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審計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
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項目的自籌資金的操作要點
近期對於上市公司擬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的案例,相對還是比較多的。這一做法的主要操作要點如下:
一、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
創業板:根據深圳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規范運作指引》第6.13條的規定:上市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的,應當經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注冊會計師出具鑒證報告及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發表明確同意意見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後方可實施,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帳時間不得超過6 個月。
公司已在發行申請文件中披露擬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且預先投入金額確定的,應當在完成置換後2 個交易日內報告本所並公告。
中小板:根據深圳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第17條規定:上市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的,應當經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注冊會計師出具鑒證報告及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人發表明確同意意見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後方可實施,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帳時間不得超過6 個月。
公司已在發行申請文件中披露擬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且預先投入金額確定的,應當在完成置換後2 個交易日內報告本所並公告。(創業板和中小板規定一致)
主板:根據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上市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的,應當經會計師事務所專項審計、保薦機構發表明確同意意見,並經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發行申請文件已披露擬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且預先投入金額確定的除外。
二、公告的內容
1、說明本次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2、說明招股說明書承諾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3、詳細描述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內容包括項目取得批文時間、董事會決議募集資金投資該項目的時間、自籌資金投入募投項目的金額及時間區間)
三、具體實施過程
創業板:
1、會計師事務所專項審計並出具鑒證報告、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
2、獨立董事發表意見、監事會通過決議、保薦機構通過核查後發表意見。 3、在制定媒體公告。
主板:法規上區別中小板於無須獨立董事發表意見,也不須監事會的決議。
2. 上市公司分配的限制性股票激勵需要員工自籌資金嗎,需要花錢買嗎
股權激勵員工自己要出錢的,上市公司推行股權激勵的時候都是帶行權價格的。
股權激勵是一種通過經營者獲得公司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經營者一定的經濟權利,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_分享利潤_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一種激勵方法。
(2)上市公司合法自籌資金擴展閱讀:
一、股權激勵的模式:
1、業績股票,是指在年初確定一個較為合理的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到年末時達到預定的目標,則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
2、股票期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夠愛一定數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棄這種權利。股票期權的行權也有時間和數量限制,且需要激勵對象自行為行權支出現金。
3、虛擬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但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是自動失效。
4、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如果公司股價上升,激勵對象可以通過行權獲得相應數量的估價升值其收益,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付出現金,行權後獲得現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是指事先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但對股票的來源,拋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當激勵對象完成特定目標後,激勵對象才可拋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6、期權激勵模式,期權激勵的授予對象主要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他們在公司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他們掌握著公司的日常決策和經營,因此是激勵的重點;另外,技術核心骨幹也可以是激勵的主要對象。
二、股權激勵對企業的好處:
1、股權激勵有利於公司業績增長和市值增長。
2、從統計面上來看,結合數據分析,一個公司進行了股權激勵,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公司業績可以增長30%。
3、股權激勵對於企業的人才爭奪也特別重要。
4、做了股權激勵之後,其核心人員與公司和股東成為了利益共同體,他們就更有動力和條件把企業做的更好。
3. 上市公司自籌資金建廠擴大產能股票會上漲嗎
公司自籌資金建廠擴大產能,股票會上漲嗎?我認為這是一個利好的消息,有可能股價會上漲對長期來說是有一定的好處的。
4. 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時企業自籌資金的渠道有哪些
呵呵 我先回答你的盈餘公積的問題
盈餘公積其實是一種資本保全原則 ,你提取了盈餘公積而帳面上沒前 說明你已經把錢用掉了 是不可能再重復使用一次的 .未分配利潤的也是一樣.
關於自籌資金的問題 我不認可上面的回答.
按照財務管理的角度看,自籌資金是指在不增加企業負債的前提下籌措資金.這樣的話 渠道就比較有限,簡單說明如下:
1、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話 你可以選擇配股和增發的方法來籌措資金
2、如果不是上市公司 你可以尋找有投資意向的人對你的公司進行增資,包括老闆也可以自己拿出錢來 放到公司增加所佔的股份。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你所在的公司已經具備了一定的盈利能力(「千萬」級別),並且屬於行業內的領先企業的話,這種公司上市前景比較好,有很多創業投資機構願意投資入股的,公司可以出讓一部分股份,應該可以賣一個好價錢(籌措幾千萬不是問題)。
3、如果上面的方法都不行的話 你可以考慮採用融資租賃的模式,這個方法應該是不錯的,雖然從報表上看增加了企業的負債,但是財務風險就很小,可以用後續的經營收入逐步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