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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買外匯

發布時間:2023-05-22 07:06:44

① 私自換匯 是違法嗎

法律分析:變相買賣外匯,是指在形式上進行的不是人民幣和外匯之間的直接買賣,而採取以外匯償還人民幣或以人民幣償還外匯、以外匯和人民幣互換實現貨幣價值轉換的行為。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實踐中,地下錢庄非法買賣外匯主要有較為傳統的以境內直接交易形式實施的倒買倒賣外匯行為和當前常見的以境內外「對敲」方式進行資金跨國(境)兌付的變相買賣外匯行為。相關案件偵破後,換匯者也將被牽連,輕則罰款、重則坐牢。

法律依據:《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違反國家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 -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的「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一)使用受理終端或者網路支付介面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貨幣資金的;

(二)非法為他人提供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套現或者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轉個人賬戶服務的;

(三)非法為他人提供支票套現服務的;

(四)其他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情形。

第二條 違反國家規定,實施倒買倒賣外匯或者變相買賣外匯等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② 非法買賣外匯不清楚,你知道什麼是非法買賣外匯嗎

簡單的解釋是,如果你不通過銀行出國或回國,那是違法的,也就是說,非法買賣

首先,除了銀行的交易系統,國內所有做外匯的公司都在打邊球,比如常見的盈透,ACL,捷凱,sotrade等等。許多國外是合法的,但在中國,政府沒有向任何外匯業務發放許可證。一旦你被騙了,即使你報警了,政府也可能不會處理它。所以在這句話中,投資需要謹慎。

其次,本解釋還將提高相關量刑的數額標准,根據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適當調整,符合中國司法要求「寬嚴相濟」保護當事人利益的原則要求,也有利於我國行政監管部門和刑事司法部門明確劃分此類行為的職責。

在相關無罪案件中,如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一起非法經營案件,公訴機關指控被告戴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將1750萬港元兌換成人民幣1415.8萬元。在這種情況下,被告戴某某是典型的外匯交易員,他以私人交易的形式出售港元,以換取人民幣。

因此,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戴某某通過私人交易將約1800萬港元兌換成人民幣。從當時的匯率來看,港元兌換人民幣沒有盈利,兌換後的大部分資金都存入個人賬戶,符合其供述和兌換目的。被告戴某某作為資本所有者,不是從事非法外匯交易的經營者,只是通過私人黑市交易將自己的港元資金兌換成人民幣,而不是通過非法買賣外匯賺取差價牟利。他的行為不是營利性的市場交易,也不是經營性的,所以被告的行為不構成非法經營罪。雖然戴某某在國家制定的交易場所以外買賣外匯,但這種行為並沒有「經營性」,即以營利為目的的市場交易,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③ 官方首次解讀地下錢庄

地下錢庄的內涵、運作方式等方面一直沒有官方界定。為此,近期官方對地下錢庄進行了全方位的答疑( 內容主要來源於《金融時報》 ),有一定參考價值:

「地下錢庄」並非一個確定、規范的法律概念,主要是指「一種特殊的非法金融組織,它游離於金融監管體系之外,利用或者部分利用金融機構結算網路從事非法買賣外匯、跨國(境)資金轉移、資金存儲以及借貸等非法金融業務」。其本質是未經國家批准而經營匯兌、借貸和支付結算等金融業務,為貪腐、賭博、走私、騙稅、偷逃稅等提供資金通道,也是洗錢犯罪的一種形式。

銀行流水和轉賬記錄是地下錢庄最重要的證據,除部分直接拿現金通過地下錢庄兌換外,絕大多數則是通過在銀行以不同人的名義開通賬戶進行相關操作。

(1)跨境「對敲」,即採用境內交割人民幣、境外交割外幣,資金形式上不跨境的匯兌方式(簡稱「跨境匯兌型模式」),實現資金實質上兌換和跨境轉移。如當境內客戶需要資金出境時,將境內人民幣轉賬至地下錢庄指定的境內賬戶;地下錢庄在境內收到人民幣之後,通知其境外組織將相應的外幣劃至境內客戶指定的境外賬戶,反之亦然。這也是目前地下錢庄的最主要運作方式,主要用於將境內的非法所得等款項通過地下錢庄轉移至境外以及在跨境貿易中通過地下錢庄進行逃匯。

