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期貨業務員判非法經營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期貨業務員按照正規期貨銷售,不違法。如果以非法的手段銷售期貨的符合 非法經營罪 的,業務員一般做 從犯 定罪量刑, 罪名 還是非法經營罪,但判刑會少一點。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對於經營許可、專營、專賣或者限制買賣、進出口、證券、期貨、保險或者資金支付結算等法律 法規 規定,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中華穗芹人民共和國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吵宏有下列 非法經營 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 違法所得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猜碰畢、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經營許可證 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2. 配資違法嗎怎麼量刑
一、配資違法嗎
1、配資是否構成違法犯罪,需要界定兩個要素:
(1)股票配資是否屬於證券業務;
(2)是否經過證監會的批准。
滿足以上兩個要素涉嫌非法經營罪。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二、期貨配資量刑標準是什麼
1、期貨配資如果構成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如果不構成犯罪,那不會判刑。
3. 我朋友做期貨被判刑了
法律分析:如果期貨業務員按照正規期貨銷售,不違法。如果以非法的手段銷售期貨的符合非法經營罪的,業務員一般做從犯定罪量刑,罪名還是非法經營罪,但判刑會少一點。期貨是在固定的交易場所,買賣標准化的商品或金融資產遠期合同的交易。根據這一遠期合同,交易方可以按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時刻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商品或金融資產。包括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主要功能是防範價格變動的風險。也可用來從事投機活動。如果期貨業務員按照正規期貨銷售,不違法。如果以非法的手段銷售期貨的符合非法經營罪的,業務員一般做從犯定罪量刑,罪名還是非法經營罪,但判刑會少一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4. 非法經營怎麼定罪量刑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非法經營罪是指違法買賣專營專賣物品、違法買賣經營許可證或批准文件、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和非法結算業務以及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對於非法經營罪,應當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五年以下或者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5. 個人配資怎麼處罰
根據最高法的意見,目前未取得特許經營許可的互聯網和民間股票配資合同無效,嚴重的民間配資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隨著證券行業嚴監管,民間資本介入證券業務要特別注意,類似股票配資、代客理財、操盤直播、市值管理、大宗代持、私募保本等擦邊球行為,有些可能導致合同無效或行政違法,有些則稍有不慎會招致刑事處罰。
一、場外配資有什麼風險?
1.操作風險,線下配資中,股票賬戶由投資者操作,配資方監控。一些線下配資機構由於採用人工監控,投資賬戶風險可能難以及時發現並進行平倉操作,投資者可能違反單只股票持倉比例、買賣ST股票限制等,造成賬戶資金承擔過高風險,存在難以償付配資額及其利息、費用的可能。此外還有人工監控平倉的誤操作風險、系統自動平倉等非理性風險。
2.系統性風險,在以1至10倍甚至更高杠桿配資的情況下,一旦因市場下跌導致損失,極易引起心理情緒波動,引發恐慌性拋售行為,造成市場劇烈波動。
3.法律風險,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頒布的《場外證券業務備案管理辦法》,場外配資機構要進行備案且滿足備案條件等,這意味著一些非規范的場外配資業務及相關機構將面臨法律與政策等諸多風險。
二、非法經營罪如何認定?
1.本罪的刑事違法性與其行政違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說,非法經營者必然違反有關的工商法規、沒有行政違法性就不存在刑事違法性,在我國目前行政經濟法規不很健全的情況下,考察某一經膏行為是否違反國家規定,一定要把國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對既不宜提倡、也不宜急於取締的,要因勢利導,使其向有利於社會的方向發展,不要輕易作犯罪處理。
2.本罪在主觀上要求行為人必須是出於故意,對於因不知其為非法而進行非法經營的,不認為構成本罪,而只能給予行為人以行政處罰。
3.本罪在犯罪情節上要求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而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應以非法經營額和所得額為起點,並且要結合行為人是否實施了非法經營行為,是否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引起其他嚴重後果,是否經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等來判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 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 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 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