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定向增發詳細資料大全
定向增發是增發的一種。向有限數目的資深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發行債券或股票等投資產品。有時也稱「定向募集」或「私募」。發行價格由參與增發的投資者競價決定。發行程式與公開增發相比較為靈活。一般認為,該融資方式較適合融資規模不大、信息不對稱程度較高的企業。中國在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後,上市公司較多採用此種股權融資方式。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包括: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則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⑵ 定向增發的流程是什麼定向增發如何實施
定向增發只是一種形式,增發主體和客體不同,流程也有一些差異。 比如,上市公司向機構投資者定向發行股票以發展資金;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由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股票;上市公司向大股東定向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用來購買大股東的業務類資產,從而實現資產置換;或是大股東直接用資產來換上市公司股份,形式上仍然採用上市公司定向發行,等等。
定向增發的條件在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出台後,比較松。定向增發具體的流程大致是:
一、公司有大體思路,與中國證監會初步溝通,獲得大致認可;
二、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
三、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報中國證監會;
四、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五、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定向增發的具體內容,並公告;
六、執行定向增發方案;
七、公司公告發行情況及股份變動報告書。
定向增發的實施
1.定向增發募集資金部分
1)上市公司取得核准批文後,應當在批文的有效期內,按照《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7號)的有關規定發行股票;
2)董事會決議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上市公司在取得核准批文後,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和認購合同的約定發行股票;
3)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在取得證監會的核准批文後,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內選擇發行時間;在發行期起始的前1日,保薦人應當向符合條件的特定對象提供認購邀請書;
4)申購報價結束後,上市公司及保薦人應當對有效申購按照報價高低進行累計統計,按照價格優先的原則合理確定發行對象、發行價格和發行股數;
5)發行結果確定後,上市公司應當與發行對象簽訂正式認購合同,發行對象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繳款;
6)驗資完成後的次一交易日,上市公司和保薦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五十條規定的備案材料。
2.重大資產重組部分
1)證監會核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的,上市公司應當及時實施重組方案,並於實施完畢之日起3 個工作日內編制實施情況報告書,向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並予以公告;
2)自收到證監會核准文件之日起60 日內,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未實施完畢的,上市公司應當於期滿後次一工作日將實施進展情況報告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並予以公告;此後每30 日應當公告一次,直至實施完畢。超過12 個月未實施完畢的,核准文件失效;
3)提供盈利預測報告的,上市公司應當在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畢後的有關年度報告中單獨披露上市公司及相關資產的實際盈利數與利潤預測數的差異情況,並由會計師事務所對此出具專項審核意見。
說明:採用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現值法評估收購資產的價值,大股東需要對按照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現值法評估時的盈利預測與實際盈利差額進行承諾和補足(即只針對收購資產的盈利進行保證)。
⑶ 什麼是定向增發,定向增發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定向增發是增發的一種,也叫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股票。
需要滿足的條件:
一、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包括:發行對象不得超過35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8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則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二、定向增發特定發行對象不超過十名,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三、定向增發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增發部分的鎖定期不是很長,鎖定期結束以後,這部分股票將會進入二級市場流通,有可能獲得較高的投資收益。
四、定向增發不需要經過煩瑣的審批程序,也不用漫長地等待,並且可以減少發行費用。採用定向增發方式,券商承銷的傭金大概是傳統方式的一半左右。
步驟:
1.公司擬定初步方案,與中國證監會預溝通,獲得同意;
2.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
3.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報中國證監會;
4.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5.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定向增發的具體內容,並公告;
6.執行定向增發方案;公司公告發行情況及股份變動報告書。
從目前定向增發的情況來看,機構投資者對公司擬定向增發股份的需求相當旺盛。而對於普通流通股股東而言,定向增發同樣意味著利好。對於流通股股東而言,定向增發可以提高每股凈資產,具有利好效應,容易獲得市場的認同。不過,如果面對關聯方定向增發,還需謹慎看待。因為有可能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將集團公司或關聯方的資產裝入上市公司的資產中,新注入資產的經營前景則需要投資者仔細考量。
定向增發之所以受到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追捧,一個最重要因素是現在的定向增發完全是市場化發行。定向增發的實施,由於有發行價作為保底,這將封殺股價的下跌空間。同時,為了增發的成功,上市公司也有動力做好業績,這就成為股價上漲的最大推動力。
目前,管理層對於上市公司的定向增發,並沒有關於公司盈利等相關方面的硬性規定。對於一些過往盈利記錄未能滿足公開融資條件,但又面臨重大發展機遇的公司而言,定向增發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個關鍵性的融資渠道。
⑷ 股票是怎麼定向增發的
定向增發的價格是發行前某一階段平均價格的一定比例,定向增發價格確定是不低於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80%。比如前20個交易日的股票均價為100元,則固定價格區間在80元至1000元之間。定增是指向特定投資者大股東或機構投資者發行股份以募集資金的融資方式。固定增加的目的是為了重組和並購,包括認購現金、非現金資產包括股權、債權和其他資產。
定增,簡而言之,就是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參與的投資者不超迅余裂過10人。很少有人直接參與投資。一般通過機構募資參與投資,投資門檻非常高。固定增長的一大特點是折價買入股票,即折價發行。目前普遍折扣空間在10%~30%,但折扣空間有進一步收窄的趨勢。窗口引導等一系列政策正在引導定向增發價格向市場價格傾斜,這也是定增長市場面臨的市場環境變化。固定增長的另一個特點是鎖定期,可以是一年或三年,到期只能撤回。但從去年開始,固定增長市場出現了固定增長公募基金,為給定的增長投資增加了流動性,這也是未來市場的熱門創新產品。
1、定增價格確定原則:股票的發行價格高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平均價格的90%。定價基準日沒有嚴格限制。可以是股東大會的公告日,也可以是董事會決議的公告日,甚至可以是股票發行首日。以發行期首日為定價基準日,原則上不予反饋;最新窗口指引:定價基準日前停牌時間不得超過20個交易日。允許復牌後超過20個交易日的,視為定價日。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總交易量/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總交易量。
2、發行價格不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價的,本次發行的股票自發行完成之日起可以上市交易,發行價低於發行期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價格但不低於90%,或發行價格低於公司股票平均價格的發行畝閉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且不低於90%的股份,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完成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
3、固定增量的基本要求:非公開發行產品以集合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股票鎖定期或鎖定期為12個月,非關聯方可謹慎參與,需識別關聯方;客戶承諾,我們及我們的最終認購人不包括與上述機構和毀蠢人員有關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方、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承銷商及關聯方。
4、上市公司投資固定增發股份的,原則上投資資本不超過增發後公司總股本的5%,且不超過持股比例下限的實際控制。固定增發股份是指上市公司通過指定投資者或全體投資者增發股份的方式籌集資金的融資方式。發行價格是我之前某個階段的平均價格的一定比例發行。一般而言,增發價格不低於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80%。例如,個股定增的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為50元,定增幅度在40元至50元之間。在下列情況下,上市公司需要重新定義固定上漲價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股東大會決議的有效期已屆滿,方案有變。其他對本次發行定價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同時,進行定增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35家,所發行股份在6個月內不得轉讓大股東認購為18個月,募集資金用途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存在違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