(2)構造交易,即以虛假欺騙性手段,虛構或構造合法交易形式,掩蓋其非法目的,實現非法跨境轉移資金的「支付結算型」模式。如利用道具商品進出口實現資金跨境以及通過殼公司、假貿易進行公轉私等。

(3)其他非法經營模式,如黃牛換匯、非法改裝移機境外的POS機刷卡、銀行卡境外刷卡提現、非法分拆購付匯、現金走私等方式也比較常見;為規避打擊,近年來還出現利用虛擬貨幣、第四方支付平台非法跨境轉移資金的情況。

主要有三種:(1)通過低買高賣外幣賺取差價;(2)按照匯兌交易、資金拆借金額抽取「客戶」一定比例的手續費或傭金;(3)通過交易騙取政府獎勵、出口退稅等跨境套利等其他非法收益。

1、根據我國外匯管理有關規定,在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以外買賣外匯的行為屬非法買賣外匯行為。近年來,以從事非法買賣外匯、跨境匯兌為主要業務的地下錢庄一直以來是外匯管理部門的查處重點。

2、整體上看,現階段地下錢庄經營主要呈現多個特點,如分布地區較廣(東南沿海地區較為集中)、經營方式多為家族型(往往具有黑 社會 性質)、服務對象較廣以及經營手法較為隱蔽(一般為境內外獨立交割、使用現金支付)。

1、根據我國外匯管理相關規定,企業、個人在境內購匯、結匯一般只能在銀行進行,小額兌換也可以在批準的貨幣兌換特許機構進行。因此,在上述場所以外辦理結匯、購匯均為非法,涉嫌與地下錢庄交易。事實上,當前合法交易的跨境匯兌渠道是暢通的、便利的,市場主體合法的用匯需求均可得到滿足。

2、老百姓應樹立合法經營、合法用匯意識。不要對洗錢、逃騙稅、跨境賭博等非法用匯行為抱有僥幸心理,不聽信地下錢庄宣稱的「便宜」「便利」謊言。

3、保護好關系自身賬戶、財產安全的物件(信息)。妥善保管自身的銀行卡、U盾、手機卡、身份證、私(公)章、社交帳號、公司營業執照等,更不要貪圖小便宜,出租、出借、出賣以上物件,否則輕則財產損失,重則陷入違法犯罪陷阱。 社會 公眾發現地下錢庄線索,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或外匯局舉報,並提供證據信息。

1、加強與公安、央行、稅務、海關等部門合作,大力挖掘地下錢庄線索,全力配合公安偵破地下錢庄案件。2021年以來,配合公安機關破獲地下錢庄案件70餘起。

2、嚴厲查處地下錢庄交易對手。2021年以來立案處罰案件1600餘起,並持續開展外匯違規案例通報,加強警示教育。

3、對未盡職履行外匯展業要求、為地下錢庄提供便利的銀行和支付機構進行追責問責。

1、繼續密切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地下錢庄違法犯罪。加強跨部門合作,與公安、央行、海關、稅務等部門保持密切合作,積極挖掘地下錢庄違法犯罪線索,加強線索移送與打擊懲戒,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2、加大對地下錢庄交易對手的處罰力度。依法查處通過地下錢庄非法買賣外匯及違規跨境轉移資產行為。通報、公示地下錢庄交易對手外匯違規行為,處罰信息納入人行徵信系統,強化聯合懲戒力度。

3、督促銀行、支付機構落實展業原則。指導銀行、支付機構強化對合作機構、接入商戶、電商平台等身份識別管理,對為地下錢庄提供資金服務的金融機構加大追責力度,壓實金融機構責任,積極排查、封堵金融機構風險漏洞。

早在2002年1月,央行便發布了《關於取締地下錢庄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取締了地下錢庄。但近年來,地下錢庄仍然屢禁不止,原因是多樣的:

1、對於無法從正規金融渠道獲得金融服務的主體來看,可以通過地下錢庄這一路徑來獲得相關金融服務,雖然其付出的成本更高。

2、對於有跨境資金流入流出的主體而言(如貿易類企業等),跨境資金的流動需要經過繁瑣的流程、審批以及需要提交真實性的合規材料,通過地下錢庄則可以省去很多事,即規避政策約束。

