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餐飲合夥協議書
餐飲合夥協議書(精選3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我為大家收集的餐飲合夥協議書(精選3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 方:XXX
乙 方:XXX
丙 方:XXX
丁 方:XXX
甲、乙、丙、丁四方作為合夥人(附身份證復印件),經友好協商,就合夥開設餐飲企業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供四方共同遵守。
一、合夥宗旨
合夥人根據自身的資金及管理優勢,合夥經營一家餐飲企業,通過合夥人合法的手段,勞動,以便取得並分享經濟利益,共擔風險。
二、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餐飲企業名字為:
經營場所:XXXX 號- 號門面;
經營面積:約200平方米(不含臨時搭設)。
三、合夥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餐飲,經營范圍由合夥人共同時確定或調整。
四、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5年,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五、出資額、比例及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額及比例
甲方XXXX 以現金出資,計幣10萬元,佔28.5%。 乙方XXXX 以現金出資,計幣10萬元,佔28.5%。 丙方XXXX 以現金出資,計幣10萬元,佔28.5%。 丁方XXXX 以現金出資,計幣5萬元,佔14.5%。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分兩次交齊,其中:20xx年11月25日交50%,12月15日交50%。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35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予以返還。
六、財務管理、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財務管理
1、賬戶管理
合夥人同意在工商銀行開設專用共管賬戶,與該合夥有關的所有收入均必須及時進入該賬戶,包括合夥出資。營業收款人必須在營業收入當天下午和第二天上午存入賬戶。
2、管理責任
(1)合夥人同意由甲方負責財務管理。
(2)合夥人同意由乙方負責監督財務管理並派工作人員兼任收銀員。
(二)日常開支的管理
合夥人同意日常開支由甲方簽字審批,但支付前應具備:
(三)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外的收入為凈利潤,即為合夥創收盈餘,合夥人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分配當時結算50%,預留50%(另設賬戶管理)作為後期發展或拓展資金。
(四)債務承擔
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的,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七、合夥人決策事項及分工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事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務:
1、對外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的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其他臨時須決定事務。
(二)合夥人個人業務及分工
1、甲方作為合夥人共同委託人,代表全體合夥人擔任合夥企業法人代表,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及事務處理。
2、乙方負責合夥人財務監督工作,並按月形成收支情況,向合夥人會議匯報情況。
3、乙方負責組織合夥企業營銷工作,並擔任合夥聯絡人,負責聯系並安排合夥人會議,對形成的決策事項跟蹤落實。
4、丙方負責合夥企業的後廚房管理工作,除合夥收益外,實行月薪計酬。
八、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夥人入伙,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夥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合夥人難以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損失的,應當賠償合夥人的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法院強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上述情形的退夥以上述情形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的,經合夥人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出資或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受讓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重大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均有平等的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利益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分配,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合夥協議的約定出資;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禁止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活動;如其有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損失的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承擔賠償;
(二)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三)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無意向繼續簽訂合夥協議;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15日內未清算的,合夥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款的辦法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清償的,依本協議第六條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合夥人追償。
十二、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協議爭議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三台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一)經協商,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准;
(二)新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工商機關一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乙方: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丙方: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丁方: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姓名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住址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 餐廳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等 人同意投資設立餐廳。各方出資分別為:甲方出資 ,占出資總額的%;乙方出資,占出資總額的%;丙方出資 ,占出資總額的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年 月 日前將上述出資額匯入指定的 銀行。
第二條:餐廳的運營方式
全體投資人共同委託 辦理工商相關登記,注冊類型為個體工商戶,同意登記為戶主。餐廳內部設立股東會、董事會與監事會,各投資人依據出資比例,投資協議和章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
2.因投資事務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
3.在投資人因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戶主而承擔的超過其應承擔的責任部分,有權向其餘的投資人進行追償。其餘的投資人有義務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對此超出部分承擔責任。
