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杭州銀行實控人擬增持至少7000萬股嗎
因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杭州銀行啟動股價穩定措施,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將出手增持股票。
杭州銀行在公告中表示,根據穩定股價預案,公司上市後三年內,若公司股票每年首次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公司最近一年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公司將通過(1)公司回購股票;(2)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公司股票;(2)董事(不含獨立董事、下同)、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啟動股價穩定措施。在每一個自然年度,公司需強制啟動穩定股價措施的義務僅限一次。
而由於商業銀行的特殊性,境內商業銀行回購股票屬於重大無先例事項,且根據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公司回購股份之後只能注銷並減少注冊資本,減少注冊資本涉及債權人公告、監管部門審批等一系列法律程序,採取回購股份並減少注冊資本的方式不具備可行性。因此,按照預案措施順序,本次採用的是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公司股票。
截至2018年7月3日,杭州市財政局持有55724萬股杭州銀行股份,持股比例為10.86%,為杭州銀行實際控制人;財開集團持有3965萬股,持股比例為7.73%,為杭州市財政局一致行動人。
根據公告,杭州市財政局和財開集團應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實施增持公司股票計劃,且增持股票的數量需達到杭州銀行股份總數的2%。本次杭州市財政局擬增持的公司股份數將不少於7000萬股,財開集團擬增持的公司股份數將不少於3300萬股。
據杭州銀行上半年業績快報,營收和凈利潤有較大幅度增長。上半年杭州銀行實現營業收入83.23億元,同比增長26.39%,凈利潤30.15億元,同比增長19.12%。
,截至7月25日收盤,26家A股銀行中,共有16家銀行的市凈率小於1,包括杭州銀行、上海銀行、農業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北京銀行、江蘇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
在杭州銀行之前,由於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每股凈資產,上海銀行、江蘇銀行已經採取措施穩定股價。比如,上海銀行5月29日公告,股東上海聯和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西班牙桑坦德銀行有限公司擬增持上海銀行股票分別不少於5990萬元、2919萬元、2919萬元。截至7月25日,上海銀行的市凈率為0.9661。
不少分析師表示,隨著近期監管政策的落地,銀行估值有望逐步修復。近期資管新規細則落地,政策發生邊際寬松,有利於實現銀行板塊基本面企穩改善。政策微調後上半年壓制銀行估值的兩大因素信用風險、合規風險解除,板塊回升趨勢逐步明確。
銀行板塊走勢從2月初開始持續低迷,估值下行至歷史低位水平。展望下半年,一方面在政策調整下,信貸額度放鬆,非標轉貸及表外資產回表,上市銀行貸款增速有望上行,另一方面,貨幣轉向偏松之下,市場利率或進一步下降,降低銀行負債成本壓力。其認為銀行板塊有望顯著受益於政策調整,修正市場對經濟悲觀的預期,政策調整與低估值共振,銀行板塊估值修復有望延續。
⑵ 增持股票是什麼意思
增持股票是增加手上的股票數量並持有,這說明手上的股票是很有發展潛力,後市有上漲的空間。來增加其股份比例的一種行為。股票增持是上市公司股東從二級市場購買股票,增加持有的股票數量,是上市公司股東的行為。
拓展資料:
1、股票買入和增持,買入有獲利空間可以投資,建議買入持有;增持在買入上提高一個等級,獲利的空間有擴展,可在原買入持有的基點上,增加買入並持有。買入和增持的主要區別,在於看漲的程度不同。在投資機構的評級中,買入級別是高於增持級別的,意思就是說在投資機構經過調查研究,得出的一定結論後,買入級別的股票會比增持級別的股票上漲的會更多。增持雖然是一個利好消息,但並不等於股價會上漲。
2、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3、股票與證_區別,股票屬於證券的一種,證券除了股票還包括債券、基金和其它類型的證券,股票是上市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通過股票上市公司可以募集到資金,投資者也可以通過股票持有的數量成為股東。證券一般能夠體現一定的所有權或者債權的法律憑證。投資收益的來源和分配順序不同:股票持有者從企業的稅後盈利中分享股息和紅利;而債券持有者則從稅前利潤中取得固定的利息收益。從報酬分配的先後順序來看,公司的盈利必須先分配給債券持有人,其次為優先股股東,最後是普通股股東。
⑶ 將銀行貸款用於歸還公司向股東的借款,銀行為何要求公司要增資
銀行貸款給公司是作為生產經營流動資金的,不是讓你們歸還股東借款的。
當然,銀行提出要求公司增資是為了更好地保障資金安全。
⑷ 商業銀行在資金量充足的情況下,為什麼還要增資擴股
(一)增資擴股不能僅以募集資金為目的,應更加成熟和理性。增資擴股是城市商業銀行改革和充實自身實力的重大舉措,但不能僅僅以補充資本為其唯一目的,應賦予城市商業銀行增資擴股以更深的內涵,著眼於完善城市商行的法人治理結構,利用增資擴股之機達到優化股權結構、引進高素質股東的目的,從「資」的角度和「人」的角度為城市商業銀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打下堅實的基礎。同時,城市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應更加成熟和理性,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和發展戰略,制訂可行的增資擴股方案,在科學研究募集資金用途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增資規模,選擇合適的募集時機。