3、對於貪污受賄、賭博犯罪等主體而言,地下錢庄則充當著洗錢的通道。

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1、地下錢庄是跨境資本流動的暗渠,對現行外匯管理體製造成了較大沖擊,既有可能成為「熱錢」的流入渠道,也有可能成為協助本國資本外逃的幫凶。

2、地下錢庄資金交易一般十分隱蔽,脫離現行統計監測視線,造成統計數據失真,影響經濟形勢判斷。

3、地下錢庄不僅為交易對手偷逃稅費提供了資金轉移的通道,侵蝕了國家的財政基源。同時也為洗錢提供了方便,助長了侵吞國有資產、涉恐、貪污、走私、販毒、騙稅等犯罪。

為解決上述問題,政策層面近年來一直在努力做改變,其思路便是一貫的「開正門、堵偏門」。具體看,

1、近年來政策層面也在不斷釋放紅利,如近年實行的「收結匯靈活」便突破了「誰出口,誰收匯」與「誰采購,誰付匯」的限制。

2、對於一些無法從正規金融渠道獲得金融服務,以及無法快速有效獲得金融服務的個人和企業來說,普惠金融則可以解決一部分問題。

因此,從目前來看,通過合法的渠道已經基本能夠滿足跨境資金的常態流動,而近年來跨境資金流入流出的政策約束也越來越少。不過,對於刻意規避政策約束(貿易真實性等)以及以洗錢為目的的行為,則以加強打擊力度為主。事實上,2015年以來,國家外管局連續多年開展打擊地下錢庄專項行動,配合公安機關、人民銀行推進地下錢庄案件破獲及其交易對手查處工作,有力打擊了地下錢庄違法犯罪活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1、地下錢庄是洗錢犯罪的一種形式,基於此需要從更高層面來對反洗錢進行討論。實際上,近年來,政策層面對反洗錢的關注力度顯著提升,如今年4月和6月央行分別發布《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和《反洗錢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這主要是因為反洗錢目前已被列為國家經濟金融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過程往往涉及公安、工商、稅務、海關等多個部門,需要從更高的層面進行統籌,否則效果必然會打折扣。某種程度上,甚至可以把打擊台獨背後的金主也視為反洗錢的內容之一。

2、近年來,政策層面一直在豐富反洗錢的框架,將非銀行支付、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貴金屬交易、離岸公司等等特定非金融行業也均被納入進來。與此同時,反洗錢也擴展至反恐怖主義融資、防擴散融資。

2021年6月1,央行發布《反洗錢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明確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遏制相關違法犯罪活動,依照本法採取相關措施的行為。

1、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應當履行客戶盡職調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反洗錢特別預防措施等義務。這里的金融機構包括理財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貸款公司、非銀行支付機構、銀行卡清算機構、資金清算中心、網路小貸公司以及從事匯兌業務、基金銷售業務、保險專業代理和保險經紀業務的機構等,這里的特定非金融機構主要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房地產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貴金屬交易場所、貴金屬交易商以及其它。

2、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為履行反洗錢職責,可以從國家有關機關、部門、機構獲取所必需的信息,國家有關機關、部門、機構應當依法提供。

3、海關發現個人出入境攜帶的現金、無記名支付憑證超過規定金額的,應當及時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通報。

4、界定了受益所有人的內涵,即指最終擁有或實際控制公司、企業等市場主體,或者享有市場主體最終收益的自然人。

④ 利用地下錢庄轉入外匯要負什麼責任

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利用地下錢庄轉入外匯將根據情節嚴重,承擔對應的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一)提供資金賬戶的;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4)地下買外匯擴展閱讀:

外匯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

外匯管制分為數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通過控制外匯總量達到限制出口的目的;

後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調節進口商品結構。

外匯管制指政府或中央銀行為避免該國貨幣供給額的過度膨脹,或外匯儲備的枯竭,對於外匯之持有,對外貿易或資金流動所採取的任何形式的干預。

外匯管制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在經常項目下的外匯買賣和國際結算進行限制。廣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和非居民的涉及外匯流入和流出的活動進行限制性管理。

外匯管制依照該國法律、政府頒布的方針政策和各種規定和條例進行。外匯管制的執行者是政府授權的中央銀行、財政部或另設的其他專門機構,如外匯管理局。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劃分為居民和非居民。各國的外匯管製法規通常對居民管制較嚴,對非居民管制較松。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物包括外國鈔票和鑄幣、外幣支付憑證、外幣有價證券和黃金;有的國家還涉及白銀、白金和鑽石。