此外,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為乾股贈送給 ;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為乾股贈送給 ,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餐館設立階段的事務,包括全是不限於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以個體工商戶戶主的名義向工商部門履行登記備案等手續;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 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 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第五條 投資入股與投資的轉讓
1.在餐廳存續期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希望投資入股餐廳的,需經共同投資人全體通過。
2.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4.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5.做為在工商登記的唯一投資人,向其他未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投資人作出承諾:未經其他投資人的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全部或部分資產或權利;否則, 除需向其他投資人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需承擔侵佔其他投資人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應遵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同時向守約方承擔元/日的經營損失。
3.任何一方延期出資超過3個月導致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或者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行為表示不履行出資義務的,違約方除了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外,還應向每位守約方承擔延期出資額的20%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
1.餐廳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不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餐館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 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B. 餐飲入股合作協議書
在當下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擬起協議書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餐飲入股合作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鑒於甲乙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餐飲品牌,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第三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___%;
乙方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_______________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雙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合夥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四條、財務管理
1、統一財務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須經另一方股東或股東代表簽字確認方可憑票實報實銷;私事費用、私人開支、其它股東或股東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關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公事報銷、進、銷、存、所有相關業務收入、支出費用做帳必須憑原始單據、憑證方可報銷,以備股東隨時查閱。
2、有關本餐廳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雙方最高直接股東協商決定同意並簽字認可方可有效執行。
3、如本餐廳經營盈利則按股東實際持有股份來分紅。
4、如本餐廳發展需要、或融資新增股東必須經原創股東協商簽字方可執行,有關本餐廳發展性決策、大的財務動用必須經過股東大會通過,股東大會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通過決議,方可執行,否則視為無效處理。
5、股東管理者代表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共同投資人可以對股東管理者代表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7、在管理現金及備用金時,不得挪作他用,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准;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現住所及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郵 編: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基於:
一、甲方在 省 市 路擁有 平方米餐飲的經營場地(具體的面積以房產權證書、租賃合同等文件註明的面積為准,相關權證、租賃合同的復印件)。
二、乙方擁有餐飲領域的經營管理優勢,甲方已經考察了乙方,對乙方的優勢有充分的了解。
三、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合作經營等相關事宜,經充分協商於 年 月 日達成本協議,並約定遵守以下全部內容:
四、協議簽訂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技術合作費用共計人民幣 萬元;
五、甲乙雙方合作期限 年;
六、乙方提供的技術支持內容包括:
1、按照甲方要求配備湘菜廚師隊伍,並保證湘菜廚師隊伍的相對穩定及出品能力及素質達到柳州同類型餐飲的水平;
2、乙方委派的廚師隊伍需與甲方另行簽訂廚師管理合同;
3、乙方委派廚政人員負責酒店菜品的定位、開發及製作過程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及菜品設計出具電子版的文字菜譜,(由甲方負責製作客用菜譜);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設計,並簽訂設計合同(甲方必須自行設計logo及VI體系);
5、乙方負責酒店經營的制定和市場定位;
6、乙方負責前廳服務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
7、乙方負責酒店員工的技能培訓(為期7天);
8、乙方為甲方提供籌建計劃、物資計劃、營銷體系、印刷品的設計、標識標牌、開業吊牌的設計、開業策劃方案;
9、乙方為甲方提供後期的經營咨詢及分析,並根據需要定期進行督導;
10、乙方為甲方定期提供新菜的開發,每個月不少於4道新菜,並根據季節需要提供美食節的方案;
11、如甲方另行開設分店,甲方可以免費使用乙方提供的模式和制度,但如需針對分店委派廚師隊伍及培訓,需另行商定管理費用;
12、無論什麼原因導致本協議終止時,甲方必須無條件結清乙方委派的所有人員工資及押金。
七、執行本協議過程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各自所屬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甲乙雙方的身份證的復印件。
2、廚房管理合同。
3、設計合同
甲 方: 乙 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雙方就合作投資經營餐飲公司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現有餐飲加盟品牌「漢食坊」北京地區的使用權,且擁有飲食技術密方,乙方擁有資金。現雙方決定利用各自優勢在北京成立一家餐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共同經營,共同獲利。
二、 公司股東為甲乙雙方。公司經營地址在北京,具體地址暫定位於北京市區 號?。公司名稱暫定為 ,公司經營范圍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為: ,執行董事為: ,具體以工商登記為准。公司經營場地由乙方負責承租解決。
三、 公司注冊資本金為 元(以下稱總投資)。甲方占注冊資金的49%,乙方占注冊資金51%,並按此比例承擔風險,分享利潤。 注冊資本金全部由乙方繳納,其中甲方應承擔的出資49%部分亦由乙方代甲方支付。如公司成立,則乙方不要求甲方償還該49%出資額,視為乙方對甲方的贈與。
四、 品品牌的使用約定:
1、 北京地區的使用權系由甲方與公司簽訂加盟合同而來。該合同的有效期為一年,但可以續簽。首期加盟費為人民幣17萬元,由甲方支付完畢。現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17萬元的51%既 元,乙方於 年 月 日支付甲方。
2、 使用權使用依據決定於加盟合同,甲方不作特別保證。
