家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對國際資本流動的影響。
7.建立起有效的社會信用制度,極力營造出一種文明、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信貸文化。當前,一套有效的社會信用制度在中國尚未建立;其表現是多方面的,在銀行業和企業間的借貸問題上,借錢不還逃廢債行為時有發生;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不能按時償還而造成了大量的應收帳款;商品交易中的毀約現象層出不窮;企業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信息比比皆是,個人信用更不為社會所接受。凡此種種,對加入WTO後的我國企業、銀行來說,帶來的負面影響十分嚴重。當市場中的交易主體無法對合同對方的經濟行為作分考查和信任的時候,他就不會放心地與對方締結交易合約,也就是說,市場交易無法產生。即使合約被締結,由此產生的市場交易也是低效率的,甚至後患無窮。因為企業按貸款合同還清貸款的可能性受到懷疑,所以銀行就不敢輕易向企業發放貸款;也正是因為國有企業對多年來所欠下的債務不肯償還,所以才有今天我們所面臨的巨額的銀行不良債權問題。不在市場交易主體之間建立起有效的社會信用制度,任何關於銀行、企業的改革措施都必然是無效的。當前資產管理公司正在進行的債轉股,就要特別防止沒有信用觀念的企業將此純粹作為逃避債務的一種方式,而不是把債轉股真正當作一次企業重組的機會。(中國經濟導報 中國人民銀行會計財務司馬德倫)
2. 中國會在什麼時候全面開放外匯市場
外匯市場會更加開放,什麼時候能夠全面開放不好說。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日前表示,2015年將努力實現人民幣(6.2097,-0.0044,-0.07%)資本帳可兌換的目標。一旦實現,意味放開外匯管制,對全球金融市場有重要影響。
周小川3月22日出席中國國務院主辦的2015中國發展高層論壇時指出,2015年是中國「十二五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最後一年,將努力達成資本帳可轉換等目標。此外,他也表示中國的資本市場將更加開放,包括債券和股票發行者都將有更大的自由度。
3. 中國加入WTO,要開放哪幾個行業
中國加入敏賣世界貿易組織(WTO)時,承諾逐步開放多個行業。以下是其中一些行業的開放時間表:
服務業:2005年12月11日開始,包括銀行、保險、證券、電信、建築、旅遊等行業。
農業:2004年開始,包括大豆、棉花、玉米、水稻、小麥橋唯逗、牛肉、豬肉、家禽等產品。
製造業:2001年開始,包括汽山大車、摩托車、船舶、化工、鋼鐵、電子、紡織等行業。
進口關稅:中國承諾將逐步降低進口關稅,以2001年為基準,到2005年底平均降至9.9%左右,到2010年底平均降至9.4%左右。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開放行業和時間表可能會有所調整。
4. 中國加入WTO承諾開放銀行業的條款有哪些
B.銀行及其他金融服務
(不包括保險和證券)
銀行服務如下所列:
a.接收公眾存款和其他應付公眾資金;
b.所有類型的貸款,包括消費信貸、抵押信貸、商業交易的代理和融資;
c.金融租賃;
d.所有支付和匯劃服務,包括信用
卡、賒賬卡和貸記卡、旅行支票和銀行匯票(包括進出口結算);
e.擔保和承諾;
f.自行或代客外匯交易。
(1)除下列內容外,不作承諾:
·提供和轉讓金融信息、金融數據處理以及與其他金融服務提供者有關的軟體;
·就(a)至(k)項所列所有活動進行咨詢、中介和其他附屬服務,包括資信調查和分析、投資和證券的研究和建議、關於收購的建議和關於公司重組和戰略制定的建議。
(2)沒有限制
(3)A.地域限制
對於外匯業務,自加入時起,無地域限制。對於本幣業務,地域限制將按下列時間表逐步取消:自加入時起,開放上海、深圳、天津和大連;加入後1年內,開放廣州、珠海、青島、南京和武漢;加入後2年內,開放濟南、福州、成都和重慶;加入後3年內,開放昆明、北京和廈門;加入後4年內,開放汕頭、寧波、沈陽和西安;加入後5年內,將取消所有地域限制。
(1)沒有限制
(2)沒有限制
(3)除關於本幣業務的地域限制和客
戶限制(列在市場准入欄中)外,外
國金融機構可以同外商投資企
業、非中國自然人、中國自然人
和中國企業進行業務往來,無個
案批準的限制或需要。其他,沒
有限制。
對於金融租賃服務,將允許外國金融租賃公司與國內公司在相同時間提供金融租賃服務。
B.客戶
對於外匯業務:允許外國金融機構自加入時起在中國提供服務,無客戶限制。對於本幣業務,加入後2年內,允許外國金融機構向中國企業提供服務。加入後5年內,允許外國金融機構向所有中國客戶提供服務。獲得在中國一地區從事本幣業務營業許可的外國金融機構可向位於已開放此類業務的任何其他地區的客戶提供服務。
C.營業許可
中國金融服務部門進行經營的批准標准僅為審慎性的(即不含經濟需求測試或營業許可的數量限制)。加入後5年內,應取消現在的限制所有權、經營及外國金融機構法律形式的任何非審慎性措施,包括關於內部分支機構和營業許可的措施。
