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股份制公司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主要有以下幾點:
1、上市公司相對於非上市股份公司對財務批露要求更為嚴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中掛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個國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證交所交易流動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間他們的問責制度不一樣
4、上市公司上市具備的條件是:公司開業已3年以上;其股本部總額達5000萬元以上;持有股票值達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
最後,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會資源的權利(如公開發行增發股票)非上市公司則沒有這個權利。
⑵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什麼意思
答:
現行《公司法》將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類型。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又以其是否發行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股份而分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鑒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資本不是以等額形式存在的,也就是說其資本不是單位化的,上市問題無從談起。非上市公司中就包含了有限責任公司和部分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公司相關立法中,一般是將公司分為公眾公司(即上市公司)和封閉公司(即非上市公司)。在我國,也有研究結論認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在運做中和規范上並沒有實質性的差異,所以建議在《公司法》修改中重新劃分公司的類型,不再就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立法,而是將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作為公司相關 立法中對於公司的基礎性分類。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不同的組織形式。非上市股份公司是和上市股份公司相對而言的,上市股份公司是在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股份公司。
非上市股份公司有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方式,有限公司是股東共同出資設立,可以理解為發起設立,有限公司不能募集。
如果公司想上市,首先必須是股份公司,且已經持續經營3年以上,並需要符合證券法、證監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