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匯管理局網上操作流程 預付貨款
現在新的流程比原來簡單多了,你在預付貨款前不需要在外管局網站上或現場去備案,你只需要在付了匯後將匯款申請人拿到,然後將申報號輸入並提交一次報告即可。
具體方法如下:
登錄: 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 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
輸入: 組織機構代碼,操作員賬號和密碼
然後進入: 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企業版)---貿易信貸與融資報告--預付貨款報告--預付貨款報告新增--輸入「申報單號」或日期-點查找, 你就可以找到你已匯出去的金額,然後點新增即可。
Ⅱ 進口貿易預付款貨到後不用核銷了嗎
不是不用核銷,只不用去外管局核銷了。進口預付款的話,只要付錢之後拿報關單核銷聯和銀行的付匯底聯在外管局網上平台核銷就行了
你可以參閱一下面的信息:
國家外匯管理局於2010年12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推行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
1,此次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為:企業的正常業務無須再辦理現場核銷手續,貿易項下對外支付得到極大便利;取消銀行為企業辦理進口付匯業務的聯網核查手續,減輕銀行負擔,便利銀行日常業務操作;外匯局對企業實行名錄管理,進口付匯名錄信息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共享,企業異地付匯無須再到外匯局辦理事前備案手續;外匯局利用「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以企業為主體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監測預警,對異常交易主體進行現場核查,確定企業分類考核等級,並實施分類管理。
據了解,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是對現行核銷管理方式的根本性變革。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完成後,95%左右的企業將不需要再到外匯局來辦理進口核銷手續。
2, 外匯局將加強B類和C類企業管理
外匯局根據非現場核查和現場檢查情況,將部分進口單位列為「B類」和「C類」企業,對這兩類企業仍將採取較為嚴格的管理方式。對「B類進口單位」,外匯局將要求其所有進口付匯業務實行事後逐筆報告;單筆預付貨款金額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需提供經銀行核對密押的外方銀行出具的預付貨款保函。對「C類進口單位」,外匯局將要求其所有進口付匯業務實行事前登記;不得以信用證、托收、預付貨款等方式付匯。
什麼樣的企業會被劃歸「B類」企業和「C類」企業?舉例說,核查期內進口貨物金額與進口付匯金額的比率小於80%或大於120%且核查差額小於等值100萬美元,現場核查情況屬實的將被列入「B類」;外匯局實施現場核查時,拒不接受或拒不配合核查或存在逃套騙匯等嚴重違反外匯管理規定的行為,受到外匯局處罰或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將被認定為「C類」。
3, 制度改革後進口企業應如何操作
關於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後企業如何操作的問題,企業應重點做好以下四項工作。
(一)持規定材料到外匯局辦理進口單位付匯名錄申請。目前已在「進口單位付匯名錄」上的進口單位,及時到所在地外匯局領取,或登錄國家外匯管理局官方網站(
http://www.safe.gov.cn/)下載並簽署《貨物貿易進口付匯業務辦理確認書》,於2011年1月31日之前提交給注冊地外匯局。(二)根據規定持相關材料到銀行自行辦理付匯業務。(三)繼續清理歷史逾期未核銷業務。對於2010年1月1日前的進口付匯未核銷業務,企業應於2011年6月30日前核銷完畢。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未核銷的業務,外匯局擬做備查或處罰處理。(四)完善內部管理,保管好相關業務憑證,登記台賬資料,並配合外匯局做好非現場核查和現場檢查工作。
Ⅲ 關於進口貨物,付外匯等問題
一、進口付匯核銷監管部門的職責
(一)整理銀行報送的進口付匯核銷單,錄入有關數據。一般要求隔日錄入完畢並按付匯日期將核銷單歸檔。對有問題的核銷單及時與銀行聯系改正。待國際收支統計申報2.0版軟體穩定運行之後,進口付匯核銷單數據直接從該軟體系統中提取,取消手工錄入工作。
(二)審查進口單位的進口到貨報審和未到貨報審,並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報審表錄入計算機。審查三項內容:
1、進口單位在報審表上填寫的內容與所附單據的內容是否一致無誤;
2、審核付匯單證與報關單內容是否一致;
3、手工操作時審核進口單位提供的報關單表面是否與海關的要求一致,即是否有防偽標簽、海關編號,是否有清晰的海關驗訖章等;使用報關單核查系統後用計算機核查報關單的真偽。
