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大股東侵犯小股東利益時要怎麼辦
法律分析:公司大股東侵犯小股東利益時,小股東可以派代表提起訴訟。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貳』 請論述如何解決控股股東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
大股東損害小股東的利益的話,小股東可以通過以下的方式來維權:1、行使股東知情權,查閱公司賬目;2、形式股東分紅權的訴訟書;3、形式股東權,召開股東會議;4、行使監事權,對公司高層提出任免;5、要求解散公司。『叄』 大股東為了自己的利益,有哪些損害小股東的行為
法律分析:(一)虛假出資
(二)操縱利潤分配
(三)關聯交易
(四)侵吞公司和其他股東的財產
(五)利用法人治理結構不規范侵害中小股東的權益。
(六)利用資本的多數決原則侵害中小股東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十七條 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第一百一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可以設副主席。監事會主席和副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監事會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副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本法第五十二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監事任期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監事。
『肆』 公司內大股東侵犯小股東應該怎麼辦
小股東的權益被大股東侵犯時,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此時應當書面向公司提交申請,公司若是拒絕的,小股東可以起訴。知情權是每個股東都應當享有的權利。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