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配套融資 是利好還是利空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正常來說是利好,表明公司處於擴張狀態,同時用股份購買內不會增加公司的容負擔。
1、公司發行債券就不好說了,看具體情況是什麼,一般這個是有公告的,裡面會說明資金用途,
2、如果是擴張而且是公司產品是處於供不應求的這種狀態那是利好,如果想之前的太陽能多晶硅,盲目擴張,導致產能過剩最後很有可能會死路一條。
⑵ 終止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利好還是利空
購買資產本來是利好,但是要發行股份來購買,說明企業資金不行。
這個項目又終止了,說明企業的經營有問題,不能按計劃實行,決策反反復復。
這樣的股票,不管是利空還是利好,都不是好股票!
⑶ 對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是利好還是利空的一些經驗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正常來說是利好,表明公司處於擴張狀態,同時用股份購買不會增加公司的負擔。但也看資產質量,如果溢價過高就是利空。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其實和買東西沒有什麼區別,一看東西好不好,二看買的貴不貴。具體就看發行一共融資多少,就相當於花了多少錢,二看收購資產的前景與盈利水平,自己衡量值不值。還有個可參考的維度是公司目前的總市值和盈利水平,如果收購資產的性價比高於目前資產,可以視為利好,當然利好是否已經反映在股價中又要自己判斷了。
1,查閱了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核准 摘取幾點供大家參考: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資產質量、改善公司財務狀況和增強持續盈利能力;有利於上市公司減少關聯交易和避免同業競爭,增強獨立性;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的價格不得低於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
2,差不多所有增發股份購買資產並購重組方案,證監會的審核意見都是「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獲得有條件通過」。所以,通過就是利好。是利好,第2天股票就會漲。(備註:「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獲得有條件通過」什麼意思? 是指有需要繼續補充和說明的事項,但對發行不構成實質性障礙)。
總結: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正常來說是利好,表明公司處於擴張狀態,同時用股份購買不會增加公司的負擔。
1、公司發行債券就不好說了,看具體情況是什麼,一般這個是有公告的,裡面會說明資金用途,
2、如果是擴張而且是公司產品是處於供不應求的這種狀態那是利好,如果像之前的太陽能多晶硅,盲目擴張,導致產能過剩最後很有可能會死路一條。
⑷ 發行股票購買資產是利好嗎
1.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正常來說是利好,表明公司處於擴張狀態,同時用股份購買不會增加公司的負擔。
2.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是指上市公司以股份作為支付對價的方式來購買資產,特定對象以現金或者資產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後,上市公司用同一次非公開發行所募集的資金向該特定對象購買資產的,視同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3. 證監會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中對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進行了規定,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需要由證監會上市部並購重組委審核。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同時募集配套資金比例不超過擬購買資產交易價格100%的,一並由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予以審核(超過100%的視為非公開發行由發行部審核)。
拓展資料
一、股票發行
股票發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股票代理發行的方式按發行承擔的風險不同,一般分為包銷發行方式和代理發行方式兩種。
二、發行時機
股票一上市就給公眾一個大有潛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的時機時,經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在籌備的當時及可預計的未來一段時間內,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為未來一年的業務做好充分鋪墊,使公眾普遍能預計到企業來年比今年會更好的情況下上市;不要在公司達到頂峰,又看不出未來會有大的發展變化的情況下上市,或給公眾一個成長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紅制度,職工內部分配製度已確定,未來發展大政方針已明確以後上市,這樣會給交易所及公眾一個穩定的感覺,否則,上市後的變動不僅會影響股市,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暫停上市。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⑸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是利好嗎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正常來說是利好,表明公司處於擴張狀態,同時用股份購買不會增加公司的負擔。發行股票融資指企業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金。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是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金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又可分為定向募集公司和向社會募集公司兩種。
拓展資料:
股票發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過程。新股票一經發行,經中間人或逕自進入應募人之手,應募人認購,持有股票,即成為股東。這一過程一般沒有固定集中的場所,或由公司自己發行,較普通的是由投資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和經紀人等承銷經營。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包銷發行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代銷發行: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