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個股東叫股東決議還是決定
一個股東叫股東決定,也可以叫股東決議。股東決定是指:私營責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獨資,只有一名股東的股東決定。因為自然人獨資的有限公司股東僅一人,所以不設股東會,因此關於公司的決定要稱作股東決定,也可以叫股東決議。
【法律分析】
股東會決議是指公司中存在股東會,而股東會產生的決議則稱為股東會決議。二者的區別關鍵在於是否存在股東會的區別。股東決定和股東會決議的區別,股東決定是指:私營責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獨資),只有一名股東的股東決定。因為自然人獨資的有限公司股東僅一人,所以不設股東會,因此關於公司的決定要稱作股東決定,也可以叫股東決議。股東會決議是指:公司中存在股東會,而股東會產生的決議則稱為股東會決議。二者的區別關鍵在於是否存在股東會的區別。一人有限公司無股東會,所有決議是以股東決定的形式單獨出具即可。 1、人有限職責公司簡稱一人有限公司、獨資公司、獨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東(自然人或法人)擁有公司的全部給錢的有限職責公司,即該公司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 2、一人有限職責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對公司債務承受有限職責,內部不設股東會。一人有限職責公司能夠極大地激發公民獨立創業的積極性,使社會經濟總量大規模增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八條 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