經審核無誤,即在報審表和報關單上加蓋報審章,將報關單和報審表(第一聯)歸檔存放,將報審表(第二聯)的內容錄入計算機;如第一項有問題,則請進口單位更正報審表的內容後再報審;如第二項、第三項有問題,以及報關單屬於按規定應辦理二次核對的范圍之內,則留存有關報關單進行二次核對,經鑒別結果為真實者即將報關單退還進口單位留存,經證實存在問題的即按有關規定移交外匯檢查部門處理。
(三)進口付匯備案表審核及簽發
進口付匯備案表是針對一些核銷方式較特殊、銀行資金風險較大及逃套匯發生頻率較高的進口付匯,如遠期信用證、異地付匯、轉口貿易、預付款等所採用的一種事前登記、初審辦法。辦理備案表表明外匯局已對上述付匯進行了重點跟蹤、登記,並按期要求進口單位憑有關憑證向外匯局辦理核銷報審。
二、進口付匯核銷報審流程
(一) 進口付匯到貨的數據報審
1、概念
進口付匯到貨報審是進口單位根據《進口付匯核銷監管暫行辦法》的要求,按月將「貿易付匯到貨核銷表」及所附單證報送外匯局審查的業務過程和手續。
2、業務審核單據
根據《進口付匯核銷監管暫行辦法》規定,進口單位「應當在有關貨物進口報關後一個月內向外匯局辦理核銷報審手續」。
進口單位在辦理到貨報審手續時,須對應提供下列單據:
(1)進口付匯核銷單(如核銷單上的結算方式為「貨到付款」,則報關單號欄不得為空);
(2)進口付匯備案表(如核銷單付匯原因為「正常付匯」,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3)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如核銷單上的結算方式為「貨到付匯」,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4)進口付匯到貨核銷表(一式兩份,均為列印件並加蓋公司章);
(5)結匯水單及收帳通知單(如核銷單付匯原因不為「境外工程使用物資」及「轉口貿易」,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6)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憑證、文件。
上述單據的內容必須真實、完整、清晰、准確。
3、辦理進口付匯報審業務手續:
(1)進口單位須備齊上述單據,一並交外匯局進口核銷業務人員初審。
(2)初審人員對於未通過審核的單據,應在向企業報審人員明確不能報審的原因後退還進口單位。
(3)初審結束後,經辦人員簽字並轉交其他業務人員復核;
(4)復核人員對於未通過審核的單據,應在向企業報審人員明確不能報審的原因後退還進口單位。
(5)復核無誤,則復核員簽字並將企業報審的全部單據及IC卡留存並留下企業名稱、聯系電話、聯系人。
(6)外匯局將留存的報關單及企業IC卡通過報關單檢查系統檢驗報關單的真偽。如無誤,則將IC卡退進口單位,並在到貨報審表和報關單上加蓋「已報審」章;如報關單通不過檢查,則將有關材料及情況轉檢查部門。
(二)進口付匯備案手續
進口付匯備案是外匯管理局依據有關法規要求企業在辦理規定監督范圍內付匯或開立信用證前向外匯局核銷部門登記,外匯局憑以跟蹤核銷的事前備案業務。
1、企業在辦理下列付匯或開立信用證業務時,須辦理備案手續:
(1) 開立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遠期信用證;
(2) 信用證開立日期距最遲裝運日期超過90天(不含90天);
(3) 辦理90天以上(不含90天)承兌交單的承兌業務;
(4) 提單簽發日期距付匯日期超過90天(不含90天)的付匯交單業務;
(5) 付匯日期距預計到貨日期超過90天的預付貨款;
(6) 超過合同總額的15%且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預付貨款;
(7) 報關單簽發日期距付匯日期超過90天(不含90天)的貨到匯款業務;
(8) 境外工程使用物資采購的付款、開證業務;
(9) 轉口貿易的付款、開證業務;
(10)不在名錄內企業付匯、開證業務;
(11)「受外匯局真實性審核進口單位名單」內企業的付匯、開證業務;
(12)經外匯局了解認為確系特殊情況,有必要重點跟蹤付匯業務。
企業在辦理上述備案業務前,須對應報審已簽發的預計到貨日期在上月1日前的備案表的到貨情況;否則,不予辦理。
2、進口單位在辦理備案業務時,須對應提供下列單證:
(1) 進口付匯備案申請函(申請函內容應包含申請備案原因及備案內容);
(2) 進口合同正本及主要條款復印件;
(3) 開證申請書(如備案原因為「遠期信用證」,則該開證申請書上應有銀行加蓋的業務章);
(4) 進口付匯通知單及復印件(如結算方式不為「托收」,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5) 電匯申請書(如結算方式不為「匯款」,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6) 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復印件及IC卡(如備案原因不為貨到匯款、信用證展期,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及IC卡);