滿足下列條件的外國金融機構允許在中國設立外國獨資銀行或外國獨資財務公司:
-提出申請前一年年末總資產超過100億美元。
滿足下列條件的外國金融機構允許在中國設立外國銀行的分行:
-提出申請前一年年末總資產超過200億美元。
滿足下列條件的外國金融機構允許在中國設立中外合資銀行或中外合資財務公司:
-提出申請前一年年末總資產超過100億美元。
從事本幣業務的外國金融機構的資格如下:
-在中國營業3年,且在申請前連續2年盈利。其他,沒有限制。
(4)除水平承諾中內容外,不作承諾。
5. 中國外匯市場什麼時候開放
2006年12月,中國加入WTO五年保護期結束,開始正式開放金融市場。
6. 我國加入WTO在開放金融服務方面的主要承諾
我國加入WTO在開放金融服務方面的主要承諾: 金融開放是我國改革開放基本國策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對外開放的進程,取決於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金融市場的發展和金融監管的能力。我國對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開放的承諾,是與這三個行業現有的對外開放程度和承受能力相適應的。 1、銀行業:按照中國與美國、歐盟的協議,在業務范圍准入方面,參加WTO當年,允許外資銀行辦理全部外幣業務,包括對城鄉居民的外匯存貸業務;參加WTO後2年內,允許辦理中資企業人民幣存貸業務;參加後5年內,允許外資銀行辦理城鄉居民人民幣業務。在地域准入方面,參加WTO後,每年增加4個城市向外資銀行開放人民幣業務,加入後的5年內對外資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不再有地域限制。在分支機構的設立方面,將由中央銀行按審慎原則審批。 2、保險業:對外國非壽險公司,在加入後2年內取消企業設立形式的限制;加入後3年內取消地域限制;加入後4年內允許向外國和中國客戶提供所有企業和個人非壽險服務。對成立中外合資壽險公司的外資比例限定在50%以內;加入後3年內,取消地域限制;加入後5年內,允許向外國人和中國居民提供團體險和養老金/年燃汪金險服務。 3、證券皮者仔業:外資可持有基金管理公司部分股權,加入後3年內,外資比例不超過49%。加入後3年內,允許設立中外合資證券公司,從事A股承銷、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但外資比例不超過1/3。 網格研輔導提供金融碩士招生報名指導,各高校招生簡章、網上報名、網上答疑、師資配備、課程設置、收費標准、各專業目錄查詢。金融碩士條件、高校最新金融碩士研究生研究生政策法規、幫嫌寬助學員正確報考理想的高校在職研究生專業。中國人民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科院研究生院、上海財經大學、華東理工大學、北京工商大學等金融學在職研究生招生熱門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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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國的外匯時常什麼時候會開放
中國的金融全部開放要到2012年
根據中國加入WTO議定書,在金融服務業之中,銀行業的開放承諾最為徹底: (1)審慎性發放營業許可證。即在營業許可上沒有經濟需求測試或數量限制。加入WTO5年內,取消所有現存的對所有權、經營方式、外資金融機構企業設立形式以及對分支機構許可發放方面的非審慎措施。也即當外資銀行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時,人民銀行除了遵循審慎性標准外,不得有其它方面的限制。外資銀行在同城設立營業網點,審批條件與中資銀行相同。 (2)外匯業務及時開放。中國在加入WTO之時將向外資金融機構全面放開外匯業務,取消地域和服務對象限制。也就是說,一入世,中國將允許外資銀行對所有客戶(包括中資企業和中國居民)經營所有外匯業務(包括公司業務和零售業務)。 (3)人民幣業務分階段開放。對於外資銀行的人民幣業務,中國將在四年內分五批放開20個城市 的地域限制,五年後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在服務對象上,加入後2年內,允許外資銀行可在12個城市向中國企業辦理人民幣業務;加入後5年內,允許外資銀行向所有中國客戶提供服務。 (4)金融咨詢類業務及時開放。自入世之日起,外資機構即可獲得在中國從事有關存貸款業務、金融租賃業務、所有支付及匯劃服務、擔保及承兌、公司並購、證券投資的咨詢、中介和其它附屬服務。 簡單地講,在加入WTO 5年之後,外資金融機構在服務地域和服務對象上已與中資金融機構沒什麼兩樣。中國在貿易自由化、開放國內市場、遵循國際慣例等方面作出的重要承諾,其影響之深刻、之廣泛超出了人們的一般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