(二)通過增資擴股,改善股權結構,實現城市商業銀行獨立的法人財產權。目前,地方政府或其代理公司仍然是我國城市商業銀行的主要持股人,由於地方財政的優勢持股地位,使地方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介入了城市商業銀行體制結構和資源的配置過程,使城市商業銀行法人獨立財產權缺失。隨著城市商業銀行經營規模的擴大,其增資擴股就應該以改善股權結構和股權的分散化為目的實現股東財產與公司財產的分離,解決法人治理結構的基礎性問題。
(三)通過增資擴股,改善股東結構,提高股東素質。城市商業銀行在選擇股東的時候,應充分考慮到股東的實力,仔細分析股東的投資意圖和經營理念,優先選擇綜合實力強,具有長遠發展目標,能拓展和深化銀行業務的戰略夥伴進行合作。股份制的城市商業銀行無疑是一種典型的資合公司,要求其股東必須具備相當的經營能力和資本補充能力,以及善意、持久經營的主觀心態,才能使銀行內部分權制衡的權力體制真正有效建立,也才能使銀行不因股權的頻繁變動影響其長治久安。
(四)優化股權結構,使股權結構分散化。應允許中外社會資本,特別是中外民間資本參股城市商業銀行,支持具備條件的城市商業銀行募集資本,以解決政府股權在城市商業銀行中「一股獨大」和行政治理色彩偏濃的弊端。同時,在制度設計上要防止從政府的「一股獨大」走向民營企業的「一股獨大」,應盡量將股權分散化,避免少數人對城市商業銀行的控制。
⑸ 大股東增持是什麼意思
大股東增持指的是大股東自己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倉量。一般認為大股東增持代表以下幾種意義,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在一般的情況之下,如果市場的上市公司大股東,又或者是較高管理層出現這個增持現象的話,就是表示上市公司內部中長期看好這個股價進行上漲。這里我們要知道,上述這種情況一般是出現於一個上市股價較為低迷的時期,所以市場投資者可以根據這一點作為中長線投資的參考依據之一,僅供參考。二是,還有如果大股東大幅度增持只是為了爭奪公司的控制權,那麼這種情況極有可能胡造成股票市場的需求增加,也就是說這個公司股價會在短時間內大幅度上漲,但一般這種情況比較少見。三是,對於金融機構的大股東增持,一般是因為投資者看好後續上市公司股票的漲幅,這時我們主要是看股票的增持公告,而不是去看那些券商研報給出的增持評價等,主要是因為在出研報之前、後就可能會進行增持,也有可能不進行增持。四是,對於公司大股東的增持次數大幅增加,我們一般也可以看做是大股東認為公司股價已經進入相對低估的位置,這時具有很強的安全邊際等,也就是表示這是一個利好信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⑹ 什麼叫增持股票
增持股票是指股東增加對上市公司股票購買的行為,出現這種情況,說明上市公司的股東比較看好該公司,認為它後期會出現大漲的情況。
增持股票達到股份總數的一定比例時按照交易所的規定要進行公告,對於大股東來說,增持達到5%時,在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證監會、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通知上市公司並予公告;
達到5%-20% 時,增持時要編制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達到20-30%時,增持時要編制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達到30%-50%時,可選擇12個月內自由增持不超過2%股份,並在首次增持、增持達到1%和增持完成後披露,若增持比例超過2%,應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要約收購比例不低於5%;
增持大於50%時,可自由進行增持至最低流通比例,每增持達到1%次日披露,達到2%的,披露當天及次日需暫停增持操作。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2015年8月1日起,深市、滬市股票的買進和賣出都要照成交金額0.02‰收取過戶費。
以上費用,小於1分錢的部分,按四捨五入收取。
還有一個很少時間發生的費用:批量利息歸本。相當於股民把錢交給了券商,券商在一定時間內,返回給股民一定的活期利息。
⑺ 公司增持股票意味著什麼
公司增持股票是一個利好消息,一般增持股票有兩種原因,一種是公司大股東看好公司未來發展,因此增持。所以增持完畢就表示他們已經用自己的資金買入,而大股東買入股票後要根據大股東減持新規賣出,所以短期內並不能賣出,所以後市看漲。
一般來說,公司增持一般來說有兩種原因:
1、公司股東長期看好公司未來發展潛力因此才會增持。一般來說,只有公司股東才了解自己公司的運作情況,訂單情況,因此管理層增持是重大利好消息。
2、可能是公司認為當前股價存在被低估的情況,並且長期看好公司發展,因此才會增持。此時股價很低,市盈率也很低,因此在低位增持未來盈利的空間大,並且低位增持能給二級市場的投資者增添信心。
⑻ 大股東增持股票意味著什麼
大股東增持股票意味著什麼
股東增持意味著上市公司原持有股票佔比較大的股東繼續買入股票,增加股票的持有數量。通常情況下,如果是上市公司內大股東或者管理層控股股東出現增持時,表示上市公司內部中長期看好股價上漲,通常這樣的情況會出現在上市公司股價處於相對低迷的時期,投資者可當作中長線投資參考依據之一。
如果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為了爭奪控制權,控股前兩位的股東大幅增持。會使股票在市場的需求增加,股價短期大概率會有大幅上漲,但是這種情況在A股市場是較為少見的。
如果是金融機構大股東進行增持,同樣是看好後續上市公司股票的漲幅。這時投資者需要注意股票的增持公告,而不是在券商研報給出的增持評價,有可能在出研報之前或者之後才會進行增持,也有可能不會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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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商業銀行股權管理,規范商業銀行股東行為,保護商業銀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維護股東的合法利益,促進商業銀行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法律法規對外資銀行變更股東或調整股東持股比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應當遵循分類管理、資質優良、關系清晰、權責明確、公開透明原則。第四條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單獨或合計擬首次持有或累計增持商業銀行資本總額或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應當事先報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核准。對通過境內外證券市場擬持有商業銀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行政許可批復,有效期為六個月。審批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執行。