(7) 結匯水單/收帳通知單或轉口所得的信用證(如備案原因不為「境外工程使用物資」、「轉口貿易」,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8) 預付款保函(如備案原因不為「90天以上到貨」、超過15%且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預付貨款,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9) 進口付匯備案表;
(10)特殊備案情況下,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憑證、文件。
上述單據的內容必須真實、完整、清晰、准確。
3、企業在辦理進口付匯備案業務時應根據不同的備案情況對應提供上述單據,並按照下列要求完成備案手續:
(1) 企業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有關單據交外匯局核銷業務人員初審;
(2) 初審無誤,審核人員將單據報送主管領導審批;
(3) 業務人員應於企業備案當日(或次日,「受外匯局真實性審核進口單位名單」內企業除外)將通過初審的單據報送主管領導審批;主管領導在次日(或第三日,「受外匯局真實性審核進口單位名單」內企業除外)將審批結果退審核人員;對於審批未通過的備案,審核人員須及時向企業講明原因。
(4) 審批通過後,由審核人員通知企業(或由企業主動查詢)備案結果,並將加蓋「進口付匯核銷專用章」的備案表及所附單證退還企業;同時,將備案表第四聯及有關單證復印件一並留存、輸機;
三、服務監督機制
企業在辦理付匯報審、備案業務時,如有疑問可來人直接向核銷業務人員咨詢;
核銷業務人員在對外辦理業務或接待來人咨詢時,應掛牌服務;
如企業在辦理日常業務中發現核銷業務人員未按有關法規辦理業務並對企業造成損害的,可直接向其主管上級領導反映、投訴。
Ⅳ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 預付匯怎麼操作是預付匯30天內沒有到貨必須登記是嗎30天到貨是按報關時間
預付匯先要在服務平台上合同登記、付匯登記、指定銀行登記,這樣之後,就去銀行購匯付匯。這樣就算預付匯完成了。進口合同中含預付貨款條款的,企業應在合同簽約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合同登記,並於預付貨款對外支付前15個工作日內辦理付匯登記。」
等貨到之後,要在平台上注銷付匯金額,然後帶境外匯款申請書、關單、核銷表去外管局核銷。這裡面有個預計到貨時間是指報關單上的進口日期,與實際到貨日期相差90天之內的,影響都不大
Ⅳ 出口貿易預付款結匯 具體操作流程 詳細一些 謝謝
1、企業在外匯局交互平台出口預付合同登記;
2、企業在交互平台出口預付提款登記;
3、預收款收匯後開戶銀行將其轉入待核查帳戶;
4、企業到開戶銀行申請預收款出待核查帳戶;
5、銀行審核收匯資料並上交互平台扣減預收款收匯額度;
6、審核無誤後銀行將預收款自待核查帳戶轉出,根據企業要求可入企業外幣一般結算戶或直接結匯;
7、如交互平台額度不夠,企業可憑相關業務單據前往所在地外匯局申請單筆預收款額度,並憑外匯局核准件在銀行辦理預收款轉出或結匯
Ⅵ 去銀行辦理對外付匯(預付款)要怎麼辦!
需要上外管局的網站做預付登記,網站是「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如果你們還沒開通就要先去外管局備案,開通了以後做了登記指定銀行就可以付匯了,還要帶上合同及形式發票。
Ⅶ 外匯管理已收預付款 貨發出去了 收到尾款 需要做哪些申報
首先,在銀行收到尾款的時候,需要做國際收支申報,可在開戶銀行開通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企業版(即金宏系統)辦理涉外收入申報。
如果預收貨款比例與公司正常的收付匯偏差較大,企業的報關時間和收/付款時間超過30天(預收/預付)或者90天(延收/延付)的,企業就需要向外匯局系統報告。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實施細則》(匯發〔2012〕38號)第三十七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業務,企業應當 在貨物進出口或收付匯業務實際發生之日起30天內,通過監測系統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對應的預計收付匯或進出口日期等信息:
(一)30天以上(不含)的預收貨款、預付貨款;
(二)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三)90天以上(不含)的遠期信用證(含展期)、海外代付等進口貿易融資;
(四)B、C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發生的預收貨款、預付貨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五)同一合同項下轉口貿易收支日期間隔超過90天(不含)且先收後支項下收匯金額或先支後收項下付匯金額超過等值50萬美元(不含)的業務;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事項。
對於第(一)、(二)、(四)項,企業還需報送關聯企業交易信息。
對已報告且未到預計進出口或收付匯日期的上述業務,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相關報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