3、 公司成立後,在北京地區僅限公司獨立使用該品牌,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使用該品牌進行餐飲經營,否則既視為損害公司利益的違約行為,該違法經營行為的所得利益應歸公司所有。
4、 公司由甲方實際經營管理。乙方負責投資及戰略擴展規劃。 具體分工雙方再行制定公司制度。
五、 甲方所有的飲食技術密方屬甲方個人所有,不屬公司財產,但甲方可授權公司使用,授權期限由甲方決定。但該授權使用非獨家、排他使用,不能限制甲方的其它使用。
六、 本協議為構架協議,未盡事宜,則雙方應友好協商,再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公司仍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則本協議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 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拒絕履行本協議,則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元。
九、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協議如有爭議,交由管轄處理。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飲項目。
甲方出資方式:金額:大寫(小寫 )繳付期限: 乙方投資金額:金額:大寫(小寫 )繳付期限: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企業名稱 企業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三條 合夥企業管理方式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夥人委託甲方管理和經營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夥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准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第四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十年,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企業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按甲方50%,乙方50%的分配份額進行分配享有承擔。
第六條 合夥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入伙與退夥事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本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書,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八條 爭議處理
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違約處理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一條 合夥終止財務清算
1、合夥終止後應當進行財務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返回合夥人的出資。按照以下順序清償:合夥人所欠聘用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債務。
3、清償後如有剩餘,按出資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的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擁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C. 餐飲投資合作協議書
甲方:
聯系方式:
乙方:
聯系方式: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進行餐飲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共用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 合作地點、經營項目及范圍
1、合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項目及范圍:餐飲產品的研發、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本協議生效時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合作餐飲獨立核算、利益共享、自負盈虧。
2、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幣),共投資_____元(人民幣)。
3、合作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同終止後,雙方根據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4、為提升業績,激勵餐飲管理者的積極性,甲乙雙方各拿出______%的股份在年終分配時給予餐飲管理者進行提成或獎勵。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提供場地,負責建設員工宿舍與餐飲店進行協調。
2、負責協調解決與餐飲店的所有事務。
3、不得無故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管理,但有權對乙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
4、合作餐飲對外以乙方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5、提供會計一名,負責合作餐飲部賬務的核算及處理。
6、甲方必須保證________年的房屋使用權,如未保證________年房屋使用權,而終止協議甲方應賠償乙方投資款。乙方的權力、義務:
1、提供出納一名。
2、自改造之日起,合作餐飲自行安裝水電表,乙方根據用量按價、按月交給甲方。
3、負責餐飲產品的研發、改進、材料選購、加工、配送及日常管理。
4、合作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負責合作餐飲的定位、室內布置、陳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設良好的就餐環境。
6、負責合作餐飲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合作餐飲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7、負責合作餐飲員工的招聘、錄用、培訓、考勤、管理,營造融洽的勞資關系,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8、定期向甲方___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9、乙方在合作期間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10、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協議約定,要求向甲方提交相關財務憑證、按時分紅。
1、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合夥名義向他人借款、貸款、抵押、擔保等行為。
第六條 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每年____月前進行核算分紅。甲方占盈餘______%,乙方占盈餘______%,按甲乙雙方的實際比例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甲乙雙方的實際比例進行承擔。
第七條 合作期間合作、退出合作
1、加入合作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3)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出合作:
(1)合作第________年內不得退出合作,甲乙雙方若未經雙方同意在合作第________年內退出合作的,應當雙倍返還單方的投資,承擔甲乙雙方設立合作餐飲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合作餐飲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2)如一方退出合作需提前____月告知另一方同意;
(3)退出合作後以退出合作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第八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的以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3)合作餐飲違反法律被撤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除合作。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合作之前甲方的所有財產不參與清算,合作之後的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於合夥人或
第三人,先以合作時共同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項,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