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市公司擔保不公告是否有效
一、正面回答
上市公司履行了擔保決議程序,但是未對外公告,擔保對上市公司不發生效力。上市公司未就擔保事項發布公告,債權人僅依據上市公司向其提供的決議,與上市公司訂立擔保合同,該等未進行信息披露的擔保構成違規擔保,擔保合同對上市公司不發生效力,上市公司既不承擔擔保責任,也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分析詳情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採取了與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同樣的監管思路,但實際司法審判領域中,法院和仲裁機構仍多以監管規則效力層級較低為由,認定未經上市公司決議、披露的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仍有效。上市公司提供差額補足、流動性支持等類似承諾文件作為增信措施,可能被認定為保證或債務加入,若未履行上市公司決議和信息披露程序的,上市公司可主張免於承擔責任。
三、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的定義
上市公司對外擔保,是指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的擔保,包括上市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含全資子公司提供的擔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是指包括上市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在內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和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