外匯管製法規生效的范圍一般以該國領土為界限。在設立特區的國家中,某些外匯管製法規可能不適用於特區。一個國家對不同國家貨幣的外匯管制寬嚴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

外匯管制針對的活動涉及外匯收付、外匯買賣、國際借貸、外匯轉移和使用;該國貨幣匯率的決定;該國貨幣的可兌換性;以及本幣和黃金、白銀的跨國界流動。

外匯管制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大體上分為價格管制和數量管制兩種類型:前者指對本幣匯率做出的各種限制,後者指外匯配給控制和外匯結匯控制。

外匯管制主要有三種方式:

1、數量性外匯管制

2、成本性外匯管制

3、混合性外匯管制

參考資料:網路-外匯管制

⑤ 地下錢庄構成什麼犯罪

構成非法經營罪。犯罪分子設立經營地下錢庄的,屬於未經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擅自從事證券交易、期貨交易、保險業務或者是資金結算業務的行為,違反了國家規定,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構成非法經營罪。地下錢庄是從事地下經濟活動的組織、不按政府當局的法例行事,利用或部分利用金融機構的資金結算網路,從事非法買賣外匯、跨國(境)資金轉移或資金存儲借貸等非法金融業務,業務包括洗黑錢、高利貸、非法匯款等。
地下錢莊主要分布在廣東、福建、浙江、江蘇、山東等經濟發達的沿海地區,而且由於不同的地理環境和市場需求,地下錢庄在各地的「經營」形態也不同,主要有三種:
以非法買賣外匯為主要業務的地下錢庄。這類錢莊主要分布在廣東、福建、山東等沿海地區,在廣東、福建以非法買賣港幣為主,在山東等地以非法買賣韓幣和美元為主。
以非法吸存、非法放貸為主要業務的地下錢庄。這類錢庄在全國大多數省份均有,尤以浙江、江蘇、福建、雲南等省表現突出,在各地分別以標會、台會、互助會等形式出現。
以非法典押、非法高利貸為主要業務的地下錢庄。這類錢庄分布在湖南、江西等內地一些省份,包括一些已被國家清理整頓的典當行也轉為地下繼續經營。不少地方的此類錢庄有黑惡勢力滲透。
非法經營罪:
指該經營活動需要行政特別許可,但是未經特別許可而非法經營。非法經營行為主要涉及以下幾類: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⑥ 找地下錢庄匯款要坐牢嗎

要坐牢,地下錢庄換匯是違法的,可能構成洗錢罪,地下錢庄業務包括洗黑錢、高利貸、非法匯款等,都屬於非法活動,如果構成犯罪,一般會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地下錢庄是民間對從事地下非法金融業務的一類組織的俗稱,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從事跨境匯款、買賣外匯、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等違法犯罪活動,一般以非法經營罪論處。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1、地下錢庄指的就是未獲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運作方式就是非法吸納存款,高息貸款。從中謀取差價。地下錢庄在各個國家都是禪塌扮游離於金融監管體系之外,利用或部分利用金融機構的資金結算網路,從事買賣外匯、跨國(境)資金轉移或資金存儲借貸等非法金融業務。
地下錢庄非法經營活動當然都是較為隱蔽,在東方之國地下錢庄的數量和資金吞吐量幾乎是難以准確統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衫大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一)提供資金賬戶的;(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賀灶(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⑦ 地下錢庄是怎麼回事

地下錢庄(Undergroundbanks)是一種特殊的非法金融組織。游離於金融監管體系之外,利用或部分利用金融機構的資金結算網路,從事非法買賣外匯、跨國(境)資金轉移或資金存諸借貸等非法金融業務,地下錢庄屬非法金融機構。

作為金融服務的非法中介機構,地下錢庄通常的操作手法是,換匯人在境內將人民幣交給地下錢庄,地下錢庄則通過境外合夥人將外匯打入換匯人所指定的境外賬戶。現在,地下錢庄已經演變為非法收入的洗錢工具,在沿海地區更成為資本猖獗外逃的一個重要渠道。

