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東身份如何認定
法律分析:股東身份基於股權而存在,股東享有分紅權、知情權、代表公司提起訴訟的權利等,確認股東資格的標准為實際出資、簽署公司章程並記載為股東,股東身份認定有三種方法:一是通過工商登記查詢;二是公司內部有股東名冊;三是公司會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公司名稱;(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冊資本;(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股東的出資額;(三)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