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股東可以是公司嗎
法律分析:公司的股東實際上就是公司的投資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法人就是公司,如果A公司投資於B公司,A公司就是B公司的股東。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⑵ 公司法規定哪些人可以成為股東
法律分析:自然人作為公司股東應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因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作為股東才能有效地進行相關投資協議的簽訂、章程的簽署、出資的繳納等法律行為。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的,不能作為個人股東: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
(四)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五)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並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企業破產清算完結後未逾三年。
(六)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未逾三年。
(七)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
(八)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⑶ 持有多少股份可以為股東
持有小於5%股份的都是可以為股東的。一般來說的話,股東應當是屬於持有公司的股份都算是,不是說一個股東一定要持有公司股份達到多少比例以上才能稱之為股東,嚴格意義來說的話炒股的人也可以認定成為公司的股東的。一、持有多少股份可以為股東?
一般來說持股小於5%的都是,因為一旦達到5%的界限就稱為舉牌,需要特別公告,而且有資格推舉自己的人進入董事會參與日常經營決策,而其他中小股東只能在股東大會上行使投票權。
股東大會召開時持股比例在1%以上的股東必須出席,所以廣義上的主要股東指的就是這類股東。另外持股比列在3%以上的股東可列席董事會,持股比列在10%以上的股東有權召集股東會,像這類的算最主要的股東,公司的大小決策他們必須參加。
二、持股多少就可以是控股股東?
一般是持有公司的股份占公司總股份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只要不是獨資企業公司都會有股東會,股東會的成員都是股東,每個股東都會有公司的股份,股份多的就是大股東,大股東在公司里是有相對的說話權,公司重要決定都得通過股東會決議。
一般來說,控股股東是有50%以上的股份。根據《公司法》第216條的規定: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絕對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擁有50%以上的有表決權的股份,能絕對保證對控股子公司的高管的任命和經營
相對控股股東:擁有的股份不足50%,但仍能決定子公司的高管和經營,一般情況為不足50%股份的第一大股東,或受其他股東委託,合計具有最多投票權。
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大股東是指股票佔比最大的股東;它表示該股東與其餘的股東相比較,它的佔比最大。控股股東一定是大股東,但大股東卻並不一定是控股股東。
一般情況下股東是不會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只有在公司有重大決策的時候,才會召開股東大會。比如說公司法人的更換、公司股東的更換、注冊資本的更改,這些事情是需要到工商機關辦理更新的,更新資料是會需要提供股東會決議書的。
在公司裡面都會有不同數量的股東,這個股東會持有公司的股份,股份持得越多的股東的話,那麼可以算是公司的大股東,此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作為公司內部經營管理人員的,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股權的權益。