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單獨或合計持有商業銀行資本總額或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應當在取得相應股權後十個工作日內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報告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銀監會另行規定。第五條商業銀行股東應當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納稅記錄和財務狀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監管要求。第六條商業銀行的股東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等各方關系應當清晰透明。
股東與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的持股比例合並計算。第七條商業銀行股東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履行法定義務。
商業銀行應當加強對股權事務的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商業銀行股權進行監管,對商業銀行及其股東等單位和人員的相關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第八條商業銀行及其股東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充分披露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第九條商業銀行、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加強對商業銀行主要股東的管理。
商業銀行主要股東是指持有或控制商業銀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決權,或持有資本總額或股份總額不足百分之五但對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有重大影響的股東。
前款中的「重大影響」,包括但不限於向商業銀行派駐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通過協議或其他方式影響商業銀行的財務和經營管理決策以及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認定的其他情形。第二章股東責任第十條商業銀行股東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銀監會規定履行出資義務。
商業銀行股東應當使用自有資金入股商業銀行,且確保資金來源合法,不得以委託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一條主要股東入股商業銀行時,應當書面承諾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公司章程,並就入股商業銀行的目的作出說明。第十二條商業銀行股東不得委託他人或接受他人委託持有商業銀行股權。
商業銀行主要股東應當逐層說明其股權結構直至實際控制人、最終受益人,以及其與其他股東的關聯關系或者一致行動關系。第十三條商業銀行股東轉讓所持有的商業銀行股權,應當告知受讓方需符合法律法規和銀監會規定的條件。第十四條同一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作為主要股東參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2家,或控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1家。
根據國務院授權持有商業銀行股權的投資主體、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主體入股商業銀行,以及投資人經銀監會批准並購重組高風險商業銀行,不受本條前款規定限制。第十五條同一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入股商業銀行應當遵守銀監會規定的持股比例要求。第十六條商業銀行主要股東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列為相關部門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二)存在嚴重逃廢銀行債務行為;
(三)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作不實聲明;
(四)對商業銀行經營失敗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負有重大責任;
(五)拒絕或阻礙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依法實施監管;
(六)因違法違規行為被金融監管部門或政府有關部門查處,造成惡劣影響;
(七)其他可能對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產生不利影響的情形。
⑽ 華夏銀行獲京投公司增持1.54億股,投資華夏可以為京投帶來什麼效益
投資華夏是為了減少虧損,因為華夏銀行3月3日收盤價6.39元/股計算,京投公司前次認購賬面已經浮虧了65.5億元。
基於此,京投公司以每股11.4元的價格參與認購,並承諾所認購的股份五年之內不轉讓。但以今年3月3日華夏銀行收盤價6.39元/股粗略計算,京投公司前次認購股份已浮虧65.5億元。
不過,在入股華夏銀行後,京投公司獲得了一定比例的分紅。2019年年報中,華夏銀行的分紅方案為每10股派現2.49元(含稅)。以此計算,京投公司去年獲得現金分紅3.2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