為什麼有些人會使用錢庄呢?相對的銀行買入/賣出匯率差距大、戶隱私保護差等劣勢。錢庄優勢以簡單靈活吸引了部分用戶。但是錢庄多數是由個人運營,沒有規范化的架構,很容易出現差錯。比起錢庄,庫博蘭徳以更加有競爭力的匯率和寬松額度吸引了眾多客戶。個人客戶在中國匯出後十五分鍾內國外賬戶到賬,公司客戶根據金額定。選擇上門服務,工作人員與客戶面對面完成匯款流程直至國外收款賬戶到賬。非上門服務,完成電子匯款流程後十五分鍾內到賬。對於客戶的隱私,庫博蘭徳也是做到極致,將所有客戶資料進行加密處理,就是公司內部的員工沒有電子密鑰也無法訪問客戶信息。按照最完善的客戶嚴格保密制度,客戶可以選擇在交易完成後將已經完成的交易記錄及客戶資料全部從資料庫中做不可恢復的徹底刪除,公司無法恢復徹底刪除的資料。匯款交易的過程採取加密交易方式,而不是傳統的線性交易或者點對點交易模式。

⑧ 美金低買高價賣出人民幣犯法嗎

非法買賣外匯認定標准明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聯合發布《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實施倒買倒賣外匯或者變相買賣外匯等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實踐中,地下錢庄非法買賣外匯主要有較為傳統的以境內直接交易形式實施的倒買倒賣外匯行為和當前常見的以境內外「對敲」方式進行資金跨國(境)兌付的變相買賣外匯行為。倒買倒賣外匯,是指不法分子在國內外匯黑市進行低買高賣,從中賺取匯率差價。此類錢庄俗稱為「換匯黃牛」。變相買賣外匯,是指在形式上進行的不是人民幣和外匯之間的直接買賣,而採取以外匯償還人民幣或以人民幣償還外匯、以外匯和人民幣互換實現貨幣價值轉換的行為。資金跨國(境)兌付是一種典型的變相買賣外匯行為。跨國(境)兌付型地下錢庄,不法分子與境外人員、企業、機構相勾結,或利用開立在境外的銀行賬戶,協助他人進行跨境匯款、轉移資金活動。這類地下錢庄又被稱為跨國(境)兌付型地下錢庄,即資金在境內外實行單向循環,沒有發生物理流動,通常以對賬的形式來實現「兩地平衡」。現在多數地下錢庄的主要業務是資金跨國(境)兌付,導致巨額資本外流,社會危害性巨大,屬重點打擊對象。
根據解釋,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或者非法買賣外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二)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或者非法買賣外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特別嚴重」:(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千五百萬元以上的;(二)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原題為《兩高司法解釋明確非法買賣外匯認定標准》)

⑨ 個人買賣外幣犯法嗎

外匯的交易屬於國家調控,是不允許私下進行的,這樣屬於直接侵犯了國家對外匯的宏觀調控權利,亦是屬於擾亂了社會秩序,挑戰國家權威,個人私下進行外匯交易是違法行為是要受到處罰的。下面整理了個人買賣外幣犯法嗎的相關內容,為大家答疑解惑。一、個人買賣外幣犯法嗎
是犯法的。非法進行外匯交易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最高可處十五年有期徒刑。
非法買賣外匯是指我國的機構、單位或個人,外國駐華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其他來華的外國人,違反國家關於外匯買賣帆握桐的有關法律規定,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非法買賣或變相買賣外匯,情節嚴重的行為。
非法買賣外匯行為直接侵犯了國家對外匯的正常管理活動。行為人私自買賣外匯,而不是按規定賣給中國銀行,必然減少國家的外匯儲備,影響了國家對外匯的宏觀管理,也破壞了人民幣在國內市場上的唯一合法地位。同時,當前我國各大中城市普遍存在有外匯「黑市」,一些外幣持有人在「黑市」上進行交易,以高於國家定價的價格兌換外匯,也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減少了國家的外匯收入,極大地干擾了外匯管理的有效性和合法匯率的穩定性。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皮拆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非法買賣外匯「情節嚴重」態坦的認定條件
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或者非法買賣外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
(二)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或者非法買賣外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特別嚴重」: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千五百萬元以上的;
(二)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以上就是整理的關於個人買賣外幣犯法嗎的全部內容。我們了解到實踐中地下錢庄是主要主體,其方式有倒買倒賣外匯和變相買賣外匯。我們要知道私下進行外匯交易是違法的,要明知不得犯才是最明知的選擇。

