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東為企業的是叫法人股東嗎公司的股東能不能只有一個法人股東
股東為企業的不一定是叫法人股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只有一個法人股東。
B. 股東可以是法人嗎
法律分析: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公司股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由誰擔任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或股東會)決定。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負責人,根據公司章程賦予的許可權行使職責。法定代表人對股東(或股東會)承擔責任和享有權利。因此,非股東法定代表人應與股東(股東會)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果沒有簽訂聘用合同,則存在很大風險。法定代表人是企業的負責人。股東只是公司的資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定代表人享有經營管理的權力,而股東只是投資者,不能對公司業務進行經營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簽合同時,只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才有效。股東不具備經營權。如果將來企業出現問題,要是倒閉的話,企業的財產將有股東投資入股的份額進行分配。這時,法定代表人只是經營者,不能對企業財產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C. 股東為企業的是叫法人股東嗎公司的股東能不能只有一個法人股東
結論:股東為企業的不一定是叫法人股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只有一個法人股東。
1、企業分為不同的類型
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公司制企業都是我國存在的企業形態,合夥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這是民法學的基本知識點,因此合夥企業出資成為公司的股東不能稱之為是法人股東,只有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出資設立公司才能稱之為是法人股東。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64條第1項: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公司法》第63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5、公司法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其他特別規定
《公司法》第三節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公司法》第57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
《公司法》第58條: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法》第59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公司法》第60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股東制定。
《公司法》第61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所列決定時,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由股東簽名後置備於公司。
《公司法》第62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公司法》第63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D. 企業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怎麼簽字股東會決議有效
股東會決議的寫法如下:某某公司股東會決議
某年某月某日,某公司在何地召開了股東會會議,討論了董事長更換問題。經過代表多少表決權的股東同意,會議形成如下決議:選舉某某為本公司新的董事長(或者執行董事),免去某某的公司董事長職務。
某年某月某日(股東簽名)
這個股東會決議就是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