⑩ 炒美金可靠嗎

問題一:炒美金可靠嗎 不可靠,

問題二:炒美金賣漲賣跌是騙局嗎? 這叫外匯,並不是騙人的,只是這個只有外盤,對監管方面,國家無法插手,所以出現問題很難 *** 。你可以了解一下內盤的現貨,是一樣的,這個國內監管,有問題 *** 也方便

問題三:炒美元可靠嗎? 風險和利潤是成正比例的,要是想炒美圓不如直接用美圓炒日圓呢

問題四:有人拉我去炒外匯,靠譜嗎 炒外匯沒有什麼不靠譜的。關鍵是絕大多數人都會賠錢。而且真正能讓你賺錢的操盤手並不多。為什麼呢?因為散戶沒有技術,是凈輸家,散戶自己了解到那點兒小技巧小知識根本不能讓他賺錢。技術分析師一項非常復雜的系統技術。
而且有很多交易員也並不真正明白交易盈利的邏輯。現在好多交易員一位追求所謂短線交易方法,其實從根本上就錯了,並不符合盈利的邏輯。盈利必須是長期,穩定,才能盈利。如果不能把握 *** 段的盈利,根本是賺不到錢的。所以高手絕對都是不經常交易,我們只會等著,然後交易幾次,然後等著,等到大幅度盈利以後斬獲利潤。可能一個月也較易不了幾次含檔汪,可能一年也較易不了多少次,但是只有這樣才能賺到錢。高手都是長線交易的。

問題五:炒美金可靠嗎 嗯

問題六:朋友讓我炒外匯,靠譜嗎?他說他已經盈利一萬七千美元了,懂的給介紹一下,謝謝 如果你沒有技術,選的平台也不是正規的,基本上就是錢丟到水裡了,必然是不靠譜的。
炒外匯賺錢當然是有的,在這個市場上,有盈利就有虧損,這個蠢舉市場是二八定律,盈利的人都是一些資深的分析師盈利,市場上沒有人教你操作的散戶就只有虧損的份。
如果你想要在這個市場上賺錢,你可以可以先跟著分析師操作,後期你自己熟悉了再自己操作,投資理財不是包賺的,但資深可以給你帶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盈利,知道為什麼有錢的人懂得找老師投資理財,並不是他們沒空,是因為他們聰明,懂得知人善用機遇是平等的。

問題七:請問炒外匯是不是不可靠的是騙人的 可以說炒外匯的比股市更坑人,首先我們跟人家是有時差的,當你得到信息的時候已經晚了半拍,再說你對美國以及歐洲市場能了解多少??我朋友2年前把股市的錢全部提出去炒外匯,說是漲跌都賺錢,三個月賬戶里只剩下幾美金了,最後可能是人家良心發現,給他匯了200美元。一個連A股都弄不明白的人,居然跑到國外去得瑟,哎

問題八:炒外匯有什麼風險? 任何投資都具有風險,但是最有風險的,是從來不做有風險的事情。外匯是通過保證金和杠桿進行以小博大的投機 *** 易。帶來高收益的同時,也會有一定的風險。選擇可靠的平台,自己安全是沒什麼問題的。就虧損的風險而言,很多人都理解有誤,風險其實不在於市場,而在於個人。如果你在投資錢,做好了准備,學會了技術面基本面的分析技術,提高你贏利的概率,那你虧損的風險就小。想法如果你一點不懂就扎在匯市裡,那你虧損的風險也學談仔就是百分百.
在技術面上,K線組合、趨勢形態、波浪理論、道氏理論等眾多技術分析的方法,以及各種技術指標的特點和應用,都能有所了解。

風險管理,無論短線、中線、長線,止損都是必不可少的。止損永遠是對的,錯的是入場時機的把握。
計劃執行,制定下單、止損、加倉、平倉計劃,並嚴格實施,如果計劃連續失敗,說明分析方法需要修正。新手最好先去外匯基礎知識欄目,先看看再學習學習

問題九:中國銀行裡面有很多炒美元的,這些人可靠嗎? 年入幾千萬的都有

問題十:朋友讓我入金5萬美元炒外匯,大家說靠譜嗎 目前很多市場上有很多類似公司,通過招聘的方式招攬客戶與其說是招聘不如說是招客戶,外匯投資又名「地下炒匯」是一種非法投資出現虧損並不受到法律保障。很多投資者進行這類投資血本無歸,盈利者不足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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